《格调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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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调女性-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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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白马王子是这样会吹笛子的



  有天晚上,我在他房里看电视,他突然拉住我的手说:“我喜欢你,好想亲亲你。”
  我当时马上跳开了,我没有交过男朋友,所以没有男孩子摸过我的手,我当时想也没想就跳开了,纯属保护自己。
  他看到我这样子就说:“对不起,我会控制我自己的,你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我知道我有病,我更不能拖累你。”
  我听了没理他,回到自己的房间。他敲我的门,向我道歉说:“不要恨我,我真的很喜欢你,真的。你没有必要这样子,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你出来吧,看看电视。”
  出于信任,我走了出来,但是不和他说话只是看电视。
  我之所以去他房间看电视,还有个原因,是因为我房子里的灯坏了,还未修,我当时跟房东赌气,说他不给修我也不修,我用台灯也不修大灯。所以我只能去看电视,免得自己在黑暗的房子里又害怕又无聊。
  他不舒服,躺在床上。他头疼,很痛苦,求我帮他按摩一下,出于同情(本来我是讨厌碰男人的任何地方的,有时陌生人碰了我的手我都会觉得不舒服),我还是帮他按了,他又求我不要离开他的房间,他要我陪他,很害怕孤独。我也怕他突然病重了,出了事没人照顾,所以陪着他聊聊天。
  我进去看电视时,悄悄地把水果刀藏在身上,心想:他敢碰我,我就给他一刀,哪怕是吓唬他。可是,没想到一把刀也不能救我,他用眼泪让我的刀失去了作用。一切不想发生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跟男人发生了真正的关系。
  直到这时,我还不知道他的病是什么病,因为打针时我也只听医生说他要注意休息。我也不知道有这种病。
  后来我越来越关心他了。女人可能就是这样子,一旦走过那一步,就觉得自己是他的人了。他对我很好,经常会吹笛子给我听。
  忘了说了,他是海南人,在中国之最南边,我是中国之最北边的,他总是说,我是上天送来给他的,只是太晚了,早点就好了,而我最理想的白马王子就是像他这样会吹笛子,且幽默成熟的男子。我越来越喜欢他。
  在开心的日子中过去了半年。我因为不甘于做一个文员,平时边工作边学习。半年的经验积累让我进步不小,于是我想到跳槽。他很支持我,说我一个大学生只做个普通文员太屈了,所以他在网上帮我投简历。
  幸运的是,很快有一家公司让我过去面试。于是我离开了文员的工作,走进了另一家公司做主管,后来又任部门经理。
  由于工资增加了,新公司不提供住房,所以我只好另外租房子。我想与他住在一起,但他就是不同意。他说这样对我不好。他不一定能给我一个未来,还是不要同居的好。
  我孤独,我寂寞。我想与他天天在一起。可是他不同意。




我该不该嫁给这样的男人?



  他的病不断地恶化。听人说,这是乙肝晚期。我好想天天照顾他,那段时间,我为了他偷偷买了按摩的书,为他按摩治疗。还买了饮食的书,为他合理调整饮食。但是,同时我也知道了,我天天跟他在一起,对他的病也不好。他的病怕劳累。所以我听他的,一个人住。只是周末去和他住两天。同时给他做点我拿手的、他又爱吃的菜。
  为了他,我上网查民间秘方,我买灵芝给他吃,在我精心照顾的一年里,他的病没有太大的变化,保持着原来的状态。
  由于我们的关系是秘密的,连原来公司的同事都不知道。深圳这边的叔叔和我家人也都不知道。因为他说他的病是好不了的,他说他非常矛盾,既怕害了我,又离不开我。他说离开我,他会死的,可又不忍心这样耽误我的青春。
  有几次,他求我嫁给他。但我下不了决心,因为嫁了他,我的下半生怎么办?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离开人世了。我如果嫁给他,很快又将是一个人过日子;如果不嫁给他,我等几年后,年纪也大了,找对象也不容易了,爱情的心泉也干枯了,我怎么办啊?
  虽然不能嫁给他,我还是放不下他,假如他住院了,我肯定会日夜守护着他。
  人生,人生啊,我不知道我的人生将会是什么样的?我没有办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我想过很多,偷偷地嫁他,侍候他,不让家里知道。可我不知道这种日子的结果会是什么。我想离开他,开始新的生活,可又放不下他。
  吴先生,我把这事告诉你,其实还是想得到一点帮助,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他,希望社会增加点对乙肝患者的关爱,医学能早点让肝硬化不向肝癌发展,让有情人能走到一起。
  情感透视与分析
  因为爱得真,爱得纯,才爱得痛。在这感情浮躁的年头,在爱情被不少人放在金钱之下的时代,有这样的爱情,是值得珍惜和令人羡慕的。
  爱的力量超越生命,病痛与爱相比,算得了什么?如果完全是真爱,就大胆地爱下去。
  真爱无价,真爱无罪。不管对方是什么情况,不管未来的路怎么走,先爱下去再说。
  但爱与婚姻不一定要画等号。
  对于这个爱情个案,也有个疑问:既然他早就知道自己有病,而且很难治,为什么还要以眼泪博得小红的同情,让她的小刀失去作用?从而跟她发生性关系?这里面是否藏着不可告人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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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向左,情人往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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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孙小凤年龄:37岁  年轻时爱上一个老男人婚姻生活就像菜里忘了放盐一个小男孩走进我的生命老公向左,情人往右


老公大她11岁,情人比她小8岁



  姓名:孙小凤
  年龄:37岁
  职业:企业策划总监
  简介:厦门籍,毕业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硕士学位,现为北京某影视公司策划总监。
  那晚,睡在老公旁边,我一直在问自己:我这是什么命啊?一个是现实而不懂风情的男人,像个父亲;一个是浪漫而有活力的男孩,却像个侄儿。按道理,两个人都不是我理想中的男人,可是,一个已成为我多年丈夫的男人,另一个也将可能走进我的生命。
  作者手记:
  有一个流行很广的故事:一个男人拥有两个爱他的女人,一个比他大,一个比他小。大的怕他显年轻,天天拔他的黑头发;小的怕他显老,天天给他拔白头发。没多久,这个男人就成了光头。
  孙小凤也有两个爱她的人,只不过倒了过来,是两个男的,一个是老公,比他大11岁,一个是情人,比她小8岁。好在这两人都没有拔她的头发,所以她至今头顶上还是乌云密布。




年轻时爱上一个老男人



  我20岁的时候就恋爱了,他就是我现在的老公。
  那时,我在北京外语学院读书,他是北京一家报社文艺副刊的编辑。因为爱好文学,也为了挣点稿费,我经常给他写稿,他很乐意指导我写作。不久,也不知为什么,我就心甘情愿走进他精心设计的圈套,成了他的一只迷途羊羔。
  1988年7月,我毕业的时候,他就离婚了。不是完全为了我,即使没有我出现,他也会离婚的。他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
  我在北京跟他同居了三个多月,就去了多伦多。
  初到异乡,那种寂寞,就像一座山被大雪覆盖着,几乎透不过气。除了上课和周末去一家咖啡屋打工,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想他,给他写信。最多的时候,一天写了5封信。
  我想他想得经常发呆,神经错乱。有时去商场买东西,付了钱,回到宿舍后才发现忘了把东西拿回来。
  现在想起来,才感觉很奇怪,这其实不一定是爱情。也许人在寂寞的时候,谁跟我最熟悉,我就会想谁。
  这种日子维持了三年多。距离产生美。
  拿到硕士学位后,我回北京义无反顾地做了他最忠实的女人。那段时间,我没有去上班,成了他养在家里的一只小鸟。
  我想飞,感觉家就像一个笼子,总想去冲破它。而他却像一潭死水,生活过得静悄悄,每个日子都按部就班。
  他是那种很喜欢安静的动物,除了上班,没什么爱好,一下班就回家,一回家就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属于心理年龄比实际年龄老很多的那类人。而我的心理年龄比实际年龄还小点。再加上两种不同的生活态度和性格,决定了我们之间的缝隙越来越大。




婚姻生活就像菜里忘了放盐



  有时觉得,新婚的日子少了浪漫的色彩,就像菜里少了些盐,没有味道,有点遗憾。但想到他没有什么不良嗜好,也算是一个好男人,也就没有埋怨他。日子将就着过。
  他跟前妻有一个儿子,离婚后,儿子跟着前妻。所以他一结婚就要我生个孩子,我没同意,一直没有怀孕。
  五个多月后,我到一家民营成人学校教书,主要在周一至周五晚上和周末白天讲课。
  那时候我们没有车,出门都是坐公交车,有时也踩单车。有一次太晚了,坐不到公交车,我站在路边拦“的士”,竟被两名路过的男人调戏。他们可能看我穿得比较时尚(那时“时尚”这个词还不流行,粗俗的人一般都认为这是妖艳),误认为我是三陪女郎。
  回家后,我委屈地向他诉苦。本以为他会抱着我安慰我,并说“下次我去接你”,没想到他却责怪我:以后出门别穿得太花哨、别化妆了。把我气得几天不理他。
  第二年情人节,这是我跟他结婚后的第一个情人节,看着花店里的花都笑得很灿烂,心里总是痒痒的。我想,只要是女人,没有不喜欢鲜花的,更何况我是个海归年轻女人,我心想:要是他这次送一大束花给我,以后不管什么事,我都不跟他计较。女人是很感性的。
  那天晚上,他依然躺在沙发看新闻联播。我以为他不知道今天是情人节,故意问他:今天好像是什么节日吧?外面挺热闹的,好像有点节日的气氛。
  他知道我的意思,却看着我说,你还是有点小孩子气,情人节是婚外情人或恋爱中情人的节日,我们都老夫老妻了,还跟那些小孩子一样崇洋媚外?
  他这么说,好像我是个犯错误的孩子,而他总是像个喜欢教训别人的老头。我感觉越来越跟他有点“代沟”。
  也许是他的严谨与刻板,情人节后不久,他“阴错阳差”被提为文艺部主任。而我那段时间也异常顺利,打了两份工,白天在一家地产公司做企划主管,晚上还是继续教书。
  1995年5月,我们就买了一部白色的阳光车。他不会开车,每天早上,我送他去报社,晚上他自己坐公交车回来。而我却自由得整天开着车兜风。相比之下,我反而感觉自己像男人。而他,有点像女人,像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




一个小男孩走进我的生命



  1996年11月,我到了现在这家影视公司做策划总监。那时候的海归没有现在这么多,还有点值钱,我在公司具有一定的“杀气”,很多人都怕我,都很客气地称我为“孙总”或“孙总监”。惟独一个兼职的“小毛孩”竟然整天大呼小叫,直呼我的名字。
  这“小毛孩”是北大经济管理学院一年级的学生。刚开始,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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