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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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1-01-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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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先生的结论是有着理论依据的,就是所谓的“人性恶”的前定共识,对这一前提性的说法,毛先生引用了恩格斯的一句话,就算拍板定案,开始了他的推理:人性本恶——不教化就只能一味地恶下去——而穷人无缘教化——所以,穷人只能为恶。但毛先生是学问家,自然知道关于人性还有另外的说法,但毛先生不提。这可以理解,因为一提,就会将问题搅得复杂,干扰了毛先生干净的推理。关于“性善”或“性恶”这样类似于鸡、蛋关系的大题目,我是不敢插嘴,更不敢以性善说为前提,来一番与毛先生对着干的反推理。但我知道人只要被生在人堆儿里,就逃不了教化,除了极个别的“狼孩”之外,没有真正的化外之民。而人群一但形成社会,就必然会有自己的规矩,不管处于文明发展的哪个阶段,这套规矩里都必有善的存在,否则人类文明也就无由一步步地进化到现在。就算某个群体(如穷人)在现有的社会中处于较落后的地位,他们也不会变成道德尽失,一心为恶的歹徒。即使在常识和经验的层面也是如此。而且即使穷人们确实没能跟上文明的步伐,成了相对落后的一群,其原因究竟是他们主动地拒绝教化,还是因为不幸而被教化所弃进而变得更加不幸,也是复杂而沉重的问题。李自成的大顺王朝和水泊梁山确实都缺乏持续下去的基础,将“不当差,不纳粮”当成治国理念也确实显得愚不可及,但这口号能够成为一场成功造反的“意识形态”,并借此而打断了文明的正常进程,富人们又该承担什么责任?不问历史原由,只一味盯住现状就将穷人(哪怕是被毛先生打了引号的穷人)从文明进程中开除出局,是否对穷人过于的残忍和不公?
  毛先生在文章中也对富人的“为富不仁”指摘了一二,而且说用“富人罪恶”能够写成一部史书。沿着这个思路走下去,很容易就能得出穷人、富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共同促进文明进程的结论。或者干脆得出“穷人是文明的反面角色;富人是文明的另一个反面角色”的结论,这虽然听起来怪诞一些,却更符合毛先生分别对穷人和富人所进行的描述。但毛先生终于还是单独将穷人推向了文明的反面。不是毛先生在情感上过于偏向于富人,就是在对历史的认识上出了问题。
  我以为从情感的角度读解毛先生的文章比从道理上读解更容易读懂。文革当中以穷人造反的名义所进行的反文明的暴行实在是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太多的灾难,也必然会给毛先生这样的知识分子留下巨大的心理上的惧怕和情感上的反感。现在是一个反思和拨乱反正的时代,对“穷人万岁”和“造反有理”进行批判十分必要也十分必然,将心理和情感倾向包装成道理也不难理解。但理解是一回事,同意则是另外一回事。毛先生出于对“穷人万岁”、“造反有理”的反感和恐惧,却要矫枉过正地将穷人判定为文明的反面角色,是从一种谬误走向了另外的谬误,而且缘于同样的思路——当初毛先生一类的知识分子之所以受到无情的冲击,被剥夺了所有的权利,就是因为他们被另外一些人判定为社会进步的“反面角色”,而那些被毛先生痛斥的造反的穷人,不过是被工具性地利用了一下而已。现在轮到毛先生来对别人进行宣判了,而且是自认为有些不惮别人误解的勇敢宣判,真是又酷又爽,但他难道就不怕另外有人对“穷人”的内涵稍稍加以改变,就把毛先生自己也装进去吗?不可能吗?可能的。
  在近几年轮番走红又争执不休的各种“主义”当中,最让人惧怕的是所谓“新威权主义”,在这个主义的旗帜下,有一批自认为理性的,负责的,对文明、社会负有责任又握有真理的政治精英自我加封,自负为未来文明和社会的缔造者和主导者。不用说,除他们之外的所有人,都只能是被缔造和引导的客体,只有他们才是文明进步的主体。十几年前有一本红极一时的《第三只眼睛看中国》,在谈到一九四九年以后中国的工业化进程时,作者假托洋人之口发问:如果让中国的农民再穷上三十年呢?答案是现成的——中国就更好了。但是这一问却足以让人毛骨悚然:究竟是谁开了天目、领了天命,可以让八亿农民再苦三十年?可是在精英们的脑子里,这设想顺理成章:他们是文明的编剧和主角,别人都只能是配角,农民就更是只有“再苦三十年”之后,才可能忝列“正面角色”之末。面对这样的精英和他们的威权,我的态度是:如果威权是已经存在的现实,我就接受,因为人家又有威,又有权,我就只能是威权下的臣民,在我有勇气造反之前,我只能臣服;但如果威权还要理论成“主义”,我就坚决反对,我不能承认强加于我头上的威权再获得文明意义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我得让自己知道,当我与“威权”发生冲突时,我面对的是打着文明旗号的强权,却决不是文明本身;我可以被强行剥夺反抗的能力,却至少要在理论上保有反抗的权利。一定会有人将这样的态度看作知识分子的酸臭毛病,但知识分子理应具有这样的毛病,否则就只好改叫别的。
  出于上述的惧怕和警惕,又鉴于除了能写点文章之外没有任何威权的自身条件,我给自己定的准则是:为了拒绝别人打着文明或别的高尚旗号来编排我,我首先做到不编排别人。我知道这标准太低而且未必管用——我能够做到不编排那些我能够编排的别人,却无法拒绝那些能够编排我的别人来编排我,尤其当别人的背后有威权撑腰的时候。但我目前只能做到这些,算是一个底限。
  如果在这底限之上还能说点别的,我想说的是:任何人都不应该以文明和社会主人的身份,打着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旗号,对另外一些人下判断、定身份,并进而判断“他们”如何如何,“我们”又该对他们如何如何。毛先生说当年毛泽东写《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时“很客观、很冷静”,并没有多说穷人的好话,是文化人自己把穷人捧上了天。按这样的说法,后来文化人被穷人造反打翻在地,大概就有点自作自受的意思。但毛先生好像忘了,毛泽东还在另外的文章中说过“痞子运动好得很”,还说过“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文化人的“穷人颂歌”,不过是在这个定好的调子上奉旨合唱而已。文化人与“穷人”之间的这一段恩怨中,谁都没能逃脱被人编排的命运,不过是在不同的时期扮演不同的角色而已。中国历史上,身为“民”者——不仅限于穷人,也包括如毛先生这样自认为不再是穷人,却也未必会被接纳为“富人”的文化人——从来都是被当作异己者和统治的对象来对待,听话时是顺民,反抗时就是暴民;忽而又成了“人民”,据说是社会的主人,被赋予打翻一切、占有一切的权力……这样的翻来覆去,确实给中国社会的文明进程带来太多不必要的波折和灾难。但改变的方法不是如毛先生一样将“颠倒的历史重新颠倒过来”,剥夺曾经给予穷人的权力,重新打回到“反面”的位置上去。“臣民”是有责无权的奴隶;“人民”又曾经被抬举为有权无责的、以“夺取”为占有手段的“主人”——我总觉得毛先生真正要批评的正是这种“人民心态”,而不仅仅是他所说的穷人恶行——所以中国缺少的或者说从来没有的,是真正以社会主人自居的、有主人责任感的、有权有责的“公民”。现代的社会、文明的社会、民主的社会,必然是公民的社会,而不再是臣民或人民的社会。同为公民,毛先生该如何对待“穷人”,他自己应该知道。
  我知道这又是理想主义的想法,不但有“威权主义”在,还有毛先生这样的文化人在,中国离公民社会还十分遥远。但即使着眼于现实,毛先生也还是小心为妙:如果在无视穷人权利和命运的基础上(这样的倾向已经十分明显),再如毛先生似的以主人的身份将穷人判作文明和社会的异己和“反面角色”,那么当有一天穷人们只好以异己的身份来认真扮演一下“反面角色”的时候,毛先生也只好无话可说。

  偷懒是错误的邻居

  ? 张金耀偷懒是错误的邻居,错误是位不速之客,往往在人心存侥幸地偷懒时见缝插针地钻过来串门。
  语言学界的“王海”伍铁平教授最近在《“三人成虎”新版》一文(刊于《学术界》2000年第2期)中讲到,英国学者埃德蒙·利奇(EdmundLeach)在其所著学术评传《列维—斯特劳斯》中介绍传主的《野蛮人的思想》时指出,只要人们一越过多佛尔海峡(DoverStrait),便可看出英国人给狗命名的方式不同于法国,以此来说明传主“法国式的广义概括站不住脚”。但大约因为“海峡”(strait)与“街道”(street)的英文形近,中文译者遂将“多佛尔海峡”误译为“多佛街道”(王庆仁中译本,页107)。这就导致一些学者在引用利奇的看法时,也沿袭了这一误译。外文原版书在大陆是虽不名贵但却稀有的东西,要征引者在引用译文时核查原文,虽是正当的要求,却有困难的事实。不过,当所引文字涉及到一些极其常见的材料时,可以毫不费力地复按,却侥幸地偷懒,但常常不幸地犯错。
  手边就有几个现成的例子。范文澜先生的《文心雕龙注》自其梓行,即驰誉学林,现已成为研治“龙学”之经典著作,然亦间有错讹之处,杨明照、王利器、牟世金、张立斋、李曰刚、斯波六郎诸家已多有匡正。
  《文心雕龙》第三篇《宗经》中自“夫易惟谈天”至“表里之异体者也”一段文字,范先生在注中称其师陈汉章先生说此段文字本于王粲《荆州文学志》,他自己又加案语称王粲文见《艺文类聚》卷三十八和《太平御览》卷六百零八。查《艺文类聚》卷三十八引《荆州文学记官志》并无此段文字,《太平御览》(涵芬楼影宋本)卷六○八有此段文字,但出处明确标为《文心雕龙》,卷六○七引《荆州文学官志》(《太平御览》全书引《荆州文学官志》仅此一处)亦无此段文字。陈先生之言及范先生所注出处可能是由严可均辑《全后汉文》卷九十一而来,此卷所辑《荆州文学记官志》即录有此段文字,出处与范先生所说相同。杨明照、王利器两位先生又努力追根溯源,指出严氏系袭清康熙时张英等人纂修《渊鉴类函》卷一百九十二及卷一百九十三误引(参杨著《学不已斋杂著》页525、王著《文心雕龙校证》页14)。杨先生后来又进一步考明严氏之误乃由明铜活字本及倪焕刻本《太平御览》错简所致(参《文心雕龙校注拾遗》页20),此说更为探本得要,因为《渊鉴类函》征引上述文字,散在五处(《周易》、《尚书》、《毛诗》、《春秋》、《礼记》之一、增补部分),且未全引,严氏之误不大可能是沿袭此书而来。更令人信服的结论应是张英等人和严氏都使用了前述有错简版本的《太平御览》,因而导致产生了相同的错误。
  林岗先生《论明清之际小说评点的文学自觉》一文(刊于《文学遗产》一九九八年第四期,后又稍作修改收入其著《明清之际小说评点学之研究》一书)在说明“晚明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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