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经营的十大抉择 作者:李津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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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经营的十大抉择 作者:李津逵- 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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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坚持市场取向,通过改革,解决资金问题。当然,小城镇建设也要防止盲目扩张,避免重复建设。
  五、要为居民办理养老保险
  农民在城民化后的社会保险问题,是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除了年终分红,少数不太富裕的镇村农民退勤后基本生活如何保障?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何日方能在这部分新的城市居民中推行?正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上海市早在1996年就已出台《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广东省东莞市在酝酿半年时间后也于2000年11月正式开始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根据当地政策,东莞市内具有本市户籍的年满20周岁的农民都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被保险人参保后,经资格审查,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都可按月领取农民养老金并直至终老。
  广州海珠区联星村村委就曾频频向有关部门打报告要求为其村民办理社会养老保险。联星村是海珠区的一条城中村,现有社员5100多人,其中丧失劳动力的1200人,他们每人每月可领取约300元的生活补贴。该村从1987年开始实行股份制,其股金性质既有几十年的资金,也有社员自己掏口袋来买股的;股民投入量已超过50%,年底每人可分红1万元左右。目前该村准备撤村建公司,村民将转成居民户口。面对着即将取消村委会的状况,村委会研究后认为,应当给村民们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并决定由村里一次性拿1000多万元出来(每年要付50多万元)为村民参保。
  但联星村委却碰到了政策上的障碍,因为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方面的法规对象主要还是城镇职工。对于广州市农村户口,如果是职工,则可按照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雇工的标准参保,但对非职工的农村户口人员则未作规定。故社保部门目前尚不能给联星村的村民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据统计,广州市农村人口总数为2599344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8%。今年广州市区职工社保覆盖面已超过95%,参保人数超过200万。
  第三节 〃城中村〃的城市化
  一、〃城中村〃——城市化中的巨额成本
  改革开放的20多年中,城市化的进程加速发展,我国的城市数目从1978年的320个发展到现在的662个。城市建成区面积也由3。6万平方公里扩大到9万多平方公里。城市的快速发展,需要通过征收周边农村的耕地获得扩展的空间。耕地被征收了,当地的农民,却仍然留在原居住地,并且保有一部分供他们建房居住的宅基地。一场〃城市包围农村〃的运动发生了。村庄进入城市,形成了〃城中村〃,城市的土地是国有土地,而〃城中村〃的土地仍然保留着农村集体土地的属性,集体将宅基地按户划拨,由各户村民自行建设。村中建筑也由低层的农宅长成楼群。
  〃城中村〃在城市化中的作用不能说一无是处,但权衡经济、环境、社会,弊多利少似是公论。这种情况在深圳有,广州有,北京也有。
  罗赤在《中国经济快讯周刊》2001年第37期撰文〃透视城中村〃,解剖了位于汕头市中心地带的JS村。JS村很早就被城市用地所包围。村民通过弃耕转工或弃耕经商逐步走向富裕,在1984-1985年掀起了一个建房的高潮。在初期,新宅地上的房屋多为村民自建,采取勒紧裤腰带以及借钱的办法,主要为解决儿女分家、成亲等需要。由于宅地在获得的过程中是零地价,而城市的发展又使这一部分土地获得增值,时隔不久,一些村民就看出建房出租有利可图,开始采用招商与合建的方式进行住宅建设,即由开发商出钱,农民出地,双方进行合作,建成后偿还给村民一定比例的新房作为分成。为牟取最大利润,发商建房时紧压基地界线,在原有分得的百余平方米的宅基地上满负荷或超负荷的建设,以较低的成本建成多层楼房。尽管这些〃多功能的住宅〃基本上是些没有规划许可证和房产证的建设,但低于城市住宅的建设成本和租金使它拥有了一定的市场。
  九十年代,JS村管委会也适时推出对老村进行统一规划改建的统建计划,但由于统建方案受到城市规划要求的制约,不可能达到很高的开发强度,距开发商提出的优惠补偿率相去甚远,村民的趋利心态使统建计划最终流产。
  目前的JS村,建筑密度极高,宅基地的划分原本只适合于建设低层的农宅,但在彼此紧邻的100多平方米的单元基地上,严丝合缝地建起了一栋栋八九层的高楼。由于在建设时未能与城市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城中村〃地区的地面标高较低,配套设施不足,这使得它在排水、卫生、消防、抗震、抗台风等方面存在着极为重大的隐患;区内很少见到成片绿化,很多地方由于缺少光线,连盆栽都很难养活;由于每户村民各自为政,整个地区如同一个混乱的大工地。
  其实〃城中村〃这种高密度的开发建设方式并不经济。由于宅基地的面积狭小,开发商只能拼命向高度和层楼上寻求效益,使各栋楼之间那个只能用于〃握手〃的间距空间被浪费掉,实质上是一种低效益的开发。〃城中村〃低标准的环境建设和低成本的投入,诱使城市内正常的住宅小区建设也采用相对较低的环境标准与建筑标准。长此以往,必然造成城市整体的环境品质下降,城不像城,村不像村。
  目前,在JS村36。3万平方米的用地内,居住着33000多人,这相当于在一个标准足球场大小的场地内,要解决四五千人的居住;这其中又有一半左右为外来的流动人口。
  特有的人口构成使〃城中村〃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十分严重,往往会成为城市中的死角、贫民区和犯罪率高发区。有人将〃城中村〃比喻为城市中的癌症。
  二、成本不解决,会不断加大
  〃城中村〃如同一个活体,也会不断地成长。而且对各种可能限制其成长的政策表现得非常敏感,因此出台某种限制措施往往会产生〃逆调节〃的作用,火助风势,愈刮愈烈。使城市化过程中的成本不断地成长。
  2000年下半年以来,在广州近郊不少〃城中村〃内,掀起了一股抢建住房的风潮。愈近年尾,这股风气愈盛。据《广州日报》2000年11月25日报道,这批加班加点抢建起来的房屋都将像以往广州〃城中村〃里的房屋一样,给规划、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方面带来一系列新的难题。
  走进陈田村,就如走进一个大工地。十步之内,必能见到搭着棚架的建筑工地。一位正在往门前泼水的餐厅服务员对记者说:〃大家都说明年就不让盖房子了,所以都要抢在年底前把房子建好。〃这些楼房是最近一两个月建起来的,为了抢速度,工人们都连夜赶工,噪音弄得人无法入睡。
  在天河龙洞村,记者见到了更为热火朝天的景象。在龙洞村龙洞直街旁一个运动场大小的场地上,全部是正在抢建的新楼房,至少有30余栋之多,估计有数百人在同时工作。这些房子几乎全都只起好了建筑框架,大多只建好2-3层,高的有5-6层,还有的仅仅是刚打好地基。触目所见,村中大部分的道路都被石头、沙子、砖头、木材等建筑材料占去了一半以上,连公共绿地也不能幸免。一位村民向记者解释说,因为听说假如明年建的话就不能盖那么高,想趁着年底把房子建高一些。他再三声称,很多农民建房子的钱都是问亲戚朋友借来的。
  作为农村城市化遗留的产物,深圳现在至少有30万栋无合法报建手续的违法私房,如何处理这些违法私房不仅涉及约100万原住村民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深圳城市建设的未来。《南方都市报》记者王跃春2000年8月18日报道,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深圳市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的草案。据悉,本次立法将以历史、务实、宽容的态度处理1999年3月5日以前的违法私房,除因严重违反规划等情况必须拆除的以外,其余违法私房在处罚和补交地价后可确认产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余庆表示,这是市人大拥有立法权8年来遇到的最复杂、最困难、牵涉面最广的一个法规。
  三、〃城中村〃产生的原因
  罗赤认为,〃城中村〃产生的原因在于:
  首先,从市场的供需关系上看,〃城中村〃优越的区位条件使之成为房地产开发的热点,非法房地产商眼中一本万利的投资场所。外地打工者等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则偏向于低成本住宅,而〃城中村〃地区正具备这种条件。从供给方看,村民在短期内获取既得利益的心态使开发建设偏离了正确的轨道。
  其次,〃城中村〃土地未能及时收归国有,宅基地制度的存在,是造成〃城中村〃问题的根本原因。至今,〃城中村〃的土地所有权仍属农村集体所有,这种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的产权制度的存在,必然使得村民可以低价甚至无偿地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并进一步导致住宅建设的混乱,也使〃城中村〃的改造更难于城市中旧城区的改造。但这里引出的另一个相应问题是,村民在赖以耕作的土地被征后,已丧失劳作的场所,在未获得新的就业岗位之前,也只有依靠出让惟一留给自己的土地、靠房产来获得收入。
  第三,尚未形成一套真正有效的针对于〃城中村〃情况的建设管理制度,相关的城市建设管理法规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的〃城中村〃的建设无法产生足够的效用。自己的地自己建,被村民们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最后,在各个层次的城市规划编制与实施过程中,对〃城中村〃所带来的后遗症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的研究,未能及时针对〃城中村〃特有的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规划建设标准,也是造成〃城中村〃现象形成的原因之一。
  〃城中村〃发展至今,始终游离于城市的正常管理之外,造成不良现状的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问题继续发展恶化的结果却是可怕的。〃城中村〃处在城市市区之内,最终的发展结果是实现与城市市区空间之间的完全融合。一座现代化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受到一系列合理指标的控制,如果〃城中村〃在无序状态下恣意发展,至少会对其周边的城市环境、房地产发展与社会秩序造成不利的影响,进而导致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上的越来越力不从心。
  〃城中村〃一旦发展成了饱和型,要想再进行改造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因为改造将导致〃城中村〃内房屋拥有者的既得利益受到巨大的损失,这里牵扯到人口疏解、产权转换、房屋拆迁赔偿、待业村民的就业安置等大量的政策制定与费用投入。政府不可能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全面且一体化的改造,而房地产开发商也不敢来碰这个雷。
  四、治理〃城中村〃的措施
  解决城中村问题的关键,是让村中的农民在生存方式上与城市绑在一起。如果不斩断与原有农村经济的脐带,农民就依然是农民。而不论其是否住在城中。这个脐带就是原有的〃集体经济〃。其实经过了联产承包,集体的含义已经模糊,但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农业文明纽带、一种建立在传统关系基础上的小共同体却实实在在地存在。〃集体〃在农业社会和农村经济中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提高生活水平,但是在〃城中村〃中,就应逐渐由街道居委会的角色来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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