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阿拉伯文学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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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阿拉伯文学简史- 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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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习惯。他还耍些小花招,将对方的名字小化成“永远长不大的驴子”。他最著名的讽刺诗是一首被称作“达米埃(驳倒)”的《巴依韵基诗》,他用此诗干净利落地击败了努美尔部族的牧驼诗人拉伊及其儿子琼德勒。

  讽刺与矜夸是相辅相成的。哲利尔把自夸和部族炫耀视作克敌制胜的一种手段。伊斯兰教的信仰也是他夸耀的内容。他的部族主义支配着他的言行,他因自己属于泰米姆部族而无限自豪,他曾写下这样的诗句:“泰米尔人一旦对你生气发怒,你们以为人们都在对你瞪目”。

  哲利尔的诗大多采用伊斯兰教出现前的阿拉伯诗歌的诗式,他的悼诗和情诗风格清丽委婉,与他的矜夸诗、讽刺诗形成鲜明的对比。他曾与几十名同时代的诗人展开过诗歌之战。这种诗战称为对驳。对驳时分为甲乙两方,甲方首先定下格律和诗韵,乙方按这一要求写诗应和,必须做到同律同韵,由此展开激烈的争夺。在这种对驳中,他淘汰了几乎所有的对手,最后只剩下法拉兹达格和艾赫塔勒二人与他争雄,故他们三人被称为“伍麦叶朝三诗杰”。

  法拉兹达格(约641-约733)生于巴士拉望族家庭。少年时代随父学诗,青年时代渐有诗名,以致能经常出入巴士拉、库法总督的府第。他对达官贵人表现出一种轻忽、睥睨的态度,时而夸赞,时而讥诮,颇有些玩世不恭。他在巴士拉不得志,便流亡到麦地那、也门、巴勒斯坦等地。后来到伍麦叶朝京城大马士革,写诗颂扬哈里发,因有什叶派观点之嫌,未受到重视。在政治和权力斗争中,他常常摇摆不定,作出自己后悔的判断。他的一生是在动荡不安中度过的,但他居然活到九十多岁的高龄。

  法拉兹达格与哲利尔的诗歌之战,激励了双方的诗才和感情。他的优势在于极擅矜夸,他的讽刺诗大多都有矜夸自诩的内容。他在文学斗争中总是充满自信,常常表现出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气势雄壮,令对手为之却步。他自认为出身于最高贵的部族,这部族可与高山比智慧,比稳固性。至于他本人,则可以与大海比慷慨,与狮子比勇敢,与明月比高尚。

  他的诗往往是自夸之后立即转向对手,发起猛烈攻击。在贬损对方的能力上,绝不比哲利尔逊色。他采用哲利尔的手法,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惜编造出对方个人及其家庭、部族的劣迹丑行,加以无情的嘲弄。不过他对艾赫塔勒却表现出团结和维护的态度,甚至与之共同对敌。

  法拉兹达格有一些想象十分丰富的诗,令人耳目一新。例如他嘲讽魔鬼伊比利斯的一首诗,通过叙述和对话,揭露这个他服从了七十年的魔鬼的狡诈和谎言,甚至对这个魔鬼发出愤怒和警告。

  在艺术创造上,法拉兹达格表现出擅于描写、注意细节和发挥想象的特点。他既描写自然界的狮子、野驴、狼等动物,又描写社会中的物事如木船、军队和潜水采集珍珠等,因此他的诗作画面广阔而具体。他表达感情的方法有时很独特,例如有时把动物作为怜悯的对象,写到狼时居然想给这野兽披上衣服,还想让它共享干粮。这是普慈普善的宗教道德现的反映与折射,似乎包含着某种人文主义的成分。

  在法拉兹达格的诗中也有粗俗拙劣的成分,但词语粗犷中有力度。他在诗中特别喜欢使用新颖的词汇,即使是生僻怪诞之词也从不避讳。他在其长诗的结构上,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往往省去一般长诗中不可或缺的前序使诗歌一下子就进入正题。法拉兹达格创作道路漫长,诗作成果累累,词语丰富,成为阿拉伯语的一个储藏库,以至艾布·欧贝达说:“若非法拉兹达格之诗,阿拉伯语将失去三分之一”,而哲利尔也称赞说,法拉兹达格是“诗的泉源”。

  纯情诗与艳情诗

  阿拉伯早期的情诗,还没有成为一个独立的品种,但它们常常作为格绥达长诗的一部分而存在着。有的是作为长诗的开场白,序诗,即文史学家所说的“纳希卜”而存在;有的则穿插于长诗的中间,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而出现。

  情诗作为一个独立的门类,是伊斯兰初创期出现、在伍麦叶时期成熟的。伍麦叶时期的情诗有两类,一类是所谓的“贝都因纯情诗”,一类是所谓的“哈达拉艳情诗”。前者是游牧部落青年男女表达纯洁爱情的诗歌,大多产生和流行于希贾兹游牧地区的贝都因人之中,据传希贾兹北部古拉谷地欧兹拉部族是这类情诗的发源地,因此这类情诗俗称“欧兹拉爱情诗”;后者是盛行于希贾兹地区的麦地那、麦加等城市中,所以也称“麦地那情诗”。

  贝都因纯情诗

  贝都因纯情诗的产生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是社会方面的原因。伊斯兰教的出现,使部族之间的战争,血亲仇杀和劫掠之风受到抑制,贝都因游牧民开始从社会的纷扰中获得一些安宁。一部分青年男女受到宗教的熏陶,情感变得温蔼纤细与虔诚,表现在爱情上,出现了对恋人的尊重、对美的崇敬之情。其次是心理方面的原因。在蒙昧时代,女子地位低下,杀女婴之风流行,女性是掠夺交易的对象,没有人格的独立性和个人意志。在爱情上也没有选择和表达的自由。进入伊斯兰时代,反对溺杀女婴和在婚姻家庭中保证女子权利的律法,使女性地位相对提高,部分女子感受到爱情的圣洁从而产生一种女性的自尊。在这种情况下,青年男女相爱,即使遭到家庭和部族、社会的阻挠、反对,他们仍能忠于爱情,忠于恋人。为此爱情他们不惜付出任何代价,甚至殉情。

  贝都因纯情诗反映的就是这种爱情故事和爱情悲剧,而诗人本人往往成为这些故事和悲剧的主人公。

  在众多的贝都因纯情诗人中,最著名的是布塞娜的情人杰米勒、莱依拉的情人盖斯·本·穆拉沃赫,陶拜的情人莱依拉·艾赫里娅,利布娜的情人盖斯·本·哲利哈等。

  杰米勒是欧兹拉部落的青年诗人,他按阿拉伯传统习惯,爱上了堂妹布赛娜,布赛娜也对他十分钟情。杰米勒曾写了很多诗赞美她,还给她唱过情歌,引起布赛娜家人的不满与谴责。他们把姑娘嫁给她不爱的人。杰米勒思念布赛娜,在诗中倾吐着他的悲哀,说自己心中的爱给他带来痛苦,就像死亡,甚至超过死亡。他苦苦思恋着,用诗歌抨击阻挠他爱情的人,受到对方的控告。麦地那总督威胁要割掉他的舌头,于是他逃往也门。后来他到处追寻布赛娜的身影,先去叙利亚,后去埃及。他的爱情终未实现,布赛娜最后死于埃及。他在诗中悼念布赛娜,一往深情:“只要我一息尚存,/心中的爱永远坚贞。/即使我葬身在孤墓,/也要回应你的呼声。”他为她不能返回故乡而悲痛万分。但诗歌巧妙地采用了悲悼者劝慰死者的艺术手法,呼唤布赛娜起来,为自己的唯一亲人挥洒热泪。

  阿拉伯文学史家汉纳·法胡里指出:“加米勒的诗是最优美,最细腻的阿拉伯古诗之一。他的诗是他生命的咏叹,是他灵魂的反映。他诗中的艺术是他沸腾的生活的艺术、洋溢感情的艺术,具有独特的语言风格,反映了一个内心完全被情人占有的恋人的感情。”这是对这位纯情诗人的很中肯的评价。

  哈达拉艳情诗

  艳情诗盛行于希贾兹地区的几个主要城市中。这些城市,如麦加、麦地那,曾经是商业和文化中心,但在伍麦叶朝迁都大马士革后,这些城市的圣裔贵族和富家子弟普遍有一种失落感,为了取得精神上的安慰和心理上的平衡,他们寄情寄兴于寻花问柳,沉湎陶醉于音乐歌舞。有些诗人适应这一倾向,编出各种风流艳词,使歌女吟唱,让纨袴子弟消遣,于是艳情诗广为流行。

  欧麦尔·本·艾彼·拉比尔(664-711)是艳情诗的代表性诗人。他生于麦地那城的麦赫祖部族。其父曾是巨富,还担任过也门的省督。欧麦尔生长在已经远离政治和宗派斗争的麦地那城,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冶游享乐。在朝觐的日子里,他特别开心。他乔装打扮,跨着骏马,一路风流。他专门和美丽的女子嬉戏谈笑,并用多情的诗歌表达他的感受。由此声名大作,引得不少妇女心襟荡漾,欲与之交往,正人君子则为自家的女眷担心。

  欧麦尔的情诗,遗世的约有数千行。他曾宣称:“我不赞颂男子,我只赞美女人”。因此他是阿拉伯诗歌史上第一个倾尽全部诗才为女性和爱情写诗的人。他的爱诵溢于他的心,他所爱和所赞美的女人似乎数不清。他描写女性,不仅注意她们的外形体态,而且注意刻划她们的心理,通过她们的言谈举止发掘她们的内心愿望、性格特征。他描写的对象,一般都是出身高贵、知书识礼的妇女。他不是通过想象而是通过眼睛的观察来发现女性美的,因此诗中的女性形象具有现实性和真实感。有时他把诗当成情书来写,让诗传达出他如火的恋情。他有意识采用悬诗诗人乌姆鲁勒·盖斯成功使用过的诗中对话手法,甚至几乎把此当成了他诗歌艺术的某种基础。他自信而自负地描写姑娘们看到他骑着骏马奔驰,就情不自禁地议论起他来,然后通过问答式的对话,借一位姑娘之口把自己赞美成天空的“月亮”:“我们怎么会不知道他呢,难道月亮会在天空隐没?”

  欧麦尔的情诗轻柔流畅,很适合于配曲演唱。当时像今天的流行歌曲一样,风靡四方。他的诗给希贾兹地区的妇女带来了千般情愫,使一些人受到安慰,又使一些人受到诱惑。希贾兹的青年把他当成老师,向他的诗歌寻求爱情的经验和传情的词句。如此,欧麦尔成为对宗教和传统生活方式的一股不可忽视的冲击力量。

  阿卜杜勒·哈米德的散文

  在这一时期的散文文学中,有一种书信体的散文,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它们的代表作家是阿卜杜勒·哈米德·卡蒂布(?-750)。

  阿卜杜勒·哈米德是波斯人,他曾在亚美尼亚总督府当秘书,很受总督穆尔旺的赏识。这位总督被举为哈里发后,他受任御前书记官,他起草过许多信件函札。其中有给政治家的,给军事将领的,也有给文人学士的。他的书信往往长篇大论,内容相当丰富。在致作家们的信中,他讨论如何进行创作和避免出现偏斜,提出文学之士也有必要进行合作等意见。他在致哈里发的书信中,为哈里发出谋划策,具体而精细,甚至谈论玩棋的危害之类。

  阿卜杜勒·哈米德书信的特点是喜欢铺陈,讲究逻辑结构,重点突出,联系紧密,词句精美,注意节奏。有时还加进各种艺术性表达,运用各种比喻,使信件生动活泼。他在书信体散文上,为阿拉伯撰著家打通了一条新路,提供了一种型。文学史家对他的散文评价很高,有人说“写作自阿卜杜勒·哈米德始”。他的散文因其风格独特为不少散文家所效学。

  阿拔斯时期的文学:诗歌

  伍麦叶朝末期,政治紊乱,内部争权夺利,自相残杀,国家机器腐败,官员淫施滥威,腐化堕落,终于经不起政治风暴的袭击,而被阿拔斯人和什叶派、呼罗珊人结成的联盟所推翻。

  阿拔斯朝堪与中国的唐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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