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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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第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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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中之少阴也。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 
此论手足之阴阳。而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也。上节论太少之阴阳。分于左右。此论太少之阴阳。 
位于上下。盖阴阳气交于六合之内者也。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此阴阳之定位。手经有阴。 
足经有阳。乃上下之气交。 
其于五脏也。心为阳中之太阳。肺为阳中之少阴。肝为阴中之少阳。脾为阴中之至阴。肾为阴 
中之太阴。 
心属火而应日。故为阳中之太阳。肺居高而属金。故为阳中之少阴。肝居下而属木。故为阴中 
之少阳。肾居下而属水。故为阴中之太阴。脾位中央而主坤土。故为阴中之至阴。五脏为阴。而阴 
中有阳也。 
黄帝曰。以治奈何。岐伯曰。正月二月三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阳。四月五月六月。人气在右。 
无刺右足之阳。七月八月九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阴。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气在左。无刺左 
足之阴。 
阳气从左而右。故正二三月。人气在左。四五六月。人气在右。阴气从右而左。故七八九月。人气 
在右。十月十一十二月。人气在左。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无刺其气之所在。盖 
针刺所以取气故也。朱济公曰。阴阳二气。皆从足而生。自下而上。故只言足而不言手。盖以从 
其根也。 
黄帝曰。五行以东方为甲乙木。主春。春者苍色。主肝。肝者。足厥阴也。今乃以甲为左手之 
少阳。不合于数何也。 
岐伯曰。此天地之阴阳也。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故数之可十。推之可 
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此之谓也。 
经云。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又曰。东方青色。入通于肝。此天地之五方五时五 
行五色。以应人之五脏。非天地之阴阳也。天地之阴阳者。十干在上。地支在下。天之十干。化生地之 
五行。以应人之五脏。地之十二支。上呈天之六气。以应人之十二经脉。是以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天地 
定位。上下气交。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数之可十可百。推之可万可千。 
阴阳变化之无穷也。朱济公曰。有名无形者。以无形而合有形也。 

卷五
病传第四十二
属性:黄帝曰。余受九针于夫子。而私览于诸方。或有导引行气乔摩灸熨刺 饮药之一者。可独守耶。 
将尽行之乎。岐伯曰。诸方者。众人之方也。非一人之所尽行也。黄帝曰。此乃所谓守一勿失。万物毕 
者也。 
此篇论人之身体。有形层之浅深。有血气之虚实。是以针砭药灸。各守其一。非一人之所尽行也。 
病传者。谓邪从皮毛而发于腠理。从腠理而入于经脉。从经脉而传溜于五脏。所谓经络受邪。入脏腑 
为内所因也。如邪入于脏不可以致生。故邪在皮毛者。宜砭而去之。在于脉肉筋骨者。宜针而泻之。邪入 
于中者。宜导引行气以出之。寒邪之入深者。宜熨而通之。邪在内而虚者。只可饮以甘药。实者可用 
毒药以攻之。陷于下者。宜 
灸以启之。是以药石灸刺导引诸方。随众人之所病而施之。非一人之所尽行者也。此章教人知病传之 
有浅深。如可治之属。即守一勿失。不使大邪入脏而成不救。利济万物之功。毕于此矣。 
今余闻阴阳之要。虚实之理。倾移之过。可治之属。愿闻病之变化。淫传绝败而不可治者。可得闻 
乎。岐伯曰。要乎哉问道。昭乎其如日醒。窘乎其如夜瞑。能被而服之。神与俱成。毕将服之。神自得 
之。生神之理。可着于竹帛。不可传于子孙。黄帝曰。何谓日醒。岐伯曰。明于阴阳。如惑之解。如醉 
之醒。黄帝曰。何谓夜暝。岐伯曰。喑乎其无声。漠乎其无形。折毛发理。正气横倾。淫邪泮衍。血脉 
传溜。大气入脏。腹痛下淫。可以致死。不可以致生。 
此论形与神俱病则无由入其腠理。不致血脉流传。而成不救之死证也。阴阳之要者。皮肤肌腠为阳。 
血脉为阴。肌腠者。三焦通会元真之处。血脉者。神气之所藏也。虚实者。血气之虚实也。如腠理固密。 
元真通畅。血脉和调。精神内守。邪气何由内入。虚则传溜入脏。而不可以致生。是以生神之理。可着于 
竹帛。以教化后世。不可传于子孙。盖言调养此神气者。乃自修之功也。倾移之过者。折毛发理。正气 
横倾也。可治之属者。邪尚在于皮肤肌腠之间。未至血脉传流。大邪入脏也。此言邪在于外。犹为可治 
之属。守一勿失。不使邪溜于内。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肉。其次治经脉。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 
半死半生。盖间传者生。传之于其所胜者不治也。若夫病之变化。淫传绝败而不可治者。乃淫邪泮衍。 
血脉流传。大气入脏。不可以致生也。明于阴阳。如惑之解。如醉之醒。毕将服之。神自得之。所谓上 
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 
天年。喑乎其无声。漠乎其无形。谓不知道者。肤腠空疏。血脉虚脱。 
虚邪之中人也微。莫知其情。莫见其形。渐致淫邪入脏。不可以致生。夫邪之中于人也。始于皮毛。则 
毛发折而腠理开。开则邪从毛发入。入则抵深而入于腠理。腠理者。三焦通会元真之处。是以正气横倾。 
淫邪泮衍于肌腠之间。则传流于血脉。而内入于脏矣。盖经脉内属于脏腑。外络于形身。是以经脉受邪。 
入脏腑为内所因也。淫邪泮衍于肌腠则伤气。传流于血脉而入脏则伤神。神气并伤。故可以致死。而不可 
以致生。是以圣人之教下也。虚邪贼风。避之有时。恬淡虚无。精神内守。病从何来。故可着于竹帛。盖 
欲使天下后世子孙黎民。咸知此养生之道焉。 
黄帝曰。大气入脏奈何。岐伯曰。病先发于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 
冬夜半。夏日中。 
此论大邪入脏。传于其所不胜而死。盖五脏秉五方五行之气而生。故生于相生。而死于相胜也。病先发 
于心。一日而传之肺。三日而传之肝。五日而传之脾。皆逆传其所不胜。再至三日不已而死。夫心为 
火脏。冬主水。夏主火。冬夜半者。水胜而火灭也。夏日中者。亢极而自焚也。杨元如曰。按、素问玉 
机真藏论。病入于五脏。逆传于所胜。尚可按可浴可药可灸以救之。故曰三日不已死。谓邪入于脏。犹有可 
已之生机。故首言导引行气乔摩灸熨刺 饮药。末言诸病以次相传者。皆有死期。不可刺也。盖邪在于形 
层者宜刺。入于脏者。只可按摩饮药以救之。圣人救民之心。无所不用其极。 
病先发于肺。三日而之肝。一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杨元如曰。肺主气。日出而气始隆。日入而气收引。冬日入者。气入而绝于内也。夏日出者。气出 
而绝于外也。按、只言冬夏而不言春秋者。四时之气。总属寒暑之往来。夜半日中。阴阳之分于子午也。 
日出日入。阴阳之离于卯酉也。病传之一三五日者。乃天之奇数。盖五脏生于地之五行。而本于天干之 
所化。 
病先发于肝。三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三日而之肾。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早食。 
杨元如曰。按、素问标本病传论云。肝病头目眩。胁支满。三日体重身痛。五日而胀。三日腰脊小 
腹痛胫 。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早食。盖病先发于肝。故头目眩而胁支满。三日而之脾。则体重身 
痛。五日而之胃。则胀。三日而之肾。则腰脊小腹痛。胫 。冬日入。夏早食。乃木气绝于卯酉金旺之时。 
病先发于脾。一日而之胃。二日而之肾。三日而之膂膀胱。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杨元如曰。按、素问标本病传论云。脾病身重体痛。一日而胀。二日少腹腰脊痛胫 。三日背膂 
筋痛。小便闭。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盖病发于脾。则身痛体重。一日而之胃则胀。二日而之 
肾。则少腹腰脊痛。胫 。膂膀胱者。膀胱附于脊背之膂筋也。是以三日而之膂膀胱。则背膂筋痛。小便 
闭。人定在寅。木旺而土绝也。夏之晏食在亥。水泛而土败也。 
病先发于胃。五日而之肾。三日而之膂膀胱。五日而上之心。二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 。( 音 
笛日昃也) 
按、素问标本病传论云。胃病胀满。五日少腹腰脊痛 。三日背腹筋痛。小便闭。五日身体重。六日 
不已死。冬夜半。夏日 。盖病先发于胃。故胀满。五日而之肾。则少腹腰脊痛 。三日而之膂膀 
胱。则背腹筋痛。五 
日而上之心。则身体重。盖心主血脉。血脉者。所以濡筋骨而利关节者也。二乃火之生数。六日者。水 
之成数也。死于二日者。火之生气绝也。死于六日者。水乘而火灭也。故冬夜半者。即水乘火灭之义。 
夏日昃者。亦太阳之生气绝也。朱济公曰。冬主水。夏主火。日昃者。盛而始亏之时。 
病先发于肾。三日而之膂膀胱。三日而上之心。三日而之小肠。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 
按、素问标本病传论曰。肾病者。少腹腰脊痛 。三日背KT 筋痛。小便闭。三日腹胀。三日两 
胁支痛。二日不已死。盖病先发于肾。故少腹腰脊痛 。三日而之膂膀胱。则背膂筋痛。小便闭。三日 
而上之心。则腹胀。盖足少阴肾脉。下络膀胱。上从腹注胸中。入肺络心。此邪入于脏。亦从血脉流传 
也。上节病在心。故身体重。此从膀胱而上传于心。复从心而下传小肠。故腹胀也。冬大晨者。乃寅卯木 
旺之时。木旺则泄其水之气矣。夏晏晡。土气所主之时。土克水也。三日者。水火之生气并绝。二日者。 
火之生气绝也。盖病之且死。有死于先发之脏气绝者。有死于所传之脏气绝者。是以灵素经中。少有不同。 
学人自当理会。 
病先发于膀胱。五日而之肾。一日而之小肠。一日而之心。二日不已死。冬鸡鸣。夏下晡。 
按、标本病传论云。膀胱病。小便闭。五日少腹胀。腰脊痛。 。一日腹胀。一日身体痛。二日不 
已死。盖病发于膀胱。故小便闭。五日而之肾。则少腹胀。腰脊痛。 。一日而之小肠。则腹胀。一日而之 
心。故身体痛也。冬鸡鸣。夏下晡。即上节大晨晏晡之时也。按五脏相传。而有膀胱胃腑者。胃居中 
央。为水谷之海。乃五脏之生原。太阳为诸阳主气也。 
诸病以次相传。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也。间一脏及二三四脏者。乃可刺也。 
玉机真藏论曰。五脏相通。移皆有次。五脏有病。则各传其所胜。病之且死。必先传行。至其所不 
胜。病乃死。故如是者。乃逆传其所胜。皆有死期。不可刺也。如间一脏者。乃心传之肝。肺传之脾。 
子行乘母也。间二脏者。心传之脾。肺传之肾。乃母行乘子。子母之气。互相资生者也。间三脏者。心传 
之肾。肺传之心。从所不胜来者为微邪也。按五脏间传。只有间三而无间四。所谓间四脏者。以脏传之 
腑。而腑复传之于他脏。盖腑亦可以名脏也。杨元如曰。按五脏别论。黄帝问曰。余闻方士或以脑髓为 
脏。或以肠胃为脏。盖藏货物曰腑。故腑亦可以名脏。 

卷五
淫邪发梦第四十三
属性:黄帝曰。愿闻邪淫泮衍奈何。岐伯曰。正邪从外袭内。而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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