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中国通史第六卷-中古时代-隋唐时期(下册)》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10中国通史第六卷-中古时代-隋唐时期(下册)- 第89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陆贽从政之时,由于藩镇割据,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尖锐又复杂,政治斗争已发展为直接的军事对抗。李贽从维护唐朝的封建统治出发,先后向皇帝写了近百条奏疏,提出了自己的一系列政治、经济、军事主张。
  第二节政治思想治乱由人,不在天命唐朝经过安史之乱后,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都遭到了严重破坏。藩镇割据,山河破碎,战火纷飞。到德宗时出现了一派萧条破败的气象,田园荒芜,人烟断绝。“四海骚然,靡有宁处”①。泾原兵变后,长安失守,国难益重。但唐德宗在谈到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时却说:“此亦天命,非由人事。”针对德宗的这种“国家兴衰皆由天命”的错误思想,陆贽指出把国家兴衰说成由于天命是荒谬的。认为“天视自我人视,天听自我人听,则天所视听皆因于人,非人事外自有天命也”。否定了天有思想、有意志、能主宰人类社会的命运,得出了“天命在人”的结论。并说:“人事治而天降乱,未之有也;人事乱而天降康,亦未之有也。”②说明了治乱由人,不在天命。陆贽还辩证地分析了“治”和“乱”的关系。充分肯定了人在治理社会过程中的主观能动作用。认为“理(治)或生乱,乱或资理,有以无难而失守,有以多难而兴邦”,所以他面对于乱并不悲观失望,而是充满“治”的信心。他踌躇满志地劝诫唐德宗“其资理兴邦之业,在陛下克励而谨修之”。不要忧虑“乱”,不要害怕“厄运”,只要“勤励不息,足致升平,岂止荡涤妖氛,旋复宫阙”③。陆贽的这种反天命,重人事的进步的历史观,构成了他治国思想的哲学基础和理论基础。
  “理乱之本,系于人心”
  在分裂混乱之中“海内波摇,兆庶云扰”,“人心惊疑,如居风涛,汹汹靡定”①,谁要想在这种局面中取得支配地位,人心向背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陆贽进一步阐发了“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传统儒家思想,认为“立国之本,在乎得众”。“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夫欲治天下而不务得人心,则天下固不治。”②陆贽反复强调人心的作用,这是他的治国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所说的“得众”、“得人心”的阶级内容当然主要是指广大农民对李唐皇朝的同情和支持,也包括在统治阶级内部取得地主阶级的拥护。那么怎样才能“得众”、“得人心”呢?陆贽曾恳切而又深刻地向唐德宗谈了自己的想法:“臣谓当今急务,在于审查群情,若群情之所甚欲者,陛下先行之。所甚恶者,陛下先去之。欲恶与天下同而天下不归者,自古及今未之有也。夫理乱之本,系于人心。况乎当变故动摇之时,在危难向背之际,人之所归则植,人之所去则倾,陛下安可不审查群情,同其欲恶,使亿兆同趣,以靖邦家乎?”又说:“舟即君道,水即人情,舟顺水之道乃浮,违则没,君得人情乃固,失则危。”作为一个贤明的君主必须要使“其欲从天下之心,而不敢以天下之人从其欲”③。当然在封建社会里地主阶级和农民① 《陆宣公翰苑集》卷二。
  ② ③《资治通鉴》卷二二八。
  ① 《陆宣公翰苑集》卷二二。
  ② 《陆宣公翰苑集》卷十二。
  ③ 《资治通鉴》卷二二九,德宗建中四年。
  阶级的利益是根本不同的,两者之间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同其欲恶”。所谓“同其欲恶”不过是相对而言,也就是说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在不损害地主阶级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协调和农民阶级的关系。这就必须从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最大局出发,适当地考虑一些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扫求利之法,务息人之术”①,以便争取更多人的支持和拥护,尽可能地集中目标打击主要敌人——破坏统一的割据势力。
  为了取得民心,陆贽请求赈救灾民。贞元八年(892)河南、河北、江、淮、荆、襄、陈、许等四十余州发生水灾的时候,他劝德宗给予抚恤,并说:“所费者财用,所收者人心,苟不失人,何忧乏用。”②为了取得人心,陆贽提出国家必须要用度有节,躬行俭约,罢京城及畿县间架等杂税以弭民怨。他要求“均节赋税”来减轻人民的负担。为了取得人心,陆贽建议德宗“痛自引咎,以感动人心;不吝改过,以言谢天下”。并为之亲自起草罪己诏。诏书中还特别宣布对那些受到“凶逆”煽诱的胁从者,如能幡然悔悟,就既往不咎。诏书下,“虽武夫悍卒,无不挥泪感泣”。后来李抱真入朝对德宗说:“陛下在奉天、山南时,赦令至山东,士卒闻者皆感泣思奋,臣是时知贼不足平”。陆贽的这些措施和建议收到了一些效果。缓和了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的矛盾,或多或少提高了唐皇室的政治形象,使一些顾瞻观望的势力能够倾向于唐朝,在一定程度上分化瓦解了藩镇。
  立国之权,居重驭轻安史之乱后,出现了藩镇割据的局面,到唐德宗时有增无减,“假王者四,僭帝号者二,其他顾瞻怀贰,不可悉数”。河南、河北、淮西早已拥兵自守,不听朝廷号令。泾原兵变后,京畿地区也为割据势力所控制。节度使的权力不断扩大,有的已经世袭,他们可以“自置文武将吏,私贡赋”,并可以大量召募军队,拥有很大权力,官爵、甲兵、租赋、刑杀,皆自决定,“天子不能制”①。在政治、军事、经济上保持独立,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虽称藩臣,实非王臣”②。显然李唐皇朝要想恢复昔日的统治,消灭藩镇已成为迫在眉睫的大问题。
  陆贽是一个博通古今,明于治乱,具有远见卓识的人。他总结了历史经验,尤其是吸取了西汉贾谊在《治安策》中所阐述的加强皇权集权的思想,深刻地指出:“立国之安危在势。”认为“立国之权,在审轻重,本大而末小所以能固,故治天下者若身使臂,臂使指,小大适称而不悖”。这就必须要采用强干弱枝之术。加强皇权实力,削弱地方势力,这样才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安定,有利于封建政权的巩固。为此他对唐朝前期的历史作了一番回顾:谈到在唐太宗时,由于妥善地处理了朝廷和地方的关系,内重外轻,“举天下不敌关中”,处于“居重驭轻”的有利地位,因而能够保持安定统一的局面。可是后来“承平渐久”,内地武备放松,地方的节度使权力日益扩大,关中实力日益削弱,外重内轻,倒持太阿,授人以柄,结果“安禄山窃倒持① 《陆宣公翰苑集》卷十二。
  ② 《资治通鉴》卷二三四,德宗贞元八年。
  ① 《新唐书》卷二一二《李怀仙传》。
  ② 《旧唐书》卷一四三《李怀仙传》。
  之柄,乘外重之资”,发动叛乱,两京不守。这就从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阐明了“居重以驭轻,本大而末小,所以能固”的道理。否则“失居重驭轻之权,忘深根固柢之虑”,就会酿成大乱。他告诫唐德宗要“追鉴往事”,并申明:“王者蓄威以昭德,偏废则危;居重以驭轻,倒持则悖。”因而提出了“修偏废之柄以靖人,复倒持之权以固国”①的方针。要求采取一些具体措施,加强关中实力以巩固皇权,逐渐削弱藩镇势力,以便最后剪除“凶逆”。陆贽的这些主张无疑是正确的。
  “求才贵广,考课贵精”
  陆贽认为能否正确地使用人才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大问题。要想使唐朝有所振作,不整顿吏治、广开才路是不会取得什么成效的。而昏庸的唐德宗既不能求贤任能,又缺乏知人之明,“累叹乏才,惘然恍见于色”②。又往往对臣下吹毛求疵,求全责备。针对唐德宗的用人弊病,陆贽在《论朝官阙员及刺史等改转伦序状》中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认为人才之多寡和统治者的政治思想有很大关系。说“汉高禀大度,故其时多魁杰不羁之才,汉宣精吏能故其时萃循良核实之能”。并向德宗指出:“朝之乏人,其患有七”:第一,人才之进用与否不由人才是否合适为准,而由推荐人才的宰相是否受到皇帝的宠信来决定;第二,听信谗言而不加以任用;第三,求全责备,标准太高;弟四,对于有“过错”的人,因痛恨太甚而不复用;第五,考察不当,只看表面,不看本质;第六,根据一个人一言一事来决定用与否,不是全面地看一个人;第七,援引旧例使用朝官阙员,而有才干的人不得升迁。为了能够合理地使用人才,发现人才,提高吏治水平,他花了很大功夫对吏治问题在理论上作了比较全面的论述,提出了“求才贵广,考课贵精”①的重要原则。所谓“求才贵广”就是要求广泛地选拔人才,使人“各举所知”,不仅宰相可以推选官吏,而且台省长官也可以荐举贤能。认为“唯广求才之路,使贤者各以汇征,启至公之门,令职司皆得自达”。才能通过更多的渠道得到更多的人才。要像武则天那样:“弘委任之意,开汲引大门,进用不疑,求访无倦,非但人得荐士,亦许自举其才。”他反对对人吹毛求疵,求全责备。说:“凡今将吏,岂得尽无疵瑕”。认为“人之才行,自古罕全,苟有所长,必有所短。若录长补短,则天下无不用之人。责短舍长,则天下无不弃之士”②。他反对“以一言忤犯,一事过差,遂从弃捐”,终身而不复用的错误做法,认为这是造成“乏才”的原因之一。并指出:“贬降之辈,其中甚有可称者”,也应该录用,何况其中有些是因“连累左黜,或遭谗忌外迁”③的人,只有做到这样广泛地搜罗人才,才能使“人无滞用,朝无乏才”。为了广开才路,在陆贽的协助下,唐德宗又开策问贤良方正能直言敢谏科、策问博通坟典达于教化科、策问识洞韬略堪任将帅科。量才取士。招揽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材,以满足封建国家各方面的需要。
  所谓“考课贵精”就是“按名责实”,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考核,加强① 《资治通鉴》卷二二八,德宗建中四年。
  ② 《陆宣公翰苑集》卷十四。
  ① ②《陆宣公翰苑集》卷十七。
  ③ 《陆宣公翰苑集》卷十四。
  吏治的管理,以便高标准地培养地主阶级的官吏。为了全面地了解一个官吏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能力,陆贽提出了考课的具体内容,即所谓“八计听吏治”,有以下八个方面:一、视户口丰耗以稽抚字;二、视垦田盈缩以稽本末;三、视赋役薄厚以稽廉冒;四、视按籍烦简以稽听断;五、视囚系盈虚以稽决滞;六、视奸盗有无以稽禁御;七、视选举众寡以稽风化;八、视学校兴废以稽教导。在考课的过程中他强调不能注重言论,而要注重行动。不能看表面现象,而要看内在思想。指出口拙寡言的人不一定就愚笨,能言善辩的人不一定就聪明;直朴而冒犯的人不一定是背叛,阿谀奉承的人不一定就忠实。因而“所举必试之以事,所言必考之于成”①。通过实践检验是非优劣。这种比较实事求是的考核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对于防止官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贪污怠惰是有一定作用的。同时通过考课可以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才能,合理使用,使举得其人,任得其所,更好地发挥官吏应有的作用。他认为“才如负焉,唯在所授,授逾其力则踣,授当其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