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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他一边跟他们说话,一边慢条斯理地抽烟。有时候则一边说话一边喝酒。有时候晚上做梦还会梦见其中一个死者活了过来,跟他一起唠嗑子喝酒,或是耍扑克下棋。虽是在梦中,他也清楚地知道,那人是死去了的。于是便会劝他说:哥们儿,该走就走吧。甭恋着这旮旯,早去了早投生。那人听了他的话,便真的不再出现于他的梦中了。
有时候,火葬场里会一连几天没有人送进来。这时候,整个场院里便静得出奇。连一声鸟叫都显得惊心动魄。别的单位或是工厂,有事没事都会有人串门唠嗑子,总是客人不断。火葬场这地方则不一样,从来不会有闲人来串门。但凡进来的,一律都是死者的亲友们。那亲友们因着刚刚失去了亲人的缘故,都阴沉着一张悲哀的脸,很难有笑容,而且都惜言如金,不多说一句话。许多亲友,在亲人被送进焚尸房的时候,还会嚎啕大哭一番。所以,火葬场的气氛便显得阴森而又压抑。除了不时响起一阵哭声以外,便再也没有别的声响了,仿佛一个远离凡间的真空地带。呆在里面的人,日子久了,就会有一种与世隔绝的感觉。
德山大伯很喜欢那嚎哭声。他觉得,那无论如何是活人发出来的一种声音。整天跟死人打交道,而死人是从来不出声的。所以,听到活人的哭声,他就会感觉到一点生气,也感觉到一点这世界的声息。这哭声告诉他:他还有听觉,是个大活人,跟那些躺在冰柜里的人是不一样的。如果一连几天听不到人们的哭声,德山大伯便会显得烦躁不安,觉得自己仿佛是呆在坟墓里,也是个死去的人。每当这时候,他总是一边坐着发愣,一边推测着:那下一个进来的,将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等那人被送进来的时候,他便会像是盼望了多时的老友一样,迫不及待地去迎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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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火葬场里送来了一个人。德山大伯掀开被单一看,竟是一个像他儿子一样的年轻人。那年轻人二十出头的样子,长得白白净净、眉清目秀的。据说是因为失恋而自杀的。看着那个可怜的年轻人,他痛惜得直流眼泪。由于年轻,又死得不好,没有几个人来送他。那年轻人孤伶伶地躺着,显得更加可怜了。在把年轻人送入焚尸炉以前,德山大伯不仅替他整理了衣衫,还替他拢了拢额前的头发。年轻人的头发又黑又亮,闪着锦缎般的光泽,他禁不住抚摸了又抚摸。一边抚摸一边絮絮地责怪他道:孩子啊孩子,你怎么就这般傻呢?你这么两眼一闭,蹬腿儿走了,你倒是痛快了。撇下你爹妈可怎么过呢?傻孩子啊傻孩子?选
送走了那个年轻人以后,德山大伯有好一阵子回不过神儿来。他想他的儿子。尽管他极力克制,那想念还是每时每刻都在不停地折磨着他。虽然分别了才一年多的时间,但他觉得仿佛有半辈子没有见过儿子了似的。他不知道儿子是不是长高了,吃胖了。他还想他有些不敢抱这样的妄想,他觉得这想法对他来说过于奢侈了可他是真的想看看儿子的女朋友啊,哪怕只远远地瞅上一眼也行。他想:儿子的女朋友一定又洋气,又漂亮,大大的眼睛,红红的嘴唇,还有乌油油的长辫子。城里的女孩子们个个都是这样的呢。遗憾的是,老伴儿早早地死了。她若是活着,知道儿子找了一个城里姑娘做女朋友,不知道要高兴成哪般模样呢。一想到老伴儿,他就觉得自己是个极有福气的人。能够活着,能够想念儿子,还能够每月挣钱给儿子用,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选要是能经常见到儿子,那就再好不过了。
自从儿子写信来嘱托了他以后,他就再没有打过电话给儿子。现在,他更加地不敢了。他想:儿子的女朋友若是知道了自己未来的公爹是个焚尸工,怕是当即就会跟儿子翻脸的。一想到儿子会像那年轻人一样失恋,他的心便像在油锅里煎着一般难受。可他是真的想见见儿子,或是跟儿子说几句话啊。他来到一个电话亭子里,站了好久好久,到底也没敢拨儿子学校的电话。儿子说过了,没有什么特别要紧的事情,不让他打电话。儿子的话对他来说,就如同圣旨一般。他不敢轻易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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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刚刚给儿子寄了一笔钱到学校里,想到那因失恋而自杀的年轻人,他又一次来到邮局里,给儿子寄去了当月发的奖金。他拿着汇款单认真地端详着,忽然就发现了一个可以说话的地方:那便是汇款单右边的留言栏。那块地方很小,比邮票也大不了多少,写不下几个字的。可是,这一发现还是令他欣喜若狂。他怪怨自己太粗心了,以前寄了那么多次钱,居然没有发现这么一块宝贵的地方,实在是极大的浪费。现在,他终于可以利用这邮票大的地方,跟儿子说一句话了。他斟酌了一会儿,让邮局的工作人员在那块地方写道:用这钱给女朋友买件礼物吧。想一想,又加上了一句:拣好的买。他还想再说上两句话的,比如:注意身体,不要惜钱,每一餐都要吃饱吃好,上街的时候要注意车辆什么的,但人家却是一个字都不肯写了。那片邮票大的地方已经被占得满满的了。那没有说出的话儿,只能等下一次寄钱的时候再写了。
依照儿子的交待,汇款单上的落款处他没敢写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而是写了儿子一个远房舅叔的。那人在县城的一个机关工作,戴着顶〃科长〃的官帽。他想,这多少会给儿子的脸上增添一些光彩。他为自己焚尸工的身份而感到深深地羞愧。他觉得,这实在是太对不起儿子了。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原本从来都不看重什么官位和权势的。可是现在,仅仅为了儿子,他万分地憎恨起自己的卑微和低贱来。他觉得儿子实在是太优秀了,自己只有做了官才配得上他。
虽然在短短的十天时间里,他一连寄了两次钱给儿子,却依然抵挡不住对儿子的强烈思念。他多想让儿子回来一趟啊。哪怕只在他面前呆上几分钟也行。可是,儿子嘱托过了,没有什么特别要紧的事情,不让他打电话。好几天的时间里,他都在认真地琢磨着,〃想念〃到底算不算〃特别要紧〃的事情。琢磨来琢磨去,他最后认定:不算。儿子在大学里念书,功课一定很多,天天念也念不完。好不容易有一点空暇,还要陪女朋友玩耍,哪里有时间回来呢?他不能再给儿子添忙了。
再说,儿子回来了以后,让儿子到哪里落脚呢?老家的村庄上是绝对不能再回去了。他从谁家门前过一趟,谁家就会用白石灰在门前撒一道白痕,还要把他走过的路面再洒扫一遍,仿佛他是一个可恶的瘟神。他不能让儿子到村里去跟着他遭受这样的歧视和嫌恶。那么,让儿子到火葬场里来看他吗?不要说儿子不愿意,连他自己也无论如何不会同意的。不管怎么说,这里毕竟不是什么好地方。只要他活着,他绝不会让儿子踏进这里半步的。
可他是真想见见儿子啊。想得牵肠挂肚,想得扯心扯肺。不见上儿子一面,他仿佛活不下去了似的。琢磨来琢磨去,德山大伯最后决定:亲自到省城去一趟。悄悄地看看儿子。他再也抵挡不住那种透心蚀骨的想念了。他打算好了,去了以后,自己要想办法偷偷地跟儿子见面,尽量不跟他的同学们接触。如果真有同学碰上了,他就装作是儿子的远房表叔或是别的什么人。打死也不能承认是儿子的亲爹。
为了不给儿子丢脸,他特意到商店里去给自己买了一身新衣服,连脚上的鞋袜也买了新的。而且认真地洗了澡,理了发。把自己从头到脚打扮一新以后,他站到镜子前照了照,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一个干干净净、利利落落的老头儿了,一点也不像是火葬场里那个穿着蓝大褂的焚尸工。在商店里,他除了为自己买了一身衣服以外,还为儿子精挑细拣地买了一套衣服。自己的衣裳鞋袜合起来也不超过一百块钱,给儿子买的一身衣服却花了他三百来块。不过,他花得乐意。自己辛辛苦苦地挣钱做什么?还不是为了给儿子花吗?准备好了以后,他请了几天假就坐上了去省城的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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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上很挤,他买的又是最便宜的硬座票。他有腰疼的毛病,不能久坐,从他们那里到省城,要坐整整一天一夜的火车呢。他怕自己受不了,想要买一张卧铺票,一问,要二三百块,就作罢了。有那二三百块钱,还不如省下来给儿子用呢。自己已是一把老骨头,钱用在自己身上简直就是白白地糟踏了。在火车上坐了几个小时以后,他的腰就忍受不住了。实在无奈,他只得在地上铺了报纸,然后,蜷着身子躺在了座位下面的空隙里。座位下面的空间不大,但勉强总算可以略微躺一躺。不躺一躺,他的腰几乎要折了。这样,好不容易熬过了一天一夜的工夫,他终于到达了省城。到了省城以后,他浑身的骨节都像是散了架。下了车以后,他靠在站台的水泥柱子旁,喘息了半天才缓过劲儿来。他觉得,来一趟省城简直比死了一回还要遭罪。不过,一想到马上就可以见到儿子了,他就觉得再遭多大的罪也是值得的。
省城可真大啊,到处都是楼房、汽车和人群。他是第一次来省城。简直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四处碰壁,不得要领。询问了好多人,转坐了好几辆车,绕过了许多的弯子以后,他终于找到了儿子的学校。儿子的学校很大,也很漂亮。站在高大气派的校门跟前,他犹豫了好一阵子都不敢进去。他怕自己突然出现在儿子面前,儿子会责怪他。他更怕儿子的女朋友发现了他。虽然他穿了新鞋袜、新衣裳,可从骨子里他还是一个乡下老头儿,城里人一眼就能把他看出来。他怕自己那土不拉叽的寒酸形象会降低了儿子的身份,让儿子在学校里抬不起头来,便尽量瑟缩着身子,把自己变小一些,再变小一些,尽可能不引起别人的注意。
他佝偻着腰,像个影子一样悄悄地踅进学校门口的传达室里,怯怯地对那个守电话的老汉说:他要找他的侄子,并报出了班级和姓名。老汉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问了一通子。再拨一个号码,再问一通子。然后放下电话告诉他说:他侄子既不在教室里,也不在宿舍里。他一听就慌了,急赤白脸地问:侄子会去哪里?那老汉一脸不耐烦地说:这我怎么晓得呢?他很可能走出校门到街上玩耍去了。现在的年轻人,哪一个是省油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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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山大伯从传达室里走出来,怔怔地躲在校门口旁边的一棵大树后面,目不转睛地紧紧盯着校门口出出进进的年轻人。还好,大约一个多钟点以后,儿子的身影出现了。他怕自己认错了人,又仔细地看了看,确认是自己的儿子阿宝后,便高兴得浑身都打起颤悠来,心也跳得如同擂鼓一般。他真想三步两步冲到儿子面前去,一把拉住儿子的手,好好地看看他的脸,再摸摸他的头发。可是,试了几试,他却到底没敢那么做。儿子的旁边还跟着一个姑娘呢。那姑娘像他想象的那样:既洋气又漂亮。不过,却没有他想象中那一头乌油油的长发。她的头发几乎跟儿子的一样短,而且染成了黄里透红的颜色,像个秀气的假小子。这在乡下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