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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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场学-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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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必有一失,愚者干虑,必有一得。况幕之智,非必定贤于官也。特官为利害所
拘,不免摇于当局,幕则论理,而不论势,可以不惑耳。然隔壁听声,或不如当场
辨色,亦有官胜于幕者,惟是之从。原于声价无损,意在坚持。间亦债事。故土之
伸手知己者,尤不可以不虚心。
          虚心二字,非必与主人议事,当然凡事之稍有关系者
      同事诸人,或有见解是即从之但求于事与无分畛域条参看。
                              立品
    信而后谏,惟友亦然。欲主人之必用吾言,必先使主人之不疑吾行,为主人忠
谋,大要顾名而不计利。凡与主人相依及效用于主人者,率惟利是视不得遂其所
欲。往往易为媒药。其势既孤,其闲易生,稍不自检,毁谤从之,故欲行吾志者,
不可不立品。
          立品是幕道之本,下文素位自洁俭用慎交皆其条目,而
      尤重自洁俭是立品之本,品立而后能尽心尽言。
                               素位
    幕客以力自食。名为佣书,日夕区书,皆吏胥之事。可官声之美恶系焉,民生
之利害资焉,非与官民仅有宿缉,缀不可久居此席者。自视不可过高,高则气质用
事,亦不可过卑,则休戚无关。
        一幕客耳,而曰,官声之美恶系焉,民生之利害资焉,
    居其位者,不为不重。抑思所系所资无非地方,敢掉以轻
    心乎?
                             立心要正
    谚云:官断十条路,幕之制事亦如之。操三寸管,臆揣官事,得失半焉,所争
者公私之别而已,公则无心之过,终为舆论所宽,私则循理之获,亦为天谴所及,
故立心不可不正。
          正心乃为人之本,心正而其术斯端。此言操存有素。临
      事又以公私之别。敬慎之至也,勿误认有事方正其心以辞
      害意。
                             自处宜洁
    正心之学,先在洁守,守之不慎,心乃以偏,吾辈从事于幕者,类皆章句之
儒,为童子师,岁修不过数十金,幕修所入,或数倍焉,或数十倍焉。未有不给于
用者,且官有应酬之费,而幕无需索之人,犹待他求,夫何为者。昔有为余说项
者,曰,此君操守可信,余闻之怫然,客曰,是知君语也,夫何尤,余应之曰,今
有为淑女执柯,而称其不淫,可乎?客人笑而去。
          先生自序云,苟非心力所入享吾父或吐及不长吾子孙
      者,誓不敢入于橐,此条即此意也,立品正心,全在洁守。
                              俭用
    古也有志俭以养廉,吾辈游幕之土,家果素封,必不忍去父母离妻子。寄人篱
下,卖文之钱,事畜资焉,或乃强效豪华,任情挥霍,炫裘马,美行滕,已失寒士
本色,甚且嬖优童,狎娼妓,一咽之费,赏亦数金,分其余货,以供家用,嗷嗷待
哺,置若罔闻,当其得意之时,业为职者所鄙,或一朝失馆,典质不足,继以称
赏,负累既重,受恩渐多,得馆之后,情牵势绊,欲洁其守,终难自主,习与性
成,身败名裂,故吾辈丧检,非尽本怀,欲葆吾真,先宜崇俭。
          古人云,人之于财,常患其来处少,而不知其病在去
      处多。每见小席修微,尚堪仰事俯畜,而千金大多幕,反
      多支纳。甚或有困窘败检者,正患去处之病耳,故欲洁和
      必先俭用,合下条看。
                               范家
    身自不俭,断不能范家。家之不俭,必至于累身,寒士课徒,数月之修少止数
金,多亦不过数十金,家之人,目其艰,是以节啬。相佐游幕之土,月修或至数十
金,积数月寄归,则为数较多,家之人以其得之易也,其初不甚爱惜,其后或至浪
费,得馆仅足以济失馆,必至于亏,谚所谓搁笔穷也,故必使家之人皆知来处不
易,而后可以相率于俭,彼不自爱者,其来更易,故其耗更速,非惟人事,盖天道
矣。
                             检点书吏
    衙门必有六房书吏,刑名掌在刑书,钱谷掌在户书,非无话习之人,而惟幕友
是传者,幕友之为道,所以佐官而检吏也。谚云,清官难逃猾吏手,盖官统群吏,
而群吏各以其精力,相与乘官之隙,官之为事甚繁,势不能一一而察之,唯幕友则
各有专司,可以察吏之弊,吏无禄入其有,相循陋习,资以为生者,原不必过为搜
剔,若无弊累人之事,断不可不杜其源。总之幕之与吏,择术悬殊,吏乐百姓之
扰,而后得藉以为利,幕乐百姓之和,而后能安于无事,无端。而吏献一策,事若
有益于民,其说往往甚正,不为彻底熟筹轻听率行,百姓必受累无已。故约束书
吏。是幕友第一要事。
          衙门公事。全凭文案,平时宜今书吏,将所办稿件,挨
      顺年月粘卷,随时呈阅,用记一案既结,告印归档,止匕有
      四便,奸胥不能抽添改匿,有时检查,始末具在,上司提
      卷,不必另做,官幕离任去馆,克致临时周章。
          此公私之别,祸福之原,当严以律己,静以制人。
                               省事
    谚云:衙门六扇开,有理无钱莫进来。非调官之必贪,吏之必墨也,一词难
理,差役到家,则有馈赠之资,探信入城,则有舟车之费,及示审有期,而讼师词
证以及关切之亲朋相率而前,无不取给于具呈之人,或审期更换,则费将重出,其
他差房,陋规名目不一,谚云在山靠山,在水靠水,有官法之所不能禁者,索许之
脏,又无论已。余会谓作幕者,于斩续流徒重罪,完不加意检点。其累人造孽多在
词讼,如乡民有田十亩,夫耕妇织可给数目,一讼之累,费钱三平文,便须假子钱
以济,不二年,必至卖田。卖一亩则少一亩之入。辗转借售,不七八年,而无以为
生,其贫在七八年之后,而致贫之故,实在准词之初,故事非急切,宜批示开导,
不宜传讯差提,人非紧要,宜随时省释,不宜信手牵连,被告多人,何妨摘唤千
证。分列自可摘芟。少唤一人,即少累一人,谚云堂上一点朱,民间千点血,下笔
时多费一刻之心,涉讼者已受无穷之惠云。故幕中之存心,以省事为上。
          地方命盗重案,非所常有,惟词讼源源相继,实民事
      之最繁最急者,乃幕中第一尽心之要务也,尝闻之前辈云,
      核批呈词,其要有三,首贵开导,其次查处,不得不准者,
      则摘传人证,正与此条意合。如漫不经心,妄准滥传,恐
      不惟小民多费因而致贫,且或拖累毙命及酿成大案,悔之
      无及,可不慎哉!至田产等案,尤易牵涉,一经呈名,有
      积年累世莫脱其苦者,核稿时尢当加意。
                          词讼速结
    听讼,是主人之事,非幕友所能专主,而权事理之缓急,计道里之远近,催差
集审,则幕友之责也。一示审之期最须斟酌,亘量主人之才具,使之宽然有余,则
不至畏难自沮,既示有审期,两造已集,断不宜临期更改,万一届期,别有他事,
他事一了,即完此事,所以逾期之故,亦必晓然,使人共知,若无故更改,则两造
守候一日多一日费用,荡财旷事,民怨必腾,与其难而不审,无若郑重于难理之
时。与其示而改期,无若郑重于示期之始。昔有妇拟凌迟之罪,久禁囹圄,问狱卒
曰,何以至今不剐,剐了便好回去养蚕,语虽恶谁,盖极言拖延之甚于剐也。故便
民之事,莫如听论速结。
          勤理词讼,又官之尽心第一要分务也。平民词讼之非情
      事较重者,多不难于剖曲直服众情,常人稍稍自好,尚肯
      排难解纷,官而不理词讼,非必尽出本怀,盖事本繁冗,未
      易著手,由因循而怠玩者有之,是在幕客,平时启其善心,
      临事鼓其兴致,以期民事渐了,官声渐振,而主宾亦同受
      其福,其口权缓急,计远近,酌审期,量才具。其中煞费
      苦心,有循循善诱之意,佐治最宜领略。
                            息讼
    词讼之应审者,什无四五。其里邻口角,骨肉参商,细故不过一时竞气,冒昧
启讼,否则有不肖之人,从中播弄,果能审理,平情明切,譬晓其人,类能悔悟,
皆可随时消释,间有难理,后亲邻调处,吁请息销者,两造既归辑睦,官府当予矜
全,可息便息,宁人之道,断不可执持成见,必使终讼,伤同党之和,以饱差房之
欲。
          衙门除官幕而外,类多喜事,不欲便休,藉以沾润,故
      谚云,一纸入公门,九牛拔不出,甚言其兴讼易而息讼难
      也。官若矜全,民必感颂,如察其事。若有讼师起灭者,亦
      当先宽愚氓,除留奸辈。
                            求生
    求生二字,崇公仁心曲传于文忠公之笔,实千古法策要诀。法在必死,国有常
刑,原非幕友所敢曲纵,其介可轻可重之间者,所争止在片语,而出入甚关重大,
此处非设身处地,诚求不可,诚求反复。心有一线生机,可以藉手。余治刑名,佐
吏,凡二十六年,入于死者,六人而已。仁和则莫氏之因奸而谋杀亲夫者,钱塘则
郑氏之谋杀一家非死罪二人者,起意及同谋,加功二人,平湖则犯窃而故杀其妻
者,有毛氏二人窃盗,临时行强而拒,杀事主者,有唐氏一人,其他无入情实者,
皆于初报时与居停,再三审慎,是以秋审之后,俱得邀恩缓减,是知生固未尝不可
求也。
          求生非故出也,曰设身处地,反复诚求者,正平心静
      气准情酌理耳。此时容不得半毫私曲,参看下条,设死者
      相质,有词以对,一语可悟,合下二条反复参看。
          凡凶杀等案,多出无心,苟非情重伤多,皆得缓决邀
      恩,但亦有片词之未协即介于实缓之间者办案定罪时,不
      可不先查秋审条款,以免错误。
                            慎初报
    获贵初情,县中初报,最关紧要,驳诘之繁,累官累民,皆初报不慎之故。初
报以简明为上,情节之无与罪名者,人证之无关出入者,皆宜详审节删。多一情
节,则多一疑窦,多一人证,则多一拖累,何可不慎。办案之法,不唯入罪宜慎,
即出罪亦甚不易。如其人应抵,而故为出之,即死者含冤。向尝闻乡会试场,坐号
之内,往往鬼物凭焉。余每欲出入罪,必反复案情,设令死者于坐号相质,有词
以对,始下笔办详,否则不敢草草动笔。二十余年来,可质鬼神者,此心如一日
也。
          杀死本宗期功尊长罪于斩决之案,如亲情轻,定例不
      准两请,而豫东等省办法,即于出罪语下,切实声叙情轻
      之故,皆得邀恩,改为监候,粤东自道光三年亦有成案,如
      遇此等案件,切勿遗漏声明。
                            命案察情形
    命案出入,全在情形。请者起衅之由,形者争险之状。衅由曲直,秋审时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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