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犯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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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犯桃花?!-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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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背对着我站定的季无衣和叶匪行听言终于有了反应。两人扭头想要回身,却正好对上一眼,鼻中同时冷哼一声,头撇了个一百八十度。

得,既然这周大地主能够忍常人所不能忍,那么我也可以。

我摸摸鼻子,绕道季无衣面前大灰狼一笑道:“无衣啊,昨晚睡得还好吧。”

季无衣抬头看了我一眼,冷哼一声:“好得很。”

我这时才注意到他果真剃去了一脸络腮胡,露出大叔伪装之下少年真实的清秀。两道剑眉长飞入鬓,一双眸子亮如晨星。啧啧,自古英雄出少年。志存高远,气拿山岳,不是寻常儿郎。只可惜被这周大地主不吝讨回了家,否则在江湖上闯荡一番,再过个几年,许又是一位少年豪侠。

在美人英雄这里碰了一鼻子灰,没事,还有另外一个。我又转到叶匪行面前:“匪行啊,今天早膳还没用过吧,有你最喜欢吃的茴香饼。”

叶匪行对着我多少有点儿歉疚,狠狠横了季无衣一眼拂袖而去。殷元笙看我一副里外不是人的模样,不愧是我的原配公子和我休戚与共。当即挥了挥手很有领导派头的发表总结:“既然大家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那么便散了吧,散了。”

果真,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啊。老婆,还是老的好!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忍不住说俺尊的挺控淑女屋家的东西,可惜素穷人啊,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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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

或许是托了断手的福,这几日来府里上下祥和一片。大家听了顾小神医给我的诊断说是要静养,果真就再没给我整出点什么花样来。

都说这夫妻是床头打架床尾和,过日子嘛,不就是得这样。

我难得落了清闲,整日便窝在房中补觉。反正不用干活,生活也能勉强自理。比起面对一干老小不得安生的局面,断只手,老娘稳赚不赔。

但回过神来琢磨琢磨,真是造孽哦,我杨思离怎么落到了这个地步。不是当初说好是来撞桃花的么?现在倒好,整个成了一亲妈。

睡觉睡觉,一睡解千愁。这段日子下来我睡眠充足,饮食有了歧阳的调理也健康不少。脸色倍儿好,精神气质佳。

唯一的麻烦是洗澡。

天杀的周大地主估计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眼色之欲,府里一水儿的都是男丁,连只耗子都得是雄的。更令人发指的是,周大地主居然和其他九位公子合用一个大浴室。届时十个人齐齐入水,我靠,春光一泻万里无云啊。

因为种种原因,我的洗澡大计一拖再拖,过了三天终于忍无可忍,打算自力更生。

几日下来我观察到,周府里的人都习惯于晚上的时候进行沐浴活动。中午则大多午休,就连耗子也都进了洞鸟也大多归了巢,我晃悠了三圈都没见到个活物的影子。

此时不洗,更待何时!我左手麻利的向浴桶中倒水——烧水就免了,以我目前半残废的状态,也只能坚持坚持洗冷水澡了。

大春天的洗冷水澡,心中突然涌起一股子悲愤的感觉。这种悲愤来得太过猝不及防,以致于我直到洗完了澡,才发现自己摆了个乌龙——没有带干净的换洗衣服。

换下来的那堆衣服已经被我很没有远见的抛进一边的洗衣池里,似乎回去只有唯一一个办法——果着。

好在还有浴巾,我顺手试了试,围在身上正好可以遮住重点部位。

这种不光彩的事情自然应该走后门,我裹着浴巾一身清凉,凭着印象向浴室后方走去。

我热泪盈眶地看着搭在一面美人屏风上绛紫滚银边的长衫,心道果然天无绝人之路。

屏风比较高,长衫又被人叠了一叠搭在顶上。是以我必须得蹦起来,才能够到衣服。

人在运动的时候,手上的力道总是会不自觉的多使出了几分。我没想到在屏风的另一面有钩子挂住了长衫,手上劲头一下子没收回来,整面屏风连着上面的美人儿都正对我倒了下来。

一个美人倒下去,一个美人站起来。

我下意识的大声“啊”了一声。一声过后,呆呆看着从浴桶中受惊站起来的夏辞秋,过了三秒,忽然又大声“啊”了一句。

虽然只有三秒,但是情况还是很复杂的。为了利于大家的理解,所以解蠡让我简要解释一下。

第一声“啊”,是因为我没想到后面居然有人,是受到惊吓后的条件反射。

后面呆呆地看着,一是因为夏辞秋的身材肌肤着实的好。肌肉线条流畅美观,白璧般的肌肤紧致而有张力。二是因为,夏辞秋的身上密密麻麻爬着一道又一道的伤疤。有的已经痊愈结疤,有的却始终翻着鲜红的口子,随着他的呼吸一翕一合,触目惊心。

无怪乎他一直坚持和其他八位公子分开沐浴,我还曾经腹诽他小样儿装纯。

最后,第二声“啊”,是因为我的目光不自觉沿着他的腰线一路下滑,看到了传说中的一柱擎天。毕竟,没有人会穿着内裤洗澡。

夏辞秋倒像是个没事人一样,蹙着眉头,像是遇见什么难题一样不解地看着我问道:“老爷,被看光的人是我,您叫什么?”

开,开,开玩笑,老娘活了二十来岁,这还是第一次在三次元世界中见识到这么个东西!

【文】脸上火烧火燎地,我不敢再看夏辞秋一眼,立即套了衣服夺路而逃。

【人】子曰,非礼勿视,看了就要长针眼。

【书】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脑海中的画面却该死的定格在了那一刻。

【屋】正是中午,天干物燥。饶我刚刚洗了个冷水澡,现在却莫名的心浮气躁嘴干唇裂了起来。

完了完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谷欠火焚身?

老娘我果然是流年不利,命犯桃花。

门外不知道哪里来的野猫,大白天的就开始喵喵叫。一声高一声低的,听得人心里也仿佛有一千只爪子一样,抓心挠肝的。

我用枕头盖在脸上,死死捂住耳朵。脸却越来越烫,一路烧灼到了耳朵根。

我开始拼命的摇晃脑袋,企图把这个邪恶的画面赶跑。

头顶忽然传来一个三分慵懒七分性感的声音:“老爷,您的手已经断了一只。您再这样摇下去,您的脖子也会断掉的。”

我勒个去,这货不是夏辞秋,这货不是夏辞秋!

希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我头上的枕头被人轻易挪开,夏辞秋一双秋水似的眸子正在我的眼前,瞬也不瞬定定看着我。

“呵呵呵呵,那个,我一直都在这个屋子里,我什么也没看见。”我僵笑几声,嘴角抽搐。

夏辞秋这次没有像以前一样,而是反方向的慢慢直起腰,双手抱肘,眯着一双狭长的眼睛仔细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

我被他看得莫名其妙,脑海中自控不能,又想到了刚才看的那一幕,当下心虚更甚。

“老爷,您以前又不是没看过,怎么现在转了性子?”夏辞秋似笑非笑,轻轻吐出这句话。

“哦呵呵呵呵,可能是记性不大好,什么都记不住了吧,哦呵呵呵呵。”我脑门儿开始冒汗,不知道是冷的还是热的。

“老爷,那这个,您还记得么~” 我抽搐的笑容还僵在脸上,夏辞秋的一张脸便罩了下来。

这一次不似之前蜻蜓点水般的诱惑,而是长驱直入的霸道。凭着良心说,这夏辞秋,果真是接吻的一大好手。

红颜祸水,天生妖孽。

虽然脸上发烫心跳加快,但是——我也是有节操的!我抵死挣扎。右手不小心磕到了床板,疼得钻心。只来得及闷哼一声,眼泪一下子就刷的出来了。

夏辞秋听我的声音有点不对,立马便气喘着气松开了我。待看到我脸上挂着的泪水时,神情不由得一愣。

我讨厌被人用这种眼神看着,左手抹了一把脸,恶狠狠道:“还不快去找歧阳,站在这里发什么呆!”到第一次真摆出了老爷的范儿。

我的右手不过是轻微磕伤,自然没什么大碍。我心中有鬼,自然也就含含糊糊把为什么磕到手一事蒙混带过。这件事情之后,周府中从此多出了一间女用浴室,和我的卧室不过一墙之隔。

经过此事的教训,我痛定思痛,终于明白有一个好随身仆人的必要性。以前周大地主采用的是七班倒的轮岗制,确保一周每天都能看见不同类型的美人。我当然没这么丧尽天良,干脆把这项制度完全废除,自己成了光杆司令一个。没想到到头来作茧自缚,差点儿把自己给卖了。

经过几夜的深思熟虑,我决定在周府的下人们中海选一名侍从头头,专门负责我的日常起居及保卫我的人身安全。而海选的方式,则是——抓猫!

说到猫我的牙根就不禁痒痒。自从那天中午以后,这只黑皮猫光临我门口的频率一路飙升。晚上每每在我刚进入深度睡眠之时扯开嗓子嚎上几声,夜晚的声音尖利细长,听得人头皮一阵阵发麻。

此举博得了包括殷元笙、韦青离和顾歧阳在内的一直好评。

元笙和青离的卧房离我的近,所以受的折磨绝对不比我的要少。和我也就同心同力,欲除之而后快。

歧阳则是对这只不分早中晚,吊嗓子全凭自己一时心情的个性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多次跟我谈起想试试某种新研制出来的药方,看看能不能只让它在整点的时候叫,顺便还能为大家报报时。

歧阳那双干净澄澈的眼睛一看我,我顿时连个“不”字都不会说了。于是顾小神医便乐滋滋地成为了我这个主意的第三个追随者。

作者有话要说:非礼勿视,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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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章 …

抓猫这种身手敏捷又头脑聪明的动物,是不能够用笨办法的。这是在昨天周府五名下人接连从屋顶上追猫摔下来后,大家一起总结的血泪教训。

于是今天早上我前脚刚踏出房门,脑门上就堪堪擦过一把锃亮的菜刀。还好老子闪得快,否则老爷我就得先行一步给那猫陪葬了。

早上碰见这么桩晦气事搁谁谁暴躁,于是我理所当然的抓狂了:“你是怎么抓猫的?没看清老爷我么?”

我刚想张口训斥几句,看见元笙和青离也正站在门口发愣。

顺着他们的目光,我看见院里散落着十来号家丁,人人手上拿着那都是江湖上流行的畅销货。菜刀的有之,狼牙棒的有之,斧头的有之,见过最有创意的一哥儿们,手上那玩意分明是一个飞来骨。

我心中隐约掠过一丝不安——这么大动干戈的不大好吧。万一伤到了小朋友怎么办?就算没有伤到小朋友,伤到花花草草也不好嘛。

人群忽然一阵骚动,从我的上方传来了一声熟悉的“喵”,悠长闹心,只此一只。

再一眨眼,菜刀、斧头、狼牙棒飞来骨,齐齐向我头上招呼过去。

我迈了迈腿,腿像灌了铅,没迈动。

还好元笙青离够意思,两人默契赶来将我架到了安全的空地上。

之所以没有架我回房,是因为一分钟过后,我的房顶就破了一个洞。刚才招呼上屋顶的兵器,落雨一般正好全部砸在了我的床上。

我一定是和这周无忆八字不合,一定是的!

此后,抓猫大赛的章程中多了一条:不得以武力解决问题,只能智取。

最后的胜出者是厨房里打下手的赵福儿,仅凭一只公猫,便轻易地诱使那黑猫上了钩。赵福儿年纪和华眠一般大,但是人却鬼精鬼精的。长得也还算周正,眉清目秀的,体现了周大地主的基本审美观。

这孩子原是个流落街头的孤儿,十岁那年被周大地主目光如炬慧眼识美人,收入周府做了个小家丁。

我寻思周大地主的原意,应该是让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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