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这种新的双名制命名法,林耐给他所知的7700种植物和4400种动 
物命定了统一的学名。 
     由于新的双名制命名法科学合理,简要明了,方便易行,因此,自林耐 
之后,新的双名法即为各国生物学家相继采用。1867年,在巴黎举行的首次 
国际植物学会议上,林耐的双名制命名法得到了国际植物学界的确认。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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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当第二次国际植物学会议在维也纳举行时,林耐的双名法不但进一 
步得到国际植物学界的确认,而且规定林耐已经命名的物种的属名仍以林耐 
的命名为依据。可见,自林耐的双名法确立之后,生物学中的物种名称混乱 
的状况就逐渐结束,而生物分类学以及整个生物学也就建立在一个统一的命 
名基础上。 
     林耐确立双名制命名法之后的两百余年之中,生物分类学又有了新发 
展。人们又相继规定了一些新的方法,如规定属和亚属以上的名称,采用单 
名制;物种的名称,采用双名制;亚种的名称,采用三名制。亚种表示动植 
物物种的地理分布,但物种本身的命名仍用双名制。尽管生物命名法在后来 
有了新的发展,但基本的命名原则,仍然是以由林耐最终确立的双名制命名 
法为基础的。 
     (3)人为分类系统 
     由于建立了统一的双名制命名法,这就为林耐对生物物种进行统一分 
类,并进而建立统一的生物分类系统奠定了基础。 
     要建立统一的分类系统,首先要确定分类的主要标准,林耐认为,人为 
分类法中的分类标准是可行的,特别是在植物分类中更是如此。在确定以生 
殖器官为分类的主要标准的基础上,林耐也有所发展。林耐的发展在于积极 
地吸取了英国植物学家格鲁和德国植物学家卡梅拉留斯所发现的植物有性繁 
殖的成果,确定了以雄蕊的数目区别纲,以雌蕊的数目决定目,以花区别属, 
以叶区别种的分类标准和原则。这种选用多级分类标志的原则,比以往的人 
为分类法用生殖器官作为唯一标志当然更为合理,更为严密。由此看来,林 
耐在植物分类中选用分类标志的原则和方法,明显地吸取了自然分类法的某 
些优点。 
     在动物分类标志的确定上,林耐也同样地吸取了自然分类法中的某些内 
容。他以动物的心脏、呼吸器官、生殖器官、感觉器官和皮肤特征等多种性 
状为分类的综合标志,将动物分为六大纲: 
     心脏有二心室、二心耳,血温、红色: 
         胎生      哺乳纲 
         卵生      鸟纲 
     心脏有一心室、一心耳,血冷、红色: 
         肺呼吸      两栖纲 
         腮呼吸      鱼纲 
     心脏有一心室、无心耳,血冷、白色: 
         有触角      昆虫纲 
         有触手  蠕虫纲 
     林耐对动物的分类标记的确定,也与传统的人为分类法并不完全一样, 
而是在吸取自然分类法的多种性状特征为依据的基础上来确定分类的综合标 
志的。 
     在分别确定植物和动物的分类标志之后,在分类中所面临的另一重要问 
题,是如何确定分类的等级序列。 
     在通过广泛的植物考察、植物种植、标本分析以及理论研究的基础上, 
林耐对传统的人为分类法中已有的分类范畴作了一些改进。他继承和发展了 
雷伊的种的概念,把它引为人为分类法的等级序列概念中的基本概念,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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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起了纲、目、属、种这样由四级分类概念所构成的等级序列。 
       对于整个自然系统,林耐把整个自然界划分为有生与无生两界;把整个 
  有生界划分为植物和动物两个亚界;亚界下分纲,其中把植物划分为24纲, 
  把动物划分为6纲;纲下再分目;目下再分属;属下再分种。种是这个等级 
  序种中的最基本的分类单位。这样,林耐就建立起了一个由纲、目、属、种 
  四级分类序列构成的人为分类系统。 
       林耐的分类序列概念与现代分类学的区别在于:他的属与目之间没有 
  种;他的纲上没有门;但他在种这一级中列有亚种。 
       由于确定了分类的基本标志,又确定了分类的等级序列,林耐就以他的 
  新的双名制命名法为基础,在对7700种植物和4400种动物统一命名之后, 
  最终完成了以人为分类法为基础的生物分类系统。 
       林耐的生物分类学成就,集中地反映在他的《植物种志》、《瑞典动物 
  志》和《自然系统》这三部主要著作中。其中《植物种志》最初写作于1746 
  年,前后历经6年时间,直到最后完全建立双名法之后,才在1753年定稿出 
  版,此书建立了植物的人为分类系统。《瑞典动物志》最初出版于1746年, 
  后来修改再版,再版本中,林耐建立了动物的人为分类系统。《自然系统》 
  是林耐的最主要著作,在林耐生前再版12次。 
       在进行生物研究的过程中,林耐对人类学也曾进行过初步研究。在1753 
  年《自然系统》的第五版中,他曾把人与猿同放在“灵长目”中,对于作为 
   “灵长目”的人属,他又按人的肤色以及其性状特征把人分为四大种。他的 
  研究是人类学的开端。 
       林耐的生物分类系统的建立,对近代生物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由他最终完成的双名制命名法和人为分类法,不仅直接奠定了近代生物分类 
  学的基础,而且也奠定了近代生物学的初步基础。正是由于他所建立的分类 
  系统,初步廓清了数以千计的生物物种的等级序列,从而为后来以生物分类 
  学为基础的生物进化论的孕育提供了母体。而他的整个生物分类的人为系统 
  的完成,也为后来自然分类法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借鉴。就这些意义来说, 
  林耐建立统一的生物分类系统的功勋,“可同牛顿把宇宙中万千种物体的运 
                                                    ① 
  动归纳为简明扼要的万有引力定律一样媲美” 。 
       林耐的人为分类系统,到 19世纪初即为瑞士生物学家德·堪多(1778 
  —1841年)的自然分类系统所代替。恩格斯曾说,早期近代科学发展的终结, 
                                     ② 
  是“以牛顿和林耐为标志的。” 
                           3。进化理论的先驱:拉马克 
       (1)林耐以后的生物学 
       林耐的生物分类学成就,代表了18世纪中期生物学的最高成就,但对人 
  为分类法以及物种不变论,晚年他曾有所动摇。到了18世纪末,当林耐的生 
  物分类法仍在生物学中占主导地位时,在法国,逐渐产生了一股反对人为分 
  类法与物种不变论的新思潮。这种新思潮的代表人物,一是以植物学家朱西 
  厄(1699—1777年)为代表的植物学派,一是以动物学家布丰(1707—1788 
① 竺可桢: 《纪念卡尔·林耐诞生250周年》,《科学史集刊》1958年第1期。 
② 《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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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为代表的动物学派。 
       朱西厄是法国特里亚农皇家植物园园长,他研究过林耐的分类学著作, 
  但不同意林耐的人为分类法。他的主要贡献是在植物的种植方面,在他主持 
  下的特里亚农皇家植物园内,植物是按自然分类系统排列的,这种种植方式, 
  能给人以一种生动的物种可变的直观感。他的侄子安东尼·朱西厄(1748— 
  1836年)以他的植物种植为基础,在1819年发表的《自然分类学基本原理》 
  一书中,建立起了第一个较完整的自然分类法。 
       当朱西厄叔侄在研究植物的自然分类系统时,布丰和他的助手道本顿 
   (1716—1800年)正致力于研究生物的分类系统,特别是致力于以比较解剖 
  学的方法研究动物之间的亲缘关系。布丰强烈反对人为分类法,他认为一切 
  人为分类法都是“形而上学的一个错误”,其错误“在于不了解自然过程, 
  这种过程总是循序渐进的……,我们能够使人无法察觉地从最完善的生物逐 
  渐下降到最不具备形状的东西。我们将能发现许多中间物种以及一半属于这 
  一类、一半属于那一类的物种。这种不可能指定一个地方的东西,必然使得 
  建立一个普遍体系的企图成为徒劳”。布丰也反对物种不变论,他认为自然 
  界没有不连续的纲、目、属、种,这些界限都是人为分类法造成的界限。他 
  认为,当时人们所知的200余种四足兽,是从大约40种原始类型传下来的。 
  后来他又进一步认为,它们最初可能起源于一个亲体。他说:“在动植物里 
  面,且不说有好几个物种,即使只有一个物种是通过直接遗传过程从别的物 
  种中产生出来的,只要这个论点一旦成立,那么自然的力量便不能再加以限 
  制了。而且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大自然就能从一个原始的类型发展出一切其 
  他的生物种类来。”① 
       为了建立自然分类系统,布丰在 1749年以前即开始写作他的长篇巨著 
   《自然史》。这部巨著的前三册在1749年出版,在这三册中,布丰论述了他 
  的自然分类系统的总论点。从1753年—1767年,他出版了这一巨著中的四 
  足类动物部分的12册。1781—1786年间,他又出版了鸟类与矿物类部分的 
  10册。1788年,布丰去世,他的学生拉塞佩得 (1756—1825年),在1788 
  —1804年间又出版了蛇类与鱼类部分的后8册。至此,布丰的《自然史》的 
  44册本才全部出齐。正是在这一巨著中,布丰建立起了一个最初的自然分类 
  系统,论述了最初的物种可变思想,只不过他是个物种退化论者。 
       在朱西厄和布丰致力于建立自然分类系统与论述物种可变论的同时,另 
  一些生物学家已在物种变化原因的研究中初步形成两种不同的学派,一是以 
  法国植物学家罗比耐 (1735—1820年)为代表的“内力分化派”,一是以瑞 
  士动物学家邦尼特(1720—1793年)为代表的“外力灾变论”派。 
       罗比耐主要以生物学为基础进行自然哲学研究,1761—1768年间,他曾 
  出版过一部五卷本的自然哲学著作。在自然哲学研究中,罗比耐一方面看到 
  了物种之间的亲缘关系,一方面又受基督教教职等级观念的影响,他把这两 
  种观点掺合在一起,提出了物种并不是一个静止的等级,而是一个随时间变 
  化的由下而上的直线阶梯的理论。他认为,生物“个体的序列是生物朝着人 
  类演化的若干阶段”,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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