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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的故事:处于自尊与饥饿下的痛苦挣扎——诈骗与偷窃。憨钦仔失业之后,早已坐吃山空,却毫无任何收入来源。憨钦仔其实并不“憨”,他巧舌如簧,能言善辩,又有点小聪明。为了生计,饥肠辘辘又身无分文的憨钦仔进行了一次近乎诈骗的赊欠。他看到小杂货店的老人老实可欺,便使用心计采用欲擒故纵的手法,装出一副衣食无虞的样子,使店主心甘情愿地拿出许多好东西热情招待他,最终顺利地骗喝了三碗茶,诓吃了六个圆糕,还拐走了仅有的两包黄壳子香烟,而且心安理得,这次的诈骗性赊欠是他开始迈向悲剧深渊的第一步。当再也无法赊欠到任何生活必需品之后,憨钦仔走上了偷窃的道路。
小说精心设计了憨钦仔偷窃番薯、木瓜度饥的两个悲喜交加的细节。其中偷番薯的情节编织得饶有兴味。有一次,憨钦仔到番薯田刚要下手偷窃时,被主人发现了。为了维持自尊,他急中生智的处理方式让人忍俊不禁:
当他在番薯田里想下手的时候,被主人发觉了。那个人远远地嚷着跑过来,憨钦仔迅速地把裤子一拉,就从容不迫地蹲在那里不动。等那个人赶到十来步的地方,他就先破口大骂的说:“怎么?你想跑过来吃屎吗?小偷怎么可以乱赖?等我拉干净不压你吃屎才怪。小偷乱赖,好歹不识,你把这装的看成什么货色?真失礼!”那个农家的少年,站在那地方,歉意地还带几分怀疑说:“你怎么跑到这地方来放屎?”“怎么?送上来还不好吗?你们天没亮到街仔去拖都在拖咧!不是?”年轻人掉头默默走了。憨钦仔却满载而归。
显然,如果不是为贫穷与饥饿所迫,憨钦仔也不必冒着危险、挖空心思去偷那一点不值几个钱的番薯,这真令人同情;但他面对番薯田的主人时,为了维持自尊,保住仅存的面子,抢先反噬对方一口的无赖伎俩,则让人感到可耻与可恶,令人情不自禁地联想到鲁迅笔下阿Q偷萝卜的情节。小说以嘲谑的笔法,将住防空洞、三餐难以为继的憨钦仔竭力维持可怜自尊的努力生动刻画了出来,让人们想要嘲笑他,却又感到不忍心;想同情他,却又无处可着手。这是一个多么卑微的“小人物”啊!然而,这次偷番薯“满载而归”的好运气,已经成了憨钦仔记忆中的往事。另一次的偷木瓜事件就不那么顺利了。有一天,憨钦仔五餐没吃饭了,肚子饿得咕咕叫,于是就去偷别人的木瓜解饥。他望着树上那熟透的木瓜垂涎欲滴,想摘却又怕被人逮住。于是他心生一计采用了贼喊捉贼的方法,先进行了一番火力侦察:“有人偷木瓜唷!有人偷木瓜唷!”确定了附近无人看守木瓜之后,他才放心动手。可惜运气不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用长竿打下来的木瓜却掉进了粪池:
愈想打到目标,愈不容易打着,他的心又急又烦躁。他想有些事情做了还得加上几句咒骂才行。干伊娘咧!使劲一拨,真的打着了。但眼看就要到手的大木瓜,扑刺的一声闷响,掉落在干了一层壳的粪坑里,木瓜隐隐地往坑底,一点一点地下沉,憨钦仔像与情人惜别,痴痴地目送着将要沉没的木瓜咽了几口口水,慰藉此刻饥肠的绞痛。
这个滑稽场面使憨钦仔饥肠辘辘的情态跃然纸上,特别是“好像与情人惜别”和“慰藉此刻饥肠的绞痛”两句,将他的形体动作和心理渴望融合于调侃的语气中,栩栩如生地刻画出了他五味杂陈的心态。小说将幸运的偷番薯和不顺利的偷木瓜这两个结局截然相反的细节勾连在一起,令憨钦仔的故事平添了不少吸引力。
第二阶段的故事:毫无收入来源的憨钦仔,黯然蜗居于公园的防空洞里贫病交加。他很清楚赊欠和偷盗均非长久之计,于是绞尽脑汁想法在茄冬树下以“臭头”为首的靠吃死人饭的“罗汉脚”群中取得一席之地,以解决他的肚子问题。此时,憨钦仔虽然放下了身段,但还想保有仅存的“面子”,因而他费尽心机,竭力避免出现“利已经不存而名也要荡尽”的危险,由此在他身上发生了好些悲喜交加的故事。
为了既有尊严地挤入罗汉脚的行列,又能让自己在臭头们中间建立一点地位,憨钦仔费尽心思进行了周密的计划,几乎抓住了每一个可能表现自己的机会,来取得别人的信赖与尊敬。这大致上包括三个步骤:首先是“利诱”。憨钦仔故意用从杂货店老人那骗来的黄壳子香烟引诱坐在茄冬树下欲睡不睡的罗汉脚们,然后慷慨地将香烟分发给他们,还讲些有趣的话题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从而取得罗汉脚们的好感;其次是“欺瞒”。憨钦仔明明失了业,打锣的生意被装有扩大器的三轮车夺去了,可为了顾全面子,却用“老是打锣没意思”之类的谎言来掩盖失业真相,这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最后是使“苦肉计”,这是小说的中心情节,写得特别生动感人。由于镇上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死人,棺材店多日没有生意上门,憨钦仔他们这伙罗汉脚们被饿得嗷嗷直叫,但却一筹莫展。就在这急难时刻,憨钦仔挺身而出抓住“立功”机会,提醒大家有这么一个民俗说法:“人家说棺材店如果没有生意,只要用扫把头敲打棺材三下,隔日就有人去买棺材。”当大伙你推我让地谁也不愿意出头时,憨钦仔却自告奋勇说:“我去!”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偷偷跑到街对面的棺材店里,冒险拿起扫把在棺材上敲了三下,希望能藉此赢得罗汉脚们的信任和接纳;憨钦仔以这种“英雄壮举”完成了敲打棺材头的任务后,却又时时悬念着可能发生的后果,日夜担心不已,连做梦时都会梦见自己成了“杀人犯”:
……他竟被淡淡的忧虑爬到心头,令他愠愠难过。他后悔做刚才的事,他想如果真的明天有人买棺材的话,那个死人可不是我杀了他?我憨钦仔半世人,虽不算好人,亦不算是坏人啊!我为什么要杀人?但愿明天不灵验才好。
……他觉得自己正掉进黑黑的深渊似的,他想着,此刻对过去连自己都不以为怎么的事情,竟令他怀念不已。现在,他并不用为了砸了饭碗难过,只是为了那些不再是揶揄,而是让自己尊敬的差事,深痛的感到惋惜。
憨钦仔就这样经过了惊慌难眠的一整夜。在惟恐自己真的杀死了人的胡思乱想折磨下,他直到三四更公鸡啼叫了才如释重负,“在这黑压压的洞里,现在连极细微的思想的喘息,也停止了,他的呼吸均匀的和黑暗和静息连牢得分不开。这是他最幸福的一段时间,所有的怯懦、自卑、内疚、矛盾和苦恼,都渗出他的心,融在黑暗中,教他回到原始,回到母胎,和谁都没分别,就因为这样,他什么都不知道。”因为他相信民间说的“一更二更报死,三更四更报喜”的说法,从而让自己的内疚释然,并竭力使自己相信第二天无论发生什么事,他都不负任何责任。可惜的是,第二天早晨憨钦仔刚到棺材店对面的聚会点,就得知了老迈富有的杨秀才真的死了的消息。此时的他,心中愈发忐忑不安,老是觉得与他头一天敲棺材板的行为有关。这个情节说明,憨钦仔身上虽然有许多不良陋习,但是他的心地还是善良的,良知并未泯灭。这恰如鲁迅所言:将人物“放在万难忍受的境遇里,来试炼它们,不但剥去了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而且还拷问出藏在罪恶之下的真正的洁白来。”鲁迅:《陀斯妥耶夫斯基的事》,见《鲁迅全集?且介亭杂文二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05页。虽然这次的“立功”行为,终于使憨钦仔获得了罗汉脚们的友情与信任,大家拍肩搭背地恭喜着他,并且很大方地将他当作团体的一员来看待,答应让他一块干活。然而,憨钦仔此时却又因面子问题作祟,尽说些言不由衷的话:
“喂!各位等一下,我憨钦仔有言在先,目前我还没找到适当的工作,想暂时和大家一起生活,一旦我找到工作,我马上就要离开。你们知道?是暂时的,说不定明天就走。因为是暂时很难料。”他一再的强调暂时两个字。
“就怕你不愿意,没问题。”臭头说。
“在我们这里也不坏。”
“噢!不!我说过了,我是暂时的。”憨钦仔拼命摇头,好像什么沾在脸上要把它摇掉。
“是啊!人家有什么好地位,总不会老呆在这里的。”
“说一句良心话,我们这些兄弟倒是很喜欢你在这里。”火生的意思也是他们的意思,他们笑得很温和而亲切。
“不,不,不,我说是暂时的。到时候我走了,大家不要骂我无情就好。我说过了,是暂时的。”这下子他得意了,他觉得面子够大了。
由此可见,憨钦仔之所以一再以种种谎言来维持他的自尊,无疑是因为想成为小镇上一个可以让人信赖的人物。事实上,失业的憨钦仔与罗汉脚们的境遇与地位根本就没什么差别了,可他却仍然沉浸在昔日的辉煌里难以自拔,从精神上认为自己要比那些整天蹲在棺材店前的茄冬树下,靠等待丧家出殡时拿些旗幡、撒些银纸,以及帮厨洗菜等杂事为生的罗汉脚要高一等,甚至耻于同这群臭头烂耳、瞎子跛脚的罗汉脚们为伍,因此他在公开场合总是竭力避免和他们在一起。这恰如鲁迅所言:“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一天天的满足着,即一天一天的堕落着,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鲁迅:《论睁了眼看》,见《鲁迅全集?坟》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40页。也正因为如此,当杨秀才出殡时,憨钦仔在送葬的队伍中,觉得扛彩旗有损颜面,生怕被人误会他也是茄冬树下的一分子,于是就用彩旗遮住面孔,可这一举动却引起了旁人的疑惑,他灵机一动解释说是为了遮阳防热等。未曾料到,就是这一件事使憨钦仔无形中为自己埋下了后来被罗汉脚们所排斥、孤立的下场,以及再次遭遇生存危机的根源。更倒霉的是,当杨秀才家人对丧事的安排未能符合大家的期望时,罗汉脚们便把烦躁和失望都怪罪到憨钦仔的头上了,这种毫无来由的责怪,加上憨钦仔因杨秀才之死而产生的罪恶感,使他的心里感到对现实的压力已无法承受,此时的憨钦仔面临着意志和自尊的严重考验。于是他越来越怀念以前打锣的那段日子,脑海中时时浮现出引以为傲的往事,从中体会到做人的价值、意义和尊严。他回想当年敲着锣走遍全镇,找回棉被店年轻太太走失的三岁孩子阿雄,当阿雄重新回到母亲怀抱后,他接受诚恳的道谢,并获得了一个红包。特别是当他询问并安慰因丢了孩子而伤心不已的母亲时,那一刻的憨钦仔真像极了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那时的自信与慈善,和他后来的颓废简直不可同日而语。显然,小说对于憨钦仔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