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纪事本末 作者:[清]谷应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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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纪事本末 作者:[清]谷应泰- 第1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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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周延儒罢。始,温体仁与延儒深相结纳,延儒力援之以进。至是,体仁将夺其位,太监王坤疏攻延儒,体仁无一语相助。于是陈赞化屡纠延儒,即「羲皇上人」一语,穷究不已。体仁知上意,凡与延儒为难者,必阴助之,而助延儒者皆诎。延儒放归。
  七年(甲戌,一六三四)三月,召大学士何如宠入朝,在道屡引疾,不许。刑科给事中黄绍杰奏言:「从来君子小人,不能并立。如宠徘徊瞻顾,则次辅温体仁当知所自处矣。自体仁为相,水旱洊臻,盗贼满路,燮理固如是乎?秉政既久,窥旨必热。中外诸臣,承奉其意。用一人,则曰:『此与体仁不合也。』行一事,则曰:『此体仁所不乐也。』凡此,皆召变之由。乞命体仁引咎辞位,以回天心,慰民望。」上责其率妄,调外。
  八月甲戌,石廷臣于平台,问谁堪冢宰总宪者,令各给条对。吏部左侍郎张捷曰:「臣之所举,与众不同。」上许之。勋戚在殿西室,文臣在殿东室。捷旁皇四顾,大学士王应熊目属之,诸臣觉其异。及问所荐,则前兵部吕纯如也。时诸臣或举郑三俊,勋戚亦如之。或举唐世济。捷曰:「总宪世济可,冢宰非纯如不可。」俄入奏,力言纯如之长。诸臣以纯如列逆案,不可。刑科给事中姜应申言之尤力,捷失色。上问温体仁,对曰:「谢升可。」上是之。应熊故善周延儒,而纯如又与延儒善者,故体仁阴持之。给事中范淑泰、吴甘来交章劾王应熊、张捷同谋党附,计翻逆案。
  乙亥,召南京吏部尚书谢升为吏部尚书,以唐世济为左都御史。
  八年(乙亥,一六三五)夏六月,刑部主事吴江,给事中何楷、宋学显,御史张缵曾,各劾大学士温体仁,并及王应熊。初,流盗陷中都,巡抚杨一鹏,巡按吴振缨被劾。而振缨体仁乡人,曲庇之。时何吾驺亦与应熊不合,钱士升力剂其间,得解。
  秋七月,进少詹事文震孟为礼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震孟讲《春秋》称旨,既而以疾告,不允。温体仁语之曰:「行相君矣,何避也!」至是,出特简入政府。
  十一月,大学士何吾驺、文震孟罢。初,吾驺、震孟在直,欲以工科给事许誉卿补南京太常卿,温体仁与吏部尚书谢升难之。升遂疏纠誉卿。震孟自恃特简,于体仁无所依附。尝与体仁论庶吉士郑鄤当迁除,大拂体仁意。至是,票升疏,止欲夺誉卿俸,体仁不肯。震孟作色掷笔曰:「即削籍无害!」体仁夕揭上,而吾驺、震孟朝罢矣。誉卿击珰有直声,沉沦谏垣,十年不调,即是削籍。震孟有时望,入相仅三月而龃龉同官,不竟其用。
  逮庶吉士郑鄤。鄤继母,大学士吴宗达女弟也。鄤薄于宗达,宗达尝揭其杖母烝妾。震孟既忤体仁,体仁并恨郑鄤,即以宗达所揭入告,下狱。
  九年(丙子,一六三六)二月,吏部尚书谢升疏救陈子壮,不听。先是,子壮以论宗秩事下狱。巡按苏、松、常、镇御史王一鹗奏荐周延儒等,以滥及废籍,责之。
  夏四月,大学士钱士升罢。初,温体仁深结士升,其入相也,体仁凡有所为,必力推之。如用冢宰谢升、总宪唐世济,皆体仁意,而士升成之。体仁逐文震孟,颇引士升为主,士升亦助体仁。至是,体仁并欲去士升,因福建右卫经历吴鲲化讦奏士升弟士晋,即拟严旨。仍嘱林焊毋泄言,欲借弟以逐其兄也。士升遂引归。
  五月,逮滋阳知县成德,下锦衣狱。德性刚激,入前大学士文震孟之门。至是,连章攻温体仁,凡十上,尽发其奸状。母张氏,伺体仁舆出,辄道诟之。德移狱刑部,戍延绥。
  秋七月,国子祭酒倪元璐免。元璐与同邑左庶子丁进不合,嗾诚意伯刘孔昭讦奏也。
  十一月,下左都御史唐世济于狱。世济以边才荐故兵部尚书霍维华。上谓维华逆案,世济蒙蔽,下刑部狱。明年正月,霍维华戍没。
  十年(丁丑,一六三七)春正月,常熟章从儒讦奏前礼部右侍郎钱谦益、科臣瞿式耜。疏上,温体仁修郄,逮之下刑部狱,几殆。谦益尝作《故太监王安祠记》,曹化淳出王安门,愤其冤,发从儒阴谋,立枷死。谦益等寻得释。
  二月,逮巡按山西御史张孙振。初,提学佥事袁继咸守官奉公,自书卷外无长物。孙振贪秽不职,诬奏之。贡士卫周祚等讼其冤。命并孙振逮讯。
  三月,陆文声陈「风俗之弊,皆原于士子。太仓庶吉士张溥、前临川知县张采,倡复社以乱天下」。命南直提学御史倪元珙核奏。元珙因极言文声之妄。上责其蒙饰,降光禄寺录事。溥、采为古学以相砥砺,天下靡然乡风,不为政府所悦,故朝论必苛及之。时苏州推官周之夔,亦讦奏溥等树党挟持。
  夏四月,兵科给事中宋学显,贵州道御史张盛美俱例转湖广、河南参议。抚宁侯朱国弼劾温体仁,私左都御史唐世济,逐学显、盛美。上不听。又劾体仁受霍维华赂,令唐世济发端。上慰谕体仁,夺国弼侯爵,世济亦戍边。
  六月,大学士温体仁引疾免,赐金币,遣行人吴本泰护归。体仁在事,诸臣攻者无虚日。体仁与举朝为仇,其庇私党排异己,未尝有迹,但因事图之,使若发自上者,而主炳阴为所假,上竟不之疑。
  八月,以薛国观为礼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
  十月,定东宫官属。右谕德项煜、编修杨廷麟让左谕德黄道周。阁臣以道周意见偏,上疏有「不如郑鄤」之语。寝之。刑科给事中冯元飙言:「道周忠足以动圣鉴,而不能得执政之心,恐天下后世有以议阁臣之得失也。」不听。已而道周疏劾杨嗣昌夺情,谪外。
  十一年(戊寅,一六三八)八月,南京户科给事张焜芳论前巡盐两淮御史史(上范下土)侵帑三十余万。命逮(上范下土)下刑部。先是,巡盐御史张锡命忧去,遗课二十一万。(上范下土)挕事,尽入其家。检讨杨士聪攻之,(上范下土)诿橐锡命。时锡命前卒,子沆奏辨,大学士钱士升拟旨罪(上范下土)。王应熊曰:「史太仆大有才,未易撄也。」拟上,上果不听。至是,(上范下土)复奏辨,又发张焜芳朋党状,焜芳夺官。
  十二年(己卯,一六三九)六月,以左懋第、袁恺、阴润、蔺刚中、范士髦为给事中,詹时雨、李近右、汪承诏、张绪论、杨四重为试监察御史,吴昌时等并各部主事。昌时首选吏部。疏上,上自手定先后,示不测。昌时谓薛国观所为,恨之。
  八月,故庶吉士郑鄤磔于市。先是,中书舍人许曦讦奏鄤不孝渎伦,与温体仁疏合。法司定罪拟辟,上命加等。鄤初选庶吉士,有直谏声,文震孟、黄道周皆与之游。当时欲借鄤以倾震孟、道周,谳驳逾重。而鄤居乡多不法,遂罹惨祸。
  十三年(庚辰,一六四0)夏四月,巡抚江西右佥都御史解学龙,荐举布政司都事黄道周。上以道周党邪乱政,学龙徇私,俱逮下理,廷杖论戍。户部主事叶廷秀请宽之,并杖削籍。监生涂仲吉上言:「黄道周通籍二十载,半居坟庐。稽古著书,一生学力,止知君亲。虽言尝过戆,而志实忠纯。今喘息仅存,犹读书不倦。此臣不为道周惜,而为皇上天下万世惜也。昔唐太宗恨魏征之面折,至欲杀而终不果。汉武帝恶汲黯之直谏,虽远出而实优容。皇上欲远法尧、舜,奈何出汉、唐主下!断不宜以党人轻议学行才品之臣也。」通政司格之不上,仲吉并劾通政使施邦曜遏抑言路,再救道周。上怒,下狱杖之,论戍。
  六月,大学士薛国观免。初,国观以温体仁援,得入阁。同官六人皆罢,独国观秉政至首辅,上颇向用之。至是,因拟谕失旨,下五府、九卿议处致仕。刑科给事中袁恺再疏劾之,言:「国观纳贿有据。」并及尚书傅永淳、侍郎蔡奕琛等。遂下镇抚司讯。初,上召国观,语及朝士婪贿。对曰:「使厂、卫得人,朝士何敢黩货!」东厂太监王化民在侧,汗出浃背。于是专侦其阴事,以及于败。国观既削籍,吏部尚书傅永淳、南京吏部尚书朱继祚并免。下左副都御史叶有声于狱,以通贿国观也。时株连颇众。
  十二月,国观奏辨。不听,命入京即讯。
  十四年(辛巳,一六四一)春正月,故大学士薛国观奏辨刑科给事中袁恺诬劾,出于礼部主事吴昌时之意。上不听。
  夏四月,召前大学士周延儒、张至发、贺逢圣入朝。至发辞不出,逢圣不久以病归。初,延儒既罢,丹阳监生贺顺、虞城侯氏,共敛金,属太监曹化淳等营复相。至是,得召用,主事吴昌时之力居多,延儒德之。
  六月,故刑部右侍郎蔡奕琛在系上言:「去夏六月,同邑诸生倪襄,贽于庶吉士张溥之门,归语知县丁煌,夸溥大力,可立致人祸福,因言及臣旦夕必逮。未几,而王陛彦果劾臣矣。一里居庶常,结党昭权,阴握黜陟之柄,岂不异哉!」上令丁煌指证,下倪襄于狱。既而奕琛亦劾张溥,并及故礼部侍郎钱谦益。
  八月辛亥,故大学士薛国观赐死,诛中书舍人王陛彦,各籍其家。初,国观以王陛彦通赂免官,命伺其邸,则王陛彦至,执下狱。陛彦为吴昌时甥,临刑呼曰:「此舅氏所作,我若有言,即累名教矣。」时国观事发于东厂,佥云昌时实启其机。
  十二月甲子,戌黄道周、解学龙。初,刑部尚书刘泽深拟道周瘴戍,再奏不允。因上言:「道周之罪,前两疏已严矣。至此,惟有论死。死生之际,臣不敢不慎也。自来论死诸臣,非封疆则贪酷,未有以建言诛者。今以此加道周,道周无封疆贪酷之失,而有建言蒙戮之名。于道周得矣,非我皇上覆载之量也。且皇上所疑者党耳,党者见诸行事。道周具疏空言,一二臣工,始未尝不相与也。今且短之,继而斥之,乌有所谓党,而烦朝廷之大法耶!去年行刑时,忽奉旨停免。今皇上岂有积恨于道周,万一转圜动念,而臣已论定,噬脐何及?敢仍以原拟上。」上从之。
  十五年(壬午,一六四二)夏四月,宥马士英,起兵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提督凤阳。士英初抚宣大,以总监王坤论罪。至是,故太常少卿阮大铖为营救,得起用。
  八月,召还黄道周,仍任少詹事。时周延儒承上眷最深,凡上怒莫能回,延儒能谈言微中。先是,道周在狱,人谓必不可救。延儒以微词解之,得减放。至是,上偶言及岳飞,事叹曰:「安得将如岳飞者而用之?」延儒曰:「岳飞自是名将。然其破金人事,史或多溢辞。即如黄道周之为人,传之史册,不免曰其不用也,天下惜之。」上默然。甫还宫,即传旨复官。
  十六年(癸未,一六四三)三月,改礼部仪制主事吴昌时为吏部文选主事,署郎中事。昌时好结纳,通司礼太监王化民等,欲转铨司。吏部尚书郑三俊尝以问乡人徐石麒,答曰:「君子也。」石麒遂荐于上。盖石麒畏昌时机深,故誉之,而三俊不知。
  例转给事中范士髦等四人,御史陈荩等六人。故事,例转科一道二,文选主事吴昌时特广其数,意胁台、省,为驱除地也。
  夏四月,河南道御史祀彪佳劾吴昌时紊制弄权。山东道御史徐殿臣、贺登选各疏参之。
  五月,吏部尚书郑三俊以荐吴昌时引咎罢,大学士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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