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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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2-05- 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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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意外地发现东平给胡风这批信的原件居然还在公安部发还的那些材料里面,且比当年发表的多出了六封。经过整理校勘,现将当年印行时的一些错字和删节之处予以修订,并根据我所掌握的材料,对信中提到的一些情况加以补充注释,最后,干脆将原来未面世的这六封信(新编第七、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信)也按年代顺序编入,全部发表,以便给读者一个完整的印象。
(一) 1937年10月13日自济南
风兄:
  前信谅收到,到汉口后情形如何,念念。我们还在济南,但日内总得走了。辛人在上海受伤,不知你听到这消息没有?〔1〕你现在还办什志没有?寄一个短篇给你,请你看看,如好请在你编的什志上发表,如你没有什志或有而不肯让我的文章发表,请转《大公报》为祷!
  祝好!
  聂兄均祈问好。   
弟东平            
十月十三日
  胡风原注:这里所说的短篇,即《暴风雨的一天》。
  晓风补注:此时,东平正随十九路军在济南、南京一带;胡风则于10月1日自上海撤退至武汉。
  胡风1937年10月18日的日记中记有:“得东平信,并小说一篇。信上说‘如不肯让我底文章在你底刊物发表,就转给《大公报》’云。”显然,东平怀疑胡风对他心存芥蒂,甚至会影响到对他作品的看法。事实当然不是如此。胡风在1937年11月1日出版的《七月》第二期上发表了《暴风雨的一天》。对这部作品,胡风的看法是,虽然“他所追求的是民族战争中的人民的英雄主义”,但抗日战争刚刚开始,“即使是对于最敏感的创作家,预计中的抗日游击战争那时候还很难成为血肉的实体,所以,东平还是根据内战的经验来组成那个短的乐章,因而在实感上不能不现出了一种距离”。他在10月22日给东平的复信中告诉了这意见,希望他“自今天的战争现实中汲取题材”。
  “什志”即杂志;“辛人”即陈辛人(1915~ ),胡风和东平在左联时的朋友,文艺理论家。“聂兄”即聂绀弩(1903~1986),胡风在东京时和左联时的朋友,作家。
(二) 1937年10月22日自南京
风兄:
  信和《七月》都收到了。你们干得很好。刘白羽回南京不知到哪里去;荒煤还在济南;我又回来南京,日内也许要来汉口;翁照垣受伤在汉口,希望你们去慰问慰问他。
  辛人没有流血,只是晕了半天而已,自己从医院跑出来了,现在也在南京,日内和叶先生一同出发来汉口,就可以见面了。
  从济南曾寄上一个短篇。给你看也许还不算“自由”,现在选一篇较“自由”些的寄上,请查收。
  欧阳山有信来,也提到你去信,说就要写文寄你。
  祝你和所有相知的朋友都好!   
东 平             
十月廿二日
  胡风原注:叶先生即叶挺。不算“自由”的短篇即《叶挺印象记》,较“自由”的一篇即《善于构筑防御工事的翁照垣》。后一篇虽发表时较“自由”,但我没有发表,因为我不同意对于对象的看法。
  晓风补注:胡风1937年10月26日日记中记有:“得东平等信”。从济南寄出的短篇,上信胡风原注是《暴风雨的一天》,此信却注为《叶挺印象记》。这里,应是胡风搞错了。因为《叶挺印象记》文后所署日期为10月22日,而下一信中又说明了该文是随此信寄出的。
  “翁照垣”为东平的一位战友,情况不详;欧阳山(1908~2000),胡风和东平在左联时的朋友,作家。
(三) 1937年10月28日自南京
风兄:
  廿二日信收到。前信及《七月》二本收到时曾覆上一信,并寄稿二篇——《叶挺印象记》、《善于构筑防御工事的翁照垣》,不知已收到否?《叶挺印象记》恐未收到,兹再寄上底稿,请查收。辛人已到汉口去了,谅已见了面。《七月》你们用全力来支持是很有意义的,现在较有力量的文艺杂志实在太少了。你叫我写的稿子要现实些,是很对的。你大概还知道,我并不是一个喜欢空想的人,有时形容辞、名辞等用得不妥当,希望能负责任改一改。我现在正努力使文句写得平易些。
  我还在南京住一住。此次在济南逛了一块钱的窑子,病又来了,很糟,好在我自己已经是一个医手!祝你和许多在念中的朋友都好!   
东 平              
廿八日
  胡风原注:这里提到的劝他“要现实些”,大概是对记翁照垣那一篇说的,因为他主观地把对象夸张了。
  晓风补注:胡风1937年10月31日日记中记:“得东平信”,指的应是此信。从这些信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胡风对东平的作品多数评价很高,但他对东平的创作从来都是严格要求,容不得一点“不现实”之处。
  对于东平在生活上的不检点,胡风感到十分痛心。五十年代初,他在长诗《时间开始了》第三乐篇《英雄谱》中怀念东平时写了以下一段:
  终于有一天
  我接到了你一封信
  好像夸耀似的告诉了我:
  “最近
  逛了一块钱的窑子
  淋病又发了!”
  我拿着信纸
  有一股冷冰冰的东西
  从手指头窜进了我的心里
  亲爱的亲爱的
  你发了什么昏?
   你做了什么事?
   我记得回了你的信
  但没有法子触到这件事
  …………
  你把创作和生活分成了两半
  一半想要忠诚地去拥抱
  在历史重压下面痛苦着的人民
  另一半却放纵成了一个动物
  把劳苦人类的悲哀和羞耻
  当作了你这一团血肉的祭品!
(四) 1937年11月19日自武汉
风兄:
  近来好吗?念念。我搬来大和街二六号和辛人一起了,电话是二四六八六。因为要完成一个长篇,每日在桌子上钉根,没有来看你。《七月》出版了,我看到广告了。为了我的弟弟在南翔打仗受了重伤,又失了踪,非常悲痛,情绪非常激动,好在还能坐下来写文章。大约这长篇(是欧阳山,草明,于逢,邵子南和我五人的集体创作)日间就可以完稿,打算自费出版。这边出版界我很生疏,我想日间来和你商量关于此书出版的计划,来之前必定有信先和你约定一个时间。
  祝健!你父亲病怎样了?
   聂兄及田间兄的地方请告我。   
弟东平                
十一月十九日
  胡风原注:大和街二十六号即新四军办事处。失踪的弟弟即《第七连》的连长丘俊。长篇即《给予者》。
  晓风补注:这年的11月8日至11月11日,胡风去了老家蕲春。11日回汉当天的日记中记有:“我不在时,东平,辛人来过。”东平当是11月上旬来到武汉的。后又有以下记载:“11月13日,东平来,谈了一会,他同意了把记叶挺的一篇再写一下,明天交来”;“11月14日,东平来,送来了记叶挺的文章。”《叶挺印象记》后发表于11月16日出版的《七月》第3期上。 (待续)

 
我看电影(二)
? 王 怡
 
 
《斯巴达克斯》
    令人着迷的义军领袖。张承志说,义军领袖和牧羊人,是最自由的两种人生。与李自成、洪秀全毫无共同之处。伟大的项羽或可比乎?
  影片中的元老院首脑谈到兵权在握、有独裁倾向的克拉苏,有一段话实在是妙不可言。说:罗马就像一位年轻而富有的寡妇,大多数罗马人敬她如母,而克拉苏却想要娶这位老小姐为妻。
  照这个比喻讲下去,当一个人僭取了公共权力后,无疑就将所有民众当作情敌,将那不受制衡的权力看作情妇,忍不住要翻云覆雨。古人云:“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早点明了女人和权力之于男性的相似性:一曰征服、二曰独占。因此对于任何胆敢挑战公共权力的企图,肉食者便会像勇敢的情人一般拔出剑来,大喝一声:I can do everything for you!
  电影中让斯巴达克斯和克拉苏爱上同一个女人,正是这个绝妙比喻的一种延续。这个套路后来的《勇敢的心》也来了个如法炮制。
  而在相对民主的政体下,就不用当真和独裁者争风吃醋了。公共权力从掌权者藏娇的金屋走出来,走向广场、议会和法庭,走向乡村、街道和民众,终于成为人尽可夫的公共物品(Public Goods), 像美国总统,在自家人里,连床笫之欢也要拿出来奇文共赏,差不多和他手中的权力一样人尽可夫了,但一涉及国际问题,克林顿、小布什们还是道貌岸然,俨然就成了克拉苏。把那个抽象意义上的“American”,当作是他的“罗马”,他的情妇和禁脔。
  斯巴达克斯和克拉苏,仿佛离我们都太远。我愿用中国几千年的起义者,去换一个斯巴达克斯,让皇帝都要对他的女人垂涎三尺。
《以父亲的名义》
  保护“好人”的权利,总是从保护“坏人”的权利开始。
  我曾对学生说:假如有一桩无头公案,侦破不了。警察要抓人逼供,绝不会来找我。并非我有权势,而是绝不讨好,过不了关。你们会说:王老师怎么可能杀人呢?他们要找,便是找隔壁街上那个夜不归宿、吃喝嫖赌、常常进出于局子里的张三娃。大家会说:原来是他,难怪不得!
  当爱尔兰激进分子在伦敦再三制造公共场所爆炸案,民众的恐惧、愤怒和激昂的民族情绪,把警方的气温不断拉高。“血债血偿”,听起来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呐喊。于是这几个来自爱尔兰、又行为放荡的小混混便成了替罪羔羊。接下来的内容,就是持之以恒的上诉,以及社会在血压平缓、危机过后,对此案的不断反思和回顾。民众再次聚集街头,为释放“六君子(中文版的翻译真是让人哭笑不得)”而摇旗呐喊。
  那几个爱尔兰“二流子”越是在道德上一无所取,这部片子才越是有意味。丧钟到底为谁而鸣?好人,也就是大多数人,他们的权利一般而言在现代社会都有较好的保障。最容易被漠视的恰恰是少数派,是我们不大喜欢的家伙。对隔壁张三娃的权利侵害,构成了法治大堤的一处管涌。你知道洪水会在什么时候破堤而出,降落到任意一个人的头上吗?
  1956年,刘少奇强调说:“要保护反革命分子的法律权利。”他说:“当案件不是依据合法程序处理时,即使被捕的人实际上是一个特务,逮捕也是非法的。”
  这些话石破天惊,昙花一现。即使拿刘少奇本人做了验证,到今天也还是有许多人不服气。
  为什么呢?是否因为我们凡事总是“以人民的名义”,人家却是“以父亲的名义”。
  还记得阿甘的名言吗,“我妈妈告诉我,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
  不是总统、不是老师、更不是民主党,而是他妈妈告诉他的。
《巧克力》
  什么样的人会对巧克力充满仇恨?
  对巧克力浓厚的可可味、黄金般的色彩、粘稠的姿态,或者对她少女般的甜蜜、对可可因诱发的开始低烧的欲念,充满了仇恨和畏惧?
  并不是那个每个周末向村民们宣讲圣谕的年轻教父,那个年轻的教父在扫地时都忍不住要扭起著名的“埃尔维斯·普林斯特(猫王)的胯部”。那个背后长胡子的、精通历史的、给教父批改弥撒词的镇长,才是小镇上惟一对巧克力充满了仇恨的人。
  朱丽叶就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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