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美学史-朱光潜》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西方美学史-朱光潜- 第1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们近代人一提到艺术就联想到“美”或“审美”的字眼。其实“审美”这个字眼在希腊文里就不存在(11),“美”字在《诗学》里只见过几次(例如第七章“美在于体积大小和秩序”),至于与“善”字同义的”好”字则在《诗学》里经常出现。在《修词学》里他替”美”所下的定义是把它作为一种善:“美是一种善,其所以引起快感,“正因为它善。”(12)这就足以说明亚理斯多德对于诗的评断是否“都根据审美的和逻辑的理由,并不直接考虑到伦理的目的或倾向”,如布乔尔所说的。亚理斯多德给“人”下的定义是“政治的动物”(13),关于文艺的讨论占他的《政治学》的很大一部分篇幅。这是理所当然的。作为“政治的动物”,人就不能离开政治和道德观点来考虑文艺问题。近代资产阶级学者对于亚理斯多德加以曲解,一方面是替“为文艺而文艺”的口号找护身符,一方面也由于他们的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把“审美的”,”逻辑的”,“道德的”等范畴截然分开;而亚理斯多德考虑文艺问题,一般是把这些范畴融会在一起来想的,我们最好引亚理斯多德在《诗学》第十三章对于他所最看重的悲剧情节结构所说的一段话,来说明他对文艺的辩证的看法:
    如上所述,在最完美的悲剧里,情节结构不应该是简单直截的而应该是复杂曲折的:并且它所摹仿的行动必须是能引起哀怜和恐惧的——这是悲趴摹仿的特征。因此,有三种情节结构应该避免。一,不应让一个好人由福转到祸;二,也不应让一个坏人由祸转到福。因为第一种结构不能引起哀怜和恐惧,只能引起反感:第二种结构是最不合悲剧性质的,悲剧应具的条件它丝毫没有,它既不能满足我们的道德感(原文是“人的情感”——引者),又不能引起哀怜和恐惧;三,悲剧的情节结构也不应该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从福落到祸,因为这虽然能满足我们的道德感,却不能引起哀怜和恐惧——不应遭殃而遭殃,才能引起哀怜:遭殃的人和我们自己类似,才能引起恐惧;所以这第三种情节既不是可哀怜的,也不是可恐惧的。四,剩下就只有这样一种中等人:在道德品质和正义上并不是好到极点,但是他的遭殃并不是由于罪恶,而是由于某种过失或弱点。
接着他讨论悲剧情节的转变只应有由福转祸一种,悲剧的结局应该是悲惨的。他赞扬欧里庇得斯为“最富于悲剧性的诗人”,就因为在他的悲剧里结局都是最悲惨的。此外,还有一种用双重情节的悲剧:
    例如《奥得赛》就用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双重情节。由于观众的弱点,这种结构才被人看成是最好的;诗人要迎合观众,也就这样写,但是这样产生的快感却不是悲剧的快感。这种结构较宜于用在喜剧里。在喜剧里最大的仇人,例如俄瑞斯特斯和埃基斯徒斯,在终场时可以变成好朋友,没有谁杀人,也没有谁被杀。
  从这番话看,亚理斯多德分析悲剧情节结构,无宁说是首先是从道德方面来考虑问题。悲剧主角应该是好人而不是坏人;情节的转变不应当引起反感而应满足道德感;由于要引起哀怜和恐惧,悲剧人物在道德品质上应该“和我们自己类似”。这里当然也有逻辑的考虑。一切安排都应该是合理的。亚理斯多德明白地说过:“在所写的情节之中不应有任何不近情理的东西。”(14)悲剧的特征在于摹仿引起哀怜和恐惧,所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情节在逻辑上就不宜于悲剧而只宜于喜剧。一般的说,一件艺术作品如果既合道德标准(亦即政治标准),又合逻辑标准(亦即现实标准),在亚理斯多德看来,它就已符合艺术标准了,上文四种情节结构的分析可以为证,但也有虽符合道德标准而不符合逻辑标准的事例,如上文所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双重情节,不符合悲剧的定义,这同时也就不符合艺术标准。一般观众喜欢这类“圆满收场”,亚理斯多德指责这是“弱点”。在这种情况之下,就要强调艺术标准和逻辑标准,但是他是否就因此放弃了道德标准呢,这个问题不但涉及亚理斯多德对于悲剧的基本看法,而且也涉及他对于一般文艺的基本看法,须在这里弄清楚。
  要弄清这个问题,我们须进一步研究亚理斯多德的两个极重要的关于悲剧的理论:一个是悲剧主角的“过失”(15)说,一个是哀怜和恐惧的“净化”说。
  先谈“过失”说。悲剧的情节一般是好人由福转祸,结局一般是悲剧的。这种情节和结局,如果单从道德观点来看,是不易说得通的。希腊人自己的看法以及后来西方学者对于希腊悲剧的看法,都是归咎于命运。人们说,希腊悲剧所写的是人与命运的冲突,而近代戏剧所写的则是人与人的冲突,或是同一个人身上两种势力的冲突。亚理斯多德要求一切合理,在《诗学》里从来不提希腊人所常提的“命运”二字,并且明白地谴责希腊戏剧所常用的“机械降神”(Deus ex Machlna),即遇到无法解决的情境就请神来解决的办法。他怎样来解释好人由福转祸的情节呢?他的解释表面上好像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他要求祸不完全由自取,他说,“不应遭殃而遭殃,才能引起哀怜”,另一方面他又要求祸有几分由自取,他说,悲剧主角的遭殃并不由于罪恶而是由于某种过失或弱点,所以“在道德品质和正义上并不是好到极点”,也就是说,“和我们自己类似”,才能引起我们怕因小错而得大祸的恐惧。把这两点合在一起来看,亚理斯多德像是采取了折衷的办法来说明悲剧的合理。其实这正是他的辩证处。只有这种辩证的看法才能说明哀怜(须祸不由自取)和恐惧(须小过失引起大灾祸),因此,才能说明亚理斯多德所了解的悲剧。他要求悲剧主角的性格有“和我们自己类似”之处,意义是极深刻的。只有这样,悲剧主角才能叫我们同情,也只有这样,悲剧作品才能成为社会的财富。这种考虑单是“道德的”呢?单是“逻辑的”呢?还单是“审美的”呢?应该说,它是这三种考虑的辩证的统一。
  次谈“净化”说。《诗学》第六章悲剧定义中最后一句话是悲剧“激起哀怜和恐惧,从而导致这些情绪的净化”。这里所提的“净化”(katharsis)是历来研究亚理斯多德的学者们长久争辩不休的一个问题。他们提出各种不同的解释。有人说“净化”是借重复激发而减轻这些情绪的力量,从而导致心境的平静:有人说“净化”是消除这些情绪中的坏的因素,好像把它们洗干净,从而发生健康的道德影响;也有人说“净化”是以毒攻毒,以假想情节所引起的哀怜和恐惧来医疗心理上常有的哀怜和恐惧。这些说法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认为悲剧的净化作用对观众可以发生心理健康的影响。
  “净化”的真正解释要在《政治学》卷八里去找,在这里亚理斯多德讨论音乐的功用也提到“净化”,但不是单提“净化”,原文是这样:
    音乐应该学习,并不只是为着某一个目的,而是同时为着几个目的,那就是(1)教育,(2)净化(关于“净化”这一词的意义,我们在这里只约略提及,将来在《诗学》里还要详细说明)(16),(3)精神享受,也就是紧张劳动后的安静和休息。从此可知,各种和谐的乐调虽然各有用处,但是特殊的目的,宜用特殊的乐调。要达到教育的目的,就应选用伦理的乐调;但是在集会中听旁人演奏时,我们就宜听行动的乐调和激昂的乐调。因为像哀怜和恐惧或是狂热之类情绪虽然只在一部分人心里是很强烈的,一般人也多少有一些,有些人受宗教狂热支配时,一听到宗教的乐调,就卷入迷狂状态,随后就安静下来,仿佛受到了一种治疗和净化,这种情形当然也适用于受哀怜恐惧以及其它类似情绪影响的人,某些人特别容易受某种情绪的影响,他们也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受到音乐的激动,受到净化,因而心里感到一种轻松舒畅的快感。因此,具有净化作用的歌曲可以产生一种无害的快感。(17)
  从此可知,这里所说的“净化”和《诗学》里所说的“净化”原是一回事。柏拉图也提到过古代希腊人用宗教的音乐来医疗精神上的狂热症,并且拿这种治疗来比保姆把婴儿抱在怀里摇荡来使他入睡的办法。(18)他所指的也正是“净化”这个治疗方式。从亚理斯多德和柏拉图所举的“净化”的例子来看,可知“净化”的要义在于通过音乐或其它艺术,使某种过分强烈的情绪因宣泄而达到平静,因此恢复和保持住心理的健康。在《诗学》里提到的是悲剧净化哀怜和恐惧两种情绪,在《政治学》里提到的是宗教的音乐净化过度的热情,这里同时还明白指出受“其它情绪影响的人”也都可以受到净化。从此可见艺术的种类性质不同,所激发的情绪不同,所生的“净化”也就不同。总之,人受到净化之后,就会“感到一种舒畅的松弛”,得到一种“无害的快感”。亚理斯多德的这种“净化”说正是针对着柏拉图对诗人的控诉。柏拉图说,情绪以及附带的快感都是人性中“卑劣的部分”,本应该压抑下去而诗却“滋养”它们,所以不应留在理想国里。亚理斯多德替诗人申辩说:诗对情绪起净化作用,有益于听众的心理健康,也就有益于社会,净化所产生的快感是“无害”的。
  从此可知,亚理斯多德反对悲剧用善恶报应的“圆满收场”而力持悲剧情节的转变应须由福转祸,收场定要悲惨,并不单纯地从文艺标准出发,他的“净化”说实在也带有社会的道德的考虑,正如他的“过失”说一样。他对悲剧的想法是深刻的,但是也有它的局限性。悲剧的主要的道德作用决不在情绪的净化,而在通过尖锐的矛盾斗争场面,认识到人生世相的深刻方面。亚理斯多德虽然引用过赫拉克利特的和谐起于矛盾斗争的统一那个重要的学说,却没有把它应用来解释悲剧,这就是他的局限处。直等到黑格尔用矛盾冲突来解释悲剧,悲剧的真正特质才算揭露了出来。
  回到关于音乐净化的引文,亚理斯多德在谈音乐歌曲的功用时,把教育的功用摆在第一位。只是这个简单的事实就足以粉碎资产阶级学者认为亚理斯多德只顾审美标准的谬论。
  对于一般美学原理来说,亚理斯多德的净化说里还有一点值得特别注意。他认为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文艺激发不同的情绪,产生不同的净化作用和不同的快感。例如悲剧所产生的快感只是哀怜和恐惧两种情绪净化后的那种特殊的快感,亚理斯多德屡次把它叫“悲剧的快感”,并且指出它是悲剧所特有的,至于写善恶报应所生的快感以及写滑稽性格所生的快感就只宜于喜剧而不宜于悲剧。这种快感其实就涉及一般美学家所说的“美感”。历来美学家谈到“美感”,大半把它看作在一切审美事例中都相同的一种通套的快感。这是脱离产生美感的具体情境来看美感,把美感加以抽象化和套板化。亚理斯多德的看法则是:产生美感的东西不同,所产生的美感也就不同。还不仅此,情绪净化的快感只是美感来源之一,他还提到摹仿中认识事物所生的快感以及节奏与和谐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