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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诙谐、游戏和艺术,依康德的看法,都有相通之处,它们都标志着活动的自由和生命力的畅通,这个观点是值得特别注意的,因为康德一向被认为是静观观点的代言人,仿佛他只看到审美活动和艺术活动的静的一面,但是他的关于自由活动的言论足以证明他也看章欣赏与创造的动的一面。生命就是活动,活动才能体现生命,所以生命的乐趣也只有在自由活动中才能领略到,美感也还是自由活动的结果。
另外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康德把游戏看成与劳动对立的,因而也就是把艺术看成与劳动对立的。从马克思主义者所了望的共产主义社会来说,康德的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因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劳动将成为人生第一需要,亦即成为康德所想望的自由活动,它本身就含有艺术性,能给人以真正的美感。但是从康德所处的剥削的资产阶级社会来说,他的看法却是社会现实的真实反映。因为劳动在当时确实是强迫的活动而不是自由的活动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它是”异化了”的劳动。马克思对于劳动和艺术在资产阶级社会里互相脱节的看法正足以证明康德的艺术与劳动对立观点是符合资产阶级社会实际情况的。康德的错误在于把某一历史阶段中的劳动的性质加以普遍化。
康德虽然把自由看作艺术的精髓,却也不把自由看成毫无拘束。精神界的自由和自然界的必然(规律)在艺术领域里是应该统一起来的,康德指责了当时否定一切规律约束的“新派领袖”(狂飙突进中的代表人物——引者注)说:
在一切自由的艺术里,某些强迫性的东西,即一般所谓“机械”(套规),仍是必要的(例如须有正确的丰富的语言和音律),否则心灵(在艺术里必须自由的,只有心灵才赋与生命于作品)就会没有形体,以至消失于无形。
——第四三节
就是因为在艺术里自由须与必然统一,艺术虽有别于自然,却仍须妙肖自然,不要露出循规蹈矩,矫揉造作的痕迹:“自然只有在貌似艺术时才显得美,艺术也只有使人知其为艺术而又貌似自然时才显得美”(第四五节——重点引者加),自然貌似艺术,就是见出艺术的自由;艺术貌似自然,就是见出自然的必然。不单是艺术摹仿自然,自然也摹仿艺术;艺术向自然摹仿的是它的必然规律,自然向艺术摹仿的是它的自由和目的性。康德对于艺术与自然的关系的看法也比过去美学家们较深入了一层。
(b)天 才
康德认为“美的艺术必然要看作出自天才的艺术”。他先替天才下定义说:
天才是替艺术定规律的一种才能(天然资禀),是作为艺术家的天生的创造功能。才能本身是属于自然的,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天才就是一种天生的心理的能力,遁过这种能力,自然替艺术定规则。
——第四六节
自然通过天才替艺术定规则的说法乍看不免费解,其实懂得了艺术的自由与自然的必然(规律)相结合,也就会懂得这句话的意义,艺术须貌似自然,因而就不能没有规则。这规则从何而来呢?一般规则是由旁人“定成公式,作为方剂来应用的”,也就是说,可使人摹仿的,并且作为概念而存在的。审美判断既不取决于概念,就不能运用预定的外来的规则,艺术的规则就不能从摹仿来,而要具体地体现于作品本身,也就是说,要通过艺术家的天才在创造作品中来决定。在替艺术定规则时,天才一方面符合自然(由于天才本身就属于自然),一方面也显出创造的自由。天才替艺术制定的规则,也“不能定成公式,作为方剂来应用”,而是“必须从作品中抽绎出来,旁人可以借这作品来考验自己的才能,用它作为范本,目的不在摹仿而在追随”。这就是说,从作品中窥见天才所制定的规则,不是通过对公式的掌握,而是通过对精神实质的心神领会与从中所得到的潜移默化,能否做到这一点,就是才能的考验。自己须有天才,才可向天才学习。
康德强调艺术的不可摹仿性以及天才与“摹仿精神”的对立(”摹仿”是作为”套用公式”来理解的)。他就根据这个观点来看艺术和科学的分别。艺术不能通过摹仿去学习,科学却可以通过摹仿去学习:只有在艺术的领域里才有天才,在科学的领域却没有。例如牛顿可以把他的最重要的科学发明传授给旁人,而荷马却无法教会旁人写出他的那样伟大的诗篇,因为他自己“并不知道他的那些想象丰富而思致深刻的意象是怎样涌上他的心头而集合在一起的”。康德因此断定:“在科学领域里,最伟大的发明者和最勤勉的摹仿者或学徒之间,只有程度上的分别,而在他和对美的艺术具有天赋才能者之间,却有种类性质上的分别。”(第四七节)
经过分析,康德把天才的特征总结为四点:(1)基本的特征是创造性,天才不是通过摹仿或套用规则来创作的;(2)其次是典范性,“独创的东西可以毫无意义”,”天才的作品却必同时成为范本”或“评判的标准”,(3)第三是自然性,”天才不能科学地指出它如何产生作品,它是作为自然才为艺术定规律”,这就是一般所谓”自然流露”,(4)天才限于美的艺术领域,”自然通过天才定规则,只是为艺术而不是为科学,而为艺术定规律,也只限于美的艺术。”(第四五节)
后来在说明”审美意象”之后,康德又进一步分析了天才。天才就是“表达审美意象的功能”,这功能需要“想象力与知解力的结合”。从这个观点出发,康德重新指出天才的四种特征,和他原先所指出的四种不尽相同:
1.天才是艺术的才能,不是科学的才能。在科学领域里,明确认识到的规律必须是先决条件,对方法程序起约制作用 ;
2.作为艺术的才能.天才须先假定对于作品的目的有一个明确的概念,这就要先假定有知解力,此外还要先假定对用来表达那个概念所需要的材料或直觉要有一种观念(尽管是下确定的),总而言之。要先假定想象力和知解力之间有一定的关系;
3.天才不仅见于替某一确定概念找到形象显现,实现原先定下的目的.更重要地是见于能替审美意象(这包含便于达到上述目的的丰富材料)找到表达方式或语言。因此,天才一方面使想象力获得不受制于一切规律的自由,另一方面就表达既定概念来说,又显出符合目的性;
4.如果要想象力与受规律约制的知解力之间的自由协调现出不假寻求的不经作意安排的主观符合目的性,就须先假定想象力与知解力之间的比例和协调不是由服从规律(无论是科学的还是机械摹仿的规律)所能造成的,而是只由主体的自然本性才能造成的。
按照这些须假定的前提,天才是主体的天资方面的典范的独创性,表现在他对认识功能的自由运用上。
——第四九节
如果拿这里所提的四特征和原先第四五节所提的四特征作一比较,可以见出原先所提的独创性、典范性、自然性以及运用限于艺术四点都还保留在新的提法里:新的提法有两个特点,一点是强调想象力与知解力的自由协调,另一点是指出天才与其说是见于形成审美的意象,无宁说是见于把审美意象描绘或表达出来。这第二点是值得注意的。康德的重点不在审美意象的形成而在审美意象的表达,即不在胸有成竹而在把胸中成竹画成作品,他对原先所提出的问题(艺术作品的灵魂是什么?)作回答说,”这种才能(即表达审美意象的才能——引者注)才真正可以叫做灵魂。”这种看法和后来克罗齐的艺术活动在直觉不在传达的看法是相反的。毫无疑问,康德对具体作品的重视是正确的、符合常识的。但是从第四九节的文章脉络看,他一直在强调审美意象本身的高度概括性和丰富性以及在形成这种意象中想象力与知解力的自由协调,仿佛是把重点摆在审美意象的形成上,以致后来他用寥寥数语点明表达重要时,使人觉得有些突然,没有足够的说服力。这说明他对这个问题在思想上毕竟还有些矛盾。矛盾在于先把表现的内容和表现的形式割裂开来,其实也就是先把思想和语言割裂开来,而后追问其中哪一个更重要。在问题的这种提法之下,说语言还比思想更重要(即审美意象的描绘或表达还比审美意象本身更重要),这就还是不妥的,露出形式主义倾向的。
(c)天才与审美趣味的分别和关系
康德把欣赏和创造看成对立的,因此把欣赏所凭的审美趣味和创造所凭的天才也看成对立的,他说:
为着评判美的对象(单就它们是美的对象来说),所需要的是审美趣味,但是为着美的艺术本身,即为着创造这类对象,所需要的是天才。
——第四八节
这个分别实际上涉及自然美与艺术美的分别,这两种美的分别首先在于对象:
一项自然美就是一种美的事物,艺术美却是对于一个事物所作的美的形象显现或描绘。
——第四八节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康德在美的艺术中并不要求所表现的事物本身美,只要求事物的形象显现美。他从这里见出艺术美高于自然美:
美的艺术显示出它的优越性的地方,在于它把在自然中本是丑的或不愉快的事物描写得美。例如复仇女神、疾病、战争的毁坏等等(本是些坏事)可以描写得很美,甚至可以由绘画表现出来。
——第四八节
但是康德又认为艺术如果表现在自然中惹人嫌恶的事物就会破坏美感,因为在自然中惹人嫌恶的事物在艺术中仍会惹人嫌恶。他举雕刻为例说,”由于在雕刻作品中,艺术几乎与自然相混,所以雕刻创作向来排斥直接描绘丑的事物。”这里似乎流露出莱辛的《拉奥孔》的影响,也流露出他对于艺术美在事物本身还是在事物的形象显现问题的看法有些自相矛盾。
康德认为自然美与艺术美的分别还可以从评判上看出:
为着要评判一项自然美,我无须对那对象究竟是为什么的先有一个概念,即无须知道它的物质方面的符合目的性(即目的),而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