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扬州--1550-18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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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扬州--1550-1850年-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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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脚。在定期举行的集市之日,农民和小贩背着箩筐,赶着驴子,带着粮食、布匹、家畜等简单的日常生活用品去赶集。明朝末年,梁氏和孙氏是这里的大家族。郑元勋的同年梁于涘就是梁家的后代。     1644年,阮秉谦的寡妻为躲避扬州附近的动乱,举家来到这个偏僻之处。六代之后,这个家族产生了19世纪初扬州最有名的士大夫阮元。阮元这一代,他的一位堂妹嫁给了当时另一位著名学者北湖人焦循。阮元出生于扬州城,但焦循在北湖长大,并以一部地方志形式的小型史地著作记录了当地的情况。     北湖望族之间的通婚可能很常见。焦循与北湖王家也有姻亲关系。根据焦循的说法,北湖地区的学术是从王纳谏(1607年进士)开始繁荣的。王纳谏是郑元勋的同年王玉藻之父。焦循回忆自己小时候有一次去拜见舅舅,在他家里见过一幅光着头、没有穿官服的王玉藻画像。这位舅舅是王玉藻的玄孙,他解释说这是由于王玉藻已经“自'明末任职的'浙江归隐于农,遗命不冠而殓,故画像如之也”。     如上一章所述,王玉藻在明朝灭亡后走上了隐士道路。他是典型的忠于明朝者,用中文术语来说就是“遗民”:作为一介“遗民”,身体处于清朝统治之下,但心里却依然忠于明朝。“明朝遗民”这个概念被界定为“意思是指任何一个这样的人,他明显地改变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目标,以此表明对已失落秩序的不变的个人认同”。王玉藻避免在清朝任职(“遗”),并退而转向隐居生活,这是遗民情感的最低标志。     王玉藻有两个儿子,即王方岐和王方魏,他们都与父亲一样拒绝在清朝任职。阮元在1799年编辑的一部诗集中记录说,有位爷爷以前的学生来找王方魏,请他参与公共生活。王方魏以一首诗作答:     把钓湖滨已廿年,垂垂霜影惜华颠。     昨朝叽上看新涨,只有秋潮去复还。     这几句诗清楚地暗示了明朝的败亡。这首诗看来作于1664或1665年前后,也就是明王朝和扬州分别沦陷二十年之后。1659年,长江下游地区的遗民曾经有过一阵短暂的振奋,当时郑成功(1624—1662)领导的南明势力占领了扬州南面的江边城镇瓜州。在这种背景下,王方魏的诗或许可以解读为某种希望落空的表达。     阮元和焦循对北湖王家的关注,见证了后来清代文人所建构的清初“遗民”的明确存在。在后来的编年史家眼里,这些遗民与扬州的联系很紧密,这种联系由于他们对自己故乡的自我历史化而得到了强化。阮元和焦循都曾经参与编撰的1810年府志中收录了一小部分扬州流寓人口,其中属于清代者,大约有一半为生活在扬州或其附近地区的清初遗民。其中包括当时一些著名艺术家和作家,比如徽州画家程邃(1605—1691?)、来自陕西的诗人孙枝蔚(1620—1687)、来自四川的诗人费密(1625—1701),以及来自徽州的诗人孙默(1613—1678)。除了这些人之外,还有其他一些遗民和同道,有的列名于这部府志的不同类别当中:来自湖北的诗人杜濬(1611—1687)定居南京,但偶尔到扬州来;风景画家龚贤,往来于南京和扬州之间;另一位来自徽州的画家查士标(1615—1698),17世纪50年代才开始拿起画笔;还有最著名的石涛,他是明朝皇室的后代。这些流寓人口的名字因其作品而不朽,这些作品又因为与“遗民”有关的悲剧和传奇而具有特殊的深度和吸引力。     这部方志中对扬州府的“隐逸”之士同样给予了应有的关注,他们过着相对隐居的生活,拒绝出来任职。“隐逸”和“遗民”这两个词不能互换:“遗民”特指那些王朝更替的幸存者,而“隐逸”则指那些由于种种原因拒绝在明朝或更早的朝代任职的人。然而在清初,“隐逸”和“遗民”是同义词。府志中的“隐逸”类包括许多北湖遗民,诸如来自沿海安丰场的诗人吴嘉纪,以及宗元豫、宗元鼎兄弟和“二仕”官员宗灏的兄弟。     府志中此部分的一些条目,完全是从早先的府志中复制过来的,这种做法很常见。其他一些条目则是新增加的。新条目征引的资料来源表明,为了构筑一幅作为伦理实践场所的扬州形象,编撰者进行了相当的调查研究。这些资料中就有阮元自己的《淮海英灵记》。这部清代规模最大的扬州府志以忠义为关注焦点,因而这并不是明朝遗民情感的历史继承物的证据。相反,对此应该在一种新的忠义动机的背景下加以理解,乾隆皇帝是这种动机的发起者,出于自己的目的,他鼓励开展一些以忠君问题为核心的传记编撰项目。     扬州府遗民的空间分布,显示了某种令人奇怪的与府城的疏离。扬州遗民中的杰出人物包括曾经做过官的宫伟镠,他是郑元勋的另一位同年,生活在扬州东边的泰州。许多流寓人口,包括费密等著名遗民,据记载都曾经在泰州生活过,或者在不同时期去过那里,到春雨草堂去拜访宫伟镠。泰州盐场也涌现了许多遗民,最著名的就是吴嘉纪。附近的如皋县生活着复社成员冒襄(1611—1693),他在南明覆亡前夕南京的党争中很出名。(冒襄与宫伟镠有姻亲关系,他的兄弟娶了宫伟镠的女儿。)在扬州本县江都的遗民当中,宗元鼎与府城关系最密切,但他生活在城墙之外;他和自己的兄弟看来住在城东的宜陵镇。 
 《说扬州》 第二部分 从明到清《说扬州》 忠义之城(2)    在扬州近邻地区,北湖看来是遗民情感的聚积之处,虽然这个地方也许是由于焦循和阮元等北湖学者在扬州方志编撰中的突出影响之故而在文献中占有过份突出的地位。北湖的遗民社区很亲密,在有关其生活的秘密记载中,其相互关系的直接性令人震惊。这些人也不都是男性。隐居者范荃的妻子也持隐居姿态,“椎髻大布”。她是王玉藻长子王方岐的一名学生,喜欢与北湖的隐居者一道吟“词”。几位武举中式者在北湖遗民谱系中的出现,则使关于这个社区的记录多了一种相当勇武的氛围。北湖遗民群体中有一名1640年的武进士。阮元祖上曾在万历年间担任过正兵千户,祖父是1715年的武进士,其他许多亲戚也都拥有武举功名。焦循家族也有人获得过武举功名,他写道:“不祀'真武神'者非吾族也。”     在北湖这种乡村地区,遗民可以比在城市里更容易回避参与官方生活。不言而喻,中国的城市属于朝廷。通过某些组织,它在实体上区别于有时甚至是更大的经济繁荣的市镇:城隍庙、府学或县学、府衙或县衙,当然还有城墙,尽管一些战略重镇也有城墙。这些特征宣示着城市与朝廷的关系,就如长袍上的饰物表示某人是官员一样。参与城市就是参与官僚机构,最终就是参与朝政。未经批准的社会组织,比如秘密社会,则更可能以市镇而非国家的行政中心为据点。     城市的仪式意义之重要颇受承认。焦循在描述王方岐的正直人格和对忠义理想的执着时,注意到了他对城市的躲避:“不入郡城,不授徒,不游,不酒食,往来浑浑穆穆,以全其天,精研易理。”另一位北湖遗民徐石麒拒绝出席扬州的文人集会,甚至是宗元鼎、吴嘉纪等著名遗民诗人在场的集会。附近的兴化县居住着遗民陆廷抡,他“十年不入城”。从本质上说,这条伦理规则的要义不是避免社会交往,而是避免向清朝权威在地方上的表现形态致敬。     不过,扬州对遗民学者和艺术家依然有吸引力。久远和新近的历史事件的混合,使清初的这座城市成为反思过去的最佳背景。17世纪60年代,吴嘉纪是扬州的常客,写下了无数关于为家族利益而牺牲其生命的妇女的诗文,其中许多诗文即以1645年的扬州沦陷为背景。乔纳森?查维斯(JonathanChaves)将其解释为对明朝的忠诚的隐喻,这无疑是对的。吴嘉纪的密友孙枝蔚毫不含糊地写道:“烈女即忠臣。”艺术家当中,值得注意的是元代画家倪瓒(1301—1374),他在16世纪末17世纪初日益受到艺术家和收藏者的欢迎,这似乎与17世纪后半期的遗民画家尤其有关。元朝及其蒙古霸主和遗民文人,为清初的臣民提供了有其特定条件的相似对象。关于自己那不加渲染的严肃风景画,程邃曾经这样写道:“我很容易把握倪瓒画作中的孤独精神,因为我们有着相同的生活体验。”     夏天的傍晚,当画家和诗人在城墙外把盏交杯、交流诗文的时候,他们会从以往的踪迹中一致想起王朝的覆亡:鲍照的《芜城赋》,作于这座同名城市在5世纪被毁之后;姜夔对于1133年扬州遭女真人洗劫经历的哀悼:“废池乔木,犹厌言兵”;李庭芝在蒙古人逼近时英勇坚守城墙直至惨死的故事,正如后来史可法在满洲人面前的作为一样。同样,这些流寓人口和本地人的故乡或者毁于明末的叛乱,或者毁于满洲的征服,在扬州,他们总会看到一些东西向人们诉说着1645年发生的一切。该城东南部某个地方获得了“红水汪”这一名称,根据周生的说法,这是因为那里是“前明用兵之遗迹也,杀人如麻,血流成河”。     对于那些远离该城的人而言,做出一种坚守原则的决定,就意味着某种惩罚,即脱离文人生活的源泉。手稿的交换,画作的完成和欣赏,欢乐的诗会,关于考据和义理之要义的学术探讨,对于精神生活和文学创造力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活动。17世纪后半期,这种活动在扬州颇为兴盛,遗民是重要的参与者。然而,王玉藻在北湖躬耕,以及他的儿子王方魏致力于《易经》研究的形象,不禁让人想起这座城市还是一个谈判和妥协的场所。北湖的遗民可以在前明的余光中渡过自己的余生,扬州的遗民则被无情地纳入了清朝的岁月。他们的生活和社会活动为新的秩序所塑造,后者竟然是那么令人熟悉。 
 《说扬州》 第二部分 从明到清《说扬州》 重建和复兴    一、重建和复兴     清初扬州的故事除了作为遗民之城的传奇一面,还有另一个与此对应的平凡的方面,即该城作为行政和贸易节点的重建。有一种推测说,最著名的遗民之一石涛之所以选择在扬州生活,是因为发生在该城的大屠杀为异议的种子提供了沃土。正如乔迅的研究所揭示的,石涛来到扬州生活这一背景,表明这座城市有另一种吸引力。石涛在很小的时候被一名仆人藏在贵州一座寺庙里,当时他的家人都死于这场屠杀,是这名仆人将其救了出来。经过一段流浪之后———包括在徽州呆过一阵和1673年偶然初访扬州———他在南京呆了八年,主要是在一个隐居遗民社区里,然后在1686年迁往扬州。扬州城比南京小得多,他并没有被这座城市打动,认为那里的生活犹如“瓮中之鳖”。在他看来,这座城市还有更不利之处,即缺乏任何吸引人的风景,这种观察可谓十足正确。但南京也有其问题。1685年,石涛曾经在南京画过一册画集拿去出售,“但无人对他感兴趣”。他从1686年起断断续续地在扬州生活,1697年起永久生活在那里,这座城市为他提供了更好的谋生途径。     在与扬州遗民有关的作家和艺术家当中,石涛是一个后来者。与石涛一样,龚贤在南京也有据点,17世纪40年代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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