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通史简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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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通史简编- 第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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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魁北克省主权,由省垄断直接税收。如果这些要求得不到满足,魁北克
就退出联邦。分离的主张得到一部分为数不多但却能言善辩的学生和年轻知
识分子的支持。在他们的眼中,联邦是种族压迫的工具。因此,他们反对一
切联合的象征,从国旗到国庆节。他们的主张在法裔加拿大人中获得广泛同
情。

法裔加拿大民族主义者试图从两个方面改变联邦体制。其一是争取将加
拿大正式宣布为两种语言、二元文化的国家,从而改善法语在全国的地位;
其二是争取魁北克在加拿大联邦内享有特殊的独立地位。二者在逻辑上是矛
盾的,因而难以同时实现。民族主义运动从开始就存在着两个派别:勒萨热
的“温和革命”是在保持一个加拿大国家和联邦政府的前提下,要求充分承
认魁北克省的自治权和公平参与联邦事务,让省在关税、交通和货币政策方
面具有发言权。1966年丹尼尔·约翰逊领导的民族联盟重新得势,一度控制
了魁北克政局。约翰逊政府以更激进的要求博得许多民族主义者的支持,即
要求魁北克省主权,由省垄断直接税收。如果这些要求得不到满足,魁北克
就退出联邦。分离的主张得到一部分为数不多但却能言善辩的学生和年轻知
识分子的支持。在他们的眼中,联邦是种族压迫的工具。因此,他们反对一
切联合的象征,从国旗到国庆节。他们的主张在法裔加拿大人中获得广泛同
情。

联邦政府倾向于一种被称作合作联邦主义的更现实的解决方案,用莱斯
特·B·皮尔逊的话来说,就是“两级政府既要履行各自的责任,又要尊重对
方的责任。。他们有义务使其行动互相协调,并行不悖。因此必须建立起磋
商与合作。”(36)

然而,民族主义的浪潮一旦掀起,往往会以难以遏制的趋势走向极端。
在魁北克省,由圣·让浸礼会、市政委员会、校务会和劳工组织代表组成的
自称为总团体(Estates— General)的组织,在。。 1967年。。 11月举行的集会上,
通过决议,取消英语作为魁北克官方语言,限制在商业用语中使用英语,强
行将商业利润留置省内,兼并从哈得孙湾到拉布拉多的一些地区,修改宪法。

曾任勒萨热政府自然资源部部长的勒内·莱维斯克,在其争取魁北克主
权的主张被魁北克自由党拒绝后,愤而退出该党,组织了魁北克人党,倡导
更激进的民族主义改革纲领。法国总统夏尔·戴高乐借出席蒙特利尔“67年
出口国际博览会”之机,声言魁北克正在发展为一个与众不同的民族和政治
团体,“我们自己民族的一支在这里安置、生根和集聚。”。。 (37)当皮尔逊总理
对戴高乐的言行表示不满时,这位目空一切的总统愤而取消了对渥太华的访
问,提前回国。回到法国后他继续扬言要帮助魁北克达到自由目标。法国不
能“对自己民族所传下的并对其民族渊源怀有敬意的人民的现在与将来的命
运漠不关心。”(38)戴高乐的话使魁北克民族主义分子深受鼓舞,尽管他们争
取法国物质帮助的期望最终还是破灭了。总而言之,戴高乐的卷入,增加了
加拿大民族问题和国家政治的复杂性。民族矛盾在国内外势力的煽动下演成
暴力冲突。极端民族主义者组成两个恐怖组织——魁北克解放阵线和魁北克
解放军——公开鼓吹实行暴力政策。

加拿大联邦政府为了平息魁北克的民族主义浪潮一再推行绥靖政策。
1963年。。 7月任命了一个双重语言、二元文化皇家委员会。委员会的组成建立
在两个“创始民族”的文化绝对平等的基础上。卡尔顿大学校长戴维森·邓


顿、《义务报》总编辑安德烈·洛朗多是两位联合主席,此外还有 
3个英裔
加拿大人,3个法裔加拿大人和两个“新加拿大人”(一个讲英语,另一个讲
法语)。委员会建议为了联邦目标法语和英语被正式宣布为官方语言,在政府
行政部门和法院中地位平等,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或者根据条件使用两种语
言中的任何一种,或者因其需要同时使用两种语言,这个文件成为 
1968年 
2
月 
5日召开的联邦——省会议上的重要议题之一。渥太华许诺将在下届议会
开幕后履行联邦政府方面的义务;魁北克省的丹尼尔·约翰逊总理也拒绝了
极端主义分子要求纯粹的法语魁北克邦的主张,接受双语制;其它各省也基
本赞同报告内容;这样,在这份报告的基础上,联邦政府与魁北克政府之间
达成了妥协,民族矛盾获得暂时缓解。


十一、百年诞辰

十一、百年诞辰
到 
1968年初已达到 
650
亿元,并且仍在增长之中;人口也突破了 
2000万。

尽管在经济结构上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但加拿大工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和
国民产值足以表明,这个国家已经跻身于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发达资本主义国
家之列。丰富的天然资源,加上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使加拿大工业具备了
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不仅工业产量大幅度地增加,而且工业结构也迅速得
到改善,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中一直起着开路先锋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
后,加拿大科学技术获得长足发展,许多领域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加拿大
科学家已经成功地建起了自己的原子反应堆。

在逐步冲破来自国际政治中的羁绊之后,加拿大产品在国际市场上越来
越受欢迎,基础产品与制造业产品的出口额逐年上升,从 
1957年的不足 
50
万元增加到 
1966年的 
100亿元。1961年后,加拿大商品进出口业务一直保
持着顺差平衡。这种有利形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 
1958年后向中国和苏联出
口的大量小麦,小麦与面粉的出口额从 
1960年的 
4。73亿元增加到 
1964年的

11。24亿元,在加拿大对外贸易中居于领先地位。
美国仍然是加拿大最重要的贸易国。1966年出口美国的商品价值达
62。26亿元。同时又从美国购得 
71。32亿元的商品。贸易逆差正好 
10亿元。
这种状况引起人们对经济大陆主义的不满。同时,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建立和
世界其它地区的贸易前景也吸引着加拿大人的注意力。但这些倾向始终没能
上升到加拿大官方政策的高度。加拿大经济对美国的依赖已经深化到内部结
构。现代自动化工业生产更加强了两国的联系。主要来源于美国的汽车进口,
是加拿大对美贸易逆差的重要因素。1965年 
1月两国达成一项协议,据此,
部分美加企业进出口汽车和零部件可以免税。这项协议虽然在边境两边都引
起非议,但它给双方带来的好处仍使其得以贯彻。1967年 
6月加拿大工业部
宣布,该协议已经为加拿大创造了 
15900个新的就业机会,对美国的出口也
由 
1964年的 
9900万元增加到 
1966年的 
8。45亿元。关贸总协定建立以后,
贸易壁垒受到诸多限制,经过所谓肯尼迪回合,国际关税进一步降低,从而
有利于依赖国际市场的加拿大经济。
百年诞辰之际,加拿大经济呈现扩展壮大趋势,生活水平仅次于美国在
世界居第二位,国际贸易地位接近于工业大国。而其自然资源和生产能力则
预示着前途无量的发展势头。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加拿大由殖民地成长为
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强国。经济实力奠定了其在国际舞台上的重要地
位,尽管在政治上仍属于二流国家,但所发挥的作用却常常令世界各国刮目
相看。

经济上的迅速发展为加拿大向福利资本主义迈进创造了必要条件。加拿
大的社会福利计划,开始阶段多半是由各省地方政府承担其开支,因此形成
不同省份不同地区之间福利水平上的差异。随着这一事业的发展,在健康、
教育和养老金等领域采取共同行动的要求被普遍接受,从而将发展社会福利
的重任压在联邦政府肩上。

联邦政府接过了一部分社会福利工作之后,将其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扩


大。养老金增加到每月 
75元,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从 
70岁放宽到 
65岁。后来
又通过了加拿大年金法,将老年人领取年金的制度固定化。皮尔逊政府制订
的加拿大援助计划又增加了对老年人和穷人的援助。1966年联邦政府确定了
最低收入线,为收入达不到此线的人发放补助金。

更多的社会福利项目仍需各省去完成。随着社会福利事业全面深入的展
开,各省的财政开支越来越大。例如,1966年安大略省教育拨款是 
5。75亿
元,相当于该省 
10年前的财政总额。加上健康和其他福利拨款,总计 
7。54
亿元。为解决联邦与各省之间财政和税收问题,50年代中期后联邦和各省以
及各省之间举行了多次会议,试图找到一种各方都能满意的解决办法。最根
本的还是财政问题,并且这一问题常常与联邦制度、宪法体系等牵连在一起,
使加拿大社会福利事业的开展一波三折。如何理顺联邦与各省以及各省之间
的关系,协调全国不同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是摆在加拿大政府和
人民面前的重要课题。

很明显,到 
1960年,战后税收体系已经行不通了。魁北克省率先要求联
邦政府从一些共同的福利计划中撤出并将税收的大部分交归各省。其他省份
也表示了类似的意见。到 
1966年,联邦政府已开始从医疗保险等领域撤出并
将部分岁入交付各省,以满足其新增加的开支。然而,由于各地区之间经济
发展不平衡,并且在自然资源利用上存在着不合理性,由各省独揽福利计划
的设想也招来许多非议,尤其来自魁北克以外各省。国家利益要求在全国范
围内实行平等的健康、教育和社会保险等服务,唯有联邦政府能够做到这一
点。同时,也只有联邦政府才能操纵全国的经济机器,使之富有活力地运转。

现代社会所带来的新问题要求变通越来越不合时宜的宪法体系,或者在
旧体系内作出新的调整和解释。要做到这一点,有必要建立联邦与各省之间
的通力合作。然而,要想在所有重大问题上都取得一致意见是不可能的。联
邦与各省的政治关系要达到和谐,彼此的权利范围就应该重新划分。这必须
从宪法基础上予以调整。而加拿大人所遵从的英属北美法案的修改权操纵在
英国威斯敏斯特议会手中,加拿大人自己无权更动。在许多加拿大人眼中,
仍然依靠威斯敏斯特议会来修改宪法是加拿大人的耻辱,因此,50年代流行
着一句口号叫做“宪法归国”。可是,一旦宪法归国,如何运用它还是一个
悬而未决的问题,尤其在修改法案还未落到实处之前。

1960年秋开始的一系列会议专门讨论了这一问题。在这一年 
10月的一
次会议上通过了一个“富尔顿——法弗罗准则”,得到各省总理的一致同意。
据此,在宪法修改中,对语言权和省立法权等问题上的变动必须征得一致同
意;其他修正案必须得到拥有全国 
50%人口的三分之二省份同意,省权由联
邦代理行使的变动至少要有 
4个相关省份同意。 
(39)这一准则在民众中引起很
大反响,来自青年学生和律师的反对最为激烈。尽管有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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