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马克思哲学部分》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哲学小辞典马克思哲学部分- 第26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唯物辩证法“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218页)它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着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因此,它引起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的刻骨仇恨。从伯恩施坦、考茨基到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以及刘少奇、林彪等叛徒,都竭力攻击、歪曲辩证法。林彪污蔑辩证法是“变化法”,胡说“辩证法就是那么几条”,像“玩积木一样”,可以任意拼凑,妄图用“合二而一”论、“中庸之道”和诡辩来代替一分为二的辩证法,为他们的修正主义路线制造理论根据。因此,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形色色的形而上学和诡辩,对坚持马克思主义,反对修正主义,具有重大的意义。
  
  唯物辩证法是在斗争中发展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同资产阶级和机会主义者的形而上学的斗争中,写出了《哲学的贫困》、《资本论》、《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著作,阐明了唯物辩证法的性质、对象、任务、规律和范畴,并运用它研究自然界和社会历史,大大发展了唯物辩证法。列宁在同第二国际和俄国修正主义者的形而上学的斗争中,写出了《谈谈辩证法问题》、《哲学笔记》等著作,阐明了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并运用它指导当时苏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毛主席在同我国党内历次机会主义路线头子和国际上帝、修、反的形而上学的斗争中,发表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实践论》、《矛盾论》、《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著作,系统地阐述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明确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并运用它指导我国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以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实践,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斗争一万年以后还会存在。唯物辩证法将在同各种形而上学的斗争中不断地发展。 

  辩证法 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宇宙观和方法论。在古希腊文中,辩证法一词,是进行谈话和辩论的意思。马克思主义认为,辩证法就是发展的学说、矛盾的学说。恩格斯说:“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181页)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说,辩证法就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列宁全集》第三十八卷278页)不论自然界或人类社会,都是按其本身固有的辩证性质发展着,人们的辩证思维,乃是客观世界的辩证规律的反映。
  
  辩证法的发展观同形而上学的发展观是对立的。列宁指出:“有两种基本的(或两种可能的?或两种在历史上常见的?)发展(进化)观点:认为发展是减,少和增加,是重复;以及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统一物之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以及它们之间的互相{关联)。”(《列宁选集》第二卷712页)这是区别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标志。
  
  毛主席说:“辩证法的宇宙观,不论在中国,在欧洲,在古代就产生了。”(《矛盾论》)在中国,先秦法家、兵家、道家、名家的著作中,就包含着许多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例如,商鞅说,“以战去战,以刑去刑”;孙武说,“知彼知己,百战不殆”,老子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名家认为,“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这些便是很好的例证。在欧洲,古希腊辩证法的主要代表人物有赫拉克利特和亚里士多德。赫拉克利特提出了万物皆变、对立统一、相反者相成的思想;亚里士多德对辩证思维的主要形式作了初步探讨。“但是古代的辩证法带着自发的朴素的性质,根据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还不可能有完备的理论,因而不能完全解释宇宙,后来就被形而上学所代替。”(《矛盾论》)
  
  在马克思主义以前,黑格尔对辩证法曾经给了很重要的贡献。马克思称赞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恩格斯也称赞他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界、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不断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的过程,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都多次指出,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唯心主义的,在其原有形式上是什么用处也没有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地改造了它,创立了唯物辩证法。从此,辩证法才真正成为科学的宇宙观和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的本质就是承认自然界、社会和人类的思维都是对立的统一。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开头就指出:辩证法的实质在于“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列宁选集》第二卷711页)毛主席用“一分为二”来表述辩证法的实质,并在《矛盾论》中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明确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同时他还指出,矛盾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既互相联系又互相转化,便是矛盾的同一性的全部意义,从而得出结论说:“科学地反映现实变化的同一性的,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
  
  辩证法的发展经历了三种形态,即朴素的、神秘的、科学的形态。古希腊哲学、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便是这三种形态的典型代表。在人类认识史上,辩证法是同形而上学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斯大林说:“辩证法是在和形而上学的斗争中成熟的”。(《斯大林全集》第一卷279页)一般说来,辩证法是反映进步的革命的阶级、阶层的利益和要求;形而上学是代表没落的反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和要求。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斗争,实质上是社会上两个阶级、两条路线斗争在哲学上的反映。
  
  恩格斯说:“蔑视辩证法是不能不受惩罚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482页)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反动的资产阶级和修正主义者蔑视辩证法,结果都被辩证法所否定。全世界共产主义者比资产阶级高明,他们懂得事物的生存和发展,他们懂得辩证法,他们看得远些。我们只有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觉地和形而上学作斗争,积极投入三大革命实践,才能逐步学会使用辩证法这一锐利武器,去正确观察、分析和解决各种矛盾。 



  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 恩格斯说:“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534页)这就是说,客观辩证法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所固有的辩证运动规律;主观辩证法是人的思维的辩证运动规律,它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辩证运动规律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
  
  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的最根本的规律都是对立统一的规律。所不同的是,客观辩证法是自发地起作用,而主观辩证法是人们自觉地把辩证运动规律应用于思维。
  
  恩格斯说:“头脑的辩证法只是现实世界(自然界和历史)的运动形式的反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531页)毛主席说:“人的概念的每一差异,都应把它看作是客观矛盾的反映。客观矛盾反映入主观的思想,组成了概念的矛盾运动,推动了思想的发展,不断地解决了人们的思想问题。”(《矛盾论》)客观过程的发展充满着矛盾和斗争,人的认识运动的发展也是充满着矛盾和斗争。社会实践中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也是无穷的。客观现实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的实践和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一切客观世界的辩证法的运动,都或先或后地能够反映到人的认识中来。”(《实践论》)这就是由客观辩证法向主观辩证法的转化。
  
  要使客观辩证法转化为主观辩证法,重要的条件就是要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要积极地参加革命实践,对客观事物作周密的调查和研究;要学会全而地看问题。
  
  从客观辩证法转化为主观辩证法,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人们对于客观外界的辩证法的认识过程,往往要经过许多片而的或错误的认识,逐步克服这些片面或错误,才归于正确。人们掌握了主观辩证法,在三大革命实践中就有了主动权,就能高屋建瓴、势如破竹。
  
  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辩证关系原理告诉我们,人们要尊重客观辩证法,就必须使自己的思想适应客观情况的发展。毛主席说:“人们的思想必须适应己经变化了的情况。”(《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序言)这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能不能使思想适应客观情况的发展,是关系到能不能实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一个大问题。我们党的正确路线和政策,是伟大领袖毛主席在尖锐、复杂的革命斗争中,应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经过对我国社会各阶级的政治、经济状况及其发展变化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经过对各个不同时期的形势进行科学的分析制定出来的,是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及人民群众利益的。而“左”右倾机会主义路线,都是以主观和客观相分裂、以认识和实践相脱离为特征的,是完全违背事物发展客观规律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因而是完全错误的。
  
  客观的规律、历史的潮流是不可抗拒的。从孔丘到林彪都是违抗客观辩证法、历史辩证法,妄图开历史倒车,结果都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古代辩证法 指古代社会产生的一种自发的、朴素的辩证法。它是辩证法的最初形态。毛主席说:“辩证法的宇宙观,不论在中国,在欧洲,在古代就产生了。但是古代的辩证法带着自发的朴素的性质”。(《矛盾论》)
  
  古代辩证法就其总的成就来说,已经笼统地认识到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一切事物都在运动、变化、产生和消失;统一物是由两个对立面组成,对立面可以互相转化,由于对立面的斗争而产生万物。例如在中国,先秦法家主要代表韩非认为,“夫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谓常。”①事物是不断变化的,没有什么永恒不变的东西。他还把矛盾的概念引入哲学,以朴素的形式表达了矛盾双方是互相排斥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此外,法家商鞅提出的“以刑去刑”、“以战去战”,法家荀况提出的“制天命而用之”的人定胜天思想,都是以朴素的形式表达了通过斗争促使事物向反面转化的思想。名家、唯物主义者惠施认为,“物方生方死”、“日方中方睨”、“天与地卑”、“山与泽平”,说明事物都�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