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话想说说,刚刚考到执业资格证的那会儿,我自己就是个法律业余爱好者,因为自己的收入大部分来自其他行当,专业人士的门口还不知道在哪里。其实你也一样,估计比我那会儿也好不了哪里去。
什么事情,如果只是个业余爱好者的级别,那就成不了什么气候,围棋业务4段的水平大多数是比不上专业1段的,如果一位准律师将自己定位在法律爱好者的档次上,那会离专业人士的路越来越遥远。我早几天让一个新来的助理写了个文件,也是试试他的水平,写出来后我没有敢用,让事务所的一位律师重新写了份,你可以对比下,同样是一份借款协议,大概可以知道专业人士和业余爱好者的区别了。
助理这样表述:
借款协议
借款人: (简称甲方)
出借人: (简称乙方)
为明确几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如下借款协议:
一、借款金额以及用途。
1、乙方同意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该款项用于甲方合法的投资项目。
2、乙方借予甲方的资金,将在不超过 个月的时间内分批陆续支付给乙方。
二、借款期限以及利息约定。
1、乙方借予甲方的资金使用期限为 年 。
2、乙方向甲方借予的资金利率为:年利率 %,按照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
三、借款的偿还。
借款到期时,应全部偿还乙方的借款。
四、违约责任。
借款人逾期不偿还借款,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
五、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
签署: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
资深律师这样表述:
借款协议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出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
三方根据xxxx所确定的原则,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资金借款,并由丙方提供担保,为明确几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如下借款协议:
一、借款金额以及用途。
1、乙方同意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该款项用于甲方合法的投资项目。
2、乙方借予甲方的资金,将在不超过 个月的时间内分批陆续支付给乙方。
3、乙方对于甲方的资金用途以及使用情况不作监督和约定,但甲方有转移资金、资产或者资金情况严重恶化的情况,乙方有权提前收回上述借款。
二、借款期限以及利息约定。
1、乙方借予甲方的资金使用期限为 年,从该资金的第一笔支付给甲方账户时起算。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方向甲方账户支付的款项,均属于乙方向甲方的借款。
2、乙方向甲方借予的资金利率为:年利率 %,按照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如在借款期限内出现银行利率调整的情况,利息的计算相应进行调整。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第一笔借款之日起,即应按全部借款额计算资金的使用利息。
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借款时,一次性计算全部借款在两年使用期限的利息,并一次性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出现利率调整的情况时,甲方应补充支付或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利息。
三、借款的偿还。
1、借款到期前 日,甲方应向乙方提出还款资金的筹备计划,并向甲方书面通报还款抵押物的法律状态。
2、借款到期前 日,甲方应向乙方偿还全部借款的 %,到期时,应全部偿还乙方的借款。
四、借款偿还的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以 资产为甲方向乙方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项借款的本金、违约利息以及乙方为追索该款项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全部支出。
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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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持一份。
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时间:
我记得自己曾经在老师的要求下写过的第一份关于一个融资项目的法律意见书只有500个字,一页半A4纸,这个文件我现在还留着。而那个文件需要为老师谈一个几万块的业务。当时老师拈在手里看了老半天,看得我心里发毛。我昨天拿着我助理的那个文书看着,感觉估计与多年前老师的基本一致。
从上面的两个文件的区别上应该还是可以看出业余爱好者和专业人士的差别的,差别就在,1)专业人士对业务的把握更加全面和细致。一个涉及几方,标的在百万以上的协议,即便是法律关系简单,那也要约定全面和细致,毕竟资金数额较大,几个字几个条款显得还是单薄了些;2)专业人士能够更好的理解和运用法律。专业人士的法律经验能够让他更好的理解法律和运用法律,一些法律上的规定,可以转化成合同的条款; 3)专业人士更加有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一个涉及标的较大的交易,如果没有担保方,风险是很难控制,即便当事人没有提出担保方面的要求,但专业人士应该注意提醒,这样的文书能够让当事人感觉你具有服务的意识,对你的信任度会增加。
当然,同样一个文书,不同的专业人员有不同的表达方法,而只要能够所有必须要表达的事项和法律关系均已经表达,责任权利义务均已经约定清楚,这个文书就是合格的。
现在你要面临的是在短时间内从业余爱好者过渡到专业人士。有些东西靠的是日积月累,有的临阵磨枪也能过关,还有的是靠自己的悟性,关键是不能坐在那里天天盼着自己马上是专家。1)对业务重要性的判断和把握,需要有经验;2)处理客户的关系需要有经验;3)开庭的分寸把握需要有经验;4)文书的格式可以临阵磨枪的学老律师的行文;5)普通的解答法律咨询可以临阵磨枪;6)对律师职业的认识和定位则需要悟性了。如果你干了几年还是个业余选手,进入不了职业状态,那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可能就要牺牲在沙滩上了。
我记得今年世界杯上有一个叫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国家组织的队伍进入了世界杯的决赛圈子,但听说该支队伍的组成基本是业余爱好者,有邮差有医生的,打完球回国该干什么还干什么,相比之下,我们的几十上百万年薪养出来的专业人士除了在国内发发飙外却很多年没有冲出过亚洲了。因此,我在这里大谈业余爱好不如专业人士你可以立马来反驳我了。
关于读书
黄山谷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这句话很多地方在引用,我将它用在这篇文章的开头,只能说明我认可这句话的一部分,黄庭坚说得并不全面,好像他的意思读书就一定可以扫除心中的唳气,让人慈眉善目,口吐莲花。但实际上,很多满腹诗书的家伙却心怀狡诈,口蜜腹剑,文人之间的争斗不但不言辞雅致,反而刁钻毒辣,刻骨剜心。我记得几年前看报纸,有两个很著名的文人在论战,大有诸葛亮骂死王朗的阵势,真让我们见识了文人口舌的利害了。但他要我多读书,我还是认同的,那就是在没有事情闲着的时候,喝喝茶,聊聊天,读读书什么的也好,一些好的文字能够让自己的内心归于安详平和,涤荡内心的尘氛。况且外面灰尘太厚,还有禽流感什么的,确实是少出去为妙。
我不敢说我读过几本书,但我却还是有几本书的,虽然书和读书是两个概念。从初中开始买书藏书,到现在,聚聚散散的,虽然宋明版线装书没有,善本珍本也没有,但大大小小厚厚薄薄的几千万把本书还是有的。这些书装满了我四个书柜,乡下的祖屋里还留着不少上世纪九十年代年以前的书。有空的时候,也去逛逛书市,本地的书市在中南地区相当闻名的,网络上也有很多邮购站点,有不少新书可以打折,因此,我的书也在以一定的速度增长。不过有一点我还是得承认,这几千本书,还是有一些我是没有读完的,还有些买回来就签了个名字在上面就存起来了,有点像袁枚在《黄生借书说》里说的,“姑侍异日观云尔”的心理,而实际上,当新的书买进来时,以前买的书就被堆积到更角落的位置去了。
很多考到职业资格证书的朋友们可能会认为已经将全部的书都读完了,要开始好好赚钱将以前读的书的本钱收回来了,呵呵,我这段文字可能会打消他们的念头,继续将赚到的钱投到书里面去,周而复始的。对于读书,每一个朋友都有自己的心得体会,我在这里说,有点关公门前弄大刀的嫌疑。而实际上,我也没有要朋友们做“书痴”的想法,那个蒲松龄老先生描述的蠢家伙见风就是雨的,我是一点也不同情他,所以,我觉得那个陪着他的颜如玉倒是挺可惜的了。
在我看来,律师是一种介于文人和商人之间的职业,要在两者之间平衡,倾向于任何一边都不是很好。文人气味偏重了些,看事务绝对了点做事情原则了点,可能让人觉得很迂阔。商人气味偏重了些,做事情圆滑了点看事物洞见了点,又可能让人觉得俗套。而要做到不偏不倚的,估计是比较难。我觉得读书倒是可以让这两者趋近于平衡的。
律师职业是个功利性很重的行业,里面蕴涵这很多利益,能够让律师获得财富、名望、鲜花和掌声。即便是我们代理的一个案子,一个项目,我们的工作也主要是算计的上下左右和大小多少;给人做咨询,也是教人家一些如何趋利避害的方法。有一条国外的法律笑话,是调侃律师的,说律师是“每天在法律必经的路上挖坑设置陷阱,让法律掉进去,然后再设计搭救它并索要赎金的人”。看人看事,很多律师是早已经看得透透的了,开口闭口必定是“你需要我怎么帮你”,“这件案子需要xx费用。”云云。直接透彻,简单扼要。对人对事,很多律师都已经圆熟通透,做起来老辣沉稳。如此日积月累,周旋于名流贤达,混迹于灯红酒绿,在功利场中混得久了,眉宇间得英气渐渐消弭,面目渐渐模糊掩盖了真性情,在言谈中处处设防,字句斟酌,已经变得毫无趣味了。这让我想起了金庸先生写的一部悲剧意味讽刺意味最浓的小说《连城决》,那个里面有一个外号“铁索横江”的大侠,他的外号并不是说他武功多高,而是说他心思缜密毒辣,让人上不得下不得,这人如果改行做律师,我看会让很多人过不下去。
宋朝柴陵郁禅师的偈:“我有明珠一颗,久被尘劳关锁。今朝尘尽光生,照破山河万朵。”这是他开悟时做的偈子,他的意思很明白,我们每个人都有的真性情,但会因为我们随波逐流而丧失自我,惟有涤荡尘埃,洗净尘垢,才能回复本来的生动面目,当我们拨云见日,见到自己的真实性情时,以往的种种困惑,均如茅塞顿开,豁然开朗了。
我没有资格建议朋友们多读书,但我却可以做到自己不变成一个言语无味,面目可憎的人。因此,我听从古人的话,读书以养气,读书以修身,读书以明德。即便这样会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