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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认为拖延只是战术,那是你对拖延的认识还停留在战术层面。运用得当的拖延,很可能改变原告对案件的评价,动摇原告的案件的信心,有可能导致原告撤销诉讼。诉讼过程中的拖延,很像排球比赛的技术暂停,当对手顺风顺水的时候,停顿一下,可以打乱其部署。给对手心理上的迷惑。当然,这一措施的运用也要因时因地而异,如果你想尽快的了结案件,那就不要横生枝节了。有一点很重要,诉讼案件中的节奏掌握,就像围棋的争先手,如果你总处于后手,那这盘棋你想不输也不行。诉讼中的拖延,是让你能打破原告的先手,是让你破了原告的发球局。无论如何,你要竭力的掌握甚至控制住案件的节奏。(当然,还有更主动和更有力的,那就是反诉。)这是律师作为专业人员的技巧。
总之,AB起诉后,CD采取的是拖延手段,案子在程序上,拖了将近7个月才最终确定开庭时间。A是上市公司,拖延中间来了个中期审计,重大诉讼事项是要披露的,100万的案子肯定要在报告中体现,这很是让老总们很是头痛,他们希望尽快的结束旷日持久的诉讼。(其实这样一个复杂的一个案子打个2年不算很长时间了,我们做了打两年的准备)而我们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我们作出宁愿是输掉侵权官司,即使让D破产也坚决不能让B公司轻易的收回100万货款的姿态,并通过各种途径将消息放出去。于是AB找到我们,开始要求调解。其实调解始终贯穿着这场诉讼,有点像朝鲜战争的后期,双方停停打打,都想争取最大的利益调解。最终的调解协议在距离起诉10个月的时候签订,结果是,A撤除对C 的诉讼,D支付B的货款,诉讼费各自支付。
这个案子,我认为各方都没有占到对方的便宜,各自付出了数额不小的费用,而几方的合作关系从此留下了阴影。这一损害,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修复。同时我也清楚了公司内部设立的法务部门看问题的局限。
我的建议是,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请不要随便建议你的客户对合作单位提出起诉。中国人很厌烦诉讼。协商不成,一定要起诉的,也要给调解留下余地。和对方律师多多沟通,最好让调解贯穿诉讼过程。任何一件民事诉讼,最终得利的不是两造,而是两造的律师和审理案件的法院。如果你是企业老总,请对动不动就建议你起诉的律师或法务经理保持警惕。这些人的职业精神值得怀疑。
对于被告律师,请尽可能的拖延案件。拖延的好处有:1)让真相更加清晰,是非更加清楚。2)能沉淀原告的愤怒。古话有:“不可怒而兴兵。”我认为,也不可怒而兴讼。被告拖延下,可以使双方都能冷静的思考解决问题的方式。3)争取最好的调解方式。通过拖延,让双方休战,让各种时效暂时停止,让各自的律师进行多方面的了解沟通,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4)能争取时间收集有利的证据,准备弹药。以色列在几次中东战争中几乎亡国,就是利用停战,准备充足的弹药和充分修整动员,才赢得翻盘的机会的。
不过,一切程序都有穷尽的时候,手段终究只是手段,问题的解决,需要的是诚心诚意,是友好合作,是相互信赖。只要你利用的这些程序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使问题复杂化,只要你利用这些程序是谋求当事人的利益而不是自己的私利(有的律师故意将案子搞复杂,欺瞒当事人,取得律师费,这种做法应为正直的律师们所唾弃),你会赢得法官的好评和委托人的称赞。 楼上的,请教谈不上,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1)如果提交了管辖异议,就不必提答辩意见了。管辖异议是对案件审理程序上的抗辩,既然你都认为受理法院无权审理案件,那还向它阐述案件实体上的问题,以便原告提早作出准备么?
2)在提交管辖异议时,不要忘记举证期限。如果确实不想在受诉法院举证,也要挨到举证期届满前,提交延期举证申请。
3)答辩状提不提在案子审理上没有什么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意见。
这个贴子很久没有更新了。原因是最近事务所有些事情,让我觉得很棘手,再就是觉得自己学识很浅,很多东西说不出来。我也想请浏览我贴子的朋友们也留下写平时做案子的心得体会,我也想学习。
我想谈谈最近做的几个诉讼案子。我最近接连收和办结了几个工伤案子和赔偿案子。原告被告都有代理。很有些感触。
A:某a诉b企业工伤案。我是被告代理人;a诉称,在工作中,发生车辆意外,造成4级伤残,要求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30万元其它各种费用10万元。这个案子4月份开始申请仲裁,开了5次仲裁庭,中止过一次。仲裁结论未出来。
B:某C为D企业聘请的技术顾问,在工作时,发生车祸,造成5级伤残。我为C的代理人,要求企业按月支付工伤津贴,以及支付其他需要一次性支付的费用。现案子已经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未出来。
C:某E为农民工,受企业G聘用,在F企业发包的工地工作时发生触电事故,2级伤残,要求F企业负连带赔偿责任。一审驳回E对F企业的诉请,二审除订正些数据外,仍驳回对F的诉请,我是二审F企业代理人。
D:某H为农名工,受包工头J聘用,在K企业工地作业,发生触电事故,5级伤残。我是K企业的代理人,H代理人申请进行工伤仲裁,并判令K企业赔偿30万元,K不服,提出撤销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以及对劳动裁决提出民事诉讼。案子经历3年左右,诉讼仲裁案子共7个,最终H获得赔偿3万元。
E:某L为外地工人,在M企业工作是被机器绞断手臂,5级伤残。诉讼时,L进行了很多投诉报案,要求工伤赔偿30万,劳动部门未支持其主张,最终案子拖延2年,一次性获赔3万元,M企业注销。我当时为企业的代理人。
这些工伤赔偿案子,大部分是受害者不得值或者得值很少,企业逃脱责任或者很少承担责任。想起这些案子的受害人,我良心很是不安。因为,这些不得值的案子为我代理,他们记恨,肯定也是记恨我这个代理人。而我,作为一个代理人,却有责任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这好像一个两难。早些天我还看了网上的一个文章,讲儿子竟然认为父亲帮了无良的企业和劳动者打官司,是资本家的走狗。在道德上受到很多人的谴责。我代理的这些案子,也足以让我的子女以后写文章来谴责我。但作为律师,我还是有话讲。
1) 法律是法律,实际是实际。很多赔偿案子的原告,确实是受害者,缺手缺腿,终身残疾,很让人同情。上面案子的当事人,最轻的一个是从肘部截肢。最严重的一个是全身瘫痪。他们在诉讼过程中,均聘请了律师,均提出了高额的但我仍认为是适合的赔偿要求。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弱点是,没有认识到法律是法律,实际是实际。为什么这么说?首先,我们处在一个法治尚不健全的时期,很多企业还处在资本原始积累的阶段,根本就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意识,即便知道这个法规,也是拒不执行的。而作为执法的政府,我认为是很软,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人手去执法,或者,他们发现了,但考虑到经济的发展,未对企业采取措施,或者是采取了措施,但执法措施被企业“收购”了。总之,这就是我们目前的状态,虽然《工伤保险条例》已经执行很久了。E案中的企业,注册资本为10万,企业只有几部破机器,如果赔,全部给原告还不够,这些,审判案子的仲裁员、法官们都是很清楚的。然而,几乎所有的原告以及代理人好像没有意识到这点,提出的索赔要求全是一次性几十万。我清楚的记得H案中的原告,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庭判了他30万,他就听信了代理律师的意见,在以后的诉讼中,坚决不和我们调解。直到案子发生转折,其代理律师不再为其代理,只好接受3万元的赔偿。在现实中,法律的执行是要大大的打折扣的,如果不适时的调整策略,很可能会让当事人受到严重损失。我做原告代理人的B案,我很清楚C的伤残级别不可能一次性得到赔偿的,D的律师也不可能让当事人轻松的得到他,所以我只能退而让D按月支付工伤津贴,直到C退休。这点当事人事先应该沟通好,不能拍胸脯说保证没有问题的。
2) 适时调解,争取利益的平衡。如果能够理解上面的1),我想2)就很好理解了。A案,原告提出的调解意见是一次性付款。被当庭断然拒绝,而庭上给的意见是,只能按月判。C案,F企业因自己是个知名国有企业,愿意在不影响E执行其他被告的情况下,给予8万元的困难生活补助(请注意,赔偿、补偿、补助,这三个词汇的法律意义是不同的,撰写文书时请把握好)。E以及其代理人认为数额过少,要求15万,F不能满足,遂官司打到底。D案,事故发生后,K企业支付H全部医疗费,希望在结束治疗后一次性给8万补助,H聘请律师后认为数额过少,因仲裁时为30万,遂不再与K调解,最终案子翻盘,执行和解时获得的补偿为3万。E案,M企业在仲裁时开出的一次性补偿为9。5万,可能追加到10万,L不同意,要求20万,M遂不再调解,按法院判决文书支付了3万,仲裁一审二审搞了两年,最后注销企业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经手的5个案子,4个是被告代理人,原告均不得值。为什么?我不排除自己在案子代理方面有自己的优势,选择了好的代理策略,但原告没有权衡形势是主要原因,因为利益是自己的,什么时候该接受,什么时候该放弃应该是清楚的。任何事情,只要双方对簿公堂,那就没有很多人情可讲了。老总们不会不明智到在赔偿案子的庭上亲自到庭,去看那些悲惨的场面。因而他们即便说可怜啊,可惜啊,也不会真正触及内心。因此,和一个岌岌可危的民营企业打官司,能调解而放弃调解机会可能的损失将是很大的。我不适合对聘请我的人做道德的评论,但我认为,任何人在权衡自己利益的时候,都是最精明的,但算计别人的时候,一定要有后一步打算,那就是,走棋要看下一步。
3) 不要责怪对方律师。每个律师都有自己的职业操守,杀人犯也要有人辩护,何况只是一个普通的民事诉讼呢?案子没打赢,很可能是自己的诉讼策略有问题或者是自己的证据不够充分。做原告律师本来就要难于被告律师,因为被告在破,原告在立。立论是需要很多证据的,而破论却只需针对原告证据提出意见即可。如果觉得自己的律师不能胜任,请马上更换,这比事后去责怪对方律师刁钻靠得住。
我写的这些案子都是真实的,目的是想和大家探讨赔偿案子的办理思路,请大家多多指教。
常常有朋友抱怨业务被别的律师抢了。抢他业务的那家伙是怎么的不诚信怎么的黑,总之,抢他业务是不地道的。我没有被别的律师抢业务的经历,有也可能不清楚被哪个家伙抢了,所以也不计较。但我明白,在这行业做,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