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医旨绪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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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医旨绪余-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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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统宗》极劾其盗袭讹言,紊陈图局,诬世钓誉。夫命门,乃两肾中间动气,人之生命所司,故 
曰“精神之所舍,原气之所系”。观铜人图图命门穴于两肾俞中间,深为得旨。 
泰来曰∶三焦总只一而已,言手三焦者,以其经属手少阳,又其治在膻中,缘手经经乎上也。 
言足三焦者,以其经即足太阳之别络,又其治在气冲,缘足经经乎下也。《灵》、《素》以下焦备六 
腑之数,即知手、少阳三焦与下焦之三焦总只一而已。 
马玄台曰∶命门之脉不必拘于右尺,以其气与肾通也。顾肾间动气,人之生命,左肾亦可以诊之。据 
其将右肾入左尺同诊者,是要出右尺部位,庶三焦包络始有诊地也。又欲使人知是前人之意,故托言 
王叔和《脉诀》歌云∶“右肺大肠脾胃命”,由是以三焦包络寓诊于右尺也。愚谓玄台博究如此,岂有 
不识《脉诀》非叔和书哉!正若三焦、包络二脉无所归着,不得已而引《脉诀》歌为证,仍称王叔和之 
名者,不过要使人尊信也。抑不思叔和《脉经》,寸关尺之诊,上部合于上焦,关部合于中焦,尺部合 
于下焦,两尺皆以肾为候,而无三焦、包络左右之分;《千金方》载列亦同。今人不体认《脉诀》之非, 
往往为其牵缚,又强扶而合之,亦大可叹也!戴同父《脉诀刊误》首篇辟之甚详,真千载断案,读之亥豕 
自见,毋用多喙。 
马氏谓心火面北,君道也,故居寸上;相火面南,臣道也,故居尺下;三焦、包络,皆属相火, 
故寓于右尺下部诊之。余曰∶此强合之辞也。人多不思相火命名之义,往往以阴火作相火看,故《溯洄 
集》辩之。包络乃护心之脂膜,不离于心,膻中、气海、三焦之所布,皆在膈上,与心相近,故称曰 
相火,以其为君火之相也。余窃谓相,犹宰相辅成君德,位必相近,今马氏以三焦、包络二脉诊法部位 
无所着落,是为诊法部位而言,非为君臣尊卑定南北也。论定分,则君臣尊卑有南北;论诊法,则部位 
之居有远近,势也,亦理也。包络之护心,与宰相之近君一也。若将包络居尺下,则与心远矣,世岂有远 
离于君而谓之相哉?此又可以例观矣。且《经》谓上以候上,下以候下者,均此理势也。按《洪范》五行 
,火曰炎上,水曰润下。《难经》亦曰∶火炎上而不能下,故在上部,水流下行而不能上,故在下部。今 
以南北尊卑之势紊而使居下部,岂不背经义哉!徒拘拘以君臣尊卑而言,则肺亦臣也,《经》曰∶“肺者 
,心之盖也”,抑何反加于心之上耶?盖肺相傅之官,位近心君,故治节由之,是以同处于膈上也。观 
《素问》三焦、包络,皆处膻中,盖“膻中者,臣使之官,喜乐出焉”。以近心君,故喜乐由之。又三 
焦为气父,包络为血母,从心肺而言也,以心主血,肺主气,皆居膈上,故曰膻中之分,父母居之 
,气之海也,是故不得而居于右尺下部也。谢坚白《难经本旨》,亦推宗《脉经》,谓手厥阴即手 
少阴心脉,同部三焦脉,上见寸口,中见于关,下焦与肾同诊。此其说殊合经旨,千古不易之定论也。 
或曰∶三焦下合右肾,子以其说然欤否欤?余曰∶此启玄子引《正理论》之言,不知何所据, 
遍考《灵》、《素》,只有“上合手心主”一句,无下合右肾之说。或曰∶然则与手心主配合为表里者 
何也?余曰∶手少阳三焦之脉,布膻中,散络心包。手厥阴心主之脉,出属心包络,下膈历络三焦, 
因其脉上下交络故也。又俱属手经,均为相火,以类相从,虽为表里,终非五脏五腑比也。此何以故? 
余曰∶为是非也,盖藏有声色臭味,府有出纳受盛,二经无声色臭味、出纳受盛,虽是表里,实非脏腑 
比也。《素问》运气篇曰∶“心包非脏也,三焦非腑也”。余故曰以类相从也。 
或曰∶马氏谓上中下之三焦,行脉道以通十二经,手少阳之三焦,惟司决渎之职而已,予以为非耶 
?余曰∶噫嘻!人之好异也,经书岂容易言哉!圭斋欧阳公曰∶ 
《难经》先秦古文,盖为医式之祖也。东坡苏公曰∶医之《难经》,句句皆理,字字皆法,后世达 
者,神而明之,如珠走 ,如 走珠,无不可者,若出新意,而弃旧学,以为无用,非愚无知,则 
狂而已。看书之法,当以意会其理而融其辞,不可执己见以害其意。夫所谓三焦者,乃上焦、中焦、 
下焦三处地位合而名之也,以手少阳经统而属之,以合十二经之数。人之有十二经,犹日之有十二时 
,岁之有十二月也。上焦主纳而不出,其治在膻中;中焦主腐熟水谷,其治在脐旁;下焦分别清浊, 
主出而不纳,其治在脐下。滑伯仁曰∶治,犹司也,犹郡县治之治,言三焦所治之地方在斯也。有以 
呼上焦为三焦者,如云“三焦为气之父”,指上焦之气海而言也(是上焦亦可以三焦称也)。有以呼中 
焦为三焦者,如云“三焦咳状,咳而腹满,不欲饮食,比皆聚于胃,关于肺”者是也(是中焦亦可以 
三焦称也)。有以下焦呼为三焦者,如云“决渎之官”,“中渎之府”者是也(是下焦亦可以三焦称也) 
。此三焦者,外有经而内无形,故曰外府,明非五脏五腑之有合应也;又曰孤府。袁淳甫《难经本旨》 
曰∶所谓三焦者,于膈膜脂膏之内,五脏五腑之隙,水谷流化之关,其气融会于其间,熏蒸膈膜,发达 
皮肤分肉,营运四旁,曰上中下各随部分所属而名之,实元气之别使也。是故虽无其形,倚内外之形而得名 
;虽无其实,合内外之实而为位者也。 
《灵枢经》曰∶“上焦出于胃上口,并咽以上,贯膈而布胸中,走腋,循太阴之分而行,还至阳 
明,上至舌下,足阳明常与营俱,行阳二十五度,行于阴亦二十五度,一周也,故五十度而复大 
会于手太阴。”观此,则秦越人谓作水谷之道路,气之所终始者,为不诬矣。“中焦亦并胃中,而 
出上焦之后,此所受气者,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于肺脉,乃化而为血”。“下焦者, 
别回肠,注于膀胱而渗入焉。故水谷者,常并居于胃中,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而成下焦,渗而 
俱下,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膀胱焉”。观此,下焦之文,则纯是决渎之事,马氏乃谓上中下之 
三焦以气看,手少阳之三焦作有形府看,谓其惟司决渎之职而已,分三焦为二,何其谬哉!《灵兰 
秘典》曰∶“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渎,犹江、河、淮、济之渎。《尔雅》曰∶“渎者, 
独也,各独出其所而入海也。”夫决渎本下焦之事,决渎之官,犹今之总督河道之职也。今以三焦之 
名,而独任下焦之职,此其故何哉?盖以水渎在下,非气莫导,膀胱所藏之水,必待气海之气施化, 
乃为泄便注泄,是故以三焦治之,谓赖其气而为之前导也,故曰“气化则能出矣”。若曰不必下焦之 
气施化,而手少阳自能决而 
出焉,则经不当复缴“气化则能出矣”之句。或曰∶三焦是六腑之一,故决渎由之,恐不可作下焦看 
也。余曰∶此正是马氏所疑之处,马氏以手少阳三焦为腑,惟司决渎,下焦非腑也,故作气看。不思 
《素问·宣明五气篇》曰;“胃为气逆,为哕,为恐。大肠小肠为泄。下焦溢为水。膀胱不利为癃; 
不约为遗溺。胆为怒。”又《灵枢·九针篇》曰∶六气为病,“胆为怒。胃为气逆,哕。大肠、小肠 
为泄。膀胱不约为遗溺。下焦溢为水”。据此二篇,则《灵》、《素》亦以下焦备六腑之数,是下焦与三 
焦无彼此也,是故不分而为二也。王好古虽引《灵枢》谓有足三焦之说,缘足三焦乃太阳之别络(别 
络乃支络),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约是约束也),实则闭癃,虚则遗溺,虽有足三焦之名, 
实则足太阳之络脉也。盖下焦乃足经之所属,故即膀胱言之也。《本脏篇》言“肾合三焦膀胱”,亦以 
此故。好古此问,不过欲人知此义尔,实无二质可分也。诸家言有形状,有俞穴者,皆不过即其经脉而言 
,如奇经冲、任、督之类也。噫!夫《难经》、《灵》、《素》之翼也,《脉经》,诊候之宗也。《难经》 
载心包络、命门、三焦者凡八篇,《脉经》阐《灵》、《素》之 
要旨,推脉候之本原。噫!医学至秦越人亦神矣,至王叔和亦可称精思矣。二公殚心究竟,着述垂 
训,亦可谓无渗漏矣。乃陈无择不信《难经》,而信龙川不核之方志,世人不宗王叔和《脉经》,而 
宗高阳生之《脉诀》,且也妄肆讥弹,是何异河伯而议海若之汪洋,处蚁封而谈藐姑射之灵秘哉! 
多见其不知量也。余为此辩,岂不知将益增哓哓之口,顾后之人惑于其说而莫之觉,愿为秦王忠臣也, 
或毁或誉,何暇计哉。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余私心窃欲 
自附云。 

上卷九、《难经正义》三焦评
附东垣三焦论
属性:东垣云∶三焦,有名无形,主持诸气,以象三才之用,故呼吸升降,水谷往来,皆恃此以通达。是以 
上焦在心下,主内而不出;中焦在胃中脘,主腐熟水谷;下焦在脐下,主分别清浊,出而不内。统而论之 
,三才之用,本于中焦。中焦者,胃脘也,禀天五之冲气; 阴阳清浊自此而分,十二经络自此而始。或不 
得其平,则寒热偏胜,虚实不同,荣卫涩滞,清浊不分,而生诸病。故曰∶气会三焦,手少阳脉通于膻中 
。膻中者,臣使之官,为气之海。审 
此,则知三焦者,冲和之本也。三焦,相火及包络之脉,人之元气也,周身何处无之,是名相火用事, 
主持阴阳之气,神明之府也。(出《医学发明》) 

上卷
十、问诊三焦包络
属性:或有难于生生子曰∶心主、包络、三焦之说,已得闻命矣,但诊法尚未详明,如子所言,动脉下行 
于足经者,法当诊于下部欤?诚如是,令人之惑滋甚也。且足经肾肝之动脉,皆不上行于手,又何故取 
法于手之尺部而诊肾肝耶?请再悉之。余曰∶嘻!如上所疑,是殆未知寸关尺上下阴阳之义也。夫脉之 
一字,有二义焉,十二经之动脉,乃路陌之脉,非寸关尺之谓也;寸失尺之脉,乃气血之先,人之神 
也,故可以候周身百骸之疾。余之所指,非即动脉为诊,乃宗《内经》、《脉经》,形于上者上诊之;形 
于下者下诊之,乃法象也,非为动脉之出入而言也。昔秦越人述《内经》之微旨,而取诊法于寸关尺者, 
又岂无所本哉?寸关尺之部位,乃手太阴经经渠、太渊穴也,实手太阴经之动脉出入之地。古人取此以验 
五脏之脉者,以肺受百脉之朝,又五脏六腑之气味皆出于胃,变见于气口,以气口为五 
脏主,而脉之大要会也。按《脉要精微论》曰∶“尺内两傍,则季胁也。尺外以候肾,尺里以候腹中。附 
上,左外以候肝,内以候膈;右外以候胃,内以候脾。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内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内 
以候膻中。前以候前,后以候后。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胫足中事也。”按此,附 
上,谓关也;上附上,谓寸也。寸关皆有左右手分诊,而尺独不分左右者,则两尺皆以肾为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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