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净道论》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清净道论- 第105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与心不相应的。此非特殊的责难。这曾在圣典中说:“断烦恼
  者,断过去的烦恼;断未来的烦恼,断现在的烦恼”。又说:“若断过
  去的烦恼,则为尽其已尽,灭其已灭,离其已离,没其已没;即是说
  断其过去不存在的”,所以否定了说:“他不断过去的烦恼”。同样
  的:“若断未来的烦恼,则为断其未生的,断其未来的,断其未起
  的,断其未曾现前的;即是说断其未来不存在的”,所以也否定了
  说:“他不断未来的烦恼”。同样的,“若断现在的烦恼,那么,则
  贪染者断贪,嗔怒者断嗔,愚痴者断痴,慢者断慢,执取者断邪见,
  散乱者断掉举,疑者断疑,(烦恼的)强有力者断随眠,即是说黑白
  的诸法双双结合而起,而道的修习亦成为杂染了”。所以否定了一
  切说:“他不断过去的烦恼,不断未来的烦恼,不断现在的烦恼”。但
  在问题的终结说:“然而这样则无修道、无证果、无断烦恼、无现观
  法了”。可是认为“不然,是有修道……乃至有现观法的”。“象什
  么呢”?即这样说:“譬如未结果的嫩树。如果有人砍断了(此树
  的)根,则此树的未曾所生的果,未生者便不生,未发者便不发,未
  起者便不起,未现前者便不现前。如是生起为生烦恼的因,生起为
  (生烦恼的)缘。既见生起的过患,而心入不生起(的涅槃)。因为
  他的心入于不生起,故彼以生起为缘而生的烦恼,未生者便不
  生……乃至未现前者便不现前。如是因灭故苦灭。转起为因……
  相为因……造作为因……乃至因为他的心入于无作,故彼以造作
  为缘而生的烦恼,未生者……乃至未现前者便不现前。如是因灭
  故果灭。所以说有修道证,有证果,有断烦恼,有现观法”。
  此说是指什么而说的呢?这是指断得地的烦恼而说的。然而
  得地的(烦恼)是过去,是未来,还是现在的呢?它们是得地而生起
  的。因为“生起”有现在、生已离去、作机会、得地等的许多种类。此
  中:(一)称为一切具有生、老、坏者,为“现在生”。(二)已尝所缘
  之味而后灭,称为尝已而离去的善、不善、及彼已达生(老坏)等三
  而后灭,称为已生而离去的其他的有为法,为“生已离去生”。(三)
  即如所说由他于过去所行的任何业,此业虽是过去,因为已拒绝了
  其他的(业的)异熟(报),造作了自己的异熟的(生起的)机会,并且
  这已造作了机会的异熟虽未生起,但如是作了机会之时是必然会
  生起的,所以名为“作机会生”。(四)于诸地中未曾绝根的不善,名
  为“得地生”。
  这里当知地与得地的差别。“地”——是为观所缘的(欲、色、
  无色的)三地为五蕴。“得地”——是值得于此等诸蕴之中生起的
  一种烦恼。因为彼此(烦恼)所得之地,故名“得地”。然而此“地”
  不是所缘的意思;因为依所缘的意思,是缘于一切过去未来的(诸
  蕴)及缘于业已遍知的漏尽者的诸蕴而生起烦恼,正如输罗耶长者
  的缘于大迦旃延及难陀学童的缘于莲华色(比丘尼)等。如果
  说彼(依所缘而起的烦恼)为得地,因为那(所缘)是不能断的,那么
  便没有人能断有的根本了。当知得地是依基地(烦恼的生处)的意
  思而说的。即任何未曾为观所遍知的诸蕴生起,自从彼等诸蕴生
  起以来,便即眠于彼等(诸蕴)之中而为轮转之根的一种烦恼,以未
  断于彼(种烦恼)之义名为“得地”。
  此中:于任何人的诸蕴之中而依未断之义的随眠烦恼,他们
  只是以他(自己)的诸蕴为他的烦恼之基,不是属于别人的诸蕴(为
  他的烦恼之基)。过去的诸蕴,是过去的诸蕴中未断的随眠烦恼之
  基,不是其他(的未来现在的诸蕴为基)。同样的,欲界的诸蕴,是
  欲界诸蕴中未断的随眠烦恼之基,不是其他(的色无色界的诸蕴为
  基)。于色、无色界也是一样。其次于须陀洹等(的圣者之)中,在
  任何圣者的诸蕴中而为轮转的根本的烦恼种,已由此等之道断掉
  了,此等圣者的诸蕴,因为不是已断的轮转的根本的此等烦恼之
  基,所以不得称为地。于诸凡夫,因为未断一切的轮转的根本烦
  恼,故作善或不善之业;如是由于他的业、烦恼之缘而辗转轮回。然
  而不能说“他的轮转的根本(烦恼)只在色蕴而不在受蕴等,或只在
  识蕴而不在色蕴等”。何以故?因为是随眠于无差别的五蕴之中
  的缘故。怎样的呢?
  正如在树内的地味等。譬如大树,长于地面,依地味及水味之
  缘,而使根、干、大枝、小枝、嫩芽、叶、花、果得以繁荣,招展于虚空,
  直至劫末,由于种子的展转而树种相续之时,决不能说那地味等只
  在根部不在干等……乃至只在果而不在根等。何以故?因为(地味
  等)是无差别的行于一切根等之故。又如有人厌恶某树的花果等,
  用一种叫做曼陀伽刺(一种鱼的刺)的毒刺,刺进此树的四方,此树
  因被那毒所触,被侵夺了地味和水味,当然不能生育及继续生长
  了。
  如是厌恶于诸蕴转起的善男子于自己的相续中而开始修习四
  道,正如那人加毒于树的四方。此蕴的相续被四道的毒触所触之
  时,因被剥夺了一切轮转根本的烦恼,至身业等一切种类的业成为
  唯作的状态,到达了不再生于未来的有,则自然不能发生于他有
  (来世)的相续了。只由最后识之灭,如无薪之火,于无取而般涅
  槃。如是当知地与得地之差别。
  其次有(一)现行,(二)固执所缘,(三)未镇伏,(四)未绝根
  的四种生起。
  此中:(一)“现行生起”便是现在生起。(二)当所缘来入于眼
  等之门,于前分虽未生起的烦恼种,因为固执所缘,于后分必然生
  起(烦恼种)所以称为“固执所缘生起”,犹如在迦尔耶那村乞食
  的大帝须长老,因见异性的姿色而起烦恼种一样。(三)未以任何
  止观而镇伏的烦恼种,亦未入于心的相续,因为缺乏生起的遮止之
  因,故名“未镇伏生起”。(四)虽已以止观而镇伏,但因未以圣道而
  绝(烦恼种之)根,仍未超脱生起的可能性,故名“未绝根生起”。正
  如获得了八等至的长老,飞行于虚空之时,因为听到了于开花的树
  林中采花的妇女的美妙歌声,而起烦恼种一样。这固执所缘,未镇
  伏及未绝根生起的三种,当知都包摄于得地中。
  在上面所说的种种生起中,那称为现在、存已离去、作机会及
  现行的四种生起,因为那不是由于道所断的,所以不得由任何(道)
  智而断。其次称为得地、固执所缘、未镇伏及未绝根的(四种)生
  起,因为生起彼等世间出世间之智而灭此等的生起状态,所以此等
  一切(的生起)是当(以此智)断的。如是于此(智见清净)中,应知
  “以此(智)断那应断的诸法”。
  (4)(作用)
  于现观之时所说的遍知等的作用,
  此等一切都应依它们的自性而知”。
  即是说于谛现观之时,在此等(须陀洹道等的)四智的一一刹那所
  说的遍知、舍断、作证、修习等的各各四种作用,而此等(作用)都应
  依他们的自性而知。古师说:譬如灯火,在非前非后的同一刹那
  而行四种作用——燃烧灯芯,破除黑暗,发光,消油,如是道智亦于
  非前非后的同一刹那而现观四谛。即以遍知现观而现观苦,以舍
  断现观而现观集,以修习现观而现观道,以作证现观而现观灭。这
  是怎么说的呢?因为是以灭为所缘而得成就观见及通达于四谛
  的。即所谓:“诸比丘,见苦者,亦见苦之集,见苦之灭,以及见
  苦灭之道”。又说:“具道者之智,亦即是苦的智,亦即是苦之集
  的智,亦即是苦之灭的智,亦即是苦灭之道的智”。
  这里:譬如灯火的燃烧灯芯,是道智的遍知于苦。如(灯火
  的)破除黑暗,是(道智的)舍断于集。如(灯火的)发光,是(道智)
  由于俱生等的缘而修习称为正思惟等法的道。如(灯火的)消油,
  是(道智的)消除烦恼而作证于灭。应知这样的合喻。
  另一说法:譬如日出,非前非后,在出现之时而行四种作
  用——照色、破暗、现光、止寒,如是道智……乃至以作证现观而现
  观于灭。这里譬如太阳的照色,是道智的遍知于苦。如破暗是舍
  断于集。如现光是由于俱生等的缘而修道。如止寒是止息烦恼而
  作证于灭。应知这样的合喻。
  又一种说法:譬如渡船,非前非后,于同一刹那而行四种作
  用——舍此岸,渡中流,运载货物,到达彼岸。如是道智……乃至
  以作证现观而现观于灭。这里譬如渡船的舍此岸,是道智的遍知
  于苦;渡中流,是舍断于集;运载货物,是由于俱生等的缘而修道;
  到达彼岸,是作证彼岸的涅槃。应知这样的合喻。
  如是在谛现观之时于一刹那依四种作用而转起的智的四
  谛依十六行相的如实之义是一时通达的。即所谓:“如何依如
  实之义而四谛一时通达呢?依十六行相的如实之义而四谛是一时
  通达的。即(1)逼迫义,(2)有为义,(3)热恼义,(4)变易义,这
  是苦的如实之义;(5)增益义,(6)因缘义,(7)结缚义, (8)障碍
  义,这是集的如实之义;(9)出离义,(10)远离义,(11)无为义,
  (12)不死义,这是灭的如实之义:(13)出义,(14)因义,(15)见
  义,(16)增上义,这是道的如实之义,依此等十六行相的如实之
  义,则四谛为一摄。此一摄为一性;那一性由一智而通达,所以说
  四谛是一时通达的”。
  或有人问:还是苦等的其他的如病及痈之义,为什么只说四
  义呢?答道:因为由于见其他的(集等之)谛而此等(病痈等)之义得
  以明了之故。
  此中:“什么是苦的智?即由苦缘所生起的慧及知解”,由
  此等方法,亦即以一一谛为所缘而说谛智。又依这样的方法:
  “诸比丘,见苦者亦见其集”等,是说以一谛为所缘,亦得完成在其
  余诸谛的作用。
  此中:以一一谛为所缘之时,先由于见“集”,亦得明了于其自
  性的“逼迫”相的苦的“有为”之义;(何以故?)因为这(苦)是由于增
  益相的集所增益、作为及聚集的。又因为道是去烦恼之热而极清
  凉的,所以由于见“道”,而明了它(苦)的“热恼”之义;正如尊者难
  陀,由于见天女而明了孙陀利的不美。其次由于见不变易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