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起源-达尔文》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物种起源-达尔文- 第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征是由亲代或更 远代的袓先遗传下来的。甚至同胎中的幼体,以及由同蒴中萌发出来的幼苗,有时彼此 也会表现出极其显著的差异。在长久的期间内,在同一个地方,在用差不多同样食料所 饲养的数百万个体中,会出现可以叫作畸形的极其显著的构造差异;但是畸形和比较微 小的变异之间并不存在明显的界线。一切此等构造上的变化,无论是极微细的或者是极 显著的,出现于生活在一起的许多个体中,都可认为是生活条件作用于每一个体的不定 的效果,这与寒冷对于不同的人所发生的不同影响几乎是一样的,由于他们身体状况或 体质的不同,而会引起咳嗽或感冒,风湿症或一些器官的炎症。
  关于我所谓的改变了的外界条件的间接作用,即对生殖系统所起的作用,我们可以 推论这样诱发出来的变异性,一部分是由于生殖系统对于外界条件任何变化的极端敏感, 还有一部分,如开洛鲁德等所指出的,是由于不同物种间杂交所产生的变异与植物和动 物被饲养在新的或不自然的条件下所发生的变异是相似的,许多事实明确地指出,生殖 系统对于周围条件极轻微的变化表现了何等显著的敏感。驯养动物是最容易的事,但是 要使它们在槛内自由生育,即使雌雄交配,也是最困难的事。有多少动物,即使在原产 地养,在几乎自由的状态下,也不能生育!一般把这种情形归因于本能受到了损害,但 这是错误的。许多栽培植物表现得极其茁壮,却极少结实,或从不结实!在少数场合中 已发现一种很微小的变化,如在某一个特殊生长期内,水份多些或少些,便能决定植物 结实或不结实。关于这个奇妙的问题;我所搜集的详细事实已在他处发表,不拟在此叙 述。但要说明,决定槛中动物生殖的法则是何等奇妙,我愿意说一说食肉动物即使是从 热带来的,也能很自由地在英国槛内生育;只有蹠行兽即熊科动物不在此例,它们极少 生育;然而食肉鸟,除极少数例外,几乎都不会产出受精卵。许多外来的植物,同最不 能生育的杂种一样,它们的花粉是完全无用的。一方面,我们看到多种家养的动物和植 物,虽然常常体弱多病,却能在槛内自由生育;另一方面,我们看到一些个体虽然自幼 就从自然界中取来,已经完全驯化,而且长命和强健(关于这点,我可以举出无数事例), 然而它们的生殖系统由于未知原因却受到了严重影响,以致失去作用;这样,当生殖系 统在槛中发生作用时,它的作用不规则,并且所产生出来的后代同它的双亲多少不相像, 这就不足为奇了。我还要补充说明一点,有些生物能在最不自然的条件下(例如养在箱 内的兔及貂)自由生育,这表明它们的生殖器官不易受影响;所以有些动物和植物能够 经受住家养或栽培,而且变化很轻微——恐怕不比在自然状况下所发生的变化为大。
  有些博物学者主张,一切变异都同有性生殖的作用相关联;但这种说法肯定是错误 的;我在另一著作中,曾把园艺家叫做“芽变植物”(Sporting plants)的列成一个长 表:——这种植物会突然生出一个芽,与同株的其他芽不同,它具有新的有时是显著不 同的性状。它们可以称为芽的变异,可用嫁接、插枝等方法来繁殖,有时候也可用种子 来繁殖。它们在自然状况下很少发生,但在栽培状况下则不罕见。既然在一致条件下的 同一株树上,从年年生长出来的数千个芽中,会突然出现一个具有新性状的芽;而且, 既然不同条件下的不同树上的芽,有时会产生几乎相同的变种——例如,桃树上的芽能 生出油桃(nectarines),普通蔷薇上的芽能生出苔蔷薇(moss roses),因此我们可 以清楚地看出,在决定每一变异的特殊类型上,外界条件的性质和生物的本性相比,其 重要性仅居于次位;——或者不会比能使可燃物燃烧的火花性质,在决定火焰性质上更 为重要。
  习性和器官的使用和不使用的效果;相关变异;遗传
  习性的改变能产生遗传的效果,如植物从一种气候下被迁移到另一种气候下,它的 开花期便发生变化。关于动物,身体各部分的常用或不用则有更显著的影响;例如我发 现家鸭的翅骨在其与全体骨骼的比重上,比野鸭的翅骨轻,而家鸭的腿骨在其与全体骨 骼的比例上,却比野鸭的腿骨重;这种变化可以稳妥地归因于家鸭比其野生的祖先少飞 多走。牛和山羊的乳房,在惯于挤奶的地方比在不挤奶的地方发育的更好,而且这种发 育是遗传的,这大概是使用效果的另一例子。我们的家养动物在有些地方没有一种不是 具有下垂的耳朵的;有人认为耳朵的下垂是由于动物很少受重大惊恐而耳朵肌肉不被使 用的缘故,这种观点大概是可能的。
  许多法则支配着变异,可是我们只能模糊地理解少数几条,以后当略加讨论。在这 里我只准备把或可称为相关变异的说一说。胚胎或幼虫如发生重要变化,大概会引起成 熟动物也发生变化。在畸形生物里,十分不同的部分之间的相关作用是很奇妙的;关于 这个问题,在小圣。提雷尔的伟大著作里记载了许多事例。饲养者们都相信,长的四肢 几乎经常伴随着长的头。有些相关的例子十分奇怪;例如毛色全白和具有蓝眼睛的猫一 般都聋;但最近泰特先生(Mr。Tait)说,这种情形只限于雄猫。体色和体质特性的关联, 在动物和植物中有许多显著的例子。据霍依兴格(Heusinger)所搜集的事实来看)白毛 的绵羊和猪吃了某些植物,会受到损害,而深色的个体则可避免;怀曼教授(Prof,Wy man)最近写信告诉我关于这种实情的一个好例子;他问维基尼亚地方的一些农民为什么 他们养的猪全是黑色的,他们告诉他说,猪吃了赤根(Lachnantbes),骨头就变成了淡 红色,除了黑色变种外,猪蹄都会脱落的;维基尼亚的一个放牧者又说,“我们在一胎 猪仔中选取黑色的来养育,因为只有它们才有好的生存机会”。无毛的狗,牙齿不全; 长毛和粗毛的动物,据说有长角或多角的倾向;毛脚的鸽,外趾间有皮;短嘴的鸽,脚 小;长嘴的鸽,脚大。所以人如果选择任何特性,并因此加强这种特性,那未由于神秘 的相关法则,几乎必然会在无意中改变身体其他部分的构造。
  各种不同的、未知的、或仅模糊理解的变异法则的结果是无限复杂和多种多样的。 对于几种古老的栽培植物如风信子(hyacinth)、马铃薯、甚至大理花等的论文,进行 仔细研究是很值得的;看到变种和亚变种之间在构造和体质的无数点上的彼此轻微差异; 确会使我们感到惊奇。生物的全部体制似乎变成为可塑的了,并且以很轻微的程度偏离 其亲类型的体制。
  各种不遗传的变异,对于我们无关紧要。但是能遗传的构造上的差异,不论是轻微 的,或是在生理上有相当重要性的,其数量和多样性实在是无限的。卢卡斯博士(Dr。P rosper Lucas)的两大卷论文,是关于这个问题的最充实的和最优秀的著作。没有一个 饲养者会怀疑遗传倾向是何等的强有力;类生类(Like produces like)是他们的基本 信念:只有空谈理论的著作家们才对于这个原理有所怀疑。当任何构造上的偏差常吵出 现,并且见于父和子的时候,我们不能说这是否由于同一原因作用于二者的结果;但是, 任何很罕见的偏差,由于环境条件的某种异常结合;在数百万个体中,偶然出现于亲代 并且又重现于子代,这时纯机会主义就几乎要迫使我们把它的重现归因于遗传。每个人 想必都听到过皮肤变白症(albinism)、刺皮及身上多毛等出现在同一家庭中几个成员 身上的情况。如果奇异的和稀少的构造偏差确是遗传的,那末不大奇异的和较普通的偏 差,当然也可以被认为是遗传的了。把各种性状的遗传看做是规律,把不遗传看做是异 常,大概是观察这整个问题的正确途径。
  支配遗传的诸法则,大部分是未知的。没有人能说明同种的不同个体间或者异种间 的同一特性,为什么有时候能遗传,有时候不能遗传;为什么子代常吵重现祖父或祖母 的某些性状,或者重视更远祖先的性状;为什么一种特性常吵从一性传给雌雄两性,或 只传给一性,比较普通的但并非绝对的是传给相同的一性〕出现于雄性家畜的特性,常 常绝对地或者极大程度地传给雄性,这对我们是一个相当重要的事实。有一个更重要的 规律,我想这是可以相信的,即一种特性不管在生命的哪一个时期中初次出现,它就倾 向于在相当年龄的后代里重现,虽然有时候会提早一些。在许多场合中这种情形非常准 确;例如,牛角的遗传特性,仅在其后代快要成熟的时期才会出现;我们知道蚕的各种 特性,各在相当的幼虫期或蛹期中出现。但是,能遗传的疾病以及其他一些事实,使我 相信这种规律可以适用于更大的范围,即一种特性虽然没有显明的理由应该在一定年龄 出现,可是这种特性在后代出现的时期,是倾向于在父代初次出现的同一时期。我相信 这一规律对解释胚胎学的法则是极其重要的。这些意见当然是专指特性的初次出现这一 点,并非指作用于胚珠或雄性生殖质的最初原因而言;短角母牛和长角公牛交配后,其 后代的角增长了,这虽然出现较迟,但显然是由于雄性生殖质的作用。
  我已经讲过返祖问题,我愿在这里提一提博物学家们时常论述的一点——即,我们 的家养变种,当返归到野生状态时,就渐渐地但必然地要重现它们原始祖先的性状。所 以,有人曾经辩说,不能从家养族以演绎法来推论自然状况下的物种。我曾努力探求, 人们根据什么确定的事实而如此频繁地和大胆地作出上项论述,但失败了。要证明它的 真实性确是极其困难的:我们可以稳妥地断言,极大多数异常显著的家养变种大概不能 在野生状况下生活。在许多场合中,我们不知道原始祖先究竟什么样子,因此我们也就 不能说所发生的返祖现象是否近乎完全。为了防止杂交的影响,大概必需只把单独一个 变种养在它的新家乡。虽然如此,因为我们的变种,有时候的确会重现祖代类型的某些 性状,所以我觉得以下情形大概是可能的:如果我们能成功地在许多世代里使若干族, 例如甘蓝(cabbage)的若干族在极瘠薄土壤上(但在这种情形下,有些影响应归因于瘠 土的一定的作用)归化或进行栽培,它们的大部或甚至全部都会重现野生原始祖先的性 状。这试验无论能否成功,对于我们的论点并不十分重要;因为试验本身就已经使生活 条件改变了。如果能阐明,当我们把家养变种放在同一条件下,并且大群地养在一起, 使它们自由杂交,通过相互混合以防止构造上任何轻微的偏差,这样,如果它们还显示 强大的返祖倾向——即失去它们的获得性,那末在这种情形下,我会同意不能从家养变 种来推论自然界物种的任何事情。但是有利于这种观点的证据,简直连一点影子也没有: 要断定我们不能使我们的驾车马和赛跑马、长角牛和短角牛、鸡的各个品种、食用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