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明性法师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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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理宝藏论+明性法师译-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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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含摄于不存在之事相故,其他余过均成无意义。

  相违自之立论,牛性所表牛,设置垂胡为因,虚体义无相异后,承许为不存在之事相。如第一名言…牛之名言法者,应容许作为牛之名言,以其具脊峰垂胡之故。谓之承许名言无穷相违。

  丑二·非量论之旨趣:

  【此诸过失若合理,善巧祖师何不述。】此三过错若是定义之过,则善巧祖师智者顶珠…陈那与法称二论师,集量论和七支释量论,何以故不诠述,彼故彼诸名言相离失。



  癸二·自宗所许:

  【未遍过遍非有三,是定义之总过相。】自虚体不成立实有等三者亦随行过,一切过之支分含摄于此三者,别无余。

  【所有否定声与义,别此三者非有余。】定义:由实义之途径存在于三否定,如是一切名声,亦不违越此三否定,如是云:“法辞成相异,‘不具之否定’,‘具他之否定’,‘究竟无否定’,无结合随欲,解悟彼义性。”不具否定,和具他否定,无相属否定三者依次,未遍、过遍、非有三否决语,依如是声作否决,实义亦如彼否决故,不违越定义之三过。法称论师于否决定义之际:合自辞声性,诸具不清晰,遮反作剔除,谓断除太过。欲许声遮未遍,谓断除未遍过。承许‘所立’、‘宗’‘定义’,遮除彼诸无宗性,‘妨害’和‘其余’,无趣入定义故。谓‘非有’之旨趣。故安然地,舍弃法称论师之理论。汝观察无所需之觉识后,此结合事相转成错误。即使无少许错误,诸善巧者不共许而不安适故,犹如蛮族之语言诠说为吠陀声。


  子一·未遍之定义及分类:

  如是三种过亦分定义与分类,未遍(过窄)之定义:设立任何定义观待事相之一方,不成立;分类:诠实体喻:牛之定义设立彩色脊峰垂胡为因。诠无实喻:遮无之定义,设立兔角为因,或诠兼具二者之法喻如:所知之定义,设立因缘生为因。

  子二·过遍之定义及分类:

  过遍(过宽)之定义:任何定义,遍满事相能够成立,然而无适于所欲表征之名相,彼又有三:过遍之实法,如牛之定义,设立‘具头’为因,过遍之无实法:如兔角之定义,设立‘遮无’为因。兼具二法过遍,如所知之定义,设立容许遍一切智之觉识。

  子三·非有之定义及分类:

  非有之定义:任何定义,于所欲表达名相,尽如所引述之因,皆不成立。彼有二:

  丑一·自虚体不成立之非有

  丑二·虽成立自虚体,然而非有所欲表征名相



  丑一·自虚体不成立之非有又分为二:

  寅一·不成立实事之自虚体

  卯一·自性名言设立定义为因可分为二:

  辰一·自之自性名言:喻于牛之定义设立‘牛’为因。

  辰二·他之自性名言:喻于牛之定义设立‘马’为因。

  卯二·所差别名言设立定义为因,亦分为二:

  辰一·自之所差别名言:喻于牛之定义设立‘牛头’为因。

  辰二·他之所差别名言:喻于牛之定义设立‘马头’为因。

  其中他之自性名言、他之所差别名言二者设置此名言之自虚体之支分,若相会合于‘马头’之名义,虽成立自虚体,然而事相转成非有。有一说:若设立他之名言为定义,则转成无过谓之说法,不应理前已述及。

  寅二·不成立无实之自虚体分有三:

  卯一·遮无之定义设立遮无为因。

  卯二·遮无之定义设立空性为因。

  卯三·遮无定义设立识为因。

  丑二·虽成立自虚体,然而非有欲表征名相有三种:

  寅一·相异体性而非有

  寅二·无相异自虚体而非有

  寅三·无相异义虚体而非有



  寅一·相异体性而非有

  若以实有法喻诠释分有二相异实物:如马表牛,设立脊峰垂 
  胡为因。相异虚体,如所作性之定义,设立不住于第二刹那为因。(所作性与第二刹那等遍。)质难:此非有如何形成?曰:所作性与无常。任其一义虚体,了知另其一非有。释量论:‘是故某差别,由某法了知,其余则无能,故别异而住’。又云:‘尽其增益分,为遣余彼故,其决定与声,亦唯有尔许,彼等境有异。’彼故,马非有垂胡事相,所作性非有不住于第二刹那之名相。

  无实法:总义表无实,设立缘持错觉根识为因。

  兼二法:如所知表遮无,设立不容许觉识之境为因。因三式之空,设立因三式为因,于彼不转成,以其差别遮阻虚体性具足因三式之故。

  寅二·无相异之自虚体非有:

  遮反事相后设立定义为因。实体喻之诠说:(摄脊峰等法者,是牛,以其摄脊峰之故)。如垂胡表牛设立垂胡性为因。无实喻之诠说:(遮无法者是兔角,以其遮无之故)。以兔角表无实设立兔角性为因。兼具二者之法,(所知法者,许为觉识之境,以其所知之故)。所知表觉识之境,设立所知为因。

  寅三·无相异之义虚体非有:

  自之名相作为事相而设立定义为因。彼亦有三:实体喻诠说之:如牛性表牛设立垂 胡为因。遮无性法者,是遮无,以其是摒弃所立法之故。无实喻诠说:如常表恒常,设立无灭为因。兼具二者之法:所知性表所知,设立许觉识之境为因。此当不转成,以其观待‘事相’‘定义’之虚体转成相异故。

  癸三·断诤:

  【事相之设立与否,非有定义之事相,谓克除名相与否,二诤于此不妨害。】倘若此诸定义之过,于设立事相而计量,则牛之定义,设立彩色脊峰垂胡为因,此未遍应不成立,若设立花白为因,则变成无过且若设立黑驼为因,则当转成非有之故。倘若不设立事相而计量(定义之过),则一切事相之过皆不应理,若谓唯‘生灵’名表牛,和马表牛之定义,设立脊峰垂胡为因是真实无过?于设立一切(事相)过而计量。然若谓:牛之定义,若设立彩色垂胡为因,应不形成未遍?曰:非如是,花白置于事相为因,然则若谓以花白所表杂色牛之名言,虽谛实然而表唯‘牛’名之际,是未遍。若谓:虽不设立于事相为因,然而牛之定义设立脊峰垂胡为因焉非无过?曰:非如是,虽然烟是火之果,然而若别诤事外设立‘余他’为因,依不容许能立因支,牛之定义虽是脊峰垂胡,然若‘余事相’设立马等等为因,不能表征故是具过。彼故首先若问牛之定义是垂胡否?虽乐许是定义,随行于能立与否,需谓随附事相。喻如:烟是火之果,然随行于果因相与否,如:得力于引述之方式。

  其次若于事相计量,则非有定义之事相,若不剔除名相,则定义当未遍于名相。若剔除名相,于垂胡作为事相,垂胡虚体无相异非有之故。若谓亦应克除牛之名言,为名相?垂 胡不成立自体非有,非有余他之故,承许应非有余他名言。如是:若剔除能遍不剔除所遍,则应能遍之未遍及于所遍。若剔除所遍,则剔除能遍声之故,亦应剔除所闻性之谓应相似。声若不剔除是声,则剔除能遍余声亦剔除余声之所闻性。

  辛二·名相亦有三:

  壬一·破斥他宗:

  【某谓性名同一物,名相许名言之事。】成立名言是自性因之故,性相、名相之义谓同一物?云:此不应理?

  【名相名言所差别,故现见定义根识,转成俱分别觉性,成立义亦成实有。】名相…牛之名言,若不作‘名’之差别,不许成立名相。若作名之差别,名相与实物同一体故,当转成名与实物同一体,若承许之,则于同一实物无‘现’‘不现’二支分故,若现定义相,则名不可现故,形成俱分别之根识。若无分别性故不缘取名,则认持定义而不认取名相故,彼二者同一实物丧失势力。若同一实物,则将成立意义,亦成立‘名相’之名言。曰:不应理,如所作性成立无常。名相亦不转成假有,以其和‘实有’为同一实物之故。

  【摄入立名谓名言,故非名相之事相。】复次有一说:名言之定义虚体义,容许所著于声心不错乱故,彼‘名言之定义’是名相之事相谓之说法,非‘量论’之旨趣,于命名之际,定义作为缘由后而立名。后时名言之际,现见彼定义之名称意念或所作意念后,此刻才趣属名言谓之故。释量论云:‘共称名随行,彼随乐说行,名言义所作,如韵名声分’。

  壬二·立自宗:

  【了知具原由名声,是名相性。彼事相,由原由性作立名。】名相之定义,法称论师云:‘成立了知具原由之声’。所谓成立具原由之声、觉识。如不分声义之瓶名,彼之事相立名义虚体。

  【如是了知由三门,是趣入彼之名言。】名言有三相:身之名言:趣属牛之取舍。语之名言:诠说是与非。意之名言:测察有无等,如是三种所成立世间事物是成立名言。

  【观待外义之名故,是假有。若于实事,不成立故是增益。】彼故声之自相,唯总声和唯‘直接立名’非名相,天授等一切名声,亦应成名相之故,以及唯‘许能立名’亦非名相,彼一切所知实有之故。‘故’之声,观待定义具有原因之总相之名,是名相。容许觉识耽着之法,观待定义趣行觉识是假有,不成立于实义故,觉识之法应是增益。量决定论云:‘成立境了知有境,与声和了解名言,或是能立,详析境故,趣属立名之故。’。

  壬三·断诤:

  【性、名相非同一物,自性因相不应理。】若谓实体定义和虚体名相,互绝相违二者,非同一实物故,相违自性因?

  【声之于义同一性,错觉故结合名言,于世间义无欺故,共称比量岂相违。】定义:
  垂胡诸相和牛之名相二者,思维性错乱故,执为同一体。以遣余无颠倒方式,分析各个虚体…‘性相’、‘名相’,成立同一体性。成立名言结合自性因故。遍一切名言之量…(世间共称量)当成立无欺量。

  辛三·事相:

  【能依定义是事相,真实假立二事相。】事相之定义,能依定义者。彼能立所依之定义性,设立名相。若分析有二:

  壬一·真实事相者,如牛之事相…花白。

  壬二·假立事相者,变成核计量之功过之事相,如牛之事相…马。

  己三:三法各个之立论有三:

  庚一·认识自虚体

  庚二·如何相属之方式

  庚三·与定义相属后,表征各个之立论



  庚一·认识自虚体有二:

  辛一·破斥他宗:

  【某谓三法自虚体,容许形成自相说。】不区分‘现相’和‘遮除’之成立,西藏学者有一说:三法是唯一成立自虚体,承许确定自相自然而形成之说法。

  【若如是彼三法者,应成无分别之境。】性、名、事相三法者,自相自然形成之故,不观待于遣余方式,应成无分别之境,若承许之,则一切妄分别和名声谓是俱分别遣余之说法,与之相违。

  辛二·许自宗:

  【彼故现相之虚体,非三法性。遣除之三法,是自之虚体,兼有立与破二者。】牛之自相是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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