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胜耳传修心七义论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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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胜耳传修心七义论讲记-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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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苦难出离」。如畜生道中,贪等三毒均增上,烦恼粗重,不似人身,尚有一刹
那间,天良发现。寿命,有千年、百年、十年、数月数日,乃三刹那之异。彼道
中数数轮转,多造恶业,极难出离;彼历多生,难得人身;犹人历多生,难得佛
法。以上所说,是果难得。

    三、具足大意义者,颇邦喀大师,喻如推挽万钧铜球上山,已至山腰,若再
努力,则达山顶,否则堕落山脚.再推为难。众生已得人身,如推铜球已至山腰,
只差一半功夫,便达山顶,此为学佛与堕落之利害紧要关头,须一鼓作气,完成
此事。若复堕落山脚——恶趣,尚难再得人身,何况佛果。此就外境而言。若反
观自心,试问我造暇满之因,今有几何,如犹少者,知来世暇满,必难再得。应
把持现有暇满之身,勤修佛法心要。尤应就此成就菩提心之法要,精进修学。以
此是成佛最方便之教授,故此法如铁连环,但得一环,余环自致。如果暇满难得
之大意义,真实通达,则以后念死无常等,直至菩提心之通达皆源源而来。今人
非不知此身可贵,然所知未能深入;故须多设譬喻广引公案,依教依理,观察思
维;久久心生感动名感动知,再一进心生决定,名决定知。自异于未修者一般浅
近浮泛之知。然后以所知力,鞭策自己,一心向道,疾取法要而修,必能遮止嬉
游懈怠,令人身虚度也。昔噶当派善知识贡穷巴传,载格西贡穷巴心生此义时,
所居静室门前,有大蒺黎树,多生芒刺,贡穷巴要出,必经其下,恒为芒刺所伤。
贡穷巴自思当伐彼树,旋自念言,无常迅速,知我归时,尚保有此身作伐树否,
宜以有暇,常作佛事,竟终身不伐。此是贡穷巴真实生起暇满难得意义,宜悬为
学法者榜样。前言暇满须观察思维修,而生起感动知与决定知,暇满以下科目,
亦应如是修,始能得力。如众生生嗔恨时,初思彼人负我,如思至此便止,嗔恨
不深,仍无力量。设继续观察思维,彼某事辱我,某事陷我,我于彼如何有恩,
彼于我如何修怨,彼今逼人太甚,我决不能忍,思维至此,则毛发上指,血脉偾
张、勃然起寻仇报复之心,斯时嗔恨已到极处,遂强而有力也。学者即取其法,
移修暇满无常等,如彼一一观察思维而修,则所修便强而有力。凡思暇满得力者,
其心常不断趣取法要,如恐不及,如是可得成就。今人有修才一二日便已厌倦,
仅属短期一种善心所,暂时冲动,或由上师三宝加持,暂近善法,瞬即忘失。必
须具足继续串习,无一时一刻之放逸,乃能起暇满难得之大意义。即后修死无常
等法亦应如是修,此能一切修法也。

    二、思维死无常者,修学人虽已闻法信受,不知死无常义,则不能鞭策自心
精进相续曰故思死无常教授为令心不松懈,长时相续,能令善取心要,把握不放,
故极重要。思死无常者,喻如远行人上路,途中每遇一处,不受他人留止,不为
人捎带事物,只计路程远近,尽力趱行,但办行李资粮不可少者,不取无用之物,
学人思死无常,亦复如是,迳趋彼岸,不肯稍停,惟取佛法,不受余法,舍弃世
间一切名闻利养、恭敬,轻现世而重来世,此是清净修学。若无舍此世之心,杂
世间名闻利养而修者,其所修之供养、礼敬、集福、忏罪等善法,均已变为世法
之工具,是杂染修,不名清净。名闻本空,而众生乐受名闻,学佛亦多为名。由
昧死无常义,重视现世虚荣。纵广修诸法,不离杂染,难生功德。惟通达死无常
义者,不乐现世,所修清净。即供一柱香,念一声佛,亦生多功德。或谓如舍弃
现在一切世间法者,不将穷饿以死乎。答之曰,依噶当派祖师云,法依于穷,穷
依于死,死依于旷野。意谓学法人,先下决心,舍此世,求正法,故不畏穷。而
穷即是所依。穷至于饿死,死而无衣衾棺椁,冻死旷野,然非所畏死,以法重于
此也。学法者,果真如是精神,断不穷饿。佛过去曾授记说,凡清净趋向善法之
佛弟子,我以过去所得无量福德资粮胜过转轮圣王所有之福报,以回向于汝,直
至此世界毁灭以前,唯余片土,仅生最后禾苗一穗时,而皈依我法弟子,决无饥
谨之虞云云。故依佛所说,真正吾人能生弃此世之心,福报相寻而来,有加无已。
彼钱财等,皆属魔事,必不让汝独作清净穷人。此中不可思议,真修法者,自能
知之。昔迦当派大德白贡金自传云:我昔有地,所播种子四斛,益以昼劫夜盗,
然自计尚不能一饱。今出家岩栖,一无所有,然我之受用,可以遍供南阎浮提众
生而有余。昔我辛苦,求食不得。今食转求我口不得。我昔狭弓矢,佩长剑,而
仇敌愈多。今我身无一针,反不靓一敌。此诚不可思议。以此反映,舍弃现世,
思死无常,能生不可思议之功德。莫谓思死无常,是浅近法,应初业者修。须知
过去诸大菩萨,皆以思死无常得度。即诸修密成就之大德,亦复如是。诸经亦说,
诸法以思死无常为最胜也。思死无常修法,依宗大师特别教授,分三根本,九因
相。三根本者,一、人决定死;二,死无定期;三、死时惟佛法能作利益,是为
三根本。每根本各具三因相,共为九因相。甲、决定死者分三因相:一、死来不
可拒,经中所载佛与声闻缘觉均经灭度,凡夫何能免死。过去大学问人,大富贵
人,尽舍形寿,我岂例外。今大地有情,皆寿不过百岁而死,我亦同然,推之未
来,凡受生亦必有死,则死之义决定。彼死主操吾生命,其来也,虽有大力,不
能挫其一毫;多财,不能邀其一有;升天入地,不能避。移形改貌不能脱。故死
来决定,不能拒绝也。

    二、因寿量日减而知必死。人人寿命,有如藏金,日耗日少。常人年复一年,
消其寿算,以就死城,度日益多,距死城益近。此尚是指不遭意外之平等寿量而
言。何况更有横夭,速于常人者耶。譬彼行将屠宰之羊群,步步接近屠场,缩短
寿命;人亦如之,决无不死者也。

    三、思维虽存在时,亦少修法之暇,而死必决定。如伽喀巴云:今以人生六
十岁计,除几时及晚时,饮食疾病,六十年中修学正法时,不过四五年,甚至尚
有不到四五年者。若以闭关清净修法之时日计算,至多不过千余日而已。今修学
人,能逮此数者,尚不多见。或与佛无缘,或虽有缘而迁延自误,及死主现前,
追悔无及。喻如日影沉山,转瞬即归黑暗,诚可悲矣。以上三因,明决定死义。
然众生虽知有死,犹抱未必马上即死之心。彼认死虽决定,但此刻不会死。维持
此心,直至死前一刹那,尚不放舍此心。重病者,至死亦不肯自承。故此教授于
决定死之后,续有死来无定期之说明焉。如前所说,推延懈怠之心,及此刻不死
之想,盖有二因:一、为少壮少病故,二、年高体健故,咸易忽略,死无定期之
重要性。故应以第二根本修习对治。

    乙、死来无定期,亦分三因相:

    一、寿量不定。佛说南赡部洲众生,寿命无定,兹值未法时代,人寿尤其无
定。人之寿夭,既苦于不能自知,而死主又不为预告。死在何时,非能预知。有
在母胎中即死者。有出胎仅数时死者,数日死者。此后则有童年死、少年死、中
年死、老年死,各各不同。有身体原强,而忽然死者。故无论少壮康强,皆不能
恃。

    二、死缘多,生缘少。世间生缘少,而死缘多。寿命如狂风中灯,不待油尽,
突然熄灭之因素甚多。佛说横祸飞灾不属于疾病者,有八万四千种; 属于疾病者,
四百数十种;属于魔事者,三百六十种,皆可令人丧失寿命。又人身四大,地水
火风,喻如四毒蛇,同置一筒,互相吞噬,以强凌弱,任何一种炽盛余三则受损
害,人必患病。故因四大不调而死者,比比皆是,故死缘极多。亦有生因转为死
缘者,护以眷属,居以宫室,饱以饮食,疗以药物,此皆所以养生,而为生因。
然眷属不和,反招损悔,宫室卑湿,饮食过量,亦生百病,药物本以疗病,有时
庸医杀人,因医致死,是以生因而为死缘。此外死缘甚多,难以遍举。人皆有分,
只差到早来迟。而死无定期,又已决定。                                                                                                                                        回

    三、人身脆弱,随时可死。龙树菩萨说,人之形体如风中烛,水中沤,一吹
即灭,一触即坏。经云,大地须弥大海,一经劫火,悉成灰烬,何况人身血肉,
胡能久存。

    丙、思维死时,除佛法外,余均无益。众生平时不畏无常,及临命终时,则
恐怖悲啼,手忙脚乱。但学佛者,与此相反。随时思死无常,迫切追求正法,串
习力成熟,时至而行,决无惊恐,心有所主也。如习知死主为我冤仇,早晚必将
贼我,即精勤修学,以作堤防,临终如赴长途,资粮具足,无有顾虑。所修正法,
尤其扼此菩提心要教授,即为御侮之兵器,上路之绝好资粮,死来不但毫无痛苦,
且当安然以逝。故佛称善逝,此已化死事为顺缘矣。造本论者,伽喀巴将示寂时,
连呼错错,诸大弟于谓师大修行人,临命终时,何得有错。伽喀巴答云,今现前
境界,与我之愿相违,因我修菩提心,常发悲愿,愿生地狱,代众生受苦;今净
土现前,与始愿相违,故谓错也。彼发愿为菩提心作用。即因此心,反生净土。
知此,则生时修学正法有得,临死即得把握;即具撼天之力者,亦不能推向地狱
中去。死后惟佛法能作利益。其理至明,此中复分三因相:

    一、亲友围绕无一能留。二、悦意财物,不能携去。三、自身骨肉亦须弃舍。

    印度过去大德,梅哆曾说,帝王卿相,庶民乞丐,死后同归旷野,尽全世界
为其财宝,亦终空手而去。尽全世界以为其眷属,亦无一人随行。故财产眷属,
均不能作死时利益。若知此理,及死无定期,死来决定等义,则知死后空虚,惟
有正法,始能利益。尤以修菩提心利益为大。由此可生一种决定,而专勤修习菩
提心。

    三、思维业果者,凡夫计较现世利乐,居恒念一年、五年或十年,将成就某
种事业,每悬其成功于最后,夫人生几何,世间名利,转瞬即失,安有所谓最后
者乎。惟多种善因成大善业,以致最后之大善果,斯为真实最后计划。故业果常
思,思维业果分四:

    一、业果决定。二、业能增长。三、不作不得。四、作已不失。

    一、业果决定者,众生心识之流不断,随善恶业之牵引,而分别感受增上果
之三善趣与三恶趣。依龙树菩萨说善因得乐果,恶因得苦果。如佛说种甘得甘,
种辛得辛,因果历历.分毫不爽。善业恶业,皆有上中下三类,其感得之果。亦
各有上中下三类。一流相续,等无有异,谓之等流。前生杀业重者,寿命必短,
曾害他命故。形色丑恶,曾生嗔恨故。常多疾病,曾伤众生故。今生被盗者,前
生曾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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