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期对于翻译方法,也制了一定的规则。若遇到梵名(即印度的名词)不可训译的,则应以声为主,直译其音(如人名、地名、草木名等);至于有义可译的,则应以译义为主,依义立名。若依梵文次序而译,文义相适合的,照原文次序而译;若必须改动次序,方能了解其义理的,在颂文中可把四名或六句,合为一段,随文便利,而改动其次序。在散文中,以便利易解为准则,随在一段何处,即可改动。若梵文一语可译多名者(如诃利,可译狮子、劫夺等),则统观全书中前后诸名,随宜而译。若梵评一语,能诠多义(如瞿字含多义),仅翻一名而不能全收的,则存原音。若藏文有类似之名能通多义的,亦可翻之。若一名词,通于国、人花、物等者(如邬陀延,人名、村名等),则可增一国、人等字,以示区别,庶免滥误。若一名只表一义不与余义相混淆者,则不可增加字。又关于数字的,例如在梵文“十二百半比丘”,应译为“千二百五十比丘”,这要看文句虽异而义理无差者,应依藏语之便来译。又如形容词、连续词,照文译出义可通用者,即当直译(如跋日译遍、三译正、邬波译近等)。若一法的异名,不在一处者,则可随通用者译之。若诸异则译通常的名词(如佛眼名懂,常眼名弥等)。
由于墀惹巴仅藏王深信佛法,每一僧人规定七户庶民赡养,使僧人能安心行道,不事旁务。每逢斋僧法会的时候,王把自己的头巾敷地请僧众在上走过,然后顶戴。并把大小朝政,也都请决于高僧;行政制度都以经律所说为准则;下至国家通用的度量衡等,也都依照印度的而改制。前代所建的寺院,都善加修葺;并新建札喜格培寺。以恭敬三宝,奉行十善,教育人民;对侮慢三宝者,刑罚特重,即凡垢詈僧人者割舌,恶心指僧人者截指,怒视僧人者剜眼,这对于三宝表达出非常恭敬,但以刑法强迫臣民的政策,不免要引起一部分的嫉忌和反感;后来朗达玛的灭法,不能说不是这政策结果之一。
三、这个时期所弘的佛教
从松赞王时创制文字、翻译佛经;至墀惹巴仅王时整理译典,广事讲修;这阶段藏史称之为西藏佛教前弘时期。在这约二百年间,所弘扬的佛教,可就一、教典文献,二、见修行证两方面总结一下:
译出的教典文献,包括了大小、性相、显密,大体都已完备。今依登迦目录(德格版论藏字函),略列如下:
一、关于大乘经典的分六类:
(一)般若经类,有《般若十万颂》等大小七种。
(二)大方广类,《佛方广经》等大小七种。
(三)《大宝积经》,四十八品。
(四)各种大乘经、《贤劫经》等大小一百六十七种。
(五)大经类,《大集经》等九种。
(六)从汉文转译者,《大般涅盘经》等大小二十四种。
二、小乘经,《正法念住经》等大小三十九种,又有《集法句经》等,属于论著着的七种。
三、密咒续,《不空了骶返龋⒂兴牟孔⑹瑁彩酥帧F渲兄挥惺虏啃胁浚辫べげ亢臀奚翔べげ俊�
四、各种陀罗尼,一百零一种。
五、名号,佛及八大菩萨百八名经等九种。
六、赞颂,不可思议赞等十八种。
七、愿文,回向愿王等十二种。
八、吉祥颂,大吉祥颂等七种。
九、律藏,根本说一切有部十七事、毗奈耶等,并诸注释,大小三十一种。
十、大乘经的注释,《般若十万颂大疏》等五十二种。内有《般若经》,《深密经》,《三摩地王经》、《宝积级》、《十地经》等的注释。又有从汉文译的,《解深密经大疏》等八种。
十一、中观宗论,《中论》等三十三种。
十二、禅修论,《修次第论》等八种。
十三、唯识宗论,《瑜伽本地分》等四十一种。
十四、各种大乘论,《集菩萨学处论》等三十一种。
十五、小乘论,《俱舍论》等九种。
十六、因明类,《观业果论》等二十五种。
十七、藏王等撰述,《圣教正量论》等七种。
十八、已译而未校正者,《般若四千颂》、《念住经》二种。
十九、未译完全者,《中观经研论》及释等九种。
统观此目录所载,从一类至八类,属于经藏;第九类属于律藏,第十以后属于论藏。又第三第四两种,属于密教,余者皆属显教。小乘经律论,大小乘共学。所余经论,概属大乘。唯识宗的经论,已相当完备;中观宗的经论,除月称之论疏外,多已具足。此目录所载密部典籍虽只有事行两部,但在墀松王时,特请印度密宗大德法称大师传授了瑜伽部灌顶。又有无垢友、施戒、遍照护、吉祥积等,已翻译集密意经、幻变密藏,黑茹迦格薄等上瑜伽部密法多种。故在密教方面,也可说是粗备了。
另一方面,这一时期表达在见修行证的是:从印度请来的译经大德,多系中观宗的,在见解上是中观正见,即说一切诸法皆无自性的见解。诸法既无自性,则诸法存在而有的理由,必属于依赖条件而生灭的缘起。就是说有一定的条件,诸法方得生起,若条件不具备,即不能生。以这样来说明、来观察宇宙万有,世出世间一切困果,乃至证解脱,成菩提,重点都是依赖一定的条件一缘起而有的。这就是缘起性空的中观见。深信这是构成世出世间的因果道理,从而所修的行,也就是合于这道理的而严持净戒,依戒修定,由定发慧的三增上学。依着中观正见和戒定慧三学所引起的身语行为,也就是正语业命的十法行及六度等正行。由此见修行证所得的果高下,是根据发小乘心者证四沙门果,发大乘心者,经过三阿僧祇劫,圆满福德智慧二种资粮,证得无上正等正觉。这是就显教说的。在密教方面,如佛密论师所传的事部行部,法称论师所传的瑜伽部密法,也都是依着中观正见,在发大菩提心的基础上,传授灌顶,严守各部的三昧耶戒。进修有相瑜伽的增上定学,和无相瑜伽的增上慧学,由此而得世出世间的各种悉地。如无垢友论师所传的无上瑜伽部密法,现在所流行的旧派佛教,判佛法为九乘:一声闻乘、二独觉乘、三菩萨乘。说这三乘教法属于显教,名共三乘,是化身佛所说。四事部、五行部、六瑜伽部,说这三部名密教外三乘,是报身佛所说。七大瑜伽部、八阿耨瑜伽部、九阿底瑜伽部,说这三部名无上内三乘,是法身佛所说。此派说自己所传的即是后三乘的密法;其中尤偏重于阿底瑜伽,即现在流行的大圆满教授,力主一切众生现前离垢的明空觉了,即大圆满。意谓生死涅盘一切法,皆本具于此明空觉了之中;由了知此心性本来无生无灭,具足一切功用,安住在这种见解上,远离一切善恶分别,渐次消灭一切无明错觉,最后证得永离一切戏论的究竟法界;即是修此教授所证得的果德。
参考资料:
一、《布敦佛教史》(拉萨版本)。
二、《土官佛教各宗派源流》(德格版本)。
三、《童祥青史》(拉萨版本)。
四、《福幢藏王纪》(德格版)。
五、《伦主佛教史》(德格版)。
六、《西藏历书引言》(拉萨版)。
七、《新旧唐书》中的〈吐蕃传〉。
八、《藏文经藏目录》(拉萨版)。
九、《藏文论目录》(德格版)。
十、《登迦目录》(德格版)。
十一、《西藏王臣史》(五世达赖着,拉萨版)。
十二、《拉萨大昭寺目录》(拉萨版)。
十三、《西藏佛教原论》(吕澄著,商务印书馆版)。
十四、《西藏民族政教史》(法尊编,汉藏教理院版)。
(原载《现代佛学》一九五六年第八期)
西藏后弘期佛教
西藏后弘期佛教
作者:法尊
自从藏王朗达玛于841年灭法以后,经过一百多年,卫藏等地都没有出家的僧伽。到宋代初年,才有卢梅等往西康学佛法,回藏重集僧伽,弘扬佛教。此后直到现在约一千年,西藏佛教从未中断。这一期的佛教,对前弘期而言,名为“西藏后弘期佛教”。
朗达玛灭法以后,佛教什么时候才由西康复传到西藏,各书记载互有不同。布敦《佛教史》上说:卫藏佛教毁灭经七十年,后有卢梅等十人重建佛教。十人到西藏时,有一七十六岁老妇说,她六岁时曾见过僧人。就依这个传说,布敦说西藏佛教中断了七十年。《布敦史》又说:有人说中断了一百零八年(似即指内巴班枳达所说)。
《青史》引内巴班枳达名称愿戒说:从841年后百零八年没有佛教,至百零九年才又有佛教。但《青史》又说:841年灭法后百零九年,是指卢梅等在西藏初建拉摩惹结寺的一年,不是指佛教最初复传到西藏的一年。并且引卢梅的弟子跋希的文章说,大善知识卢梅慧戒同松巴智慧,先想在陇穴金比陇建寺没有成功,后来在841年才建拉摩惹结寺,证明卢梅等由康返藏在建拉摩惹结寺之前。又引种敦巴说,841年灭法后七十八年佛法复兴,其后六十五年阿底峡尊者到藏,并且以此说为正确。阿底峡尊者到藏阿里是1042年,逆推其前65年应是978年。《青史》以灭法之年为901年,所以说相距七十八年(901年灭法之说不合理,已如“西藏前弘期佛教”中所说)。又《青史》记贾拉康的历史时说,拏曩金刚自在……976年生,三岁时(978)律教由西康传到西藏。……三十七岁(1012年)建贾鲁雷寺。拏曩金刚建贾寺后,直到明成化十二年(1476)共四百六十五年,代代相承,记载详明,最为可信(《青史》第11页下—13页),所以后弘期的开始,可定为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距唐武宗会昌元年(841)朗达玛灭法,为一百三十七年]。卢梅等回藏建立僧团时,正值俄达墀巴在位。由朗达玛的儿子母坚到俄达墀巴,一共经历了七个王,时间仅仅一百三十七年,并不算长。因西藏灭法后,地方混乱,没有正确的历史记载可以依凭,所以对于这一段时期的长短,各种史书有不同的说法。但以灭法的841年,复兴佛教的978年,是最合理的。
当朗达玛灭法时,有藏饶萨、钥格回、玛释迦牟尼三人,满载律藏典籍,经阿里绕新疆,逃往西康玛垄潜修。又有迦胜光称、绒敦狮子幢、拉垄吉祥金刚等,也各自携带所有经典,先后逃往西康(《藏王纪》)。当时西康地区也还有其他佛教徒,如喇勤所亲近的浓妙吉祥、宝金刚、吉胜顶、曩具喜菩提等(《青史》)。
藏饶萨在西康时,穆苏萨巴从他出家,以钥格回为阿阇黎,受沙弥戒,法名格瓦饶萨,后因智慧广大称公巴饶萨。后期佛教复兴,多半由于他的弘传之功,所以又称喇勤。喇勤年满将受比丘戒时,邀请西康垄塘吉祥金刚等三比丘凑足僧数。吉祥金刚自言曾杀藏王,不能入僧数,因此替他们在西宁附近邀汉僧两人参加。仍以藏饶萨为亲教师,于五众僧团受比丘戒。
据《伦主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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