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亥讲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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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讲演录- 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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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愿; 为一切有情回向; 此第一要紧。
  六印满后; 每日必出声念慈氏咒四十八遍; 终身守之; 此是因地上下种; 与他咒不同。修时第一要少吃; 食后至少一点半钟后上座。
第三、修时设备
  一、供养。中供释迦佛一尊; 三杯水; 三面镜; 三把戟( 或以刀代) ; 三炉香; 三份食品( 如水果等类) ; 左右二瓶; 供花; 中燃一灯。无力者; 有无多寡听便。如修成后; 为群众谋利益; 欲作大法时; 当设三坛; 分三院; 居中第一院为白色; 用修佛道; 上首第二院为红色; 用修菩萨道; 下首第三院为青色; 用修金刚道; 坛内用地毡一床; 中圆心; 分白红青三色如  ; 圆心纵广各八尺; 此系坛内供养; 平时修法不必设坛也。此法不同他密; 不取于相; 故穷人亦可方便自修。
  二、随身设备。( 一) 、黄布一方; 盖住手印。( 二) 、开好钟表一具; 或以香代; 约每枝可烧两小时者。( 三) 、痰盂。( 四) 、盖腿部所用毯子; 及座垫; 座垫坐处宜高六七寸; 两脚交叉在下; 不必交趺; 如双趺者宜平座; 后垫不可高; 单趺者; 后垫可以高出二、三寸也。
  三、预防。( 一) 、窗户不可有风; 风寒处; 切不可上座; 不可带帽; 室内温度宜稍暖; 但不可受热。( 二) 、门不宜锁; 可任人出入; 门外宜托人看守; 及随时照料; 如遇小儿大声哭扰时; 亦无碍; 切勿生嗔; 用以练此心不动。( 三) 、室内不宜放开水壶; 使其鼎沸; 或畜猫狗以免扰乱。( 四) 、非有极急迫事; 勿许人通知; 亦勿下座; 即有通知; 亦必小声。( 五) 、先小便净手; 再行上座; 下座时; 切忌五分钟内小便; 恐伤气也。又上座时; 宜少饮水及食粥; 食之过饱; 最宜昏沉; 天暖时; 可赤足。( 六) 、修满时; 勿急急下座; 先伸舒腿臂; 擦手心摩面; 调和血气; 徐徐而下; 下座后; 宜多走路。( 七) 、坐时头不宜仰高; 防心乱也; 不可太低; 易咳嗽也; 背不宜靠后; 防久靠伤肺; 手印当心胸; 勿卧倒; 两臂稍靠胁; 两眼下垂似闭; 切忌昏沉散印睡着; 不必备茶; 口自勿渴也; 腰宜伸直不动; 不可时伸时缩; 防腰酸也; 初坐时; 或有小毛病; 但稍久即安; 此系旧病翻出; 不是新病; 不可着急。( 八) 、坐时忽如睡去但手印不散; 念咒亦不停; 此非昏沉睡着; 正是定相现前; 切勿疑而中断。
第四、修至如何方为究竟
  修至如何而方为究竟乎? 是当先明修个什么; 曰修成佛; 即是修到觉。由凡入圣; 只是由迷转觉; 转识成智; 开佛知见而已; 但显教必三大阿僧祗劫成佛; 而密教即生成佛; 禅宗直指心源; 当下成佛; 净土得往生彼土后成佛; 究何所适从乎? 曰各有立场与因缘; 非法有高下迟速与冲突也; 兹略论之。
  一、显教系指从未学佛者言; 如初入小学; 必若干年; 转初中高中而大学; 又必若干年; 非可越级顿超者; 是就理而假定者也; 阿僧祗者; 本言不可说之多; 亦无从指定何时止也; 学佛必通三世; 今世后学虽浅; 以夙世因缘故; 可以后来居上; 或直接大学; 不得以世俗情见分别而限之; 又显教仗自力; 故成就较难; 非可与密宗同年而语也。
  二、密宗仗佛力; 得三密加持; 乃自宗不共法; 如孩童不能登山; 仗母力为之抱持; 因缘不同; 故可即生成就。
  三、禅宗直指心源; 言下顿悟; 最上根人; 以夙世勤修故; 今生缘已具足; 一步登堂; 故可当下成佛。
  四、净土方法; 本是密宗; 发愿乃专西方; 以往生为唯一目的; 只求生西; 自可华开见佛; 以志不在即生见性; 乃在他世界学成毕业; 其所仗佛力; 以往生为止。尚未了自性净土; 得清净庄严; 即是成佛之义。而佛说净土法门; 为上根人即生证得; 使得果地圆成; 又为下根人开一简便法门; 使于因地下种; 今之修净土者; 将至极微妙之净土大法; 转为小心劣慧人方便; 非其法器; 自难承受; 或视为迂缓自了; 甚可惜也。总之净土法不异禅密; 要往生成就固可; 即生成就亦可; 因缘各不同耳。
  五、禅密二宗修法; 由果寻因; 从八识修起; 先显法身; 证得根本智; 即大圆镜智; 又名无分别智。他宗修法; 由因寻果; 从六七识修起; 因地法行; 实有不同; 故证果之迟速亦异; 兹将密宗转九识成五智图; 列表明之。
  东方  转八识为大圆镜智。即阿赖耶识发心门; 即无分别智; 又名根本智。  法身
  南方  转七识为平等性智。即末那识修行门。
  西方  轮六识为妙观察智。即意识证菩提门; 即弥陀成就门。  报身
  北方  转五识为成所作智。般涅 门; 五六七智为后得智。  化身
  中间  证九识为法界体性智。即奄摩罗识; 又名白净识。无上菩提; 表毗卢法身体。
  六、禅密二宗; 先破无明; 后除习气; 往往大事已明而习气仍在; 然习气已根本拔松; 有慧照力; 不似前此之昏迷不觉矣。他宗则反是; 先除习气; 欲待习气净后; 方破无明; 不知无明未破前; 只是硬压习气; 用力降伏; 非是根本拔除; 虽暂时可以见功; 久久反动力大; 等于未修; 非属彻底; 临终往往颠倒; 即是此病。
  七、禅密二宗; 以此生破无明见性为成佛; 若仗佛力; 此生自可证到; 至习气除净; 原非此生可办。而显教每以破无明发五神通; 习气除净; 一切圆满; 如释迦佛后; 方谓成佛。譬如植果; 一以初结果时为已成就。一以果熟可食时; 采下盛器后; 方许为成就。一则无时间相; 先后不二。一则执定形相; 假立次第。一则有力承当; 视为当然。一则过于郑重; 遂分难易。若不一一分明; 为之解释; 则片面之执; 门户之争; 学者苦矣。总之各宗修法; 不同者是仪规和立场; 相同者是目标与终点; 如求开智慧; 超登彼岸; 解脱生死; 各宗无不相同。兹有几个要诀; 行者得此要诀; 入门便不难矣。
四  要  诀
  ( 一) 先解修行正义; 凡念佛打坐修法; 不得名为修持; 只可名为培养; 如培养精神; 以备行路之用; 行路无力可以反证培养力之未足; 故出佛堂下座后; 行住坐卧; 一切人事; 种种行为; 方是正修行; 如感觉此时力量不足; 则再加工培养; 再作许多法以资助之; 此为正; 彼为副; 世人乃颠倒; 忘却正义; 遂有重彼轻此之嫌; 所得效果; 自然微薄; 此是第一诀。
  ( 二) 如何谓之正修行; 凡出佛堂后之正修行; 应先明起用之妙; 其妙诀在不忘二字; 无论何事何地; 不离警惕; 处处照顾; 只是要用惯这个心; 用; 便是觉照; 不怕念起; 只怕觉迟; 不觉便被境夺; 就此移引而去; 移引既远; 不知所返; 便是流浪; 凡人对于贪嗔痴; 已是熟极; 亦非一朝一夕之修; 今日由生返熟; 亦得养成一习惯; 到刻刻不忘时; 便是功夫纯熟; 入于欲罢不能之化境; 学而时习之矣; 乐可知也; 此是第二诀。
  ( 三) 简明修法; 修是复义; 克己复礼; 天下归仁; 回复到本来; 即是无往而不通; 万物皆备于我; 始尽致知格物之能事; 故曰归仁; 但克己是因; 复礼是果; 克己复礼又是因; 天下归仁是果矣; 克己是修的初步; 克己者制其心也; 一切造作皆心; 心攀缘故; 念成为妄; 制心一处; 即无染着; 无妄无真; 即是修复到本来。一处者; 不可死执谓有个一处也; 一是无义; 遍一切处而丝毫无着; 乃名一处; 此一处; 是圆遍广大无着之处; 非万法归一尖锐纯一之处也; 非到修证; 不知意会; 但用一个照字; 照之纯熟; 即可不忘; 由不忘而不惑不动; 所谓行深般若波罗密; 此是第三诀。
  ( 四) 修入之过程; 功夫之进; 必有过程; 如登山然; 由下而上; 必有程次; 顿根人; 本来直上顶峰; 原谈不到此。但为初学人; 不可不方便也; 照之功程有五: 一知照; 二照空; 三照寂; 四空空; 五寂照。知照者; 知起用也; 且知非照不能转; 开此觉慧; 乃悟后正修; 然系理解而始事修。照空者; 非照不能空也; 此已入于行矣。照寂者; 已入湛寂之境; 然有时忘照; 及稍凛觉; 即又湛然矣。空空者; 亦照也; 以照力空其空也。寂照者; 乃常寂常照之境; 固无时不寂; 无时不照; 照不照皆寂; 并不自知其为照为寂也; 简言之; 功夫熟; 则入于化境矣。
  凡一切生死之系缚只是心境相对; 心与境不分; 外境为心; 内心之境亦心; 以心破心; 即心境双破; 总名之曰破无明; 破乃空义; 非打破意也; 以破尚有一破相在; 不得名空; 无明与明为对立; 明则无明不立; 此破字; 乃灭义; 灭则不可得也; 破灭无明之法; 妙诀在一照字; 其不能照; 或不知所照者; 根本乃是定慧力不足; 不知起用; 而起用之总诀; 仍在一照字; 照则转; 转则舍而之他; 本体即空; 如无明一转即不可得; 一空即定; 故照即转; 转即空; 空即定; 定即不惑; 不惑即不流浪; 不流浪即无生死。翻过来; 照无能照所照; 于是无所谓空定不惑不流浪等等; 毕竟生死亦不可得; 是真能了生死者。更再翻过来; 一切本体既不可得; 然则照不照; 转不转; 空不空; 乃至生死之了不了; 真际平等不二; 都无所不可; 如是固妙; 不如是亦妙; 是真超然自在入不二法门; 并了亦无可了矣; 是究竟了生死者。
  此理既明; 毫无所惑; 是无明已破; 只是习气深厚; 似非此生可了; 有九种程次; 别之如下: ( 一) 粗中粗; ( 二) 粗中细; ( 三) 粗中微细; ( 四)  细中粗; ( 五)  细中细; ( 六)  细中微细; ( 七) 微细粗; ( 八) 微细细; ( 九) 微细微细。
  此九种乃表心上系缚之深浅; 至粗中微细; 乃初地境界; 已破无明; 断色缚者。细中微细; 乃三地至六地; 已断心缚者。微细微细; 则八地以上; 已断色心二缚之余习; 渐入等觉位矣; 必微细微细尽而圆满大觉耳; 非此生所可成者。譬如胎中婴儿; 或初生之子; 虽不能如大人; 究不得谓为非人也; 虽不能如佛之圆满大觉; 究不得谓为非佛也。即生成就; 成此佛也; 长养圣胎者; 养已成佛之圣胎也; 愚人执相; 不可与语大乘法要; 惟信心不逆; 不惊不怖者斯可耳。
  照转空定的过程: 
  坚固→松动  长→短  大→小  奇怪→不惊怖  二→不二  勉强→自然  有→空 空→空空 挂碍→无著  缚→解脱  生→熟  识→智  惑乱→不动  流浪→止  牵摄→自在 空空→不空  无力→力充  偏→圆
  由此至彼; 不用慧照; 无有是处; 照之次数日多; 力自充足; 根尘自然脱落; 如是方是正修; 此是第四诀。
  上面略说修法竟; 然既落言诠; 岂是究竟? 故知究竟处; 在行者自心领会得; 非可言表。我今亦多事耳; 哈哈。
第五、修之层次
  修法岂有一定; 若有层次; 即有定法; 惟对初学人; 当为决定; 务使其简捷迅速; 是在来会后; 逐一面授; 或先净后密; 或先密后禅; 再行商榷可也。又修法之赖师友者; 无非求得一商量; 得一决定而已; 得其诀; 则事半功倍; 得其受用; 自不肯退转。鄙人以一知半解; 与诸仁商榷学佛法门; 虽未臻其奥; 或亦不致误人; 如有怀疑; 或认为不妥处; 当直心见教; 互相考证; 则去印心不远矣。
印  证  分
  修行法门; 不外修以开悟; 悟后正修二门。修以开悟者; 悟此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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