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涅槃思想》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佛教的涅槃思想- 第1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但龙树同时强调,当大乘说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时,只是为了破凡夫对世间法、三界结业生身的执著,并不是将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执为实有。或者说,大乘只是在世间相对的层次上说有余、无余涅槃,并不是在超世间绝对的层次上说涅槃。如果把有余、无余涅槃执著为绝对层次上的涅槃,则是一种戏论。这就如同佛说无常,只是为了断除凡夫世间常见,而并非以无常为实说。
  龙树演说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的目的在于,先引导凡夫众生知诸法无常、苦、空、无我的道理而追求小乘涅槃,待众生根机已熟,再施以大乘性空实相涅槃之教说。由此可见,小乘的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之说只是引导众生接受大乘诸法性空即涅槃说的方便法门。龙树结合二谛说来讨论大乘涅槃与小乘涅槃的关系。《大智度论》说:    
  世间法言说故可分别,第一义法无分别。何以故?
  第一义中语言道断,以一切心行所行断故。但以诸圣人
  结使断故说有后际。后际者,所谓无余涅槃。
  这就是说,无余涅槃(也包括有余涅槃)是就圣人在修证过程中断烦恼结使而安立,是世间相待法中的方便言说(即世俗谛),并不是就出世间第一义谛来说的。在龙树那里,涅槃最本质的规定,即是诸法毕竟空而显实相涅槃。龙树说:“以是智慧断一切结使烦恼人无余涅槃,是世俗法非第一实义。何以故?空中无有灭亦无使灭者,诸法毕竟空即是涅槃。”龙树认为,只有第一义谛毕竟空涅槃,才是具有终极意义的出世间实在,一切世俗谛上安立的佛之方便说教,包括有余涅槃、无余涅槃,都是相对、有限的世间法,没有自性,不是真实的存在。
  实际上,龙树所说的世俗谛上的有余涅槃、无余涅槃,已不完全是小乘一切有部意义上的有余、无余涅槃。它们更多的时候是指人们在通向绝对实在的过程中所获得的不同的解脱阶段(果位)。《中论》就说,圣人见诸法实相毕竟空,诸戏论灭,就是有余涅槃;而《大智度论》也说,诸佛圣贤人空、无相、无作三解脱门(三者皆以观诸法性空),得一切法实性(法性),就是无余涅槃。但是即便如此,也只是世间法中的方便言说,不能执之为实有。龙树说:“圣人虽得诸功德人无余涅槃故不以为得。”若人们不执之为实有,不以之为得,则“说法者随是法故无咎”。
  对于经量部的涅槃学说,龙树未作出明确的批判。这或许是因为他的大乘中观学直接面对来自于小乘一切有部的论战,他的中观学理论又是直接建立在对一切有部哲学观念的破除基础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龙树就同意经量部关于涅槃的说法。如前文所说,龙树是以圣者得证世间法性空,与寂灭法性合一为得涅槃。也就是说,圣者得证涅槃不断缘起世间。而由于经量部主张自性实有(种子、界等刹那作用的实有,也可称作性,或相的实有,经部师是依作用真实成立自相、自性说),尽管经量部内部存在虚无论涅槃和观念沦涅槃的分歧,但同样都会得出断实有的缘起世间(断实有的现象)为得涅槃的说法(所谓烦恼断灭假名涅槃)。实际上,当龙树以缘起性空的理沦来建构他的涅槃学说时,已明白无误地否定了经量部建立在刹那性相实有理论基础上的断世间得涅槃的说法。
  五、般若中道智慧
  龙树认为,最终解脱境界(涅槃)是一种绝对无待的不思议境界,是“不生不灭、不出不入、不垢不净、非有非无、非常非无常,常寂灭相,心识观灭,语言道断,非法非非法等相。”人们显然不能以能所对待的认识心来缘虑涅槃,而只能通过一种五分别的智慧,即般若智,才能契人绝对实在(寂灭法性),证得涅槃。世间以能所对待为特点的认识,是一种概念性的认识方式。在世人看来,概念都指向经验事实,也即是说,概念与经验事实有着一一对应的关系。而经验事实无疑又是有限的、相对性的存在,所以概念性的认识也落人有限的、相对性的范畴,它显然不能用以契人绝对实在,通向涅槃。龙树认为,世间人之所以不能证得涅槃,就是因为被概念性的认识所操纵,故导致生命世界落入相对性的生死轮回。若超脱概念性的认知,则能获得非概念性直觉智慧,即般若。般若智是无所执著的直觉智慧,(“于一切法不著故,应具足般若波罗蜜”),人们能藉由这种直觉智慧契人绝对实在(寂灭法性),证得涅槃。
  龙树称这种对涅槃的证悟,谓“不住四句而证实际”,这也即是“心行路灭,言语道断”的涅槃境界。所以,圣人证人涅槃,除了无执著的般若智,再也没有任何世间认知心的存在。这种涅槃境界,也可称作般若波罗蜜。如《大智度沦》说:“此涅槃相,即是般若波罗蜜,是故不应有心心数法。”“涅槃无相无量不可思议,灭诸戏论。此涅槃相,即是般若波罗蜜。”
  圣人虽藉般若波罗蜜证人涅槃,然而也并非有所得。圣人得涅槃不过是契人了诸法毕竟空的本性而已。龙树说:“有所得故世间颠倒,无所得故即是涅槃。”这表明,圣人以般若智契人绝对证得涅槃,是不离世间相对法的。在般若直觉境界中,世间的一切事物都泯灭了相对性的定性存在而超升到五分别的、自他一如、乎等不二的涅槃世界。甚至是般若相自身也不可执为实有,因为一旦有定相执著,就会脱离无分别的涅槃界而堕入相对性的生死世间。如《大智度论》说:“如是菩萨观一切法非常非无常,非苦非乐,非空非实,非我非无我,非生灭非不生灭,如是住甚深般若波罗蜜中,于般若波罗蜜相亦不取,是名不住法住。若取般若波罗蜜相,是为住法住。”
  龙树称般若观涅槃的方法为中道,即不偏于世间相对法的任何一边,如生与灭,断与常,苦与乐,我与非我等。如《大智度论》说:“复次,常是一边,断灭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是为般若波罗蜜。又复常无常苦乐空实我无我等亦如是。色法是一边,五色法是一边,可见法不可见法,有对无对,有为无为有漏无漏,世间出世间等诸二法亦如是。复次,无明是一边,无尽是一边,乃至老死是一边,老死尽是一边,诸法有是一边诸法无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是为般若波罗蜜。菩萨是一边,六波罗蜜是一边,佛是一边菩提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是为般若波罗蜜。略说内六情是一边,外六尘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是名般若波罗蜜。此般若波罗蜜是一边,此非般若波罗蜜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是名般若波罗蜜。如是等二门广说无量般若波罗蜜。”
  但是,般若中道的观法并不意味着取两边之中点,否则的话就属于世间法。龙树中道般若的含义,是要根本超越世间相对性的存在、相对性的意识,而站在一个更高的、超越的立场来看待世间相对性的事物。只有这样才能摆脱现象世界有限性、相对性的束缚,超升到无限的、绝对的涅槃境界。中观般若作为一种超越的立场,并不意味着否定世间相对法。而是于世间相对法中去除自性实有的执著,即可获得超越的观法。比如《中论》的八不缘起偈,所谓“不生不灭,不断不常,不一不异,不来不去”,也就是以中道的观法,破除对生灭、断常、一异、来去等世间法自性实有的执著,当下即可超升至涅槃境界。同样的立场也体现在龙树对佛教因果关系的论述,龙树在《中论》中不厌其烦地破世间的因果关系,但他并非完全否定佛教因果论,而只是批评小乘一切有部建立在自性实有基础之上的因果论。他认为,如果像一切有部所说的那样,事物实有自性,那么就会导致一系列的逻辑上的矛盾,最终导致自我否定了因果律存在的可能性。龙树认为,这种自我颠覆式的因果理论,其错误的根源在于一切有部对事物自性实有的执著。龙树指出,只有破除自性实有的执著,才能成立因果律。这种去除自性实有的因果律,正是龙树中观学所说的站在超越的立场来看的世间因果关系。这样一来,受因果律支配的世间法得以保留,而圣人也就在这没有自性的世间因果关系中,实现了人生的超越,达至涅槃。显然,龙树以般若中道观法所得,是一种精神世界、人生境界的超越,它是不离世间的。
  龙树还结合缘起与性空的关系来谈般若中道的观法。《中论》有着关于中道的著名的论颂:“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众因缘生法”,即是指世间相对法;世间相对法,自性本空,所以“我说即是空”;但只说空还不够,世间相对法虽无自性,但并不是空无一切,而是有假名的存在,所以说“亦为是假名”;所谓“中道”,即是指既不著有(实有),也不著空(虚无的空)。其实,此处所说龙树中道的观法,无非在强调既不能执诸法实有自性,也不能执空有自性,因为一切法皆无自性。般若中道观法的实质,其实就是观渚法毕竟空。但此毕竟空不是断灭一切的虚无空,它只是一种去除自性戏论的观法空,不是世间相对法意义上的空。从本质上说,它是指不断世间假名有的直觉的体悟、超越的观法。利用这种直觉的、超越的空观,只要破除一切自性的执著,就能于假名的世间当体超升到自在无碍的涅槃境界。
  六、禅定、戒行福德
  那么,般若中道智是如何产生的呢,它是否是众生本有的先天智慧?龙树对此作了否定的回答。他认为,般若智人们趋向成圣的过程中,在某个确定阶段上产生的真知。《大智度沦》说:“诸菩萨从初发心,求一切种智,于其中间知诸法实相慧是般若波罗蜜。”因此,般若也当属于因缘法,没有自性。龙树即称:“般若波罗蜜,是智慧观法,从因缘和合生,是有为法故无常。”“菩萨摩诃萨应行无性般若波罗蜜。”
  如何获得般若观空智?龙树认为,菩萨在摄心一念的禅定状态中能生出观诸法性空的般若智,而人三解脱门。三解脱门,即是指空、无相、无作,其实就是从不同的方面指称观诸法毕竟空的般若智。龙树还强调说,般若智与禅定是不相离的,离禅无实智,离智无真禅。所以,般若智也可称作三昧(禅定的异名)。如《大智度论》所说:“是三种智慧若不住定中,则是狂慧。多堕邪疑无所能作。若住定中则能破诸烦恼,得诸法实相。复次是道异一切世间,与世间相违。诸圣人在定中得实相说,非是狂心语。复次,诸禅定中无此三法,不名三昧。何以故?还退失堕生死故。”这说明,龙树也是非常注重宗教的实践活动的,只不过他更注重的是智慧的解脱。他认为,禅定虽能生般若智,但又应以般若观空智为主导。而不应像小乘那样,一味地追求心意识的断灭为禅定的最高状态,而达不到最终的解脱效果。
  龙树虽然注重智慧的解脱,但他并不否定佛教的戒行福德在解脱过程中的重要意义。事实上,龙树非常重视宗教的修行实践。他在《菩提资粮论》中,就把宗教修习实践分为两种,一是慧业,二是福业。慧业,即修般若中道智;福业,则是指通常的佛教实修仪式,包括所谓忏悔、称赞、回向等。对佛教的宗教实修以�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