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伦·霍妮_自我的挣扎》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卡伦·霍妮_自我的挣扎- 第21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事实上就特性而言,“应该”乃是自毁的,至今我们只知道其破坏性的唯一一点:“应该”将人置于狭窄的紧衣之内,剥夺人内在的自由。即使他想将自己塑造成完美的行为主义者,也只有当他牺牲了他情感与信仰上的自发性行为及其真实性时方有可能实现。实际上“应该”就象政治暴行一样,目的在泯灭个性,他们创造了一个类似斯汤达尔在《红与黑》一书中所描述的巢窠一般,在这种环境下,任何个人的思想与情感都受到怀疑,它们(指应该)需要绝对无疑的顺从,甚至于连这种服从都被觉得不是顺从。
  此外,许多“应该”在它们的内涵里表现出了自毁的特性。我很喜欢举出三种“应该”以为说明,它们都是在病态的依赖性情况下所产生的,就那种情况而言,我可详尽地加以说明:我应该伟大得足以完全忘却发生于我身上的事,我应该能够使她爱我;以及我应该为“爱”而完全牺牲一切!这三种“应该”结合在一起,势必会使病态的依赖性长存不灭。另一“应该”,需求一个人为其亲戚、朋友、学生、雇工等等负起全责。他应该能解决每人的问题,而使人迅速获得满足。这暗示着只要任何事情出了毛病,都是他的错误。如果有位朋友或亲戚因某些理由而诉苦、受批评且由此感到烦恼,或不满意或想要获得某些事物,则这种人会被迫而变为无助的牺牲者,他必定会感到自己有罪且必须将每件事妥善办好。引用一位病人的例子来说,他就像是盛夏旅馆受困扰的经理:客人永远是对的。任何不幸,事实上是否真是他的过错,这都已无所谓了。
  最近有本法文书《目击者》将这种过程描述得真是淋漓尽致。主角与他的弟弟去航;木船漏水了,正好暴风来袭,他们因此不幸地翻覆而沉没了。因为弟弟有条腿受伤,所以无法在汹涌的海浪中浮游,他注定要被淹没了。书中的英雄(主角)于是便扶着弟弟力图游向海岸,但他很快地就了解了他无法这么做。因为事实上只有一条路可行,两个都淹没或者英雄自救。他很清楚的了解到这种局势,于是他决定自救。然而他同时觉得自己就像是个谋害者一般,对他而言这念头是何其地真实,因此他确信别人一定会将他当做谋杀者,但他的理由并无用处且不能发生作用,因为他依着在任何情况下他应该负责任的这个前提而行。的确,这是种极端的情势,但这英雄的情绪反应正确地说明了当人们被此种特别的“应该”所驱策时心中所怀藏的感觉为何。
  个人也可将对自己有害的工作加诸于自己身上。在杜思妥也夫斯基的著作《罪与罚》一书中便可找到此种“应该”的例子。拉斯尼克可夫为了证明他具有拿破仑的能力,遂觉得他应该能杀掉一个人。就如杜思妥也夫斯基所明确表示的,除了拉斯克尼可夫对世人的多种愤怒外,没有一件事会比“杀害”更使他仁慈的灵魂感到可厌了,他必须欺骗他自己去完成这件事。他在实际上所感觉到的表现则出现在一个梦中,梦中他看到一匹瘦弱饥饿的马,正被人个醉酒的农夫迫着去拉动它不可能负担的重载,而且它被那农夫残忍不仁地鞭打着,最后被打死了。拉斯克尼可夫看见了此种情形,马上亲自匆忙而充满同情地奔向那匹马去。
  这个梦出现于当拉斯克尼可夫处于强烈的内在挣扎之时。他觉得他应该杀人,但也觉得那是件极度令人厌恶,以致于他简直就无法真的去做的事。在梦里,他了解他逼迫自己去做对自己而言乃是不可有之事,一若要那匹马拉动重载一样,乃是残忍不仁的,醒后他不觉感触万千,于是决定反抗屠杀。但他那种拿破仑似的自我希求不久又很快地占了上风,因为那时他的真我已无力抵抗它了,一若饥饿的雌马反抗残忍的农夫似的。
  使“应该”变为自毁的第三条因素乃是自恨,这个因素比其他的因素更能说明“应该”的强制性。当我们违背自己时,可因自恨而转变为对抗自己。有时此种关系甚为清晰且易于建立。一个人如果无法像自已所感觉的那样聪明有用,则他会像目击者此一故事中所述的一样,充满了无理的自责。更常见的是,他根本就不晓得这种违背的存在,但无形中却会感到低落、不适、疲倦、焦虑或急躁不安。我们可以想想前此所举过的例子,有位女人,因为无法爬到山顶而突然变得怕狗。其先后关系如下:首先她先感觉到放弃继续往上爬乃是一种失败,因为她必须要能支配一切(这种失败的感觉仍是潜意识的)。其次,她潜意识地自责,于是表现出了自责的反应,亦即感到无助与害怕,接着她开始对此种情绪的过程首先有所知觉。如果她未曾分析她自己,那她对狗的害怕依旧会是件迷惑的事,因为此种害怕与先前所发生之事并不相连贯。在其他的例子里,有个人的意识里只能知觉到他用以保护自己免于自恨的特殊方法,就如解忧的特别方法(购酒或痛饮)。他之觉得被他人所欺骗(消极的“外移作用”),或是待人暴躁(积极的“外移作用”)。我们有充分的机会,从各种不同的观点来了解这些自我保护的企图是如何产生的。关于此点,我仍想先讨论另一种类似的企图,因为这种企图易于被忽略,而且可导致无可治疗的绝境。
  这种(努力)企图乃是当一个人在潜意识里了解他不可能达成他的“应该”之时所发生的。于是一个富理性且相当合作的病人,也许会变得激动而陷于如同感到被人与事情所虐待似地狂饮不已的境域里;譬如,他会觉得,他的亲戚剥削他,他的老板不公平,牙科医生弄糟了他的牙齿,精神分析对他无益等等。他也许会痛骂分析者而且在家里可能会大发脾气。
  为了了解他的烦恼,我们所想到的第一个因素,乃是他对某些特别的考虑做了坚决的要求。依其特别情势,他可能强调在办公室里他应得到更多的帮忙,坚持他的妻子或母亲要让他独处,要他的分析者给他更多的时间,或者坚持他的学校要格外厚待他。我们的第一个印象乃是对于他疯狂的要求与对挫折加以谩骂的此种感觉。但当他热衷于这些要求时,就会增加他父母的暴怒。他也许会变得更公开地表现出敌意。只要我们细心地听,就会发现贯穿他的谩骂谈话中的主题。他仿佛说:“你很笨,你不知道我真的需要某些事物吗?”如果我们记得要求乃是因心理症的需要而生时,则我们可以发觉,要求之突然增加乃是警告着一种相当紧急需要的突增。由此出发,我们便有机会可了解病人的悲痛何在。也许会得到某种结果,虽然他不知道自己的悲痛,但他已经了解他不能完成某些他急需的“应该”。譬如他或许已感到在某些重要的爱情关系上他简直无法获胜;或者感到工作远超过他的负荷,就是他尽全力也无法胜任;或者他已认出在分析中所产生的某些问题,令他退缩甚至于无法忍受,或者,他们正在嘲笑他欲藉意志力的绝对势力,而排除那些问题。这些认识,大部分是潜意识地使他感到惊慌,因为他觉得他应该能够克服所有的这些障碍。然而在此种情况下他仅能在二者中选其一。第一,他要认识对自己的那些要求乃是幻想的。第二,他激昂地要求他的生活情况必需如此地被改变,而后方可不必面对“失败”。在激动下,他选择了第二条路,然而很明显地第一条路才是治疗的工作。
  了解了如果病人认识那些无法实现的“应该”,可能会产生兴奋的要求此一情况,这在治疗上将是相当重要的。因为这些要求可产生甚难控制的激动情况,就理论而言它也是重要的,它帮助我们更了解许多要求所具有的紧急性,同时它也有力地提示病人已感觉到要符合他的“应该”之紧急性。
  最后,要是连模糊地认识无法──或即将不能──满足“应该”,都会产生极端的失望,则亟需一内在的需求以避免此种认识。我们已经知道,心理症患者用以避免此种认识的一种方法,那就是在想像中去完成他们“应该”。(用某些方法我应该能变为或能做──因此,我现在才能够成为这个样子,或这样做。)现在我们更可了解这种似乎巧妙伶俐的逃避真实之道,事实上乃由于面对“他没有而且不能满足他内心的指使”的潜伏恐惧所决定。因此在第一章中我们才提出了争论点的说明,想像乃是心理症的需要之帮佣。
  在许多潜意识的自欺方法中,此地我仅提出两项,因为他们具有最基本的意义。其一,降低自我知觉的敏感度,有时狡猾的心理症患者,也许会维持他自己情感、思想或行为的固执知觉,甚至于在分析中,他可能用“现在我并不知道那”或“我并不如此以为”而中断了更进一步的讨论。这里所要提的另一种潜意识的诡计,乃是大多数心理症患者的特点──认为自己只是一种反应物,这比责备他人更为严重,这等于是在潜意识内他们将自己的“应该”否定掉,于是他们觉得生活的情势就像是在接受外界一序列的推拉一样。换句话说,“应该”本身已被外移了。
  用更普通的话来总论:任何蒙受暴政的人,必求助于那些能阻遏暴政的工具。他被迫变得言行不一,在外在的暴行之下(本质上是潜意识的),一连串的欺骗行为可以变成潜意识的自欺藉口。
  所有的这些方法避免了自恨的汹涌澎湃,因此他们具有很大的主观价值,但这却会导致“真实感”的损伤;譬如,他们确确实实地促成了“脱离自我”而且形成了自负系统的独立作业。
  因此,对自我的要求在心理症的结构中担当了极重要的地位,它们构成了个人为实现理想形象的企图。它们利用两种有效的方法,而增加他与自我的脱离:藉着强迫自己去曲解他自发的情感与信仰;以及藉着蕴酿广泛的潜意识欺骗行为等此二方法。它们也被自恨决定;而最后,当他认出了他无法顺从它们时,自恨于是而发。有时,一切自恨的表现乃是代表对于无法完成“应该”的一种惩罚──换种方式说,如果他真能变为超人,则他一定不会感到自恨。
  责备性的自责是自恨的另一表现。他们大多是跟随着存在于我们心中的前提所导致的残酷推理。如果个人无法达成不惧、慷慨、宁静、意志力等等的绝对性,则其自负必会宣告“犯罪”的判决。
  有些自责乃是针对存在于内心的困难而发,因此看来似乎是合理的,无论如何,病人自己总觉得自责乃是正当的。这种想法毕竟会不会因为它符合了高标准遂不值得称赞呢?事实上他毫无干系地接受了困难,而对困难加以猛烈的道德谴责。那些困难并不顾病人对此负责而受伤了;他是否已能有不同的感觉、思考、行动,甚至于他是否了解这一切都无济于事?于是一个为人所检验与研究的心理症问题遂转变为令人可憎的污点,它玷辱了人,使人无法履行,譬如,他也许无法防护他的兴趣与意见,他注意到当他应该已经发表异议及防护自我免于被剥削时,他便会感到相当满足。能够公正地观察到这点,不只是他的光荣,而且是趋向渐渐认识“强迫自己宁愿满足应该之需求,而毋须顾虑到自己”的力量之首步。不然,在破坏性的自责下,他将会因为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