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1-诸病源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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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诸病源候论- 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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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形正黑,状如大蜚,生齿发,而有雌雄,雄者口边两角,角端有桠,能屈伸。冬月并在土 
内蛰,其上气蒸休休,冬月有雪,落其上不凝。夏月在水内,人行水上,及以水洗浴,或因 
大雨潦时,仍逐水,便流入人家,或遇道上牛马等迹内即停住,其含沙射人影,便病。 
初得时,或如伤寒,或似中恶,或口不能语,或身体苦强,或恶寒壮热,四肢拘急,头 
痛,骨 屈伸,张口欠KT ,或清朝小苏,晡夕则剧。剧者不过三日,则齿间有血 
出,不即治,杀人。又云∶初始证候,先寒热恶冷,欠KT ,筋急,头痛目疼,状如伤 
寒,亦如中尸,便不能语,朝旦小苏,晡夕轧剧,寒热闷乱是也。始得三四日可治,急者七 
日皆死,缓者二七日,远不过三七日皆死。 
其毒中人,初未有疮,但恶风 寒热,或如针刺。及其成疮,初如豆粒黑 
子,或如火烧,或如蠼 尿疮,皆肉内有穿空如大针孔也。其射中人头面尤急,腰以上去人 
心近者多死,中人腰以下者小宽,不治亦死;虽不死,皆百日内不可保瘥。 
又云∶疮有数种,其一种,中人疮正黑如 子状,或周遍悉赤,衣被犯之,如有芒刺 
痛。其一种,作疮久即穿陷,或晡间寒热。其一种,如火炙人肉, 起作疮,此最急, 
数日杀人。其一种,突起如石疖状。俱能杀人,自有迟速耳。大都此病多令人寒热欠伸,张 
此虫冬月蛰在土内,人有识之者,取带之溪边行亦佳。若得此病毒,仍以为屑,渐服之 
。夏月在水中者,则不可用。 

卷之二十五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八、沙虱候
属性:山内水间有沙虱,其蛊甚细,不可见。人入水浴及汲水澡浴,此虫着身,及阴雨日行草 
间亦着人,便钻入皮里。其诊法,初得时,皮上正赤,如小豆黍粟,以手摩赤上,痛如刺。 
过三日之后,令百节强,疼痛,寒热,赤上发疮。此虫渐入至骨,则杀人。 
人在山涧洗浴竟,巾拭KT KT 如芒毛针刺,熟看见处,以竹簪挑拂去之。已深 
者,用针挑取虫子,正如疥虫,着爪上,映光方见行动也。挑不得,灸上三七壮,则虫死病 
除。若止两三处,不能为害,多处不可尽挑灸。挑灸其上而犹觉昏昏,是其已大深,便应须 
根据土俗作方术拂出之,并作诸药汤浴,皆得一二升,出都尽乃止。 
此七日内宜瘥,不尔则续有飞蛊来,人攻啖心脏便死。飞蛊白色,如韭叶大,长四五寸 
,初着腹胁,肿痛如刺,即破鸡 之,尽出食鸡,或得三四数过,与取尽乃止,兼取麝 
香、犀角护其内,作此治可瘥。勿谓小小,不速治,则杀人。 
彼土呼此病为呼 。(吴音沙作 。读如鸟长尾 音也。)言此虫能招呼沙虱入人体内,人行有得沙虱,还至即以 
火自灸 
燎令遍,则此虫自堕地也。 

卷之二十五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九、水毒候
属性:自三吴已东及南,诸山郡山县,有山谷溪源处,有水毒病,春秋辄得。一名中水,一名 
中溪,一名中洒(苏骇反),一名水中病,亦名溪温。今人中溪,以其病与射工诊候相似,通呼溪病。 
其实有异,有疮是射工,无疮是溪病。 
初得恶寒,头微痛,目匡疼,心内烦懊,四肢振 ,腰背骨节皆强,两膝疼,或吸 
吸热,但欲睡,旦醒暮剧,手足指逆冷至肘膝。二三日则复生虫,食下部,肛内有疮, 
不痒不痛,令人不觉,视之乃知。不即治,六七日下部便脓溃,虫上食五脏,热盛烦毒,注 
下不禁,八九日死。一云十余日死。 
水毒有阴阳,觉之急视下部。若有疮正赤如截肉者,为阳毒,最急;若疮如鳢鱼齿者, 
为阴毒,犹小缓。皆杀人,不过二十日。又云,水毒有雌雄,脉洪大而数者为阳,是雄溪, 
易治,宜先发汗及浴。脉沉细迟者为阴,是雌溪,难治。 
欲知审是中水者,手足指冷即是,若不冷非也。其冷或一寸,或至腕,或至肘膝。冷至 
二寸为微,至肘膝为剧。又云∶作数斗汤,以蒜四五升捣碎投汤内,消息视之,莫令大热, 
绞去滓,适寒温,以自浴,若身体发赤斑文者是也。又云∶若有发疮处,但如黑点,绕边赤 
,状似鸡眼。在高处难治,下处易治。余诊同,无复异,但觉寒热头痛,腰背急强,手脚冷 
,欠KT 欲眠,朝瘥暮剧,便判是溪病,不假蒜汤及视下部疮也。 
此证者,至困时亦不皆洞利及齿间血出,惟热势猛者,则心腹烦乱,不食而狂语,或有 
下血物如烂肝,十余日至二十日则死。不测,虫食五脏,肛伤,以不治。 
又云∶溪病不歇,仍飞蛊来人,或皮肤腹胁间突起,如烧痛,如刺,登破生鸡 
上,辄得白虫,状似蛆,长四五六七寸,或三四六八枚无定。此即应是所云虫啖食五脏及下 
部之事。又云∶中溪及射工法急救,令七日内瘥,不尔则有飞蛊来入人身内,攻啖五脏便死 
。彼土辟却之法,略与射工相似。 

卷之二十六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解诸毒候
属性:凡药有大毒,不可入口鼻耳目,即杀人者,一曰钩吻,生朱崖;二曰HT ,又名 日 
,状如黑雄鸡,生山中;三曰阴命,赤色,着木悬其子,生山海;四曰海姜,状如龙芮,赤 
色,生海中;五曰鸩羽,状如雀,黑项赤喙,食蝮蛇,生海内。但被此诸毒药,发动之状, 
皆似劳黄,头项强直,背痛而欲寒,四肢酸洒,毛悴色枯,肌肉缠急,神情不乐。又欲似瘴 
病,或振寒如疟,或壮热似时行,或吐或利,多苦头痛。又言人齿色黑,舌色赤多黑少,并 
着药之候也。 
岭南俚人别有不强药,有蓝药,有焦铜药,金药,菌药,此五种药中人者,亦能杀人。 
但此毒初着,人不能知,欲知是毒非毒者,初得便以灰磨洗好熟银令净,复以水杨枝洗口齿 
,含此银一宿卧,明旦吐出看之,银黑者是不强药,银青黑者,是蓝药,银紫斑者,是焦铜 
药。此三种,但以不强药最急毒。若热酒食里着者,六七日便觉异;若冷酒食里着,经半月 
始可知耳。若含银,银色不异,而病候与着药之状不殊,心疑是毒,欲得即知者,可食鲤鱼 
,食竟此毒即发。亦空腹取银口含之,可两食顷,出着露下,明旦看银色,若变黑, 
即是药毒。又言取鸡子煮去壳,令病患齿啮鸡子白处,亦着露下,若齿啮痕处黑,即是也。 
又言觉四大不调,即须空腹食炙鸡、炙羸、鸭等肉,触犯令药发,即治之便瘥;若久不 
治,毒侵肠胃,难复攻治。若定知着药,而四大未羸者,取大戟长三寸许食之,必大吐利, 
若色青者,是焦铜药;色赤者,是金药;吐菌子者,是菌药。此外,杂药利亦无定色,但小 
异常利耳。 
又有两种毒药,并名当孤草。其一种着人时,脉浮大而洪,病发时啬啬恶寒,头微痛, 
干呕,背迫急,口噤,不觉嚼舌,大小便秘涩,眼匡唇口指甲颜色皆青是也。又一种当孤草 
毒者,其病发时,口噤而干,舌不得言,咽喉如锥刀刺,胸中甚热,膊胛满,不至百日 
,身体唇口手脚指甲青而死。 
又着乌头毒者,其病发时,咽喉强而眼睛疼,鼻中艾臭,手脚沉重,常呕吐,腹中热闷 
,唇口习习,颜色乍青乍赤,经百日死。 
凡人若色黑、大骨及肥者,皆胃浓,则胜毒;若瘦者,则胃薄,不胜毒也。 

卷之二十六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一、解诸药毒候
属性:凡药物云有毒及有大毒者,皆能变乱于人为害,亦能杀人。但毒有大小,自可随所犯而 
救解之。但着毒重者,亦令人发病时咽喉强直,而两眼睛疼,鼻干,手脚沉重,常呕吐,腹 
里热闷,唇口习习,颜色乍青乍赤,经百日便死。其轻者,乃身体习习而痹,心胸涌涌然而 
吐,或利无度是也。但从酒得者难治,言酒性行诸血脉,流遍周体,故难治;因食得者易愈 
,言食与药俱入胃,胃能容杂毒,又逐大便泄毒瓦斯,毒瓦斯未流入血脉,故易治。若但觉有前 
诸候,便以解毒药法救之。 

卷之二十六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二、服药失度候
属性:凡合和汤药,自有限剂。至于圭、铢、分、两,不可乘违。若增加失宜,便生他疾。其 
为病也,令人吐下不已,呕逆而闷乱,手足厥冷,腹痛转筋。久不以药解之,亦能致死,速 
治即无害。 

卷之二十六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三、诸饮食中毒候
属性:凡人往往因饮食忽然困闷,少时致甚,乃至死者,名为饮食中毒,言人假以毒物投食里 
而杀人。但其病颊内或悬痈内初如酸枣大,渐渐长大,是中毒也。急治则瘥,久不治,毒入 
腹则死。 
但诊其脉,浮之无阳,微细而不可知者,中毒也。 

卷之二十六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四、食诸肉中毒候
属性:凡可食之肉,无甚有毒。自死者,多因疫气所毙,其肉则有毒。若食此毒肉,便令人困 
闷,吐利无度,是中毒。 

卷之二十六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五、食牛肉中毒候
属性:凡食牛肉有毒者,由毒蛇在草,牛食因误啖蛇则死;亦有蛇吐毒着草,牛食其草亦死, 
此牛肉则有大毒。又因疫病而死者,亦有毒。食此牛肉,则令人心闷,身体痹,甚者乃吐逆 
下利,腹痛不可堪,因而致死者,非一也。 

卷之二十六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六、食马肉中毒候
属性:凡骏马及马鞍下肉,皆有毒,不可食之,食之则死。其有凡马肉则无毒。因疫病死者 
,肉亦有毒。此毒中人,多洞下而烦乱。 

卷之二十六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七、食六畜肉中毒候
属性:六畜者,谓牛、马、猪、羊、鸡、狗也。凡此等肉本无毒,不害人。其自死及着疫死者 
,皆有毒。中此毒者,亦令人心烦闷,而吐利无度。 

卷之二十六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八、食六畜百兽肝中毒候
属性:凡禽兽六畜自死者,肝皆有毒,不可食,往往伤人。其疫死者弥甚。被其毒者,多洞利 
呕吐而烦闷不安。 

卷之二十六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九、食郁肉中毒候
属性:郁肉毒者,谓诸生肉及熟肉内器中,密闭头,其气壅积不泄,则为郁肉,有毒。不幸而 
食之,乃杀人。其轻者,亦吐利烦乱不安。 

卷之二十六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二十、食狗肉中毒候
属性:凡狗肉性甚躁热,其疫死及狂死者,皆有毒,食之难消,故令人烦毒闷乱。 

卷之二十六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二十一、食猪肉中毒候
属性:凡猪肉本无毒,其野田间放,或食杂毒物而遇死者,此肉则有毒。人食之,则毒瓦斯攻脏 
,故令人吐利,困闷不安。 

卷之二十六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二十二、食射KT肉中毒候
属性:射猎人多用射KT 药涂箭头,以射虫鹿,伤皮则死,以其有毒故也。人获此肉,除箭 
处毒肉不尽,食之则被毒致死。其不死者,所误食肉处去毒箭远,毒瓦斯不深,其毒则轻,虽 
不死,犹能令人困闷吐利,身体痹不安。 
KT 药者,以生乌头捣汁,日作之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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