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4-伤寒论辩证广注》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484-伤寒论辩证广注- 第4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邪气已退。正气欲复。故其病为欲自愈也。) 
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注已见前第三卷太阳上编) 
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此条太阴病。当是太阳经传来者。夫曰太阴病。当见腹满等候。诊其脉不沉细而 
浮。则知太阳经风邪犹未解也。故宜桂枝汤以汗解之。汤见前第三卷太阳篇中。) 
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四逆辈。(此条系真寒病。正文与注并汤见中寒论中) 
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 
行。必自止。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此条系太阴伤寒。自利欲解之证。前阳明篇中。伤寒脉浮而缓云云。至八九日。 
大便硬者。此为转属阳明。今者以脾家实。故虽暴烦要之腐秽。当自利而去何也。盖太阴病。必腹满。腹满者。胃中有 
物也。胃中水谷之积。既变而为腐秽。则邪应从大小便出。其暴烦者。邪欲泄而正气与之争也。成注云下利烦躁者死。 
此为先利而后烦。是正气脱而邪气扰也。兹则先烦后利。是脾家之正气实。故不受邪而与之争。因暴发烦热也。下利日 
十余行者。邪气随腐秽而得下泄也。以故腐秽去尽。利必自止。而病亦愈。) 
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尔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主之。(此条系太阳病。传入太阴之证。太阳病。 
何以骤传入太阴。成注云。表邪未罢。医下之。邪因乘虚。传于太阴。里气不和。故腹满时痛。此阳邪陷入于阴分也。 
故仍用桂枝汤。以解太阳未尽之表邪。加芍药。以和太阴里虚之腹痛。) 

卷之八辩太阴病脉证并治法
桂枝加芍药汤方
属性:(此方自原论中第十卷采附于此) 
于桂枝汤方内更加芍药三两。通前共六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琥按上方。乃治太阳表邪未尽。太阴里气虚热。而腹痛者也。武陵陈氏云。上证原从误治。引太阳之邪入里。其邪 
未尽离乎太阳。未全归于太阴。自表而入。还欲其自表而出。故仍用桂枝汤。驱太阳未尽之邪。况桂枝辛温。建中亦可 
温中而救。误下之害其加芍药者。专主腹痛。腹痛宜和。凡属寒之痛。宜姜附之热以和之。而芍药在所不用。属热之痛。 
宜芍药之寒以和之。而姜附又非所宜。此阳经之邪。侵入太阴作痛者。故当以芍药和之。芍药性寒。寒能御热而泻侵脾 
之热邪。芍药味酸。酸能收敛脾气。使不受外邪所侵。此其所以用桂枝汤而加芍药也。后世不论寒痛热痛。而概用芍药 
者。岂不谬哉。 
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此承上文而言。如腹满痛甚。又为大实之证。其用桂枝汤。不可加芍药以治之。何 
也。以其人胃家本实。虽因太阳病误下。热邪传入太阴之经。然太阴之邪。已归阳明而入于府。此非里虚痛。乃里实痛 
也。成注云。大实大满。自可下除之。故加大黄以下里实。其仍用桂枝汤者。以太阳之邪。犹未尽故也。) 

卷之八辩太阴病脉证并治法
桂枝加大黄汤方
属性:(此方自原论中第十卷采附于此) 
桂枝(三两去皮) 大黄(一两) 芍药(六两) 生姜(三两切)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琥按上方仲景既云。加大黄。则不当加芍药矣。而方中用芍药至六两。所以条辩云。此皆后人之苟用者。当斟酌 
也。内台于上方。止用赤芍药一两。虽变仲景之法。实得用药之旨。 
内台方议曰。表邪未罢。若便下之。则虚其中。邪气反入里。若脉虚弱。因而腹满时痛者。乃脾虚也。不可再下急 
与桂枝加芍药汤。以止其痛。若脉沉实。大实而痛。以手按之不止者。乃脾实也。 
即胃实急宜再下。与桂枝汤以和表。加芍药大黄。以攻其里。且赤芍药性凉而能泻中。大黄苦寒而能除其实。泻其 
脾也。 
内台方疑问曰。桂枝加芍药汤用白芍药。加大黄汤用赤芍药。二证皆同。何得有异答曰。白芍药能补脾止痛。赤芍 
药能泻脾利痛。前证加芍药汤。乃治虚邪。后证加大黄汤。乃治实邪。以此虚实之不同。故补泻之有异。非明智者孰能 
辩之。 
琥又按上桂枝加大黄汤。仲景虽入太阴经例实则治太阳阳明之药也。与大柴胡汤治少阳阳明证义同。 
太阴为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其人胃气弱。易动故也。(此承上两节而言。太阴病者。 
腹满时痛是也。但腹满痛者。其脉未必尽弱。今者太阴之脉既弱。其人肠胃之气。必不能固。其大便必接续。自利而通。 
设于未利之先。当行大黄芍药者。方中宜减用之。以其人脉弱。则胃气亦弱。大便易于动利故也。诊其脏脉。可以知腑。 
医人用药。可不详慎。以保其中州之气乎。或问大黄能伤胃气。故宜减芍药能扶脾阴。何以减之。余答云。脉弱而胃气 
弱者。弱则气馁不充。仲景以甘温之药能生气。芍药之味酸寒。虽不若大黄之峻。要非气弱者所宜多用。以故减之亦宜。) 
(琥)按以上方论。乃仲景治太阴病法也。要之人病太阴伤寒。其脉证实不止此。学人须于昔贤方论。参合用之。 

卷之八
附昔贤治太阴病方论变法
属性:庞安时云。尺寸俱沉细者。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其经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宜大承气汤下之。(郭 
河南云。此即仲景辩太阴之说也。当详证而后可下。) 
琥按上条论。仲景于序例中不言汤药。庞氏以腹满嗌干。的系太阴热证。故云。宜大承气汤。郭氏云。未可遽下 
者。以其脉沉细。恐胃中未结实。琥又按伤寒例云。太阴受病。脉尺寸俱沉细。少阴受病。脉尺寸俱沉。厥阴受病。脉 
尺寸俱微缓。凡言脉处。大都系叔和补入。兼之传写时。不无所误。以理论之。三阴经居里。脉皆当沉。岂有太阴少阴 
脉既见沉。而厥阴更居于里。其脉反不言沉之理。今校正尺寸俱微缓者。当是太阴受病。尺寸俱沉细者。当是厥阴受病。 
细字。乃弦字传写之误。尺寸俱沉。是少阴受病。无烦议耳。凡三阴证。宜用承气汤者。于沉脉中。必数而有力。惟太 
阴脉微带缓。此为辩证最妙之法。 
又云。伤寒脉浮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云云。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橘皮汤主之。 

卷之八附昔贤治太阴病方论变法
(总论)橘皮汤方
属性:橘皮(一两) 生姜(二两) 
细锉。水一升半。煎七合。去滓。分二服。稍热呷。未瘥。再作服。 
琥按上主疗云云。即仲景原论也。仲景云。腐秽当自去。故无方治。今庞氏用橘皮汤者。内安太阴。去秽恶。扶 
助正气故也。 

卷之八附昔贤治太阴病方论变法
(活人)桔梗半夏汤方。
属性:治伤寒冷热不和。心腹痞满。时发疼痛。顺阴阳消痞满。 
桔梗(微炒细锉) 半夏(生姜汁制) 陈橘皮(各一两) 枳实(半两麸炒赤色) 
上锉。如麻豆大。每服钞五钱匕。水一盏半。生姜三片。同煎七分。去滓。温服。 
琥按上主疗云。心腹痞满。时发 
疼痛。此太阴病也。故上药入足太阴。兼走手太阴。足阳明。为散邪泄实之剂。 

卷之八附昔贤治太阴病方论变法
(宣明)槟榔散方
属性:治伤寒阴病。下之太早。成痞。心下痞满而不痛。按之软虚也。 
槟榔 枳壳(等分) 
上为末。每服三钱。煎黄连汤调下。不计时候。温服。 
琥按上主疗云。心下痞满。乃腹满也。腹满。为太阴经病。仲景云。太阴为病。脉弱。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 
今者。伤寒阴病当是太阴病。误下之而成痞。按之不痛。比大实之证略虚。非真虚也。上方乃手足太阴。兼入阳明之剂。 

卷之八附昔贤治太阴病方论变法
(陶氏)桂枝大黄汤方。
属性:治足太阴脾经受证。腹满而痛。咽干而渴。手足温。脉来沉而有力。此因邪热从阳经传入阴经也。 
桂枝 赤芍药 甘草 大黄 枳实 柴胡(此味可删) 
水二钟。姜一片。枣二枚。煎之临服槌法。入槟榔磨水三匙。热服。本经腹满。不恶寒而喘者。加大腹皮。去甘草。 
琥按上方。即仲景桂枝加大黄汤也。其用赤芍药者。此本许氏内台方之议。加枳实槟榔者。此合河间宣明散方而 
用之也。据上主疗云云。与少阳证毫无与其用柴胡殊悖于理。又加减法云。腹满者。去甘草。愚以海藏法。若满者。并 
不加大枣也。 
(琥)按仲景云。太阴为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或问云。二药既所当减。另有他药 
以代之否。余答云。太阴病。当行大黄芍药者。乃腹满实热作痛。此阳邪陷于阴分也。热痛者。不可减芍药自利者。法 
当去大黄。宜以黄芩芍药汤代之。 

卷之八附昔贤治太阴病方论变法
(添加)黄芩芍药汤方
属性:黄芩 芍药(俱酒炒) 生姜(各一两) 
水二升。煎八合。去滓。热服。不愈。再作服。 
(上方乃手足太阴泄热散邪之剂。兼入手足阳明。仲景虽云。脉弱。要之脉弦数。而腹痛者。更宜用此方也。) 
(琥)总按上方论乃治太阴病活变之法也。可以佐仲景方论之未备者。要之人病多端。并上方论亦不足以尽其变。 
在学人推展而通之耳。 

卷之九
辩少阴病脉证并治法
属性:(此系仲景原文) 
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此少阴病热困极之状也。少阴者。肾经也。肾为水藏。主寒。其脉当沉。今曰脉微 
细者。与沉相类之脉也。邪在三阳。脉皆洪大。传入少阴。则变微细者。此热邪深而脉内伏也。成注云。邪传少阴。则 
气行于阴而不行于阳。故但欲寐。愚以此非真寐。乃热极而神志昏愦。若欲寐然。条辩谬以欲寐为静。若果静。则邪去 
而无病矣。此与仲景立论之意大悖。愚按少阴病但欲寐。此仅举病热之端。以故不及治法。) 
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悉具。 
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此条少阴病。非自三阳经传来者。乃少阴经自中之寒气已深。内 
迫于脏故见以上等证。正文与注俱见中寒论中) 
病患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此亦少阴真寒证也。注见中寒论中) 
(见后例)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汗也。(此火逆证也。正文与注见第十二卷 
救逆论中) 
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此条乃阳邪传入少阴之证。夫曰少阴病者。此承首条但欲寐。而申言治 
法之不可误也。诊其脉于细沉之中带数。可见热邪虽伏而终不可掩。乃热入于里之征也。里指胃府而言。仲景云三阴经 
受病。已入于府者。可下而已。病热在里。正当议下。故云不可发汗。) 
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此条少阴病。乃寒邪直中之阴证。故不可汗而 
并无可下之理。正文与注见中寒论中) 
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