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4-医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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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医贯-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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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凑理不密。风邪易以入之。若肺不虚。邪何从而入耶。古人所以制参苏饮中必有参。桂枝汤中有芍药甘草。解 
表中兼实脾也。脾实则肺金有养。皮毛有卫。已入之邪易以出。后来之邪。无自而入矣。若专以解表。则肺气 
益虚。腠理益疏。外邪乘间而来者。何时而已耶。须以人参黄 甘草以补脾。兼桂枝以驱邪。此予谓不治肺 
而治脾。虚则补其母之义也。 
仁斋直指云。肺出气也。肾纳气也。肺为气之主。肾为气之本。凡咳嗽暴重。动引百骸。自觉气从脐下逆 
奔而上者。此肾虚不能收气归元。当以地黄丸安肾丸主之。母徒从事于肺。此虚则补子之义也。余又有说焉。 
五行之间。惟肺肾二藏。母盛而子宫受邪。何则。肺主气。肺有热。则气得热而上蒸。不能下生于 
肾。而肾受邪矣。肾既受邪。则肺益病。此又何也。盖母藏子宫。子隐母胎。凡人肺金之气。夜卧则归藏于 
肾水之中。今因肺受心火之邪。欲下避水中。而肾水干枯有火。无可容之地。于是复上而病矣。 
有火烁肺金而咳嗽者。宜清金降火。今之医书中。论清金降火者。以黄芩天麦冬桑白皮清肺金。以黄 
连降心火。石膏降胃火。以四物黄柏知母降阴火。谓枳半燥泄伤阴。易用贝母栝蒌竹沥枇杷叶以润肺而化痰。 
以上治法。岂不平正通达耶。殊不知清金降火之理。似是而实非。补北方。正所以泻南方也。滋 
其阴。即所以降火也。独不观启玄子壮水之主。以制阳光乎。予相火论。及滋阴降火论中。已详言黄柏知母 
之不宜用。与夫寒凉诸药之害矣。予又有说焉。王节斋云。凡酒色过度。损伤肺肾真阴者。不可服参 。 
服之过多则死。盖恐阳旺而阴消也。自此说行。而世之治阴虚咳嗽者。视参 如砒毒。以黄柏知母为灵 
丹。使患此证而服此药者。百无一生。良可悲也。有能寡欲而不服药者。反可绵延得活。可见非病不可治。 
乃治病之不如法也。盖病本起于房劳太过。亏损真阴。阴虚而火上。火上而刑金故咳。咳则金不能不伤矣。 
予先以壮水之主之药。如六味地黄之类。补其真阴。使水升而火降。随即以参 救肺之品。以补肾 
之母。使金水相生而病易愈矣。世之用寒凉者。肤浅庸工。固不必齿。间有知用参 者。不知先壮水以镇火。 
而遽投参 以补阳。反使阳火愈旺。而金益受伤。岂药之罪哉。此所谓不识先后着者也。 
有脾胃先虚。土虚不能制水。水泛为痰。子来乘母而嗽者矣。又有初虽起于心火刑金。因误服寒凉。以致 
脾土受伤。肺益虚而嗽者。乃火位之下。水气承之。子来救母。肾水复火之仇。寒水挟木势而上侵于肺胃。水 
冷金寒故嗽。前病未除。新病愈甚。粗工不达此义。尚谓痰火难除。寒凉倍进。岂不殆哉。斯时也。须用六君 
子汤加炮姜。以补脾肺。八味丸以朴土母。而引水归原。此等治咳嗽之法。幸同志者加之意焉。 
金匮云。咳而上气。喉中水鸡声、射干麻黄汤主之。此论外感。 
有嗽而声哑者。盖金实不鸣。金破亦不鸣。实则清之。破则补之。皆治肺之事也。又须知少阴之络入肺 
中。循喉咙。挟舌本。肺为之标。本虚则标弱。故声乱咽嘶。舌萎声不能前。出仲景伤寒书。 
一男子年五十余岁。病伤寒咳嗽。喉中声如 。与独参汤。一服而 声除。至二三服而咳嗽亦渐退。服二 
三斤病始全愈。(此阳虚之案。) 
衍义云。有暴嗽服诸药不效。或教之进生料鹿茸丸大菟丝子丸方愈。有本有标。却不可以其暴嗽。而疑 
骤补之非。所以易愈者。亦觉之早故也。(此阴虚之案。) 
有一等干咳嗽者。丹溪云。干咳嗽极难治。此系火郁之证。乃痰郁其火。邪在中。用逍遥散以开之。下 
用补阴之剂而愈。 

卷之四·先天要论(上)
吐血论
属性:问。吐血多起于咳嗽。嗽血者。肺病也。方家多以止嗽药治肺兼治血而不效。何也。曰。诸书虽分咳血 
嗽血出于肺。咯血唾血出于肾。余谓咳嗽咯唾皆出肾。盖肾脉入肺。循喉咙。挟舌本。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 
胸中。故二脏相连。病则俱病。而其根在肾。肾中有火有水。水干火燃。阴火刑金。故咳。水挟相火而上化为 
痰。入于肺。肺为清虚之府。一物不容。故嗽。中有痰唾带血而出者。肾水从相火炎上之血也。岂可以咳嗽独 
归之肺耶。褚氏遗书津润论云。天地定位。水位乎中。人肖天地。亦有水焉。在上为痰。在下为水。伏皮为 
血。从毛窍中出为汗。可见痰也水也血也。一物也。血之带痰而出者。乃肾水挟相火炎上也。又云。服寒凉百 
不一生。饮溲溺百不一死。童便一味。可谓治血之要。然但暴发之际。用之以为降火消瘀之急剂则可。若多服。 
亦能损胃。褚氏特甚言寒凉之不可用耳。曰若是。则黄柏知母。既所禁用。童便又不宜多服。治之当如何。曰 
惟六味地黄。独补肾水。性不寒凉。不损脾胃。久服则水升火降而愈。又须用人参救肺补胃药收功。使金能 
生水。盖滋其化源也。 
又有一等肾水泛上。上侵于肺。水冷金寒。故咳嗽。肺气受伤。血无所附。故亦吐血。医见嗽血者火也。 
以寒折之。病者危而危者毙矣。须用八味丸补命门火。以引水归原。次用理中汤 
补脾胃。以补肺之母。使土能克水。则肾水归原。而血复其位矣。 
以上论阴虚吐血者。用补天之法。若阳虚吐血。与夫六淫七情所致。各各不同。余另有绛雪丹书。专 
论血症。逐一可考。兹不能悉。(今有一单方。只是节欲。不但节欲。直须绝欲。不绝欲。而徒恃乎药。 
未有能生者也。) 

卷之四·先天要论(上)
喘论
属性:喘与气短不同。喘者。促促气急。喝喝息数。张口抬肩。摇身撷肚。短气者。呼吸虽数。而不能接续。似 
喘而不抬肩。似呻吟而无痛。呼吸虽急而无痰声。宜详辨之。丹溪云。须分虚实新久。久病是气虚。宜补之。新 
病是气实。宜泻之。 
愚按喘与短气分。则短气是虚。喘是实。然而喘多有不足者。短气间亦有有余者。新病亦有本虚者。不可 
执论也。 
金匮云。实喘者。气实肺盛。呼吸不利。肺窍壅塞。若寸沉实。宜泻肺。虚喘者肾虚。先觉呼吸短气。两 
胁胀满。左尺大而虚。宜补肾。此肾虚证非新病虚者乎。 
邪喘者。由肺受邪。伏于肺中。关窍不通。呼吸不利。若寸沉而紧。此外感也。亦有六部俱伏者。宜发 
散。则身热退而喘定。此郁证。人所难知。非短气中之有余乎。 
论人之五脏。皆有上气。而肺为之主。居于上而为五脏之华盖。通荣卫。合阴阳。升降往来。无过不及。 
何病之有。若为风寒暑湿所侵。则肺气胀满而为喘。呼吸迫促。坐卧不安。或七情 
内伤。郁而生痰。或脾胃俱虚。不能摄养。一身之痰。皆能令人喘。 
真知其风寒也。则用仲景青龙汤。真知其暑也。则用白虎汤。真知其湿也。则用胜湿汤。真知其七情郁结 
也。则用四磨四七汤。又有木郁火郁土郁金郁水郁。皆能致喘。治者察之。(以上俱属有余之证。) 
东垣云。病机云。诸痿喘呕。皆属于上。辩云伤寒家论喘。以为火热者。是明有余之邪中于表。寒变为热。心火太 
旺攻肺。故属于上。又云。膏粱之人。奉养太过。及过爱小儿。亦能积热于上而成喘。宜以甘寒之剂治之。饮食不节。 
喜怒劳役不时。水谷之寒热感则害人六腑。皆由中气不足。其 胀腹满。咳喘呕食不下。宜以大甘辛热之剂治之。脉经 
云。肺盛有余。则咳嗽上气渴烦。心胸满短气。皆冲脉之火行于胸中而作。系在下焦。非属上也。观东垣之辩。可见 
起于伤寒者有余之邪。杂病者。不足之邪。自是标本判然条析。如遇标病。或汗或吐或下。一药而痰 
去喘定。奏功如神。粗工以其奏功如神也。执而概施之不足之证。岂不殆哉。娄全善云。凡下痰定喘诸方。 
施之形实有痰者神效。若虚而脉浮大。按之涩者。不可下之。下之必反剧而死。 
经云。诸喘皆属于上。又谓诸逆冲上。皆属于火。故河间叙喘病在于热条下。华佗云。肺气盛为喘。活人 
书云。气有余则喘。后代集证类方。不过遵此而已。独王海藏辩云。气盛当作气衰。有余当认作不足。肺气 
果盛与有余。则清肃下行。岂复为喘。以其火入于肺。炎烁真阴。衰与不足而为喘焉。所言盛与有余者。非肺之 
气也。肺中之火也。海藏之辩。超出前人。发千古之精奥。惜乎起其端。未竟其火之所由来。愚谓火之有余。 
水之不足也。阳之有余。阴之不足也。凡诸逆冲上之火。皆下焦冲任相火。出于肝肾者也。故曰冲逆。肾水虚 
衰。相火偏胜。壮火食气。销铄肺金。乌得而不喘焉。丹溪云。喘有阴虚。自小腹下火起而上。宜四物汤加青 
黛竹沥陈皮。入童便煎服。如挟痰喘者。四物加枳壳半夏。补阴以化痰。夫谓阴虚发喘。丹溪实发前人之所未 
发。但如此治法。实流弊于后人。盖阴虚者。肾中之真阴虚也。岂四物汤阴血之谓乎。其火起者。下焦龙雷之火 
也。岂寒凉所能降乎。其间有有痰者。有无痰者。有痰者。水挟木火而上也。岂竹沥枳半之能化乎。须用六味 
地黄。加门冬五味大剂煎饮。以壮水之主。则水升火降。而喘自定矣。盖缘阴水虚故有 
火。有火则有痰。有痰则咳嗽。咳嗽之甚则喘。当与前阴虚相火论参看。 
又有一等。似火而非火。似喘而非喘者。经曰。少阴所谓呕咳上气喘者。阴气在下。阳气在上。诸阳气 
浮。无所根据归。故上气喘也。黄帝针经云。胃络不和。喘出于阳明之气逆。阳明之气下行。今逆而上行故喘。 
真元耗损。喘出于肾气之上奔。其人平日若无病。但觉气喘。非气喘也。乃气不归元也。视其外证。四 
肢厥逆。面赤而烦燥恶热。似火非火也。乃命门真元之火。离其宫而不归也。察其脉两寸虽浮大而数。两 
尺微而无力。或似有而无为辨耳。不知者以其有火也。少用凉药以清之。以其喘急难禁也。佐以四磨之类以宽 
之。下咽之后。似觉稍快。少顷依然。岂知宽一分。更耗一分。甚有见其稍快。误认药力欠到。倍进寒凉快气 
之剂。立见其毙矣。何也。盖阴虚至喘。去死不远矣。幸几希一线牵带在命门之根。尚尔留连。善治者。能求 
其绪。而以助元接真镇坠之药。俾其返本归原。或可回生。然亦不可峻骤也。且先以八味丸安肾丸养正丹之类。 
煎人参生脉散送下。觉气若稍定。然后以大剂参 补剂。加破故纸阿胶牛膝等。以镇于下。又以八味丸加河车 
为丸。日夜遇饥则吞服方可。然犹未也。须远房帏。绝色欲。经年积月。方可保全。不守此禁。终亦必亡而 
已。予论至此。可为寒心。聪明男子。当自治未病。毋蹈此危机。 
又有一等火郁之证。六脉微涩。甚至沉伏。四肢悉寒。甚至厥逆。拂拂气促而喘。却似有余。而脉不 
紧数。欲作阴虚。而按尺鼓指。此为蓄郁已久。阳气拂遏。不能营运于表。以致身冷脉微而闷乱喘急。当此之 
时。不可以寒药下之。又不可以热药投之。惟逍遥散加茱连之类。宣散蓄热。得汗而愈。愈后仍以六味 
地黄。养阴和阳方佳。此谓火郁则发之。木郁则达之。即金匮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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