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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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品质- 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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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与它的美丽容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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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行家的说法,衡量一个乐团的水准是看其极强和极弱的表现能力。这一次伦敦交响乐团与当年西诺波里率领德累斯顿乐团的共同之处,都在极弱中的优秀表现能力。极弱是生命最纤细中最丰满质地的表现,以我的感受,古典音乐中最易产生共鸣的就在这纤细细腻之处,它触动你的情感之门,使你的情感因此敏锐而丰富,你因此只会伤感得为它情不自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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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蒜的文化问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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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天盈公司与友谊出版公司合作,即将推出一套“食物公社”丛书。也许因为我自己曾用两年时间写成过一本只有17万字的《考吃》,所以对这套选题有特殊的兴趣。当初做《考吃》的想法是在芝加哥大学东亚图书馆里萌生的,在美国泡在中文图书之中闲得无聊,突然觉得中国文化其实体现在一个个细节之中。只要从油盐酱醋开始,搞清源流,每一细部都可以是一部文明发展史。而在实际考吃的过程中,又感觉到每一细部都是一部东西、中外文化的交流史——因为一切都是多重文化融合的结果。再看看我们目前的文化成果——洋洋洒洒宏观的总结日积月累,已经成为我们越来越沉重的文化负担,但我们对各种细部的了解又是那样有限。苛刻一点说,我们对文明史的了解,除现成的概念外,又提供了多少真正微观扎实的基础呢?比如“食物公社”首批推出的五种(土豆、番茄、大豆、辣椒、大蒜)中看起来渺小而又庸俗的大蒜?
  《大蒜:平凡鳞茎中的魔力》是一个美国大蒜爱好者写成的一本对大蒜寄托了深情厚意的书,它缺少我所希望的文化容量,但毕竟有通过一个个细部来研究文化传播的愿望,能以研究大蒜的历史开头——尽管所有判断都是不确定的。我从此书中获得的兴趣是——我能不能在有限的时间里把大蒜的问题弄清楚。按照我的粗浅历史知识,大蒜应该是张骞出使西域带回来的,所以也叫“胡蒜”。而在张骞带回“胡蒜”之前,我们本土应该就有“小蒜”。那么“小蒜”与“胡蒜”究竟有什么差别,我们又为什么称它为“蒜”?我为此专门跑了一趟琉璃厂,最后一无所获。每次找书得出的感慨都是:现在有那么多书,可真正有知识含量、有用有趣的书又是那么少,信息时代繁衍的是那么多的糟粕。一个美籍学者谢弗曾做成一本《唐代的外来文明》,翻译成中文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但此书出版时,书上居然连作者的原名都找不到),虽然不全面与深入,但看看后面的引文资料,也足够让我们善于投机取巧的中国文化人汗颜。
  现成资料找不到,只能回家从藏书中一点一滴寻觅。查《太平御览》——《说文》:“蒜,菜之美者,云梦之荤菜。”古人曾泛指江北为云、江南为梦,而《汉书·地理志》中特指云梦在南郡华容(今湖北潜江西南),这里的云梦显然是泛指。《正部》:“张骞使还,始得大蒜、苜蓿。”潘尼《钓赋》:“西戎之蒜,南夷之姜。”《诗经·小雅·出车》中有“赫赫南仲,薄伐西戎”之句,《史记·匈奴列传》中记秦穆公时有西戎八国,但这里肯定也是泛指西北戎族。再查《本草纲目》,李时珍是把蒜分成蒜与葫,蒜为小蒜,本土而生;葫才是大蒜,是张骞从西域带回。小蒜根茎小、瓣少而辣;大蒜根茎大、瓣多而甘。按他的说法,小蒜是本土野生,为什么叫“蒜”是像蒜根之形,它往往两株并生。而《大戴礼记·夏小正》中有“十二月纳卵蒜,卵蒜者何?本如卵者也”。小蒜在古人俗称又叫“卵子”,也就是指蒜的形状。为什么叫“蒜”?按李时珍的说法,从算而谐音,也就是指“卵子”的数。《大戴礼记》是西汉戴德编定,看来至少先秦古人已经开始腊月藏蒜。八月种蒜,春食苗,夏初食苔,五月食根,秋月收种。腊月不是收蒜时节,那么是不是泡蒜呢?不得而知。
  张骞是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8年)出使西域,12年所经之地为大宛(今中亚费尔干纳盆地一带)、康居(今中亚巴尔喀什湖与咸海之间)、大月氏(今阿姆河流域)、大夏(今阿富汗北部),多为穆斯林集居之地。从宋人罗愿的《尔雅翼》中读到“胡人以大蒜涂体,爱其芳气,又以护寒”。这种涂体的记载也是无从考,但调鼎之用很可能一开始就与牛羊肉烹饪联系在一起,“置臭肉中能掩其臭”。大蒜从一开始就被认为是“性最荤者”,荤辛“辛臭昏神伐性”——佛家五荤是大蒜、小蒜、兴渠、慈葱、葱,兴渠是出自天竺带臭气的阿魏,葱就是韭的一种。道家五荤是韭、薤、蒜、芸薹、胡荽。薤是头,芸薹是油菜,胡荽是芫荽也就是香菜。为什么这蒜最荤呢?古人医书中说法,它“属火,性热,善化肉”,引申就是“辛熏之物,生食增恚,熟食发淫”。恚是怒,显然是乱性之物,所以要说它“伤人忘性”、“有损性灵”。
  大蒜能杀腥膻虫鱼之毒,所以调鼎之用不仅是为去腥膻,还为去邪毒。但是查先秦的烹饪史料,在烹肉去腥膻调料之中有葱、姜、芥、韭、薤,就是没有蒜。可见蒜的使用还是在汉以后。张骞引进大蒜后用于调鼎的记载,我见到的是《齐民要术》,那已经是北魏了。《三国志·魏志·华佗传》中记“佗行道,见一人病咽塞,嗜食而不得下,家人车载欲往就医。佗闻其呻吟,驻车往视,语之曰:向来道旁有买饼家,蒜齑大酢,从耳三升饮之,病当自去”。结果吐出一条蛇来,病也好了。华佗死于公元208年,距张骞带回大蒜三百多年,实际在小铺捣蒜泥食饼已经普及。吃饼而食蒜,我怀疑是张骞从西域带回的食俗。
  大蒜列入五荤倒是不足奇,古人认为味重发热之物都易乱性。因为发热,嵇康在他的《养生论》中说,“荤辛害目”,后人因此说蒜能使人视觉模糊,“装蒜”一词由此而来——装糊涂。但辛能散气,热能助火,所有东西都是相辅相成,医家从消谷、理胃的角度,又觉得它“入太阴阳明,通五脏达诸窍”,邪邪得正,所以又“多食不利目,多食则明”,而且“久食令人血清”。转了一圈,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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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蒜的文化问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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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蒜调鼎的好处,从西域到中原,被解释成中国文化中的物物相克又物物相融——味味相重不仅更为鲜美而且荤气也在相克相融中减为柔和,如鱼羊为鲜一样的道理。蒜之味重而刺激他物原味,与他物本味相克相融而产生更丰富味觉。其保健功能,一是杀菌,二是去寒湿,以至成为辟邪的象征。对大蒜的赞扬,我见到最肉麻的是元人王桢,他说蒜“味久而不变,可以资生,可以致远,化臭腐为神奇,调鼎俎,代醯酱,携之旅程,则炎风瘴雨不能加,食腊毒不能害,夏月食之解暑气,北方食肉面尤不可无,乃食经之上品,日用之多助者”。他是山东人,以至现在山东人对大蒜的钟情远胜于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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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欢的疑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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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9日,刘欢在北京首都体育馆举行他的个人演唱会。没见费力拉什么赞助,也没像有些歌手那样刻意做什么推广,票就一下子热销售空。于是大家都在议论:他凭什么就有这样蓬勃的人气——好像是只要他要,就一切都有了——余隆亲自指挥中国爱乐乐团作伴奏,三宝放下手里的一切活帮他做效果,歌手们是有求都应。一切都像去年他那张专辑——那时候,也像是别人要推着他做这张唱片,尽管唱的都是老歌,大家熟悉的那些影视歌曲一首没有,但唱片好像一出来市场就在那里。因此也就有说法——好像他成了某种象征。他的拥护者好像也不能以年龄层来划分,与周围朋友请教,大家几乎一致承认他的歌“还是好听”,究竟喜欢什么,又说不清楚。
  我注意到刘欢是在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之后,那时候他已经唱红了好几首歌,但之前却并没能拨动我的神经。注意到他是因为那首片头曲,给我一种极舒展的明亮感觉,因为这感觉,才激起我喜欢姜文在其中的放肆表演。刘欢最初吸引我的还不是他那种与众不同的音色,而是那种拼命也要唱出雄浑的劲头,好像把全身的力都绷成了一张眼看要折断的弓,这全心全意绷着的力也就给人一种非凡的感染力。再注意电视转播中他出场的音乐会,刚开始怎么也觉得他有些声嘶力竭。这声嘶力竭本来是一种拙,但淋漓尽致到真情真意,也就容易触动敏感的情感末梢。再加上这用足了的力把声音拉细成绵绵的柔肠百转,于是就觉得他的歌好像不是那种简单能消化的流行,产生一点喜欢,也产生一点疑问。1993年我们正筹办《爱乐》,李南告诉我,这家伙首先是个古典音乐迷,家里的唱片都是古典音乐,于是对他进一步有好印象,也算是对他的疑问有了第一个答案——深信他的声音来自古典音乐的基础。因为知道他也是个古典音乐迷,自然感到与他有了相近之气。《爱乐》创刊后我们送刊给他,曾想与他有一个对话。后来时间错过,也就作罢。我们所住地方其实也就相隔了一个楼,之后在路上时时与他相遇,见他时时手里托一斤切面,有时还有黄瓜,只拿两根;不需墨镜,见到所有人都是点头报以微笑。想他中午也就是面条加黄瓜,一般的知识分子味道。到楼下理发店理发,小工大工经常说他刚去刚走,也就多几分亲切。在小区里平日见开车的都是他太太,一辆陈旧的“本田”。在停车场,晚上也能碰到他们一家回来停车,在月光下很亲昵地窃窃私语,很亲昵地笑,感觉他们过着平静的日常生活。于是也听说刘欢是个生活在现实之中,又将情感看得很重的人。以我的见识,太太、孩子、家庭都属情感基础,基础缺少情感浓度,他处的情感也一定很稀薄。
  由此想到刘欢歌的好处,一是好像什么歌到了他手里,就被加重了情感浓度,而且变成他自己的情感倾诉。大约是他的身体质量在演唱中加重了歌的质量,所以相对那些依靠麦克风轻声曼语、柔顺光滑的演唱,他的歌大都有比较大的幅度,在情感渲染上有较宽的发散力。他又是一个不仅有情感又有激情的人,一点不给自己的声音基础留余地,每一首歌不由自主就都会唱成对自己声音高度的挑战,所以经常在演唱中有“唱背过去”的传闻,由此曾成为被人嘲讽的对象。“唱背过去”意味着音量超过了他的身体质量,在这个人人都准确丈量自己的越来越实际的时代,他的激情“糜烂”也可以成为崇尚节制的人们的批判对象。但激情总是已经丧失激情者的怀恋对象,这种激情也恰恰能使他的声音有了一种金属一样的感觉。
  其实在周围歌手中,刘欢的声音条件本来并不突出,他不是“高音之王”,音域比他宽的人也有的是。但他恰恰又能每唱一首歌都能唱出味道。我感觉,他的演唱其实都是深思熟虑的结果。他能超越一般歌手之处,是他在意识到人声是最丰富的乐器之后,能有意识地在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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