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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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百科全书- 第2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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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期间,邹容完成《革命军》一书的写作,由上海大同书局正式印行,署名“革命军中马前卒邹容”,请章炳麟作序。全书凡七章,约两万字。通篇以犀利明快的语言颂扬革命是“天演之公例”,“世界之公理”,抨击封建专制主义,号召推翻卖国的清王朝,模拟美国革命独立,建立“中华共和国”,被《苏报》刊文誉为“今日国民教育之一教科书”。

  邹容著《革命军》

  《革命军》出版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清政府勾结上海租界当局制造《苏报》案后,章炳麟被捕,邹容闻讯,于7月1日至巡捕房投案,被囚于租界监狱。在法庭上,他义正辞严地自比卢梭;在监狱里,与章炳麟赋诗明志,相互砥励。邹容被租界当局判监禁两年,折磨致病。1905年4月3日死于狱中,年仅二十岁。遗骸葬上海华泾乡。1912年3月29日,经孙中山批准,由南京临时政府追赠为“大将军”。遗著辑有《邹容文集》。

  (隗瀛涛) 
 


    
邹韬奋
    邹韬奋

  (1895~1944)  中国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闻记者、政治家、出版家。原名思润,祖籍江西余江县。1895年11月5日(清光绪二十一年九月十九日)出生于福建永安县一个官僚家庭。早年入上海南洋公学。

  1919年考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文科。1921年毕业后,于次年春到中华职业教育社主编《教育与职业》月刊,并编译《职业教育丛书》。1926年接办该社《生活》周刊,因其锐意革新,销数逐年增加,影响不断扩大。“九·一八”事变后,邹韬奋逐渐抛弃了对国民党的幻想,开始把抗日救国的希望寄托在中国共产党身上。1932年7月,他创办生活书店,次年1月参加宋庆龄等人发起成立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并被选为执行委员。后为躲避国民党当局的迫害,于1933年7月流亡海外。在国外旅居期间,写了《萍踪寄语》三集,记述了在欧洲和苏联的见闻。1935年8月回国。11月在上海创办《大众生活》周刊,12月被上海各界救国会选为执行委员。他大力宣传抗日救国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成为抗日救亡运动的领导人之一。1936年7月,与沈钧儒、陶行知等人联名致书国民党当局,要求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同年11月22日,他与沈钧儒等七人一起被捕,是为轰动中外的七君子事件。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出狱,先后在沪、汉、渝三地主编《抗战》、《全民抗战》等刊物,宣传全民一致抵御外侮,同时被聘为第一届国民参政会的参政员。由于他主张民主自由,反对国民党一党独裁,因而遭到国民党的打击迫害,各地生活书店也相继被封。邹韬奋愤而辞去参政员职,于1941年2月潜赴香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他在1942年1月到达中国共产党创立的东江抗日民主根据地,10月又辗转赴苏北抗日民主根据地。他不断著文,赞颂根据地的新气象,揭露国民党统治的腐败。

  1943年初,邹韬奋因癌症秘密赴沪治疗,1944年7月24日在上海不治逝世。临终遗言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9月28日,中共中央追认他为中共正式党员。邹韬奋一生著述甚多,编为《韬奋文集》三卷。

  (汪朝光) 
 


    
奏销案
    奏销案

  清初发生于江南地区的政治事件。顺治十八年(1661),清廷将上年奏销有未完钱粮的江南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并溧阳一县的官绅士子全部黜革,史称“奏销案”。

  清入关后,为支持统一全国的战争,在富庶的江南地区实行了比明代更为严厉的催科。经征之官皆以十分为考成,不足额者往往要被参罚。但江南缙绅豪强却依然凭借昔日的权势交通官府,贿买书吏,隐混和拖欠钱粮,致使积逋常达数十万。而在政治上他们也还未完全忘怀朱明王朝。清政府为了裁抑缙绅特权和从政治上进一步压服江南地主,便借口“抗粮”,制造了奏销案。此案初只限于无锡、嘉定两县,至十八年夏乃通行于四府一县。根据江宁巡抚朱国治的造册上报,清廷将欠粮者,不问是否大僚,亦不分欠数多寡,在籍绅衿按名黜革,秀才、举人、进士,凡钱粮未完者,皆被革去功名出身;现任官概行降两级调用,计共黜降一万三千五百一十七人。其中不少人被逮捕,械送刑部议处。甚至某探花只欠银一厘亦被黜。吴伟业、徐乾学、徐元文、韩炎、汪琬等江南缙绅著名人物几乎全部罗织在内,一时“仕籍、学校为之一空”。继之,又乘大创之后十年并征,“押吏势同狼虎,士子不异俘囚”,使江南缙绅豪强受到沉重打击。直至三藩叛乱时,为了争取江南地主的支持,清廷才放松禁令,允许在奏销案中被黜降的官绅士子分别纳银开复。以后清廷讳言此事,官书绝不记载。

  (史志宏) 
 


    
奏折制度
    奏折制度

  清代高级官员向皇帝奏事进言的文书制度。奏折是重要官文书之一,也称折子、奏帖或折奏。它始用于康熙年间,雍正以后普遍采用,乾隆年间形成固定制度。至清亡废止,历时两百余年。

  奏折之称最早见于顺治十三年(1656),因是孤证,而且实物至今尚未发现,故史学界对此有所怀疑。比较确切的是始于康熙朝。因康熙帝常令其亲信官员及部分督抚大员密奏见闻,以便互相监视和探听民情,遂有密折文书的出现。密折就是奏折的一种,故史学界大都认为奏折制度起源于康熙朝。目前所见世存最早的奏折是康熙二十八年(1689)二月二十七日大学士伊桑阿的“奏谢温谕赐问平安折”。康熙四十年以后,奏折的使用就比较广泛。至五十年前后,内而王公大臣,外而督抚提镇均可使用奏折。雍正帝继位以后,更进一步扩大奏折的使用范围,规定内外诸臣,对凡属宜守机密或应速递上闻的国家庶政,都可以用密折先行奏闻,然后再用题本正式奏请批示遵行。于是,奏折作为机密文书遂被普遍使用,成为定制。乾隆十三年(1784),清廷又谕令停止奏本的使用,从而使奏折与题本并重。但实际上许多机密要务都是用奏折先行上达,而题本则成了例行公事。因此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终于取消题本而专用奏折。

  清初文书制度原来基本因袭明代,公事用题本,私事用奏本,而题奏本章都不能直达皇帝,须先送内阁阅览票拟后再进呈皇帝裁夺,既费时又易泄密,不利于皇权的加强。奏折则一扫此弊,具奏人可派遣专人或通过驿站直接送入内宫,由皇帝亲自折阅并用朱笔批示,然后再交来人或通过驿站发回原奏人遵行,中间不必经过任何机构或个人转手。既速且密,有利于皇帝个人的专制独裁,故得到普遍推广使用。

  奏折按其内容可分为奏事折、奏安折、谢恩折及贺折四类,其公文程式各有不同。最初主要用作请安致贺,以后逐渐用作奏事、谢恩,尤以奏事折为最多。它在康熙时

  乾隆二十年(1755)汉文录副奏折

  及雍正初年,原无一定规则与程式,也未列入国家的正式官文书之内。京内外官员,不论官职大小,只要得到皇帝的宠信和特许,即使是微末之员,甚至寺庙的主持和尚,也可以上折奏事和谢恩。但到雍正后期,尤其是在乾隆时期,因奏折成了国家的正式官文书,就逐渐形成一套严格的制度。首先是只有高级官员,如文官的京官三四品京堂以上或翰詹科道官员;地方官按察使以上或负有特殊使命的钦差官员;武官须总兵以上等员始有资格用奏折奏事。其次在公文程式、运转关系以及缮写的字体等方面,也都有繁琐的规定,违者就会受到处分。

  奏折送达皇宫,由皇帝用朱笔批示后,即称“朱批奏折”。雍正朝以后,奏折经朱批后,在发还具奏人遵行之前,照例要由军机处抄录一份,以供有关衙门传抄执行和存案备查,称为“录副奏折”,简称“录副”。也有少数奏折(如言官风闻奏事之折)皇帝不加批示,即以原折交军机处存档,不再录副传抄。还有个别事关机密之件,或因具奏人的请求,或皇帝认为不宜公开,即留在宫中,不发交军机处抄录,称作“留中”。雍正帝继位不久,还下令凡康熙帝的朱批奏折及他本人批过之折,在发还具奏人遵行后,必须于年终汇总缴还皇宫保存,个人不得私自留存和抄录,并且从此成为定制。此前,康熙帝在位期间,也曾有过缴回“御批”的规定,但未严格执行。

  由于奏折是清代雍正以后最重要的官文书,其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几乎概括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所以目前保存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及其他一些单位的七十多万件朱批奏折和百万件录副奏折,已成为研究清代历史最重要的原始资料。(参见彩图插页第107页)

  (朱金甫) 
 


    
租佃
    租佃

  中国历史上地主向农民出租土地,收取地租的一种土地经营制度。租佃制度产生的历史前提是:一方面,地主占有了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另一方面,广大农民不占有土地,但占有在实际上或法律上属于他们的部分其他生产资料,他们利用这些生产资料租种地主的土地,独立经营农业以及家庭手工业,而把剩余劳动甚至部分必要劳动作为地租交纳给地主。相比于没有独立人格的奴隶,租佃农民的身分是自由的。但同时,经济上的依附关系又必然形成租佃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地租的实现,也必须有赖于地主对农民的超经济强制。

  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主要经营方式是租佃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区,租佃制度呈现各种不同的形态。其产生和发展,大致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先秦到魏晋南北朝(约公元前6、5世纪至公元6世纪),租佃制度产生并初步发展。

  租佃制度产生于春秋、战国时代。春秋后期,周天子对土地的最高支配权丧失,“公田不治”,土地关系逐渐走向私有化,井田制破坏,封建依附关系开始产生、发展起来。新兴的地主阶级改变旧的剥削方式,招徕逃亡奴隶和破产平民,作为自己的“私属徒”,把土地分给他们耕种,从中收取地租,租佃制度于此产生。这就是董仲舒说的自商鞅变法后,土地得以买卖,小民破产者无以为生,“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的情况。所以中国古代的地租,从租佃关系产生之日起,就由实物地租占支配地位。而实物地租的基本形态是分成租制,主佃分成的比例通常是“见税什五”。

  在秦汉时期,租佃制度得到初步发展。由于土地兼并,越来越多的小农丧失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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