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思想通史 第二卷》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中国思想通史 第二卷- 第1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中国思想通史
第一章 汉代社会与汉代思想
我们知道,古代社会不但在它的缓慢解体过程中孕育着封建因素,而且
在它的形成发展过程中已经具有后代社会的萌芽形态——包括经济、政治
等,因而古代人在大的地方也天才地预测到很多有关自然和社会的真理,虽
则说它们是素朴的。
封建制社会的降生,大抵比氏族制社会到古代奴隶制社会的转变过程要
短些,而比封建制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变过程可能要是些。我们可以说,
封建制社会的降生,除了落后民族受先进民族的影响而有特别的路径外,其
典型的情况,不会少于二百年的悠久的转化过程,而真正作为分界线以区别
古代和中世纪的标志,应该从固定形式的法典来着手分析。
其次,古代社会所已具有的各种形态,依不同的历史条件、民族习惯和
传统,必然或此或彼、或多或少地保存于封建制社会,同时其中可能有一系
列的旧的过时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应的制度,它们在封建制生产方式主导
支配之下,发生着束缚的作用;但也有若干制度沿袭到封建制社会,在一定
的时期发生着进步的作用。有些古旧的传统的制度,被封建的统治阶级利用
来作为巩固专制制度的工具,例如农村公社等;有些传统的精神也被进步的
阶级(特别在封建制社会后期)利用来作为攻击封建制的武器,例如历史上说
的启蒙思想或“文艺复兴”,所以,通过中国封建制社会的历史,我们寻常
看见有各种各样的“复古”。从秦汉以来,有的拿六经的先王王制作为封建
皇帝“制法”的复古形式,也有的披着三代的古典衣裳,而幻想另一个世界,
所谓“六经责我开生面”(王船山语)的复古形式。从思想史的发展来看,它
本身都是借助于传统的思想材料,改变其形式,进而增补其内容。有的利用
思想材料进行改编工作,为统治阶级说教,这就是“正宗”,有的利用思想
材料,进行改造工作,反抗统治阶级,这就是所谓“异端”。他们所利用的
材料可能都是经学形式,然而他们的立场观点却又可能完全相反。中国中世
纪历史上的经学笺注主义就是由此而产生的,不论秦汉人的经学的识纬化,
魏晋人的经学的玄学化,唐宋以来的经学的科举以至八股化和道学化,都应
该从这里去了解。
问题的关键在于具体分析:从古代的奴隶制怎样转化而为中世纪的封建
制,中国的封建化过程及其特殊的转化路径是采着什么形态。这个专门问题
正有待于我们历史学者的创造性的研究。古代罗马世界的研究可以作为我们
的参考,而不能代替我们的分析。
著者特别注意中国历史上的秦汉之陈。从大量史实来考察,秦汉的制度
和后代的制度,不能从经济、政治、法律以至意识形态那一方面来看,都是
近似的,这即是说,秦汉制度为中世纪社会奠定了基础。过去学者大都毁骂
秦法,但他们异口同声说秦制是古制的对立物。顾亭林还这样肯定:“汉兴
以来,承用秦法,以至今日者多矣”(日知录卷十三),这句话是可以从各方
面证明的。
然而直到现在,对于秦人毁灭古制这一问题,由于观点的不同,得出各
种各样的理解。这里不能作详细的辩论,只能提出一些我们的看法。
我们认为,在古代社会解体过程中,封建制因素的生长形态必须和古代
社会里所存在的后代社会的(其中包括封建制的)萌芽形态,严格地区别开
来,因为由前者而言,它是社会发展史的变质倾向,由后者而言,它是古代
社会的正常状态。不作这样的区别,历史发展的界限是可以任意来划分的。
我们又认为,个别国家或个别区域的封建因素的成是必须和全国范围内
封建关系的法律化过程,严格地区别开来,因为由前者而言,它是在没有法
典化以前的某些现象甚至多数是尚难实现的理想;由后者而言,它是通过统
治阶级的一系列法律手续固定起来的形式。
我们把中国中世纪封建化的过程划在战国末以至秦汉之际,这不是说秦
统一六国以前没有封建因素,更不是说秦代便把封建制完成了。远自秦孝公
商鞅变法所谓废井田开阡陌,在奴隶制的发展情况之下就有封建因素的萌
芽,至秦始皇二十六年所谓并一海内、一统皆为郡县(公元前二二一年),中
国古代社会的经济构成(Formation 一般译作“形态”)正被封建制社会的经
济构成所代替,经过汉初的一系列的法制形式,如叔孙通制礼,萧何立法,
张苍章程等,到了汉武帝的“法度”,封建构成才典型地完成,即封建生产
方式,在古旧诸制度依然同时存在之下,作为主导倾向而统驭了社会的全性
质。我们必须从秦汉社会的诸编制实事求是地去具体说明其中的特征。
我们知道,秦汉在制度上是先后承袭的,其间虽有小的变迁,而精神则
是一脉相承的。史汉凡讲到各种汉代制度,从经济政治以至文化学术,必首
标汉袭秦制,见于文献者如:“汉因循秦制而未改”,“汉承秦制”,“秦
制汉氏因之”,“秦制汉循而未革”,“汉承秦绪”,“汉承秦业遂不改更”,
“汉踵秦制”,“汉初因素法”,“敚胤ㄈ∑湟擞谑闭摺保灾劣凇昂�
接秦之弊”,诸如此类词句,不胜列举。这种因循的性质,就是封建制社会
的继续发展。然而,秦废“封建”,为什么又成了封建制社会呢?我们的答
复是:秦废封建的“封建”二字,为中国古代史的另一个术语,其内容指的
是“宗子维城”的古代城市国家(这已在本书卷一讲明白了),这里我们所举
出的封建制社会,“封建”这两个字则是立基于自然经济、以农村为出发点
的封建所有制形式,译自外文Feudalism,有人也译作封建主义。中外词汇
相混,语乱天下,为时已久,我们倒也不必在此来个正名定分,改易译法。
第一节 中国封建主义生产方式的广阔的基础
首先,我们研究一下“自然经济的统治”,这是列宁规定封建制四个条
件之第一项,也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强调的以农村为出发点的小生产制的封建
制社会的经济条件。
自然经济原是古代社会老早就有的因素,但它沿袭到中世纪社会便成了
统治的形式。它所表现出的主要方式是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这在中国
封建制社会更有它的特点。马克思说:
“在印度和中国,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是由小农业和家内工业的统一
形成的。在印度,还有以土地共有为基础的材落共同体的形态;并且在中国
这也是原发的形态。??由农业与制造业直接结合引起的巨大经济和时间节
省,在这里,对于大工业的生产物,提出了极顽强的反抗。”(参看资本论,
第三卷,人民出版社版,页四一二——四一三)
“那些家庭公社是尊基在家庭手工业上,在手织业、手纺业和用手进行
的农业底特殊的结合上,这种结合使它们都能自给自足。??这些淳朴的村
社不管外表上看起来怎样无害于人,却始终一直是东方专制制度的坚固基
础。”(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马克思论印度,中译本,页一三)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一再阐明这一理解东方封建制社会的公式,其中明
白地指出中国在内,不是如有些人说的中国为例外。因为有这样的自然经济
的性质及其和它适应的地租形态,“对于我们例如在亚洲可以看到的静止的
社会状态,就完全适合于成为它们的基础”(资本论,第三卷,更一○三九)。
显然,这一理论是针对封建制社会而讲的,不是如有些人说的,它专指的是
古代社会。
在中国古代社会,虽有这种自然经济的因素,但手工业基本上是“处工
就官府”(齐语),“工商食官”(晋语),“凡民自七尺以上属诸三官,农攻
粟,工攻器,贾攻货”(吕氏春秋上农),不但法律上有所谓四民不杂居,而
且工商的地位在古文献记录中是很重要的。古代的这种官手工业的制度还沿
袭到后期封建制社会,成为国家土地所有制形式的附属物。然而什么时候这
种农业和手工业(特别是手织业)的特殊结合成了支配形式呢?
我们在古代文献中也看到些民间的情况,例如奴隶的男女分工,有“臧”
主耕,“获”主织的传说,“自庶士以下皆衣其夫”(鲁语)以及男耕女织的
主张(如墨子孟子)。但是,农业的“耕”和手织业、手纺业的“织”,结合
在一起,成为广阔的基础,虽然在商鞅变法中有了萌芽,“耕织致粟帛多者,
复其身”,然而更明显地是表现于秦汉之际的文献。例如:
“所以务耕织者,以为本教也。是故天子亲率诸侯耕帝籍田??以教民
尊地产(嘉谷)也。后妃率九嫔蚕于郊,桑于公田,是以春秋冬夏皆有麻枲丝
茧之功,以力妇教也。是故丈夫不织而衣,妇人不耕而食,男女贸功以长生(“以
长生”句亢仓子作“资相为业”)。”(吕氏春秋上农篇)男耕女织即所谓“男
女贸功”,农业和手纺织业的结合即所谓“资相为业”,所以吕氏春秋在上
文就说到这是为了使劳动力束缚于土地,“民农非徒为地利也,贵其志也。??
民农则共产复(厚),其产复(厚)则重徙,重徙则死其处(居)而无二虑”。
又如经秦汉之陈的人所作的管子经重乙篇说:
“农事且作,请以‘什伍’(即村落的家族公社)农夫赋耜铁,此之谓春
之秋;大夏且至,丝纩之所作,此之谓夏之秋;而大秋成,五谷之所会,此
之谓秋之秋;大冬营室中,女事纺绩缉缕之所作也,此之谓冬之秋。”
经汉博士补为冬官的考工记说:
“饬力以长地财,谓之农夫;治丝麻以成之,谓之妇功。”
企图用以代替法典的淮南子的主术训说:
“耕之为事也劳,织之为事也扰,扰劳之事而民不舍者,知其可以衣食
也。??衣食之道必始于耕织,万民之所公见也。”
上面所引的说明农业和手工业结合的话,都是带有半官或半法典的总结
语气,到了汉代,就成为“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的口头
禅了。例如班固批判秦政说:“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
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赡其欲也。”(汉书食货志)
这样看来,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虽然它的渊源颇古,而手工业的官有
形式在汉代也依然存在,但是这种传统到了秦汉时代才典型化,才成为“生
产方式的广阔的基础”。我们再把汉人编制的秦代字书急就篇引来作证,更
可以看出在这一方面秦法比东土六国的礼法表现了不同的精神。急就篇以类
似法典的形式,在第七、第八章,详细罗列着农业生产部类。这样并列的男
耕女织的劳动生产物,原来就是急就篇说的统治阶级剥削的对象,“司农少
府国之渊,授众钱谷主办均”,“籍(户口)受验证记问年”,“种树收敛赋
税租”。这些农户被束缚于公社,“闾里乡县趣辟论”,如果男女农户要脱
逃或暴动,那就有法律制裁全族:
“变门杀伤捕‘伍邻’。‘游徼’‘亭长’共杂诊。”
“犯祸事危置对曹。谩訑首匿愁勿聊。缚购脱漏亡命流。”
“攻击劫夺槛车膠。‘啬夫’假佐扶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