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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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秦- 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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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这些精灵虽是耳聪目明,感觉灵敏,怎奈此时疲惫已极,又且心神不宁,竟全然没有发觉自家脚下的异常之处。

秦易这一现身,顿时吓了众精灵一大跳,纷纷抓起身边的兵刃,就待迎敌。怎知刚一起身,便觉自己全身无力,动作竟比平日慢了半拍。

此等情形却是在秦易意料之中,他前世对此便已有经验,但凡剧烈运动过后,若是坚持活动还好,一旦歇下,必然会全身酸痛,体力下降,非经休养不能恢复。这时眼见众精灵手脚无力,也不废话,抬手一拳,一道劲气发出,正打在距离自己最近的一名精灵身上,将她击飞到数十米外,随即合身扑上,竟似要将所有精灵就地杀灭。

那四品武士虽亦是全身无力,但心知对手既然连三品法师的长老也能杀死,己方除自己之外再无他人能与之相抗,只得怒叱一声,强忍着全身不适,迎了上来。她此番出手,不求能够取胜,只求能够拖得一时片刻,以便剩下的同伴能够趁机逃脱,却是存了舍己为人之心。

秦易此时正处在五品巅峰,距离四品境界不过半步之遥,正想着寻找一位强者交手。这时看到对手胸前配着的四品武者的徽章,顿时精神一振,身形如电,只一掠便到了那精灵身边,一对铁拳如流星一般,连出十数拳,将之牢牢缠住。

武者若修炼到了六品,已然能将劲气外放,隔空伤敌。如若达到五品境界,便可将劲力贯注于兵刃之上,使之锋锐坚硬,前世所说的摘叶飞花都可伤人,指的便是这等境界。若是能够突破四品,更可以劲气透出兵刃之外,形成长度不等的剑气,刀气,所过之处,无坚不摧。这精灵身为四品武者,此时挥舞一柄又细又长的宝剑,只见一道道湛蓝色的剑芒从剑上透出数米之远,如丝如缕,又似大河滔滔,连绵不断地向秦易涌去,稳稳地挡住他攻来的拳脚,更是化作一张细密无比的罗网,紧紧围在他周边。

正文 第六十六章 截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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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剑气虽是锋利,却也极耗功力,这精灵虽有本族秘法,可将消耗降到最低,却也经不住连连使用,此时一出手便是数道剑气却是迫于无奈——诺恩斯在与秦易交手之前已然受伤,一身实力减损大半之事她并不知晓,只见到自家长老不过数个照面便被眼前这少年击杀。她自思绝非这等高手的对手,若是被其近身或是正面对战,只有死路一条,唯有拉开距离游斗方为上策。

如是在龙血炼体之前,秦易虽有混元功护体,在这等不下于神兵利器的剑气面前,也只有借着轻功躲闪的份儿,如今却大不相同。初时还小心翼翼,待到试了数次,发觉那剑气斩到身上,难伤分毫之后,胆子便大了起来。仗着一身钢筋铁骨,除了头脸要害之外,任由对手尽情攻打,每每欺进到那精灵身前,头槌,拳打,肘击,膝撞,腿扫,脚踢,全身上下,无一处不可出招,力道重如山岳,速度快逾闪电,虽是赤手空拳,却浑然不落下风。

这精灵名唤菲诺儿,乃是天湖部落长老以下的八名统领之一,一向自视甚高,一身武技也极是高强。只是和同胞一样,仗着精灵族的威名,数十年来无人敢惹,虽不乏与同伴交手切磋,却极少有生死相搏的机会,此刻面对秦易这等近乎无赖,如同疾风骤雨般的打法,一时之间居然束手无策,被逼得手忙脚乱。

但她终究不愧是修为到了四品的强者,片刻之后已然缓过气来,心知单凭近战,自家只怕绝难与对手相抗。拼着耗损战气,抖手之间刺出二十几剑,化作一道绵密无比的罗网,将秦易阻在身前数米之外,随即飞身后纵,退出几十米外,同时口中喝道:“大家不要怕,他武技不高,我们一起上,杀了这卑鄙的人类为诺恩斯长老报仇。”

?强悍肉身的高速运动来带动周遭天地元气,战气的作用虽是不容忽视,却并非不可替代。若是认真推断起来,这风神拳法倒更像是专为无法修炼战气或战气天赋有限,但肉身强横之人所创。

秦易自得了这拳法之后,每日有空必会潜心研习,只是时日尚短,终究有些不得要领,这时眼看菲诺儿战技攻来,竟然触发灵机,以混元功配合自家肉身,使出这一招风神拳法中的战技:风卷残云。

那龙卷风与秦易发出的混元功劲气合为一股,登时化作一条旋转前行的风龙,这时与菲诺儿发出的湛蓝匹练相撞,只听“轰”地一声巨响,随即便在平地里卷起一阵飓风,吹得两人全都站不住脚,向后退去。那匹练受了这一击,再也无法凝聚,化作漫天光华,随即与风龙在同时消散开去。

秦易一举成功,掌握了一门战技,自此以后再也无需只依靠破山拳来对抗对手的战技魔法,心中畅快至极,长笑道:“精灵战技,不过如此。”身子化作一道淡影,只一晃就到了菲诺儿身前,转眼间就是十八拳十一腿,外加三记肘击,将菲诺儿打得如风中残荷一样东倒西歪。

战技一道,固然是威力强大,却也不是毫无缺点,这唤作天河倒挂的战技一出,菲诺儿一身战气便去了三分之一。战气武者在进入三品之前,修炼以静坐为最佳,活动之中运行却要事倍功半,此刻菲诺儿虽是极力调息,依旧感到战气之源内一阵阵空虚,一时竟然回不过气来,又遇到秦易这一轮猛攻,越发是雪上加霜。一支长剑勉力抵挡着秦易的攻势,菲诺儿心中却在暗暗焦急,心道:“这些人是傻了还是被吓破了胆,怎地还不上来帮忙?”

她这时虽是处在下风,却并不是败局已定,只需有一两个上前分担压力,让她缓过气来,再一同联手,秦易想要取胜也绝非易事。

正在焦躁间,忽听秦易笑道:“你可是在等你那些同伴么?只怕他们再也来不了了。”话音未落,一声惨叫从菲诺儿身后传来,这四品强者顿时一惊,手里宝剑急挥,争得一线空隙,旋即闪到一边,用余光向后面扫去。

精灵族眼力素来出众,菲诺儿更是其中翘楚,只是一眼,已经看清了身后的形势:只见那四名躲在她身后的同伴,有三个被人割断了喉咙,连声音都没能发得出来就已然气绝,还有一人被不知从何处射来的长箭钉在了树上,这时仍在挣命,却已经无救了,适才那声惨叫就是从她嘴里发出。在这四具尸体的边上,赫然站着两个千娇百媚的女子,手中各自擎着一柄红光闪烁,不知是何质地的宝剑,其中一人的宝剑上犹有血迹,显见就是杀死三个精灵的凶手。

正文 第六十七章 大风本支

菲诺儿此时又惊又怒,又是恐慌,眼看对方三人隐隐将自己包围在内,已知自己此次绝难逃脱。若是强悍之辈,这等情形之下,必然会存了鱼死网破之心,拉一两个垫背之人,偏偏精灵一族在这林海中充当霸主已久,一干族人平素绝少有人敢于招惹,也少了许多磨砺,居然都变作了温室之中的花朵,再也经不得风雨。这菲诺儿初时凭着一股救护同伴的信念,还可与秦易拼个有声有色,如今同伴全数被杀,一时之间,信念崩溃,顿时没了斗志。身上劲道一松,叹声道:“罢了,总是我天湖部落合该灭绝,今日就让你们这些趁火打劫的卑微之辈得意一回吧。”说着宝剑一举,就要吻颈自尽。

秦易怎肯让她自行了断?陡然间张嘴一声断喝,声音凝聚成一束,瞬间传入到菲诺儿耳朵里,登时将她吼得魂飞胆落,手中宝剑“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

不待她醒过来,秦易身形闪动,已经到了近前,双手探出,卸掉菲诺儿双肩双膝的关节,又在她身上搜了一遍,见没有能够逃生翻盘的物事,这才转身对风晴道:“这两人都是活的,活埋也罢,分尸也罢,总之交给你了。”原来那被他第一个击飞的精灵虽是全身骨头碎了十之七八,却仍旧还有口气。

秦易说罢,冲着赢月儿使了个眼色,双双走到伏击的林中空地之外。赢月儿突地说道:“恭喜秦老爷,贺喜秦老爷,自今而后,您老身边便有人伺候啦。”脸上笑盈盈地,偏偏话里话外透着一股化不开的酸味儿。

秦易两世为人,如何听不出赢月儿的话中的意思?微微一笑,伸手在她那挺拔如玉的鼻子上狠狠刮了一下,说道:“小丫头,吃的什么干醋?我几时答应过收下风晴了?”

赢月儿一张俏脸涨得通红,越发显得娇艳欲滴,却毫不避讳地看着秦易,嘴里说道:“不错,我就是吃醋又怎样?晴儿妹妹孤苦伶仃,确是可怜,你收留她我自不管,但你若是,若是……我,我便……”终究女儿家害羞,下面的话竟然怎样也说不出口。

正在尴尬之时,只听身后脚步声响,风晴已然走了过来。只见她全身上下,血迹斑斑,还沾着几块碎肉,显见都是来自那菲诺儿和另外一名活下来的精灵,脸上却是平静无波,两者合在一起,便是在这太阳底下也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赢月儿先是一愣,继而快步走到风晴跟前,浑不避讳地抱住她肩头,柔声道:“晴儿妹妹,可觉得好些了?”

风晴双眼茫然地看着赢月儿,随即渐渐恢复清明,忽然“哇”地一声,扑到赢月儿怀里,痛哭起来。自从获悉狂风村被屠,这是她第一次落泪,只哭得昏天黑地,好似要把满腔苦楚全都倾泻出来。赢月儿也不禁眼眶发红,搂着风晴,竟然也跟着掉下泪来。

秦易心知风晴此时才算解开心结,也不去打扰她,任由两女相拥而泣,自己却走到一边,慢慢消化起自己与菲诺儿交手的得失来。直到一个小时之后,方才出言劝住两女。

且说风晴,止住泪水之后,径自走到秦易面前,忽地跪倒在地,一双眼睛直直地看着秦易,一字一吐地说道:“主人,我知你全是为我,才将这几名精灵留下,风晴自今而后,无论生死,一条命便是主人的了。”

秦易心中苦笑不止,暗道:“本想帮她解开心结,哪知此番竟是弄巧成拙了,这小丫头看似冷淡,性子却是暴烈得紧,经此一事,如果再要开口拒绝,只怕马上就会弄出人命来。”抬眼看了看似笑非笑瞅着自己的赢月儿,心里叹了口气,伸手搀住风晴,沉声说道:“你且先起来,现下天湖部落已灭,接下来赶往大风族本支方为正事,今日天色尚早,我等不如赶上一程,待到天黑再找个地方歇息。”

风晴既是以奴婢自居,自然无可无不可,当下三人又在一众精灵身上搜刮一番,颇是找到了不少好东西,随后动身,向大风族本支赶去。

此地距离大风族本支约有上千里,沿途虽不乏一些猛兽灵兽之类拦路,终究难敌秦易和两女,反倒让他们多了不少练手的机会。那风晴果真将自己当做了奴婢,不仅秦易,就是连赢月儿的饮食起居也全都被她包了下来,两人初时还要反对,哪知风晴决绝之极,无奈之下,只得顺其自然,哪知这一来竟然是欲罢不能:风晴自幼便是孤儿,虽是被风正收养,一个腿脚不便的老头儿又怎会照顾人?自打十岁之后,反倒是她照顾风正多一些,直至成年之后方才单独居住。一路之上,竟是将诸事安排得妥妥帖帖,一手厨艺更是非凡,别说是半路出家的赢月儿,就是同样自小一人过活的秦易也比不上,只吃了两顿,二人就觉得自己以前做的食物如猪食一般,再也难以下咽。

如此走了七八日,终是到了大风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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