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距离看美国4-如彗星划过夜空》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近距离看美国4-如彗星划过夜空- 第48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芨墒裁茨兀勘嗉侵缓冒参克撬担词沟绞焙蛉思乙丫⒈砹耍颐且丫急负玫氖谖褰谴舐ノ募ǹ故前丛苹盏遣晃蟆�
  星期五这一天,《纽约时报》里的气氛是,报社应该违抗法官古尔芬的禁制令,把五角大楼秘密文件的系列报道继续登出去。
  可是,稍一冷静下来,从纯粹的竞争心态里脱出来,《纽约时报》的人都为《华盛顿邮报》的行动感到高兴。事实上也是如此。法官古尔芬的禁制令并不是说《纽约时报》有什么不对,并不是肯定了司法部的指控,而仅仅是说,这事情的可能的后果事关重大,所以须得进一步听证。而如果有几家不同报纸参加到报道和刊登的行动中来,这本身在法庭上就非常有力:我们认为这是新闻自由,而不是危及国家安全的泄密。没有什么比这更有力地捍卫新闻自由了。几家报纸的一致行动等于向法庭表态:不能只听司法部的说法,新闻就是新闻,报纸就有权发表新闻。
  《华盛顿邮报》那一头,正在马不停蹄地准备第二期系列报道,报社里充斥着一种兴奋和担心。他们知道现在也站到和司法部对抗的位子上,他们等着司法部采取什么行动来对付他们。《纽约时报》的案子已经成为全国关注的大新闻,如果司法部不把《华盛顿邮报》也拖到这场司法对抗之中,《华盛顿邮报》的人几乎会感到一种失望。可是奇怪的是,《华盛顿邮报》发表了第一期的这个星期五,司法部并没有采取行动。似乎是把《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区别对待了。如果说区别对待有什么理由的话,那就是《纽约时报》全文照登地刊登了五角大楼规定是机密的文件,而《华盛顿邮报》只是在报道中引用了文件,没有照登文件全文。政府的面子上好看一些。
  《华盛顿邮报》所属的新闻周刊总部在纽约市的麦迪逊大道,《华盛顿邮报》公司在注册中把华盛顿市和纽约市都列为“主要办公地点”。所以,如果司法部要采取行动,最简单的办法是把《华盛顿邮报》也列为《纽约时报》案的被告,这种情况下,法官古尔芬几乎肯定会同意把禁制令也用于限制《华盛顿邮报》。可是,出于某种策略上的考虑,司法部并没有这样做。其原因大概是,《纽约时报》案的司法较量是“制定游戏规则”性质的,法庭要回答一些过去没有明确答案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司法部希望看到的是,自己的对手有较多可以攻破的地方,而不是一个强大的防卫集团。相比之下,《纽约时报》公开地全文刊登国防部机密文件,这比《华盛顿邮报》的报道,更有法律上可质疑的地方。
  星期五下午3点,《华盛顿邮报》执行总编布莱德利接到了司法部副部长兰奎斯特的电话。这位兰奎斯特是一个保守派知识分子型的律师,被喻为“总统的律师的律师”,后来他被尼克松总统提名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至今还是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
  兰奎斯特的电话是传达司法部长的通知,其内容和语句一字不差地重复了几天前司法部给《纽约时报》的电报。
  《华盛顿邮报》其实是在等这样一份通知到来。和《纽约时报》的情况不同,《华盛顿邮报》的律师知道有一场司法较量在等待他们,他们答应为《华盛顿邮报》辩护,并且已经着手准备,尽管他们原来坚决反对发表。
  《华盛顿邮报》的总编室里,发行人格雷厄姆女士和报社的高层人员都在,大家无声地听着电话另一端兰奎斯特读完了司法部长要求《华盛顿邮报》立即停止公开国家机密文件,并且把失窃的国防部文件归还的通知。布莱德利回答说:“我相信,你一定理解,我不得不恭敬地拒绝你的要求。”
  然后,他又在电话里拒绝了兰奎斯特提出的暂时中止发表,等待《纽约时报》案做出听证和裁决的要求。也就是说,《纽约时报》归《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将照发不误。
  兰奎斯特挂了电话以后就打电话给《华盛顿邮报》的律师,通知他们下午5点在首都的联邦法院和司法部的法律代表见面。
  司法部民事分部的负责人,叫约瑟夫·汉侬,他已经给招来负责对《华盛顿邮报》的起诉。在联邦法院里,即使是星期五的下午,仍然做好了接受重大案件的准备。
  那个年代,围绕着越南战争,美国民众意见分裂,所有的人都卷入了争论,也包括那些法官。虽然,法律和法官的职业要求法官们中立地行使职权,但是法官个人对国家和世界形势的看法,对越南战争及其反战运动的看法,仍然使人感觉不可能完全不影响法官对案件的判断。而法官里头,有些是保守派,有些则是自由派,他们的价值观念在侧重上是有所不同的。所以,大家就很关心案子是由哪个法官来负责主持听证。
  为了公正,除了一些特殊的案件,华盛顿特区的联邦法院在法官中分配案件采取抽签的办法。
  下午5点15分,代表政府的司法部七个律师步入联邦法院书记室,呈递了对《华盛顿邮报》的指控,被告包括《华盛顿邮报》报头栏里的所有人,再加上文章作者罗伯茨。根据反间谍法,这项指控说,被告知道,或者有理由相信五角大楼文件是会危及国家安全的机密文件,然而明知故犯,将这样的情报公布在报纸上。
  下一步,当事双方都在场,抽签决定由哪个联邦法官来主理这个案件,结果抽出来的是法官格赛尔。汉侬不禁皱了一下眉,而《华盛顿邮报》的人则暗暗庆幸。格赛尔在华盛顿的法院里名气很大,备受尊敬。他年轻的时候为《纽约时报》做过半职的通讯员,始终熟悉美国新闻界的情况。
  等书记室的这一套例行手续办完,法官格赛尔马上召集两造律师在法庭会面。格赛尔要求《华盛顿邮报》自愿同意暂停发表五角大楼文件的报道,等待两三天,让法官来衡量考虑这个案件怎么做。《华盛顿邮报》的律师罗杰·克拉克当场拒绝。他说,《华盛顿邮报》认为,坚持新闻自由的原则比其他一切都重要。
  法庭里挤满了旁听的人,包括《华盛顿邮报》的发行人格雷厄姆和报社的其他编辑,还有很多听说以后赶来的好奇地看热闹者。大家都想看看,法官是不是会当场决定给《华盛顿邮报》一个禁制令。
  接下来一个多小时,是双方陈述理由。这个时候,《华盛顿邮报》关于五角大楼文件系列的第二期已经开始发排。法官格赛尔一脸严肃。他纠正了司法部律师的说法,说《华盛顿邮报》应该知道这些文件危及国家安全,因为“美国政府这么说”。司法部律师坚持说,政府将文件分类定为秘密,这种分类和定位应该受到尊重,并且说明,本案涉及的问题实质不是对新闻的事前检查,不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禁止的预检,而是这样一个问题:报纸是否允许发表政府机密文件?
  司法部律师请求法官格赛尔至少发出禁制令,使《华盛顿邮报》暂停发表,等到《纽约时报》案听证结束,法官古尔芬做出进一步裁决以后。法官格赛尔承认,两家报纸是有竞争的,这里头有一个公平地对待这两家报纸的问题。但是他说,他的决定不取决于这项考虑。
  《华盛顿邮报》的律师克拉克请求法官完全根据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新闻自由来做出决定,他强调,《华盛顿邮报》认真地检查过文件的内容,确信即使发表它们,国家安全也是得到妥善保护的。他指出:“这个案子涉及新闻界和政府之间关系中的一个重要原则。两百年来,我们国家就是在新闻自由的制度下运作的。现在我们面临两个选择:要么我们继续这样下去,要么我们让法庭介入这种关系。”
  当两造辩论处于胶着的时候,克拉克警告说:“大堤正在漏水。”五角大楼文件不可能长期瞒着公众。你不可能永远保持秘密,公众总有一天会知道。
  然后,法官格赛尔退到他的法官室里,和他的助手去考虑起草一个决定。这一过程持续了45分钟。《华盛顿邮报》的律师和司法部的代表则紧张地在法庭走廊里等待。
  8点零5分,法官格赛尔回到法庭。他公布了一份600个词的雄辩的法庭意见。引用了休斯大法官在尼尔一案中的判词以后,法官格赛尔宣布:美国的历史支持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完全彻底的新闻自由。他批评司法部误用了《反间谍法》,因为反间谍法的本意从来也不是要提供一种对新闻界实行预检的标准。他指出,法庭没有看到有任何证据证明发表这些文件会危及国家安全。
  法官格赛尔表示了他的遗憾,他没有更多的时间来仔细审察这个争议。他警告《华盛顿邮报》说,你们可能会面对严重的刑事指控,但是他说,他不能发出禁制令,尽管这些文件的公开无疑对政府是难堪的,但是不经过法庭详细地听证和检查证据,法庭不能发出禁制令,或者做出判决。
  随后,司法部代表紧急要求法官暂时不要公开这个决定,以便司法部向上一级法庭做出紧急上诉。遭到法官格赛尔拒绝。
  从《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在对待发五角大楼秘密文件的再三斟酌中,从法官格赛尔对《华盛顿邮报》的警告中,我们再次看到,美国新闻自由的理念,并不是“无边的自由”。它是有约束的。这种约束,首先来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的自律,他们必须自我判定,自己的行为在新闻自由的范畴,还是在伤害国家、等同于伤害民众的刑事犯罪的范畴之内。美国法律为保障新闻自由,规定不能对媒体预检,但是,也不意味着,对于真正伤害国家和民众的违法行为,就不予以惩罚。只是,它是在事后惩罚。而判断的标准,并不是政府的行政分支来制定,也就是说,并不是行政分支在所有不愿意让民众知道的文件上,只要盖上“保密”、“绝密”的印章,就成为法律的依据了,就可以把民众的知情权关在门外、就可以以此惩罚公布它的人了。而是需要独立的司法分支,来对文件本身的内容进行判断。假如这些“保密”、“绝密”的图章,只是行政分支在滥用职权,那么,媒体公布这些信息是合法的。
  司法部立即向联邦上诉法院上诉。联邦上诉法院在这个星期五晚上要召集三个法官组成上诉庭,需要1小时45分钟。等到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赖特、罗宾逊和罗博来到,辩论在晚上9点45分开始。《华盛顿邮报》的律师告诉上诉庭,再过45分钟,新的一期《华盛顿邮报》就从印刷机上下来了,一旦到了读者手里,“就不是我们能控制的了”。辩论听证进行了45分钟。从一开始就很明显,上诉法庭的三个法官,特别是赖特和罗博,在这个问题上是有分歧的。他们要决定的是,到底是不是应该推翻法官格赛尔的裁定,让司法部有一个机会在下级法庭的进一步听证上证明他们的理由。司法部代表强调,《华盛顿邮报》是“非法占有”五角大楼文件,并暗示法官格赛尔是“滥用裁定权”,他要求上诉庭给政府一个机会。而《华盛顿邮报》的律师则赞扬法官格赛尔的决定是“充分地认识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广泛性”。
  三位法官随后退到他们的会议室去商议。而《华盛顿邮报》当天的出报稍微耽搁了一下,在10�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