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王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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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王传- 第1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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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按下蒲造办的管家怎么回去禀报不表。这边午时前,王况和王冼在外面逛了一圈已经回来了,见李业嗣竟然难得的前来,王况喜出望外。这两三个月来,王况可没少去找过李业嗣,但大多都被挡在了李府门外,说是李业嗣不在家中,程处默知道后告诉王况,这应该是李家老爷子的主意,李家平素里就不大和朝中官员来往,倒也不是孤僻,而应该是身为兵部尚书,执掌兵权而有所顾忌,若要是当了其他尚书的话倒也无妨,王况这才很少去找李业嗣了。

当下自然是又在偏厅摆了满当当的一桌,林老太爷和林翰也抽空过来见了李业嗣一面,敬了瓯酒就又回后堂自己吃去了,只留下林荃淼作陪,李业嗣是第一次来林府,见这状况就对王况笑笑:“如今这林府竟然似建安你家似的了。”

“业嗣你竟然不知?二郎现下已经是林家细郎了,小淼淼得管他叫声姑丈,哈哈,沾点二郎的光,某家竟然平白捞了个侄儿。”程处默一口气咕笃咽下满满一大口酒,抹抹嘴,也不用筷子,伸手就去抢下林荃淼正在夹起来的一块板鸭翅,送到嘴里咬了一口,这才放心的放到自己跟前碟里,接过话来。

林荃淼好不容易逮着机会趁程处默没注意抢先夹到鸭翅膀,转眼又被抢走,没好气的白了眼程处默,要说来长安前,如果程处默开口说自己是他侄辈的,他肯定是会有些欢喜的,这等于是小公爷自己把自己送来当林府的靠山了,一般人求都求不来。但现在和程处默也是早已经打成一片,眼界早已经高了起来,如果说以前的梦想就是和父亲一般,能知一县就满足了,现在他的目标可是跟黄良看齐,至少要知一州了,依他自身的条件,加上现在林府和几个国公府的关系,如果还知不了一州,干脆不如像二郎说的,买块豆腐一头撞死得了。

要说沾光,林荃淼还真是沾了王况的光,几年和王况相处下来,身上那些文人的矜持全都跑到爪哇国去了,在外人面前还会板着脸的装模作样一番,一到家中就伪装尽去,而且自己身为读书人,也不喜欢和其他读书人泡在一起,竟然嫌他们太酸。用林老太爷的话来说就是形骸放荡,没点读书人的样。林老太爷说归说,也没要求林荃淼改,他早已经年老成精,深知要不是林荃淼现在的性格,想都别想和小公爷套上近乎,更别说称兄道弟了。

酒过三巡,程处默这才想起来把蒲造办遣了管家来赔礼的事说了下,笑道:“这蒲造办竟然送了一对璃瓶来,哈哈。”

烧璃的新法子是献上去了,徐国绪那边也送了信来,说是这段时间正忙着监督烧新璃,脱不开身,还说陛下并没有禁止民间用新法烧璃,只不过说了好璃还是不能太泛滥了。言下之意就是烧璃可以,但好的绿璃还必须得皇宫专用,不然以后怎么赏赐?王况听说了也明白李老二心里的小九九,不就是看着现在烧璃简单多了,也精美多了,成本自然就下来了,如果把好璃全掌握在自己手里,以后赏赐就多赏璃器,臣子们喜欢,自己也不花多少钱,两全其美,皆大欢喜而已。因此这段时间王况也抓紧了让那对师徒帮自己培训几个工匠的进度,眼见回建安的日子越来越近,不要到时候回到建安搞不起璃窑,麻烦就大了。

无色透明的璃好烧,绿色的就必须得添加其他矿物进去,至于要加什么,王况也不知道,但应该离不开铜化合物之类就是,而且烧绿璃的方子就连那对师徒也是不知道的,据他们说,这配料和烧璃是分开的,懂配方的人并不懂烧璃。反正王况也不会去烧绿璃,所以当徐国绪神秘兮兮的跑来问王况想不想搞到绿璃配方的时候,王况一口就回绝了,这种麻烦还是少惹为好。

现在见程处默提起来,王况就笑笑:“处默兄你也不想想,这璃瓶对你我而言唾手可得,可对蒲造办而言,那就是贵重之极的物品了,这就好比两个人,一个身家万贯,一个家徒四壁,都去参加宴席,身家万贯的送了千贯贺礼,而家徒四壁的倾尽囊中所有才凑了一吊钱,您说这礼孰轻孰重呢?”

“那自然是千贯礼重了。”尉迟保琳精明归精明,但是很懒,懒得去动脑,一听这话就脱口而出,被程处默当头就拍了一下:“你个笨瓜,一个只送了家产中的一点,一个是倾家荡产的送,自然是后者礼重了,难道你就没听过去年的千里送鹅毛么?”

王况大奇,这千里送鹅毛的成语那是熟悉不过,没想到竟然是发生在去年(千里送鹅毛确实发生在贞观年,具体不考,为剧情计,就这么设定了)?连忙追问。

程处默这才得意洋洋的看了一眼林荃淼,显摆了起来,说是去年一个叫缅伯高的边远地区使臣,背了只天鹅来长安进贡。路上鹅毛弄脏了,他就在滑县大潭湖边打开笼子,让天鹅下湖洗洗羽毛,不料天鹅展翅飞去,缅伯高后来急中生智,捡了根羽毛来长安进贡,并作诗一首:

天鹅贡唐朝,山高路远遥。

大潭湖失宝,倒地哭号啕。

上复唐天子,请饶缅伯高。

礼轻情意重,千里送鹅毛。

结果这个缅伯高居然受到皇帝嘉奖,言道,礼于朕而言虽轻,但于缅伯高而言确实极重。自此长安一带就渐渐的将千里送鹅毛喻为佳话。

建安路途遥远,所以林荃淼自然也就没听说过,见程处默得意的样子,林荃淼憋了半天憋出一句话来:“瞧你臭美的。酸,真酸。”

王况看着他们打打闹闹,也不参加,自顾自的吃了起来,突然他停下筷子,追问程处默:“你刚才说的什么?再说一遍?”

“咦?某家刚刚说的是千里送鹅毛的故事啊,怎么二郎没听?心思莫不是跑林小娘子那去了罢?”

王况最近总变着方的想接近林小娘子的事情他们几个都是知道的,耐何林小娘子自定亲后就根本不见王况一面,搞得王况很是伤心。这会程处默见王况问这个就打趣了起来。

“不是千里送鹅毛的事,是你骂小黑碳什么来着?”程处默骂小黑碳笨瓜王况其实是听到了的,但他还是要确认一下。

“笨瓜啊,怎么了?”程处默乘机又拍了一下尉迟保琳的头,然后装模作样的问王况:“是这样么?要不要再来一次?”尉迟保琳白挨了一下,郁闷的端起自己的餐具挪到对面坐到了林荃淼的身边去,闷头猛吃。

笨瓜的本意就是长不大的瓜,这个后世东北地区说的笨鸡就是小鸡的意思类似,后来才引申到贬义词里去。王况只记得这个时候西瓜还没出来,一般称“瓜”的果蔬品种也就是苦瓜之类,但笨瓜绝对不会针对苦瓜的,所以他才要追根究底的问程处默。既然有这个词的出现,那么绝对不会是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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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二章该来的还是来了

“二郎问的是那笨瓜中的瓜指的是什么。”林荃淼见他们几个都不是很能理解王况的话,就解释了一下。王况和林小娘子还没成婚,林荃淼能晚一点叫姑丈就尽量晚一点叫,自己可比王二郎大了好几岁呢。他现在其实也学刁滑了,明明也知道那笨瓜中的瓜指的是什么,就是不说出来,把这个“小功劳”丢给程处默他们去捡,反正自己以后只要紧密团结在二郎的旗帜下(王况语)前进就是了,低调,低调点,还是乘着他们说话的当间多抢些好吃的来才是硬道理,其他神马都是浮云,不过他就不明白了,这神马怎么和浮云联系在了一起?难不成神马都是驾云的?定是这样。

“这瓜当指的是香瓜。”李业嗣也反应了过来,王家二郎这个烹食好手,问的自然是和吃有关的事情,就解释了出来,想到这香瓜现在还没上市,而且也不多见,都是勋贵人家才吃得起的,王况以前远在建安,肯定没见过香瓜的模样,就要四处找个东西来比划给王况看。

“是不是有两个拳头那么大,表皮光滑,成熟后皮是白中带点淡黄,籽是黄色细长的那种瓜?而且很远就能闻到香味?”王况激动了,连比带划的就说了出来,却没看到一众人等看他的目光先是惊讶,然后是转为迷惑,最后又转成恍然大悟的模样。

“二郎见过香瓜?哦,是了,定又是听来的,不成,某家以后也要多去街上转悠转悠,学二郎的样,多听听奇闻趣事。是吧?小淼淼。”尉迟保琳冲程处默使了个眼色,用胳膊肘捅了捅林荃淼。把林荃淼趁着大家楞住的当间从中间那一钵王况今天新搞出来的干焖鸡的碗底里挖出来的鸡翅给碰落回钵中,程处默眼明手快,飞快的伸出筷子一把就夹到自己嘴边嘬了一下,这才又得意洋洋的对林荃淼一挑眉毛,把鸡翅膀又放到自己面前碟子里,现在他碟里已经有了一跟板鸭翅膀一根鸡翅膀了,瞧他虎视眈眈的样子,估计林荃淼今天中午一根翅和腿都捞不着。

林荃淼那个郁闷就别提了,他放下筷子,看看尉迟保琳,又看看程处默,总算明白了过来这俩家伙合起伙来整他,心下是欢喜的,这俩活宝,只有把你当做是一路人了才会这么整你。但嘴上就嘟囔起来了:“小公爷怎么尽抢某的?”

“谁让你尽挑好的吃了?你且看看人家二郎,尽拣着鸡脖鸭脖啃,把好吃的都留了下来,这才是主人姿态么,怎地你就挑好的吃?谁个不知道,你想吃好的,随时都得,哪里似某家,还得紧巴巴的赶来蹭饭,容易么?”程处默嘻嘻哈哈的。

林荃淼一瞧,可不是,王况嘴里啃着一段鸡脖子,碗里还有一段呢,活脱脱的就是吃着碗里的,瞅着锅里的模样,就连王冼也在啃着一段,还冲他挤眉弄眼的。他眼睛一亮,正要说话,王况眯了下眼,他就不做声了,也夹了一段鸡脖子去了他不爱吃的皮后啃了起来,越啃就越是想眉开眼笑的,实在按耐不住,憋得一阵阵的咳嗽。

要说吃肉,就要吃最为滑爽的部分,而又以活动最为频繁的部位肉最滑爽,比如说豚的合头肉,一天到晚的嚼着,总是在动,鸡鸭鹅的脖子总是在动着,所以那里的肉是最滑嫩,其次动得最多的就是双腿,但双腿偏又要支撑着整个身体的重量,所以肉就比较的紧实,反而不如翅膀上的肉滑些。只不过因为鸡鸭鹅的脖子上肉并不多,且骨头又是不规则的,啃起来麻烦,所以很多人都不喜欢啃罢了。鱼也是如此,因为一天倒晚鳃是不停的张合,所以鳃两边肉是最好吃,再次就是鱼尾巴了,至于鱼腩部分,因为前后有两对鳍也是经常动的,所以也比较滑嫩,不过鱼腩部分是肌肉和脂肪混在一块,吃起来软趴趴的,王况并不喜欢。

在座的众人哪里明白这个道理,只知道翅膀好吃,却是不知道吃就要吃活动最频繁的部位,王况也懒得教他们,这些部位的肉就那么一丁点,教会了他们让他们来跟自己抢?那不真成了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了么?只是可惜啊,被程处默他们一闹,今后跟自己抢鸡鸭脖子吃的人又多了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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