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将我们带进房间以后就出去拎马桶了。
这个房间不是很大,大概有三十多平米的样子,青石地板,灰色泥墙。挂着洁白的蚊帐,被子和褥子都洗得还算干净,桌子椅子上也没什么灰。只是不知为何,屋内简直比屋外还冷,而且空气中漂浮着一种极其难闻的霉烂味,让人几欲作呕。要不是那车厢被人封得死死的,我宁愿睡在那里。
打量一番后,我轻声问道:“我可以摘下斗笠了吗?”
黑衣人坐在条凳上,舒舒服服地伸了伸脚:“等一会儿。”
他的话音刚落,小二就拎着一个臭气熏天的马桶进来了:“老爷,马桶拿来了。”
黑衣人一歪头,示意小二将马桶放在床与墙壁组成的角落里。等小二出去后,他对我说道:“你不是想方便吗?去吧。”
我已经快忍到了顶点,再说还有蚊帐挡着,也就顾不得什么廉耻了。忙快步走到角落里,小心翼翼地把着墙蹲下,赶紧解决大问题。舒畅的感觉真好啊,我终于解放了。
可正当我站起身想要收回手的时候,不知什么东西突然抓住了我的左手臂。我扭头一看,顿时吓了一跳,只见刚才还光光滑滑的墙壁上,不知怎的多了一具干瘪尸体,确切地说是半具尸体。只见它的下半身紧紧地插在墙里,上半身悬在空中,低垂着头,头发乱蓬蓬的,两根像枯枝一样的手臂死死地抱着我的胳膊。
我扭了一下手臂,想从它手里挣脱,没想到它的力气竟然是出奇的大,我根本不能挣开分毫。突然,它的头机械地抬了起来,对上了我的脸。
饶是我见过了很多可怕的场面,也被它这副样子吓得两腿发软。这是一颗近似于骷髅的头,它的眼眶黑洞洞的,两行细细的沙粒正不断地从里面流出来,就像两排奇特的眼泪。脸上干得只剩下一层褐色的皮,皱巴巴的包着头骨。嘴唇也早已没了,两列白生生的牙齿闪着渗人的光泽。
还没等我从这个惊吓中回过神,另一双干枯的手又猛地从旁边冲了过来,死死地按住了我的右肩膀。
我顺着那双手看去,脚软得更厉害了。
不知什么时候,墙上竟然多了五六具半截干尸,样子都与我面前这具相差无几。而且,它们像有生命一样,全都扭着身子,朝我伸着双手,用那双黑洞洞的眼眶看着我。
我颤抖着咽了一下口水,在心里暗暗对它们说道:各位,我只是个孕妇,没有多大的本事。但遇到就是缘分,我可以试着帮你们,你们先放手好不好?
两秒钟后,那几具干尸同时化成了灰色的烟,不见了。
我松了一口气,抚了抚胸口。还是在家里好,除了雪脂花那件事,我基本上没有遇到过什么邪祟,进入幻境那个功能也没怎么用过。一出门,随随便便就能碰到一大堆麻烦。
宝宝也很同意,踢了踢我的肚子。
我摸着他,安慰道:别怕宝宝,那只是一种幻境,没危险的。过几天,老娘我带你回家就不会再看到那些东西了。
收拾好衣服后出去,黑衣人仍然戴着斗笠,坐在条凳上养神。我不敢轻易地打扰他,轻手轻脚地走到床边,靠着床柱坐下。
不一会儿,小二“咚咚咚”地敲门道:”老爷,夫人,小的送夜宵来了。“
黑衣人站起身,走到门边拉开门,将夜宵接了过来,然后关上门对我说道:“可以把斗笠摘下来了。”
饭菜还挺丰盛,有菜有肉,香味直钻我的鼻子。我咽了咽口水,摇摇头:“不要,我现在闻到这热气就想吐。”
黑衣人也不跟我客气,摘下斗笠放在桌子上,拿起筷子大吃起来。
看见他的模样,我又紧张了起来,原来是被我洗劫一空的那只狐狸。
他好像查觉到我在看他,抬头轻轻地用筷子敲了敲碗,得意洋洋地说道:“怎么了少夫人?不认识我了?古人云,风水轮流转。古人又云,善恶终有报。古人还云,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知夫人你听过这些话没有?”
何止听过,我正在亲身实践。如今服软是上策,我赶紧摘下斗笠,面带无比真诚的歉意对他说道:“上次真是对不起,不过我们后来不是把你放了吗?只要侠盗你送我回去,你的钱我一定加倍奉还,还有,你的匕首我也还你。”
他欢快地笑了起来,一双眼都弯成了月牙儿,还露出了一排整齐的贝齿:“夫人,你很聪明。可我不是小气的人,更何况你们也没怎么为难我,只不过是揍了我几拳,给了我几脚而已。”
其实他很美,五官无一不精致,是标准的单眼皮美男,而且还算是一个上品。只是单眼皮男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我只是羡慕了一下他那两排牙齿:“那你想要什么,只要你保证我和孩子的安全,百里家都能给你。”
他突然收起了脸上的笑容,看了看自己腰间的刀:“我要的东西不在百里家,不过必须用你来交换。你放心,只要你听话,我绝对不会为难你。“说着,他夹了一块菜,“现在别再打扰我吃饭,否则,我割了你的舌头。”
看到他毫无风度狼吞虎咽扒饭的样子,我暗骂:吃吧吃吧,我看你死不死。
弦寄余音(20)()
不过饿着肚子看人吃饭真是件痛苦的事,越看越饿。我摸了摸肚子,竭力地想着其他事情,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要是早知道之后会和他打交道,当初就不该贪那点小便宜。怪不得,我说绑匪怎么会知道我的手镯内暗藏玄机,将它摘了去呢。想到这,我懊悔地伸手,看了看手上那双类似不锈钢材质的手铐。如果不注意到那根细线,这副手铐真的很像一对镯子。在昏黄的灯光下,手铐中间的那根细线只是微微地反射着一点白光,看样子比头发还细,是个宝贝。
吃过饭,狐狸将碗一推,自顾自地吹灭了灯,在那条不到一米的长凳上躺下了,不一会儿就发出了均匀的呼噜声。我也慢慢地躺下,舒服地伸了一下腿。就对待俘虏这方面来说,狐狸还算是个好人。
尽管很累,我却不敢闭上眼睛,只是默默地用眼睛测量着屋内的一切。
熄灯后,蓝莹莹的夜光从窗外透了进来,将屋内的东西照得依稀可辨。狐狸的呼吸声虽然大,但侧脸轮廓却美得如一尊雕像。他的刀放在桌子上,刀柄冲我。
不知过了多久,三条人影鬼鬼祟祟地来到门前,轻轻地撬开了门闩。接着,有人慢慢地推开了房门。门上显然是打了润滑油,竟然没发出一点声音。
我早已在他们走到门外的时候,就悄悄起床,走到窗边,隐入了黑暗中。同时用那双适应了这片黑暗的眼睛冷冷地注视着屋内的一切。
两个人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每人手中都拿着一把长刀。还有一个人站在门外,守在门口。
只见进屋的那两人顺着狐狸的呼噜声,摸到了长凳边,同时举刀猛地剁了下去。
就在这时,桌上的宝剑突然消失了。几声利刃刺破皮肉的声响过后,雪亮的刀刃在黑夜里滑过了一道美如新月的圆弧,然后,一切都静止了。狐狸的右手极其优雅地握着刀,左手上抱着一个已没了四肢的男子。而另一个男人,还愣愣地保持着高举长刀的姿势。他们旁边的窗户上,溅满了一种暗色的液体。
这时,屋内荡过了一阵阴风。那个举刀男人的头突然分成上下两截滚下了身体,接着是他的脖子,他的肩膀
不到三秒钟,他的身体就像山崩一样,完全垮掉了。
屋外的男人还浑然不知,着急地催道:“怎么还没好呢?快点啊。”
狐狸轻移左手,那个没了四肢的男子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啊——”随后,狐狸又将他的嘴巴堵住了。
屋外的掌柜还以为事成,点亮灯笼,兴冲冲地走了进来。
只见狐狸手上的刀花再次一闪,掌柜重重地飞了出去,贴在墙上。接着,他的身体在墙上分成了均匀的左右两半,滑落在地。
掌柜的灯笼落在房间中间,飞溅的火花将笼身点着了,熊熊地燃了起来,照亮了整个修罗场。除了我站的这个方向,到处都是斑斑点点的新鲜血迹。狐狸像抱布娃娃一样抱着那个男人,站在一堆破烂的尸首中间,也是浑身鲜血淋淋,连吹弹可破的脸颊上都沾了几滴璀璨的血珠。被火焰的黄光一映,竟然有种勾魂夺魄的别样妖娆。
我正看他看得全身发冷,忽然觉得墙那边有点怪,忙转头一看。只见刚才掌柜的那一撞,将那堵墙的表皮撞了下来,露出了一大片灰扑扑的尸首。那些尸体一具压着一具,一具叠着一具,布满了整个墙壁,都快堆到天花板了。一眼扫去,我的头嗡地一声,只觉得魂飞魄散。
这时,最顶上那具尸体摇晃了几下,接着,本来就不稳的尸山“哗啦啦”地垮了,干尸全从墙里滚了出来。其中还有一颗脆弱的头经不起摔,同主体分开了,几下子就弹到了我的脚边。我毛着胆子低头一看,这颗头虽然已经变成了一枚干核桃,但是还能隐隐约约地从它那扭曲的下巴和脸颊的刀痕中看出它临死前的惨样。
狐狸“啪”地一下把手中那具已经晕厥的躯体往地上一扔,随即将刀一掷。锋利的刀立刻穿过躯体的喉咙立在了地板上,刀身上的鲜血纷纷成股成股地往下流。
接着他走到那堆干尸前蹲下,就着火光仔细地查看起来。
我看了看那把插在死人身上的刀,又看了看他。他正伸手扳着一具干尸的头,湿淋淋的衣服还不断地向下滴着血珠,于是我打消了心里的那个危险念头。
不一会儿,他站起身背对着我说道:“全是被乱刀砍死的,骨头上还有刀刮的痕迹,估计都是倒霉的住店人,被杀了之后,肉割下做人肉包子,尸骨被砌在这里面。”
我对这种散匪很熟悉,他们比我们山贼还狠。平时没钱了就去劫个道,不管老弱都抢,弄点钱后就回大本营快活。大本营一般都伪装成客栈的样子,平常也做正经生意。但一旦有貌似经济宽裕的人来住店,就会下手将人做了。还美名其曰:劫富济贫。
不过他们这种小人行径一直被我们这些正大光明的山贼所鄙视。因为如果真的是很有钱的人,哪里会住到他们这种山间小店里来?即使偶尔入住,也会带着很多随从,怎么会让这种人得手?所以这些散匪,不过是打着正义的幌子杀害些辛苦人罢了。
可因为都是自诩为英雄的绿林人物,所以山贼和散匪之间也有秘密的约定,双方绝不互相残杀,井水不犯河水。我还想利用一下这条规定呢,没想到这几个散匪太不中用了,弄蒙汗药都不弄点厉害的。不过现在看到那些干尸,我又庆幸起他们的蒙汗药不管用。
灯笼已经快烧尽了,死尸的味道逐渐占领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臭得让人窒息。于是我提起裙子,小心翼翼地指挥着已经轻飘飘的腿,踩着那些干净的地方,跨过地上的那些血迹,走到了门外。
闻到新鲜的空气,我差点满足得晕倒,身体也开始后知后觉地颤抖起来。刚才怕宝宝吓着,所以我一直命令自己不要害怕,不准发抖。现在到了门外,被压抑太久的惧怕情绪一下子毫无保留地反噬了回来。
不一会儿,狐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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