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小姐倒追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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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小姐倒追日记-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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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心跳差点停止,因为那人,是皇甫澈!

    妙莎反应快速,直接冲了过去,将那打倒皇甫澈的人一把揪住,用她重量级的包包当武器,狠狠地打!

    我扑到皇甫澈旁边,跪在雪地上,双膝冻得很痛,双手颤抖地抱起他,拼命地喊他的名字,但他却如同沉睡了般,苍白的脸上睫毛沾了雪,一动不动……

    妙莎抽空看了下我这边,边打着那人,边大喊着,“敏儿,快打120!”

    我如梦初醒,赶紧从包包里翻到手机,颤抖地按下号码……

    一只沾着鲜红血液的手抓住了我!

    我这才发现怀里的那人已经睁开双眼,眸光似水,深邃得叫我看不清。我却慌乱地没空闲去欣赏,结结巴巴地道,“我、我马上叫救护车,你撑着!别担心……”

    我的声音颤抖得不像话,这绝对不是平常的我,只是因为受伤的是我最爱的人,才一时间方寸大乱,不知所措。

    那人却摇摇头,在我越发结巴的话语下,漂亮的黑眸里竟浮现淡淡的笑意!然后,在我的目瞪口呆下,那人动作矫健地坐起来,好笑地看着我,我张大嘴,脑袋一时转不过来,顺着他的目光望向妙莎的方向,妙莎一脸尴尬地跟被她扁得体无完肤的那人道歉,见我朝她看,妙莎哀怨地示意我看看四周,我的脑细胞绝对是冻僵了,来不及思考,顺着她的视线往周围望……

    摄影机、导演、浑身是血的演员……

    被这么多双眼睛同时盯着,我的脸都快烧着了,我僵了僵,清晰地听到旁边那人笑出声来,嗓音一如既往的迷人:“嘿,我们在拍摄呢!”

    我垂下头,瞬间恨不得变成空气中的尘埃,消失掉算了!!!

    周六晚上九点,我还在小餐馆里忙着。

    我的工作其实不是洗碗,而是打杂,打杂就是,任何事都得会做。这会儿老板娘不在,金师父一个人忙不过来,我帮着煮着大酱汤,放在大盘子里端出去。

    走出小厨房,外面热闹地谈天说地的那群,是最近熟悉出来的剧组人员。他们似乎有不少场戏是在这里拍的。值得庆幸的是,那天我和妙莎破坏他们的拍摄,他们竟然没有太生气,反而和我们熟悉起来,连半夜工作完剧组的聚餐都安排在这里。老板娘说我是招财猫,笑得眼睛都眯了,我在心里说,她才像流氓兔呢!

    妙莎和我总是很幸运,偶尔去逛逛超市都能遇到人家发赠品,当然,我那只能算小儿科,妙莎人品比我更好,她还曾经买了两千块的东西,抽奖抽到了一台洗衣机。而这次我们明明是妨碍拍摄,却莫名其妙被导演相中了,那段戏竟然没有剪掉,导演说我们太真实了,为这段戏增添了不少亮点,便让我们当了临时演员,还给了我们临时演员中蛮高的工资。平白多了10万元,妙莎和我当然不会拒绝。

第9章 aptr9 灰姑娘需要本钱() 
那场戏在这个周六拍出,前面已经说过了,妙莎和我样貌还算对得起观众,竟然意外的经纪公司上门来,要签我们。妙莎犹豫了阵,答应了。她认真地对我说,“敏儿,当灰姑娘也要当灰姑娘的本钱才行。”

    我点头,要当一个合格的灰姑娘,你起码得长得漂亮。让人觉得得到你倍儿有面子。

    妙莎签了五年的约,培训不到一个月已经到釜山拍戏去了。而我则拒绝了签约的提议,一来我不会演戏,二是因为,我可是流浪偷跑来的小孩啊,要真当了艺人出现在银幕上,岂不是告诉我爸妈我在这么?我是个平凡的孩子,只要求简单的幸福,一如此刻,我明明在端着盘子,心情却好到无以复加,因为我面前的那人,可是皇甫澈啊!

    其实我的话万分矛盾,我既不想在银幕上出现,又答应了那段临演,这其实也不矛盾,那段临演里我只一个侧脸,大部分的镜头还是在妙莎身上的,打斗戏是精彩些,尤其那主人公还是个美女的时候。反正这个侧脸只有对我熟悉到一定程度的人才认得出,而出现的时间只有那么零点零一秒,其他全都是妙莎打斗的背景,国内的人未必能看到,再说我爸妈对韩剧向来敬而远之,我很放心。

    其实我私心,我爱了这个人这么久,好不容易了零距离接触的机会,如果能留下视频作纪念,不是挺好的?

    我心安理得地截了那段视频,拿了个上个十年才流行的光盘拷了下来。感觉自己像是上个世纪的人,然后用荧光笔在上面写个一个字:澈。藏在了我的那堆古董宝物里,偷空就拿出来品味一番,像个小孩。

    皇甫澈的经纪人叫金宥助,前面像韩国人,后面像日本人。我是说名字。

    金宥助长得不帅,这是理所当然的。身材倒是还可以,高高瘦瘦,很斯文的模样,还戴了双书呆子般的黑眶眼镜,不过我觉得他这是在隐藏自己的真实性格呢,一般这样打扮的人实质都挺腹黑。好吧,我承认我小说看多了。

    金宥助26岁,比皇甫澈大了两岁。皇甫澈叫他哥,两个人很亲的样子。我还半年才20岁,不得已叫全场的人都是“偶吧”,其实来韩国这么久,我始终未能适应这两个字,每次不得不讲的时候就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金宥助却不是我想象中那种腹黑的人,因为他居然是个个性豪爽的家伙,真是表里不一!

    我内心腹诽着,嘴上却装作乖巧听话的模样,我学了几年的韩语充分发挥着它的作用,至少目前没人怀疑我不是韩国人。我放下大酱汤,一群饿狼马上扑上去,转眼间大酱汤就只剩下汤了。其实我挺羡慕,一群人这样抢着食,最后都不一定能吃饱,但总觉得抢来的东□□之不易,放到嘴里也变成美味了一般。

    已经蛮晚了,除了他们也没什么客人,我没什么事,便和金宥助聊着天,这厮只差没把我的祖宗十八代都从坟墓里扒出来,我打着太极,表面看似知无不言,其实什么都没说。金宥助这家伙,也不知是真的神经粗,还是装的,竟觉得与我相谈甚欢,认了我当妹妹,“妹妹”这词着实暧昧,在场的人“哦~”了起来,我泰然自若,完全当没听到。

第10章 aptr10 恋爱白痴() 
皇甫澈坐在一旁咧着嘴大笑,我只想说,美男不愧是美男,就算他笑得嘴里的炒年糕都露出来也丝毫不影响他美男的地位,甚至还让人觉得赏心悦目。好吧,也许只有我这么觉得。

    和剧组这阵子混得挺熟,起码和金宥助这家伙挺熟的,但美色当前,我却没敢再上前染指。

    其实,我是个闷骚的人。

    这话是林妙莎认识了我半年之后说的。站在同是美女的立场,我认为她是嫉妒了,因为她看上的帅哥跑来追我了。不过我承认她真相了,因为我的确闷骚。我闷骚的表现就是,在越喜欢的人面前,就表现得越冷淡,甚至我就没主动搭理过人家!这惹人厌的个性直接导致了我初恋的幻灭,离开祖国这么些日子,我都快将初恋的那个男生给忘了,现在想起来都诗般朦胧,跟上辈子的事一样。

    我的初恋是在正常的时期,十四岁上中学的时候,那男生是我的后桌,每天早晨六点到教室,往我的桌子里偷偷地塞牛奶。这事其实我早知道了,因为我就住学校隔壁,有天为了找到塞牛奶的“凶手”,特地早起,结果就看到连放牛奶都能面红耳赤的那倒霉孩子。好吧,人家喜欢我我还是挺高兴的,但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于是我默默地转身回家去了,其实我是好心的,我怕小男生纯洁的心灵因为我受到伤害,你说没人在塞个牛奶都能脸红的人,我要真大胆地走出去问“你是谁”,还不把他给纠结死?

    但事实证明我的好心没办好事,小男生还是受伤了,因为我转身时被他看到了裙角,然后他觉得自己被拒绝了。

    其实我挺喜欢他的,真的。至少他给的牛奶我每天都喝得很满足。你看他后来加入我和朋友的午餐聚会我不也没说什么吗?但后来他还是走了,朋友骂我不懂惜福,这么好的男孩都舍得伤害,我何其无辜地道:“我真没说什么!”她瞪我,“就因为你没说什么!”她咬牙切齿,“人家追了你也快一年了,就是养只猫都能产生感情了,而你居然连一句话都没跟人家说过!”我□□,“我又不是猫!”朋友无语了。

    我至今仍觉得自己无辜,因为人家从头到尾就没跟我告白过,你要我怎么答应做他女朋友?

    后来男孩搬走了,转了学,我的初恋便无疾而终。

    我跟妙莎说到这事的时候,妙莎对着我摇了半天的头,难得地讲了句中文:“朽木不可雕也!”把我气了半天,她居然说我那段根本不算初恋!怎么不是初恋了,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跟他相处,每次欲言又止,反反复复斟酌,却始终说不出口。每次面无表情,心里都把自己骂得半死,每次看到男孩的脸,内心都雀跃不已……这还不是恋爱吗?好吧,我也许不是闷骚,而是恋爱白痴!

    “恋爱白痴”的最显著证据就是,我喜欢了皇甫澈快三年,好不容易来到首尔,有了和他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却从来不懂得把握。比如说,握手会的时候永远是戴着土掉渣的黑眶眼镜和大大的帽子,演唱会不拿印着他名字的灯而只拿普通的莹光棒,尖叫倒不收敛,反正再大声也会被周围的妹子盖过去。最最令妙莎无语的是,除了第一次她让我们合照我走近过他,我从来没有主动跟他搭话。

第11章 aptr11 小帅哥表白() 
金宥助甚至调侃我说,“其实你不是这家伙的粉丝吧?看你在他面前面无表情的样子,应该是这小子欠了你钱才是!哈哈……”

    我面无表情地把手盖在他脸上,面无表情地转身,忽视掉背后某道若所思的目光。其实我知道那是皇甫澈的,所以不敢回头。

    我内心把金宥助那混球诅咒了千万遍,恨不得回去扎小人,已经快十点了,我的下班时间早就过了,老板娘万分抱歉地给了我一包紫菜包饭,这东西没什么好,就是方便,第二天刚好是周日,应付过一天也可以了。我兴奋了,省了一天的饭钱。

    本来我该高兴的,最近幸运天使好像站在我这边,真可谓万事如意,事事顺心。但我很快乐极生悲了,因为闵浩小帅哥居然向我告了白,还是骗我用中文说“我爱你”之后才告的白!

    我深深地觉得自己吃亏了!

    凭心而论,闵浩童鞋长得不错,至少在韩国能纯天然地长出这样一张脸,算是这小子上辈子烧了好香。

    其实我并不排斥别人向我表白,反正向我表白的人多得去了,不过他们一般坚持不了一个月,便一一撞死在南墙上。我这个人一心一意,喜欢上一个便不会动摇,当然,初恋那个除外,那孩子根本没给我不动摇的机会就消失了,所以不是我的错。但对皇甫澈我是真心钟情于他,所以我便毫不犹豫地将向我表白的那些人都掐死在了摇篮里,比如我刚到首尔时住在附近的一个大学男生狂热地追求我,那时我刚到韩国,便毫不犹豫地装着听不懂韩语,还一问三不知,这厮丝毫不动摇,居然要跟我学中文,我万分配合地和他鸡同鸭讲了两个多月,那孩子终于挨不住了,泪奔离去,临走时还告诉我他一定会学好中文,等学会了再来找我。不过在那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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