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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受到多方面的限制,但近几年来,冠以“事务调查所“名称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涌现,在全国,这样的法人或非法人机构约有2、3000家。不过,公众事务调查并不等于私家侦探,我国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私家侦探。
与我国不同的是,在英国,私家侦探是属于合法的职业。
英国的犯罪侦查制度一向具有“以民为主、以官为辅”的传统,因此其四人侦探业发展较早,早在16世纪开始,在伦敦等大城市就出现了警务官花钱去雇佣穷人代替执行勤务的现象,这应该算是私人侦探最早的雏形。
17世纪末,一些大城市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犯罪活动也剧增,由政府正式任命的执法官员和被雇佣的代理警务官都无法满足打击犯罪活动的需求。于是,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政府或者有钱的受害人只好想社会悬赏求助,吸引普通市民提供情报和抓捕罪犯。
在这种条件下,专为获得赏金去调查案情和追捕罪犯的“捕盗人”应运而生,他们所行之事,类似与美国西部片中的赏金猎人,都是为了酬金不择手段地去追捕罪犯。当然,从事捕盗人和赏金猎人这种行业的人本身素质良莠不齐,在缉捕罪犯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不安定因素。
即使在19世纪英国的正规警察机构建立之后,私人侦探也依然存在,所以当时的柯南道尔笔下才会孕育出“福尔摩斯”这个深入人心的虚拟人物,至今仍被人津津乐道。
英国的侦探行业发展到现在,犯罪侦查工作已经主要是由警察负责了,但在一些警方不方便介入或者无暇介入的普通案件中,或者是工业、商业领域里伪造活动的调查中,以及民事和经济纠纷的调查中,私人侦探依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按照英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私人侦探可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就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开展调查活动,但不得染指涉及国家和政府机关机密的案件,也不得妨碍警方的犯罪侦查和执法工作。若四人侦探接手的委托中有涉及到重大犯罪案件的,则有义务向警方提供全部案情材料并将该案移交给警方处理。
不管法律上对私家侦探有什么样的限制,最起码私家侦探这个职业在英国是属于合法的存在,所以在英国,尤其是伦敦这种大城市,私家侦探机构很容易寻找到。
本来按照陈阳父母死于被谋杀这种恶性犯罪的情况,私家侦探社是不应当介入此类调查的。不过,任何规定都无法做到一丝不漏,关于法律对于私家侦探的限制亦是如此,自然也就有漏洞可钻。
于是,几乎接受陈阳委托的所有侦探社与陈阳所签订的协议中,都不是接手调查陈阳父母被谋杀一事,而是变成了调查陈阳父母生前有哪些仇人,以及安放在小型飞机上的炸弹是哪里来的这两项。
原本谋杀的恶性罪案,就此变成了普通的寻人和寻物,属于民事案件,自然也就不再受到英国法律对于私人侦探的限制了。
这四年来,虽然接受陈阳委托的几家私人侦探社在调查上都没有获得实质性的突破,但陈阳从来没有提出过明显的抱怨,依旧每半年一次按时支付不菲的调查费用。
对这样的顾客,各家私人侦探社自然是将其奉为上宾,对所收集到的资料都特地安排有专人进行归纳整理,提供给陈阳的资料中,既有详细客观的调查记录,也有简约的总结性案情分析。
因为要去好几家侦探社,所以陈阳并没有时间在其中一家待着慢慢阅读所有调查记录,在现场只能简单地翻阅了侦探社所提供的总结性分析资料,若实在有疑问再询问一下负责接待自己的人,然后就得再转去下一家。
目前还接受陈阳委托并继续调查的只有四家侦探社,饶是如此,等陈阳挨个拜访完,带着几个厚厚的资料袋返还家中时,已经是下午19点过了。
奔波了一天的陈阳没有顾得上休息,给自己冲了一杯速溶咖啡后,坐在沙发上抽出了其中两家侦探社的详细调查记录,便开始开始依次翻阅起来。
之所以只看这两家的资料,是因为另外两家提供的都是例行调查,没有提出任何特别之处,而这两家在总结分析中都提到了新的情况。一家是表示找到了有可能有犯罪动机的怀疑对象,另一家是表示对安放在飞机上的炸弹调查有了新的突破。
第135章 新推论()
对于陈阳来说,首要的事情是找到谋害自己双亲的真正凶手,自然对安放在飞机上的炸弹更为关注,于是他首先看了表示对此调查有了新突破的那家侦探社所提供的资料。
根据那家侦探社所提供的资料,他们反复查看了当时飞行俱乐部里提供的影像资料,但始终对在事发前一天的录像有所怀疑。
当陈逍遥夫妇遇害之后,飞行俱乐部有将相关的录像资料提供给警方,侦探社只是想办法从警方处拷贝了一份。在对录像慢放、进行一帧一帧的分析时,侦探社发现事发当天凌晨,在存放出事飞机的维护间的录像有两次出现跳帧的现象,中间相隔的时间大约有二十几分钟。
私人侦探怀疑有人篡改了当时的录像资料,并借用被篡改的那二十几分钟时间在飞机上安放了炸弹。但由于他们拿到的不是原始录像,所以也没办法完全确认录像是否有造假。
不过这家侦探社也算是相当有本事了。他们之前从事发后警方收集的飞机残骸和炸弹碎片中分析出了制造炸弹所需材料的来源,这次更进一步,得出了一个就连警方都没有公布的结论:关于炸弹的引爆方式。
由于飞机产生了两次爆炸,残骸破损严重,就连伦敦警方的爆破专家也只能猜测第二个炸弹应该是由于第一个炸弹爆炸后的高温而被引爆,但却无法确认第一个炸弹的引爆方式。
而私人侦探社的好处就在这里体现出来了。他们不需要像警方那样对大众给予一个交待,所以并不需要确切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论点,只需要列出所有的可能性然后一一排除,并把最后剩下的最有可能的一种可能性提供给委托人参考即可。
可以确定的是,飞机上的炸弹并非使用无线遥控引爆,因为就算没有启动,接受无线信号的装备也会不断产生电磁波,对飞机本身的设备仪器都会产生干扰,很容易就会被发现。
定时炸弹的可能性也不大,首先计时装置会发出声音,容易被检查飞机的技师发现,其次,虽然陈逍遥夫妇事发前几天已经预定了飞机的机型,但没人知道他们会在什么时候试飞,所以这个可能性也基本可以排除。
至于采用重力引爆或者借用飞机启动的电磁信号来引爆的方式也基本可以排除。因为在陈逍遥夫妇试飞前,会由飞行俱乐部的工作人员将飞机从维护间内驶出,然后再由技师进行最后的检查。如果是那两种方式的话,那么在工作人员将飞机开出维护间的时候就应该已经被引爆了。
所以侦探社认为,炸弹的引爆方式应为是使用了水平仪引爆方式。也就是说,炸弹的引爆器被连接在了水平仪上,只有当水平仪偏离值达到一定程度才会引爆炸弹。这个可能性目前看来是最合理的,因为只有飞机在爬升和降落时才会导致水平仪的值有大幅度偏离,从而引爆炸弹,若只是在地面行驶的话,哪怕行驶再远的距离都不会受到影响。
陈阳仔细看完了侦探社的分析。
尽管侦探社的资料中大部分都是提供的猜测性的推理,而并没有拿出实质性证据,但这也算一个新的信息。陈阳对那家侦探社的工作情况还是比较满意的。
接下来是另一家侦探社提供的资料,是关于对陈逍遥夫妇是否有仇家的调查。
陈逍遥夫妇过世之后,这几年来接受陈阳委托的几家侦探社都一直在进行着对陈逍遥仇家的调查,但就像陈阳的叔伯所提到的情况一样,虽然在商业行为上也许得罪了不少人,但都没有发现有动机强烈到需要刻意谋杀的嫌疑人。
这家侦探社这次提供的一个嫌疑人说起来有点勉强,是追溯到了陈逍遥学生时代,也就是三十多年前。
侦探社给出的资料显示,陈阳的母亲夏云烟在伦敦艺术大学中央圣马丁艺术与设计学院留学期间,由于才气出众,再加上东方女人特有的温婉和谦逊,吸引了不少男生对其产生爱慕之心,对其暗恋或者表白的人多得数不胜数。当得知这朵鲜花被陈逍遥给摘下了后,也不知有多少人为之心碎。
在众多心碎的爱慕者中有一个比较特别。那人名叫吴良,同样是来自国内的留学生。吴良跟夏云烟同院同系,又都是一个国家的老乡,所以平时接触比较多,关系算是相当不错的朋友。
不过当吴良跟夏云烟表白了自己的爱慕之心后,却遭到了夏云烟的拒绝,称自己一向只把吴良当作朋友或者弟弟来看待,从没有过其他的想法。当时的吴良对此很生气,似乎认为夏云烟以前跟自己关系好,是欺骗了自己的感情。自此,吴良跟夏云烟断绝了朋友关系,偶尔在学院的聚会上遇见,也会冷嘲热讽一番。
看到这里陈阳不禁皱了皱眉头,按理说自己的母亲有人喜欢是值得骄傲的事情,但那个吴良似乎也有些太极端了,恋人做不成就反目成仇,果然人如其名,“无良”啊!
摇摇头,陈阳继续看侦探社所提供的详细资料。
根据侦探社所查询到的情况,吴良在圣马丁学院这样一所人才济济的学校中,各方面表现都只能算是一般。毕业后,凭着毕业院校的名头,如果他愿意回国的话应该也可以谋取到一个不错的工作,但他不愿意回国发展,宁愿留在英国一家小服装厂里面担任了一个普通设计师的工作。
在陈逍遥的生意逐步扩大,成立“寻之梦”集团公司后,旗下的服装设计公司吞并了不少周遭的小服装厂,其中就包括吴良所供职的那一家。本来在吞并后,陈逍遥并没有对吴良的职位做出特殊的调整,但吴良似乎仍然对陈逍遥和夏云烟夫妇心怀不满,强烈的自尊心令他觉得自己有种寄人篱下的羞辱感,故而吞并行为发生后没多久,吴良就从服装厂辞职了。
第136章 排除嫌疑()
看到这里时,陈阳都感觉那个吴良未免太小家子气了一些。
一个心胸如此狭隘的人,注定成不了大器,不过这也只能说明他对陈阳的父母心有不满,似乎仍然构不成谋杀的动机。
陈阳继续往下翻阅侦探社所提供的资料,后面是对吴良的现阶段生活工作情况的调查。
吴良从原供职的服装厂离职后,曾用自己以前的积蓄开了一家小型服装定制店。虽然在学校时他不属于成绩拔尖的类型,但强师门下无弱徒,他的设计和剪裁还是有一定水平的,至少可以满足自己的服装订制店的要求。
跟每一个创业的新人一样,刚开始创业的时候,吴良的热情度很高,为顾客制作的服装确实也令得顾客比较满意,甚至还有顾客帮他免费宣传,为他的服装定制店拉来不少人气。不过没过多久,他性格中的劣根性变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