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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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有所思-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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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苦笑道:“因此,虽说方崔两家势大,于我却没什么益处,非但没益处,甚至还有些麻烦——这些麻烦,便是我要与你说的。”他抬头看甄珠。

    甄珠正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没有鄙夷也没有害怕,只是安静地等他继续讲下去。

    方朝清便沉声道:“我有一个异母弟弟,叫做方朝元”

    接下来,方朝清便跟甄珠讲了他以往在洛城经商的几次经历,大致与甄珠听说的差不离,只是只听外面传言,似乎方朝清便是单纯倒霉加无能,但在方朝清的叙述中,他所有的失败经历中,似乎都有另外一个人的踪影,也就是他的异母弟弟方朝元。

    比如他开酒楼那次,有客人在酒楼吃饭后差点毙命,之后日日登门闹事,搞得酒楼生意大跌,官府也三天两头上门,最后方朝清不得不将酒楼关了。

    原本他只以为遇上讹人的恶棍,然后来才发现,其实是方朝元在背后搞鬼。

    之后的布庄杂货油坊等生意,每次的失败似乎都少不了方朝元的掺和,其手段层出不穷,无所不用其极,偏偏方朝元狡猾至极,方朝清虽知道是他捣鬼,却抓不到他具体证据,况且——就算抓到了证据,他也根本奈何不了方朝元。

    他是被逐出方家的弃子,方朝元却是千娇万宠的户部尚书家少爷。

    听他说到最后,甄珠都禁不住有些可怜他了。

    终于笼统地将往事说完,方朝清郑重地对甄珠道:“我要对你说的,便是小心方朝元。最近悦心堂的生意愈发好了,他若再注意到,难免不会使坏,而悦心堂之所以有起色——我也不瞒你,其实还是多亏了你的画。”

    “所以我担心,若方朝元再想对付我,会从你下手。”

    甄珠“啊”了一声,没想到刚刚还可怜方朝清,这会儿突然发现这火居然还能烧到自己身上。

    方朝清安抚她:“不过你也不用担心,他虽然性格乖戾反复,却并不是心狠手辣之人,只要不过分激怒他,便不会有什么危险。若是知道你的存在,他最可能做的,恐怕是指使人来挖角,破坏我们的合作,若是如此——你不必顾忌我,我们之前的协议,便作罢吧。只要你不再与我合作,他便不会为难你。”

    他说着,眼里有些苦涩。

    协议作废,悦心堂没了甄珠的画,便回到与之前一样的境地,那么他这几个月所做的努力,也便通通白费了。

    他自然是不甘心的,然而若不这样,万一真惹怒了方朝元,他发起疯来波及到甄珠,那更是他不愿看到的。

    甄珠嘴巴张了张,想要拒绝,然而看着方朝清的话,却又说不出来什么。

    做出这样的决定,方朝清肯定比她更痛苦。

    片刻后,方朝清眼里苦涩逝去,又笑着道:“当然,这是不得已之策,他也不一定会从你下手,因此以后你不再来悦心堂,只专心在家作画是最好。”

    半晌之后,甄珠点点头:“好。”

    方朝清脸上便露出欣慰的笑,如释重负般:“那便这样吧,你以后只专心作画,其余的我和——”他看了眼阿朗,“我和这小兄弟沟通。你若有什么事什么话,便写信让小兄弟给我捎来。”

    甄珠点头。

    一旁的阿朗抱着装着画的匣子,睁着漆黑的眼睛,没说话。

    说过正事,几人出了内室。

    甄珠却没急着走。

    “方老板,咱们合作这么久,在你这儿买书有没有折扣啊?”她拉着阿朗站到书架旁,狡黠地对方朝清道,笑地像只狐狸。

    方朝清笑:“随便挑,不收你的钱。”

    甄珠笑眼弯弯:“不收钱可不行,那你可就亏死了。”

    说罢,便拉着阿朗在书架上选书,不一会儿后便选了一堆书,一股脑儿都堆到了柜台上,猛一看足足有几十本,此外她又拿了一堆上好的纸和颜料,直把柜台堆地满满当当。

    书纸颜料都是不便宜的东西,这些起码也要几十两银子,所以甄珠不要他送。

    方朝清明白了她意思,笑笑也不再执意说不收钱,只是翻了翻那些书。

    几十本书里,有几本是给孩童启蒙识字的,有四书五经,还有一些字帖,除此外便是各种游记等杂书。

    启蒙书四书五经显然是给阿朗的,杂书应该是她自己打发时间。

    “这字帖——你要临摹练字?”他问道。

    甄珠摇摇头,又点点头:“给阿朗买的,不过——我也可以用吧,你不是要我练字吗?”

    方朝清摇头:“你要练字的话,这些给蒙童练字的字帖便不适合了。”说罢,转身去了内室,回来时手里拿了好些字帖,“你的字基础已具,但风骨未成,接下来应该临摹大家之作,领会融合后再思贯通创新,这些都是我收藏的字帖,你先选一些临着。”

    甄珠好奇地翻了,见有些字帖很熟悉,比如颜贴柳贴之类的大家之作,还有一些不熟悉的,应该是这个时空特有的。

    翻到最后一本,她眼前忽然一亮。

    这字帖她从未见过,但见笔画瘦劲,结体舒张,用笔潇洒肆意,虽不如颜柳等大家老道熟稔,却有股遮不住的肆意少年气透纸而出,叫人看了便觉得生机勃勃,畅快难言,非是草书,却颇有狂草风范,灵性逼人。

    最重要的,是很对甄珠的胃口。

    她翻回扉页,想看是哪位大家,却发现扉页上只写了帖名“登临贴”三字,并无书者姓名。

    她扬起字帖,好奇地问:“这是哪位名家所书?怎么没名字?”

    方朝清脸色有些古怪:“你怎么选了这本?”

    甄珠瞪眼:“我喜欢呀!”

    方朝清失笑,摇了摇头,低声道:“这是我的。”

    “嗯?”甄珠以为没听清。

    方朝清微笑,微微提高声音:“这是我往日所书旧贴。”

第19章 轿子() 
甄珠的第一反应,就是方朝清唬她。

    两人合作许久,还一起签订了协议,她是亲眼见过方朝清写字的,她记得清楚,方朝清的字,也就称得上个工整而已,而且规规矩矩没一点锋芒,倒是挺符合他平日的作风。

    而这登临贴,内容写的登山临水之感,文意开阔,笔意更是肆意,飞扬跳脱又灵性十足,不说比肩王张颜柳,却也足以在书法史上留下一笔,再打磨打磨,极有可能便成一代大家。

    两者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甄珠是这样想的,脸上便露出了不信的神色。

    方朝清自然看出她的不信,却不以为意,只笑道:“不骗你,这真是我的字。大约十七岁时吧,那年我遍览五岳,自以为窥得世间高峰,年少轻狂,一时意气,便写下这登临贴,还妄想借此贴与古往今来诸位大家试比高。”

    他摇头笑笑:“或许老天也见不得我这般狂妄吧。后来,遭遇了些事,我手腕受伤,荒废数年,如今的字,如你所见——已经不堪入目了。”

    甄珠愣住了。

    他笑着,一脸的云淡风轻,可如果他所说的是真,又怎么会真的云淡风轻?

    她低头,又看了看手中的登临贴,飞扬肆意的笔墨淋漓如山水,带了十二分的少年意气,看着这字,一个轻狂少年人的形象便似乎透纸而出,这样的灵性,是数年的刻苦,更是天赋。

    然而如今,这一切都没了。

    他的手,再也写不出这样好的字了。

    甄珠不由看向他手腕,那被衣袖掩盖的地方,外表看不出什么,然而她忽然眼眶一酸,飞快地低下了头。

    “没什么,都过去了。”

    头顶有声音轻轻地道,她抬头,就见方朝清安抚地对她笑,笑容温暖。

    从那以后,甄珠便不再去悦心堂,只阿朗每月去一次,每次都带着那只木匣子,匣子里放着她新画的图。当然,甄珠每次都记得上好锁,不然万一被阿朗知道匣子里是什么画,她的脸啊,要放到哪里。

    没有俗事缠身,甄珠只专心练字画画,每日练一个时辰的字,接下来的时间便是在洛城城内或周边游逛写生,她画春宫,画山水,乐此不疲地寻找新颜料,自己调色,偶有小惊喜。

    如此几个月下来,字和画的进步都斐然,方朝清送来的信里,头一次夸奖了她。

    两人通过阿朗的匣子通信,但往常都是只说公事,半点闲话不提,像这样的夸奖,都算得上例外了。

    甄珠自认俗人,俗人自然喜欢被夸奖,于是她劲头更足了,对画春宫也更上心,原本画春宫还多半是为钱财,随着方朝清的运作,如今“风月庵主人”的春宫画作价格节节升高,甄珠和阿朗两人又没什么大花销,不断增长的钱对她来说便没了意义。

    有钱便有了闲兴,她专门去洛城城里城外的几个有名景点取景,将景色入春宫,简直把春宫当成艺术品一样来画。

    这样一来,虽然画地慢了,但结果却更好。阿朗每月从悦心堂带回的银子更多了,甚至现银已经拿不动,只能换成银票,某日甄珠心血来潮,把堆到床底的银子银票全扒拉出来,趴床上数半天,赫然发现自己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富婆。

    几千两啊,下半辈子什么都不干混吃等死都足够了。

    不过,人生嘛,还是需要有点儿追求的。

    把银子重新扔回床底下,甄珠的日子依旧没什么变化,只是因为不缺钱了,画画更随性,春宫便画地少了,上月更是只画了两幅,而按之前方朝清信里所说,如今她的画已经完全供不应求,甚至有外地的人专程到洛城求画,便是一月几十幅,也完全不愁销路。

    但见她只交了两幅图上来,他却也没催她趁机多画,只说这样反而更符合风月庵主人清高随性的设定,让她随意就好。

    但甄珠心里清楚,若真的供不应求到这种地步,自然是多画赚更多,要知道穿越前有段时间,她参加展览的作品刚获奖,风头正盛的时候,代理她画作的画廊甚至恨不得把她关在屋子里不吃不喝只画画,好趁着市场正热大赚一笔,因为谁也不知道市场风向什么时候变,这是商人本性。

    所以方朝清能这样说,她反而领他的情,小小羞愧一下后,便决定再勤快一些。

    正好之前把洛城八景中的六景都入了画,唯独剩下一个马寺钟声,一个邙山远眺,她虽不信佛,却也无意故意辱佛,因此马寺钟是不会画了,邙山远眺则是因山在城外,所以一直没去,下定决心要勤快后,她便收拾了各色吃喝和画具,租了一辆马车,跟阿朗一起去了邙山,写生玩乐两不误。

    时间过去将近一年,如今的阿朗已经不是当初的小孩子模样了。

    他已经比她高出半头,身形也不再瘦骨伶仃,虽然不胖,但日日练武,骨架上便贴了薄薄一层肌肉,比普通白斩鸡少年身材结实匀称许多,加上脸上一道凶恶的疤痕,腰间配上甄珠给他买的刀,做个护卫也是挺唬人的了。

    甄珠的容貌太招人,虽然外出时都做了遮掩,但也难保不出意外,所以之前她外出都很谨慎,多半还是在城内游逛,如邙山那般位于城外数里,又山高林密,游人散落的地方,她是绝对不去的。

    但自从上次在洛水岸边散步,两个登徒子上来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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