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惊讶地道:“这么晚还干活?”
妇女愁眉苦脸:“不多干点怎么行呢?在白雾城,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税比人要多一倍。唉,你们是不会了解生活下去有多么困难。”
“我了解。”林立怅然道。其实倒并不像羽墨所说,他是个没心没肺只顾着自己的人,世上有千千万万穷苦之人,他又如何能够顾得过来。
他只知道,如果自己不想被别人踩在脚下,就必须将别人给踩在脚下。
除了客栈,林立并没有远去,而是轻轻跃上屋顶,在屋顶上面修炼。
回到了现实世界,他也不能够再隐藏自己的实力,必须尽快恢复元气,否则要是再碰上类似那个神秘黑袍人似的大人物,他就真的是毫无反抗之力。
已经三更天了。林立飞一个人静静地望着夜空。天色接近拂晓,有一颗寂寥的星星还在闪烁着白光。
“你在想什么?”羽墨突然问道。
“老子思春,关你屁事。”林立懒洋洋地道:“你说世界上有那么多穷苦的人,就算是用通天的本领,只怕也是顾及不过来吧。”
羽墨想了想,道:“只要你尽了那份心就足了。”
林立哈哈一笑,躺倒在屋顶,头枕着双臂:“羽墨,你一定见过魅舞吧?说点魅的事情给我听听。”
羽墨沉默了一会,缓缓地道:“魅是一群喜欢流浪、追求美丽的生物。日出的大海上、星光下的沙漠里、月亮升起的雪山顶,都会留下它们翩翩的舞姿。
无论走到哪里,魅都会帮助弱小,因为它们尊重这个世间的每一种生命。在魅的眼里,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林立嘲弄道:“原来魅喜欢行侠仗义。”
羽墨接着道:“在别人看来,魅舞是一种必杀的武技,但对魅而言,魅舞仅仅是它们热爱生命、展示激情的舞蹈。”
林立翻翻白眼:“魅舞明明就是武技嘛。”
羽墨一哂:“所以说你根本就不懂魅舞。对了,你是从魅舞玉鉴上学到魅舞的吧?”
林立点点头,追问道:“羽墨,你和魅到底是什么关系?听你的口气好像和它们很熟。莫非因为我会魅舞,所以你才缠上了我?”
羽墨神秘地一歪嘴,不答话了,这小子一到关键时候就装哑巴。
过了一会,它开始岔开话题:“对了,玄龟赤睛兽的碧珠阴气太重,不能单独吞食,必须有火龙丹、赤练草等阳性的丹草作药引,才可以服用。别担心,我会替你弄到的。”
林立“嗯”了一声:“到现在为止,你对老子还算不错,继续努力吧。”
羽墨小眼盯着我:“林立,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实话告诉你,光魅舞玉鉴远远不够。如果没有一颗热爱生命、追求美丽的心,你永远不可能跳出真正的魅舞。”
追求美丽?林立听得直想发笑。想了想,林立指着屋檐下那条又长又窄的巷子,平静地道:“我也和魅一样,都在流浪,但这只因为我没有家。
污水四流的黑暗小巷,对我再亲切不过。巷子里虽然脏,但可以避一避寒风。羽墨,看看巷子两面的高墙,你知道墙砖缝里有什么?”
不等他回答,林立淡淡地道:“有绿色的苔藓,你知道苔藓是什么味道?我告诉你,又苦又涩,因为我吃过,饿狠了的时候吃过。
所以,我不可能像魅那样,充满热爱地在美丽的大海上起舞——我没有那个闲情。”
林立站起来,俯视着粗陋的巷子,笑了笑:“我的舞蹈是属于这里的。它也许注定不会美丽,但这就是我的魅舞。”
羽墨沉默了,深深地凝视着林立。天色越来越亮,微白的曙光照在巷子里,光影斑驳。
“即使是再幽深的巷子,也能看到曙光呢。”林立忽然低声道,仰起头,甘柠真、海姬、鸠丹媚的身影仿佛映在了青白色的天空中,这一刻,他忽然发觉自己很想她们。
一大早起床,花生米就缠着林立学法术,后者考虑了一下,传了他吹气风的口诀,毕竟这个最实用,逃跑方便。
早饭后,花生皮有点激动地宣布:“师兄已经到白雾城了,约好中午见面。我们快点准备一下,买几件干净的衣服换上,别被人说寒酸。”
花生米开心地蹦起来:“爷爷,以后我们是不是要搬到罗生天住了?”
花生皮笑得皱纹舒展:“应该会吧,这么久没回去,我还真有点怀念罗生天呢。
林老弟,你也和我们一起去吧。干脆加入漠云宗,别再到处混日子了。要是刻苦修炼,说不定还能避过一、两次天劫呢。”
林立心中一阵感激,花生皮还真是古道热肠啊。花生米对我眨眨眼睛,花生壳手指几乎点在了林立的鼻子上:“喂,我爷爷要收你为徒,你个没心没肺的猪头,还不磕头谢恩?”
花生皮笑眯眯地道:“不用那么急,等见过了掌门师兄我们再说。”
林立也就顺势打了个马虎眼,糊弄了过去。一行人走出客栈,来到繁华的城中心。
转了一圈后林立发现,他辛苦贴在墙上的告示都被撕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张烫金红榜,在阳光下显得十分醒目。
日他奶奶的,谁那么缺德!林立满腔怒气,一把将面前的红榜撕下。边上立刻有个红衣大汉走过来,对林立一拱手:“这位兄台你好,我是金刚秘道派的,请交十两银子。”
林立正憋火:“干什么?金刚秘道派就能光天化日打劫?”
大汉一愣,随即指了指林立手中的红榜,我目光一扫,上面写着“武道大会即将召开,参赛者请自揭红榜,并交付十两纹银报名费。”
原来是这么回事,林立对武道大会可没什么兴趣,刚要解释是误会,羽墨忽然道:“你看看榜单末尾。”
林立仔细往下看,红榜最后写着:“三名获胜者的彩头分别是:一、火蝗翅。二、赤练草。三、白骨虫卵。”
羽墨道:“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火蝗翅和赤练草都能中和碧珠的阴气,所以你参加武道大会正合适。”
林立正在考虑,花生壳嘲弄地道:“就你这副熊样还想参赛?白白糟蹋了银子。”
林立瞪了她一眼,掏出银子给红衣大汉,从他手里接过一块黑漆漆的参赛铁券,铁券呈三角形,触手有一丝冰寒,上面雕刻着一朵桂花。
花生皮重重拍了拍我的肩膀:“小伙子,有志气!虽说获胜的希望不大,但见识一下总是好的。放心,将来我会好好栽培你的。”
花生壳怪叫道:“他要是能获胜,狗屎里也能开出鲜花!”
花生米抹抹额头的大汗,小声道:“爷爷、老姐,小心风闪了你们的舌头。”
林立笑嘻嘻地瞧着花生壳,也不说话,她憋不住了,嚷道:“你一双贼眼盯着我看什么!”
林立一本正经地回答:“我在看狗屎里能不能开出花来。”
花生米捧腹大笑,花生壳气得胸脯起伏,大虎轻轻拉了一下她的衣角,低声道:“你说不过林兄的,别自讨苦吃了。”
“后天就是飘香大会,兄台别忘了赶早,预祝你马到成功。”红衣大汉笑呵呵地收好银子。白雾城的三大门派确实生财有道,不过想赚林立的钱门都没有。
走过红衣大汉身边,林立施展混沌甲御术,轻松拿回了自己的银子,顺带一锭利息。
第261章 脚碰脚()
逛到正午时,花生皮全家已经添置了一身新行头,神采奕奕地来到一座叫“风雅居”的高楼,这里是和漠云宗约好碰面的地方。
“师弟!”临窗的雅座上,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冲花生皮招手。
“师兄!”花生皮激动地喊道,两个老头抱在一起,老泪纵横。好半天,花生皮才回身给林立介绍:“这位就是漠云宗的掌门人——白光光。”
白光光穿着华贵的黄丝袍,腰围玉带,看上去派头十足。他们一一上去向他行礼,白光光叹道:“多年不见,师弟你风采如旧,门下桃李硕硕,真让我羡慕啊。”
花生皮忙道:“师兄说哪里话,你执掌漠云宗,威慑罗生天,比我强多啦。”
两人互相吹捧了一阵,开始说起当年往事,白光光吞吞吐吐地道:“师弟,现在没有外人,你老实说,你真的没有拿走本门秘笈吗?”
花生皮当场火冒三丈:“师兄,难道你现在还怀疑是我偷的?”一拍桌子,吹胡子瞪眼就要走。
白光光表情尴尬地拉住他:“我只是随口一说,你怎么当真呢?来坐下,点些好菜听听歌舞,消消气。”
楼厅的中央,围着几扇精致的花鸟屏风,从屏风后缓缓走出一个女孩,苗条秀美,额头上生着一排柔软的触角,又细又长,闪烁着紫色的光。
她向四周的客人盈盈一福,额头的触角互相撞击,奏出叮叮咚咚的乐声。
花生米叫道:“真稀奇,触角还会奏乐!”
大虎拿出一根黑铁管,放在眼前,向女孩瞧去。林立好奇地打量着铁管:“大虎兄,你这是什么法宝?”
大虎难为情地道:“这不是法宝,是我自己瞎弄出来的玩意,我给它取名叫望远镜,因为能够看得很远。”
花生壳一把抢过黑铁管,扔在地上:“不要脸的大虎,这么丑的女孩也要偷窥!”
大虎结结巴巴地辩解:“我只想研究一下她的触角,不是偷窥。”
林立拾起黑铁管,朝里一看。神了!透过铁管里的透明镜片,连女孩怪胸前的两点都看得一清二楚,林立忍不住连连叫绝。
大虎红着脸:“我的甲御术学得差,只好制造一些没用的小玩意。”
林立正色道:“你错了,甲御术原本就是改造自然的技艺。依我看,你造出来的木轮船、望远镜就是一种全新的甲御术。
大虎,你只要继续钻研,将来一定能成为这门甲御术的开山宗师。”
大虎挠挠头,眼中露出深思之色。这时候,女孩轻启朱唇,开始唱起歌来。
歌声一入耳,就听得林立骨头发酥,血脉贲张。日他奶奶的,从来没听到过这么勾魂摄魄的歌声,像是在林立的心坎里搔痒一样。
四周的客人个个如痴如醉,女孩唱到:“楼上谁家少年,衣襟风流,勾得我,心不休。”眼波向四周流转,像一团点燃的欲火。
林立心中一动,女孩的眼神很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暗运镜瞳秘道术,他惊异地发现在她娇嫩的面容下,隐隐跳跃着红色的火焰。恍然明白,对方这张脸是经过乔装变化的。
奇怪,她到底是谁呢?
花生皮和白光光又聊了一阵,花生皮笑道:“师兄,记得过去你很喜欢讲排场,出门总是前呼后拥,现在怎么一个随从也不带?”
白光光老脸一红,支支吾吾了半天,突然哭丧着脸:“师弟啊,不瞒你说,漠云宗现在只剩下我一个光杆掌门,在罗生天呆不下去了呀。”
他们都大吃一惊,花生皮色变道:“到底怎么回事?你快说清楚!”
白光光神色羞惭:“自从秘笈被盗,本门甲御术最精深的部分就没有人再会了。
这些年,漠云宗日渐没落,在罗生天勉强混日子。谁料到半年前突飞横祸,我无意中得罪了近来风头最劲的眉门,被他们逼得四处流荡,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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