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房车回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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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房车回大唐-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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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半柱香的工夫,李浩终于数完了一千贯铜钱,然后跟着王主事前往蓝田县挑宅子。

    户部的账簿上记载,在蓝田县,目前有七处宅子,六座在城内,一座在郊外,王主事先带着李浩在蓝田县城里逛了一圈,把每一处宅子都跟他介绍了一遍,然而李浩悲哀地发现,每个宅子的故事都不大美好,因为这些宅子的主人不是被满门抄斩的就是全家发配的,要么就是宅子闹鬼,没人敢住,总之都是很不吉利的宅子。

    李浩虽然不信鬼神,但他毕竟是中国人,喜欢好兆头,然而他总归要挑一个吧,难道现在跑回去找李世民折现,李世民不抽死他才怪。

    眼看都已经快到傍晚了,还有田地没丈量呢,王主事又开始催李浩了,李浩想了想,然后问:“王主事,请问这些宅子里,哪一座最大?”

    他决定抛开这些乱七八糟不吉利的说法,挑最大的,房子嘛,当然越大越好了,这是最实在的办法了。

    王主事翻了翻簿子,抬头回答:“城东郊外十里处上河村的宅子最大,五进院,占地九亩。”

    “哇!五进院,占地九亩!”李浩双眼都冒光了,也不管是在乡下,直接拍板,“我就要这个了!”

    古代大户人家的宅子是很讲究的,宅院的大小称为“进深”,是以纵向大厅的数量来计算的,比如,三进院的宅子,由纵向的门厅,正厅还有后厅这三个厅组成,大厅两厢的称为厢房,而横向的院落则称为偏院,一般作为次要家庭人员的起居场所。

    王主事见他终于拿下了主意,终于松了一口气,眼看天色快晚了,他提议先去驿馆休息,明天一早再去看宅子,李浩点头同意,就跟他去驿馆了。

    一想到自己就快要拥有五进院的宅子了,李浩心里那个激动啊,激动得一夜都没睡着,第二天早上起来,顶着一对黑眼圈就跟王主事出城去了上河村。

    上河村附近有条河,名为清水河,因为上河村处于清水河的上游,所以叫做上河村,上河村还挺大,毕竟是靠近县城的村子,在籍三百多户,总共八百二十多人。

    李浩的宅子就在村子西边的杨树坡,是整个村子地势最高的地方,周围好多树,品种很杂,其中杨树居多,李浩一看到这些树,就觉得亲切,毕竟他在山里待了四年,所以对树木感觉格外亲切,况且,在未来世界,他从14岁开始就一直住在城里,整天面对钢筋混泥土的高楼大厦,所以对大自然格外向往,这宅子周围的环境,他很满意,心中不禁对自己的宅子充满了期待。

    很快,一行人来到了宅子前,破落的门头好像随时都会倒塌,斑驳的院墙似乎用手一推就能推倒,李浩看到后直接傻眼了,这是自己的宅子?没搞错吧?

    王主事的一句话打消了他的疑问:“李公子,这就是你选的宅子了。”

    “昨天选的不算,重选!”李浩果断说了一句,扭头就走。

    王主事眼疾手快,一把就把他拽了回来:“李公子,别闹,我很忙的。”

    “谁跟你闹了?是你跟我闹吧!”李浩指着破落的院门大叫,“你瞧瞧!你瞧瞧!这破烂院子像是能住人的地方吗!”

    话音刚落,“嘎吱”一声,院门开了,走出来一个须发花白的老头。

    王主事挑了挑眉:“谁说不能住人?你瞧,这不是人吗?”

    “额……”李浩好尴尬,迟疑了片刻,忽然道,“这里已经有主人了,我重选!”

    说完又要离开,再次被王主事拽了回来,王主事拍了拍簿子,笑眯眯地说:“你运气不错,这宅子虽然空了二十几年,不过好在有个人看守,里面应该不会太破,这就是那个看守宅子的人。”

    那老头看到王主事的官服,听到他们的对话,隐约猜到是有人来接手宅子了,赶忙上前行礼:“老仆杜洪拜见各位官爷。”

    王主事摆手道:“不必拘礼,向你引荐一下,这位李浩李公子以后就是这座宅子的主人了,陛下已经将这宅子赏赐给他了。”

    杜洪闻言一喜,赶忙转身又向李浩李浩行了个礼:“老奴拜见小老爷。”

    李浩赶忙摇手否认:“我不承认啊,我要重选,这宅子不是我的,房契地契我一样没拿,这宅子不是……”

    “咦,我手里怎么多了两张纸?”李浩震惊地发现手中多了两张纸,展开一看,房契,地契,齐活。

    “王主事!”李浩咆哮一声,愤怒地望着王主事。

    王主事一脸坏笑地望着他:“现在房契地契都在你手里了,你赖不掉了。”

    李浩忽然有种生无可恋的感觉,太坑人了,从太极殿到上河村一直被坑,唐朝人太坏了,各种套路。

    “小老爷,你为何流泪?”杜洪惊讶地发现李浩站在那里两眼泪哗哗。

    “没事,今早起来水喝多了。”

    杜洪:……

    房契地契在手,李浩已经无法拒绝这破烂院子了,只能跟着他们进去观察一番,不看还好,看了之后他更想哭,这是宅子吗,每一间屋子的屋顶都能看到蓝天白云,简直就是无死角天窗,嗯,夏天应该很通风很凉快,睡觉还能赏月,美的很,美的很。

    李浩已经绝望,他暗暗决定,如果自己要住进来,先把这里重建,麻蛋,房子太烂没关系,咱可以重建,建那种现代古代混杂风格的,保证大唐独此一家,然而……这需要一大笔钱。

    看完房子,已经快中午了,唐朝人没有吃午饭的习惯,李浩在山里却一直保持着每天三顿的好习惯,一顿不吃饿得慌,他找杜洪要了一碗白开水,吃了两个自带的胡饼,肚子饱了。

    等他吃完,王主事来找他去丈量田地,李浩对田地一窍不通,好在杜洪是此中老手,李浩就让杜洪帮忙把关,划了五十亩良田,离他的宅子也不远,就三里多路吧。

    田契到手,王主事终于完成任务,开心地跟李浩道别,李浩瞪着一双死鱼眼,目送他离开,对着他的背影一直诅咒:“出门被车撞,出门被车撞……”

14章:是时候下山了() 
杜洪见他一直碎碎念,凑过来好奇地问:“小老爷,您念叨啥呢?”

    “没啥。”李浩面无表情地回了句,然后道,“以后别叫我小老爷,要叫我少爷。”

    “是!少爷。”

    李浩转头盯着他看了许久,忽然很好奇地问:“你叫杜洪?守在这里二十年了?”

    “二十二年。”杜洪恭敬回答。

    “二十二年啊。”李浩不禁感叹,“这破宅子有什么好守的。”

    杜洪无奈叹道:“这宅子原本是很好的,只是年久失修,这才变成这样。”

    李浩为他可惜:“二十二年啊,全都献给了这破宅子,人生能有几个二十二年。”

    杜洪被他一言触动心事,神情转哀:“老仆身在奴籍,无处可去,能有这么个地方安身,已是天大的恩惠了。”

    李浩点了点头,忽然想起二十二年前大唐还未立国,不禁问:“这宅子是前隋时候留下的?”

    杜洪颔首:“是的,原主人姓丁,是上河村的第一大户,整个上河村的村民都是他的佃农和庄户,主人丁勉在长安和蓝田城里还有十几家绸缎庄,这宅子只是其中的一处产业,老奴二十八岁的时候逃荒至此,差点饿死,幸被原主人看中,招入府中做了马夫,这才保住性命,没想到才过两年,炀帝听说丁家有个女儿丁蔻生得很美,就命丁蔻入宫,丁蔻早已心有所属,不愿入宫,百般逼迫之下,悬梁自缢而亡,炀帝大怒,将丁家老小全部拿入狱中,发配各地,府中仆役也纷纷逃散,老奴无亲无故,无处可去,又想到老主人的恩情,便留在了这里看守宅子,没想到这一过,就是二十二年。”

    李浩听完不禁唏嘘,这杜洪还是很忠义的,同时,他心中暗忖:“想要在大唐混得好,必然要有人肯为自己做事,不可能事必躬亲,而自己秘密太多,手下的人必须忠心可靠,眼前的杜洪便是个不错人选,虽然他年纪有点大了,不过这年纪刚好能够做管家。”

    一念至此,他伸手拍了拍杜洪的肩膀,缓缓道:“这些年你辛苦了,有倒是守得云开见月明,现在我来了,你解脱了,以后你就做我的管家吧,好好打理这个宅子。”

    “管……管家!”杜洪闻言激动得浑身发颤,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管家可不是一般人能当的,必须是家主的心腹之人才能胜任,而且,身在奴籍的人一般没有当管家的可能,只能做仆役,李浩让他做管家,绝对是格外的提拔了。

    “老奴愿为少爷效犬马之劳。”杜洪激动得老泪纵横,就准备给李浩跪下磕头。

    李浩一把将他托住,嬉皮笑脸地说:“别跪呀,跪着聊天多不舒服,你还会用成语?念过书?”

    杜洪老脸一红:“小的时候念过两年,唉,那时候太贪玩了,由着性子来,最后爹娘也知道老奴不是读书的料,便没让老奴读了。”

    李浩笑着摆手:“没事,你做的对,年轻就该任性,美好的童年才是最重要的。”

    “老奴离开学堂后就回家跟爹种地了。”

    李浩忽然感觉这杜老头很喜欢呛自己,之前自己说“这个宅子是人住的地方吗”,他就从宅子里出来了,现在自己说童年最重要,他就说自己的童年只有书本和种田,闹哪样,会不会聊天!

    杜洪见李浩忽然尴尬地对着天空欣赏个不停,感觉自己说错话了,赶忙赔罪:“对不住,少爷,老奴不大会说话,是不是说错了什么?”

    李浩转头望着他,快速眨了一会儿眼睛:“要不你还是做马夫吧,其实管家这个职位不适合你。”

    杜洪:……

    李浩最终还是让杜洪做了管家,对于李浩来说,忠心是第一要素,能力不够,可以慢慢培养嘛。

    杜洪住在西偏院的小屋里,旁边就是马厩,整个宅子也就这间小屋能住人了,李浩不得已,跟他一起在这里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他把那一千贯钱丢给杜洪,让他招人来修葺房屋,起码要让宅子能住人嘛,还很装逼地说了一句:“不差钱!”

    杜洪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再次激动得老泪纵横,信誓旦旦要为李浩效死,李浩拍了拍他肩膀说:“我只要你活着,好好帮我做事,别动不动就要死要活的,以后咱们还会有更多更多的钱,放心,不差钱!”

    他说完就离开了,骑着驴蛋回南陀山,自从带驴蛋下山配种到现在,已经将近二十天了,加上回去的路,那就是一个月,师父一定很想念自己,李浩是这样想的。

    李浩回到静云观的时候,正是中午,至元真人和裴渺正在院中吃饭,李浩躲在门外惊讶地看着,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虽说裴渺和至元真人受自己影响,养成了吃午饭的好习惯,然而他可从来没见至元真人来前院吃过饭,唐朝人吃饭跟现代人不同,现代人吃饭是一家人围着一张大桌子,大家其热融融地吃饭,而唐朝人吃饭不用桌子,是用案几,而且是每人一个案几,分开吃,裴渺受自己传染,已经养成了用桌子吃饭的习惯,至元真人这老古板却一直不接受,没想到自己才离开一个月,他竟然一改常态,跟裴渺凑到桌上吃饭了,这太让李浩吃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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