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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李浩还需要做大量的蜂窝煤炉,蜂窝煤只有蜂窝煤炉才能烧,其他的炉子烧不了,想要卖蜂窝煤,自然要蜂窝煤炉,他已经想好了,到时候卖的时候只要一次性购买五十斤以上的蜂窝煤,就送蜂窝煤炉,这就是未来世界的营销策略,谁让过人那么爱贪小便宜的。
蜂窝煤炉做起来也不简单,不仅需要铁匠打制外壳,还需要隔热内胎,内胎是用沙土烧制的,李浩亲自去找那些烧制瓷器的窑厂烧制,只要一个模坯弄出来,那么一窑烧出来就是几百上千的内胎,速度还是挺快的。
只五天的时间,三百多个煤坯机和五千多个蜂窝煤炉已经做成,煤坯机是够用了,不过蜂窝煤炉还不够,李浩让那些铁匠和窑厂继续做,最低目标是做两万个。
与此同时,程处默的碎煤也收集到位,他这几天四处奔波,风尘仆仆,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这样辛苦,脸都被冷风吹出冻疮了,然而他没说半句抱怨的话,相反,他还很期待,自己创业的辛苦和快乐,旁人是无法体会的。
程处默一共弄来二十万石碎煤,也就是两千万斤,真的是一文钱都没花,人家一听说他的身份,直接白送,现在那二十万石碎煤就存在长安城北边十里坡的粮库里,因为那里有他们程家的封田,那里自然有个庄子,也有粮库,不过平时都是程家的亲戚在那打理,程咬金很少去过问。
接下来,又轮到程处默忙了,因为需要用人了,而且要好几百个人,打煤坯其实不难,只要把碎煤跟水搅拌均匀,然后用煤坯机打出来就行了,重要的是掺水的量一定要把握好,不能太多,也不能过少,水太多的话做出来的蜂窝煤烧不着,水太少的话,做出来的蜂窝煤容易散。
李浩知道最合适的掺水比例,这方面不用担心,打煤坯的工人都是卢国公府的,部曲和家役都有,总共三百多人,李浩把打煤坯的方法告诉他们,然后教他们用煤坯机,基本十秒不到就做出了一个蜂窝煤,非常简单,只要脑子没有问题的人基本看一遍就会了。
接下来就是浩浩荡荡生产蜂窝煤了,三百多号人连续忙了四天,二十万石的碎煤就全部变成了蜂窝煤,整整齐齐地堆放在了仓库中。
眼看天气越来越冷,就快进入三九天了,李浩自己也等不及了,让程处默派人把这些蜂窝煤拖到长安的十个店铺里,同时还把自己准备的蜂窝煤炉分发到十家店铺里,让他们按照自己的要求,买五十斤蜂窝煤送一个蜂窝煤炉,至于蜂窝煤的价格,必须比煤块低,长安煤块的价格是十文钱一斤,比粮食都贵,没办法,唐朝的煤业还没那么发达,物以稀为贵嘛,李浩就把蜂窝煤的价格定在八文钱一斤,足足比市场价低了20%,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三九”的前一天,长安十家蜂窝煤铺子同时开张,一开张就爆出惊天消息,八文钱一斤出售煤炭,大家都惊呆了,纷纷跑去问,当他们看到蜂窝煤的时候,全都被蜂窝煤奇怪的形状吸引了,自然要问出心中的疑惑。
店员们都是经过李浩培训的,他们耐心地给大家讲解蜂窝煤的特性,优点和使用方法,还别说,蜂窝煤和煤块比起来确实有很多优点,其中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燃烧率高,也就是说蜂窝煤能够充分燃烧,而煤块由于又大又硬,中间部位经常烧不透,很浪费。
就冲着价格低而且利用率高这两点,许多人纷纷开始购买蜂窝煤,买蜂窝煤怎能没有蜂窝煤炉,听说买五十斤蜂窝煤就送煤炉,大部分人都一次性就买五十斤,长安有钱人多,甚至有人一次性买了上千斤蜂窝煤,好几辆马车才拖走。
蜂窝煤的出现在长安掀起了煤炭热潮,大家纷纷奔走相告,十家店铺的生意火得不得了,仅第一天,十个店铺加起来一共卖出三十二万斤蜂窝煤,按照八文钱一斤算,那就赚了两千五百六十贯钱,刨去一些成本,净赚两千五百贯。
听到这个结果的时候,程处默开心疯了,手舞足蹈狂叫不止,李浩可没有被钱冲昏头脑,他们现在可是在长孙家碗里抢食,长孙家不可能坐视不理,是时候请程咬金出马了。
34章:大小混账()
第二天,李浩亲自用两辆马车拖着一千二百贯钱拜访程咬金,到卢国公府门外,递上拜帖,在门外等了足有小半柱香的工夫,门房才开门让他进去,带他去客厅。
客厅里只有程咬金一个人,那狗熊般的身躯坐在一张案几后面,案上全是酒肉,什么烤全羊,烤乳猪,卤牛肉等等,全都是硬菜,看一眼就让人产生油腻感。
“小子来啦,坐吧。”程咬金看到李浩来了,抬了抬眼皮,边喝酒边让他坐下。
李浩在下手的案几旁坐下,屁股刚碰垫子,两个金发碧眼的胡姬就端着美酒和菜盆给他上酒菜,程家家风彪悍,就连吃饭风格都彪悍,盛菜都是用盆子。
胡姬们给李浩上的菜跟程咬金的一模一样,全是肉食,而且一看就很倒胃口的那种,李浩清楚地看到一大盆卤牛肉,难以置信地问程咬金:“程叔叔,这是……牛肉?”
李世民极重农耕,而农耕离不开牛,可以说古代的牛就是农耕的基础,所以大唐有严令,禁止杀牛,否则将会有牢狱之灾,然而李浩居然在程家的饭桌上看到了卤牛肉。
程咬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你看错了,这是驴肉。”
李浩闻言一滞,呵呵干笑两声,道:“程叔叔,小子这次冒昧来访,颇为唐突,望程叔叔勿怪。”
程咬金浓眉一拧:“你再跟老子这样阴阳怪气地打边腔,信不信老子抽你,有事就说,有屁就放。”
李浩好尴尬,这混账太不会聊天了,大家见面寒暄几句嘛,中国人的传统嘛,你非要搞得人家这么尴尬,一点前戏都没有,一来就直奔主题,多不好。
“说不说,不说的话老子就逐客啦!”程咬金见他在那发愣,不耐烦地瞪眼嚷嚷。
显然他还是认为李浩坑了他儿子,所以才对李浩这副态度,能让他进来跟自己见面,完全是给了李世民的面子。
李浩索性也就不拐弯抹角了,直接开门见山道:“程叔叔,我这次来是来送分红的。”
“分红?什么分红?”程咬金不解地问。
李浩此次虽然送来了一千多贯,但却没填礼单,为什么,因为这不是送礼,这本来就是程家该得的分红钱,自然不用填礼单。
李浩当即解释:“我和程处默合伙在长安开了十家蜂窝煤铺,昨天一天进账两千五百六十贯,刨去六十贯本钱,一共两千五百贯,我们事先就说好了,五五分成,所以,昨天程家所得分红是一千两百五十贯,我已经送来了,贵府的管家应该正在派人清点着呢。”
“一天赚这么多!原来这蜂窝煤是你们两个搞出来的!”程咬金闻言失声惊呼,两眼瞪得滚圆,他虽然听说长孙家靠长安的煤炭产业敛财无数,但他也知道煤炭的利润其实并没有那么高,长孙家之所以能赚那么多钱,自然是因为垄断,既然都垄断了,那么他们又怎能不赚钱呢。
李浩见程咬金如此吃惊,微微一笑,点头道:“小子曾让程处默带话给叔叔,这个生意,一本万利,仔细一算,我们所投成本,不超过五百贯,昨天一日,已然回本,而且远远超过,接下来这个冬天,就等着数钱了。”
程咬金瞬间被金钱冲昏了头脑,陷入无限喜悦之中,然而他到底是混世魔王,只开心了一会儿就冷静了下来,仔细一想,眯眼望向李浩,冷冷道:“你今天来,只怕是想让老子替你做挡箭牌吧?”
李浩也不矫情,咧嘴嘿嘿一笑,拱手道:“程叔叔果然智慧过人,小子此行就是想让程叔叔坐镇咱们的煤炭生意,有您坐镇,长孙家就算不开心,也不敢轻举妄动。”
程咬金摸了摸络腮胡子,眯眼仔细看着李浩,盯得他浑身发毛,仿佛要将李浩看透一般,过了许久,他才缓缓道:“小子,当今天下,敢把手伸到长孙家的碗里抢肉吃的,你是第一个。”
李浩嬉皮笑脸道:“程叔叔也是一个。”
程咬金闻言一愣,随即忽然嘎嘎狂笑起来,用指头连点李浩数下:“你啊你,果然和老子一样,是个混账!”
李浩赔笑:“只要能赚钱,做个混账也挺好的。”
程咬金忽然敛起笑容,板着脸问:“不过,李浩,你要知道,老夫虽然能替你做一回挡箭牌,但却不能护你一辈子,你得罪了长孙家,就不怕遭报复吗?”
李浩正色道:“程叔叔,小子既然敢这么做,便有十足的把握,世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要大家利益相同,便志同道合,这次我虽然抢了长孙家的肉,但说不定哪天我就能还长孙家一头牛呢。”
“听你这话的意思……”程咬金眯眼眼猜测,“你似乎还有其他的赚钱法门?”
李浩自信一笑,颔首道:“小子在这里不妨跟程叔叔揭点底,小子一肚子赚钱的好门路,这蜂窝煤只是冰山一角,微不足道,倘若程叔叔肯跟小子长期合作下去,小子敢指天立誓,不出五年,程家家产至少可以翻五倍。”
“五倍!”程咬金闻言浑身一震,李浩的这句话太有诱惑力了,虽说他总是认为李浩喜欢坑人,但这次自己还是忍不住相信了李浩,唉,怒己不争,就喜欢这阿堵之物啊。
程咬金虽然没有拍着胸脯向李浩保证什么,但从他对自己的态度就可以看出,这事已经成了,因为接下来程咬金对自己很热情,居然说出:“你就是老夫亲侄子,不要拘泥,跟在自己家一样……”
不要脸,臭不要脸,这样的话都说得出口,难道他忘记之前是什么冷漠态度的了吗。
程咬金有个坏毛病,喜欢喝酒,他还有个更坏的毛病,喜欢让别人陪自己喝酒,如果别人不肯喝,那就是不给他面子,他就会很生气,后果无法想象,要看对象是谁,如果是长孙无忌,顶多臭骂一顿,如果是李浩这样的布衣晚辈,呵呵,吊起来抽一顿应该不是什么大事。
李浩迫于程咬金的淫威,只能不断陪酒,三勒浆虽然酒精度不高,不过怎么说也是唐朝最烈的酒了,喝多了还是容易醉,况且李浩的酒量并不怎么大,他讨厌醉酒,于是他各种偷奸耍滑,端起酒筹的时候使劲晃两下,先泼出去一点,然后一仰头,咕嘟咕嘟喝下,声音很大,其实有一半酒已经洒进了领口,这大冷天的,满胸满腹都湿漉漉的,那酸爽,绝对正宗。
程咬金看着他偷奸耍滑,故意装瞎,还是一杯一杯地灌他,李浩实在喝不下去了,他的衣服也湿透了,只能装醉,直着舌头道:“程叔叔,小子似乎有点困了,估计酒劲儿上来了,小子得回去了。”
“喝不下了?”程咬金双眉一挑。
李浩半醉半醒地点头:“喝不下了,都喝到嗓子眼了。”
程咬金再次挑眉:“是你衣服喝不下了吧,再喝下去只怕裤子也得湿透了。”
李浩好尴尬,原来这混账早就发现了,一直在逗自己呢,李浩怒啊,偏偏又不敢发火,只能咧嘴傻笑:“程叔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