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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马听了那人的话,粗声粗气地说道:“fuck!你这家伙要是敢告诉老大,看我不把你那狼爪子给你炸掉!”
被河马要炸掉狼爪子的人名字叫雪狼。据说,在所有的动物之中,最具有隐忍精神、最擅长追踪猎物的动物就是狼,而在众多的狼族之中,最最具有隐忍精神,最最擅长追踪猎物的狼又是雪狼。而这个人之所以被人叫做雪狼,便可见追踪是他的强项了。
不要说在浣花溪,就是放眼天下,雪狼的追踪技术和能力都几乎可以说是无人能及。对于逃跑的人来说,雪狼便是他们每一个人最深的噩梦。不管是政府的要员、黑道的巨擘,还是潜逃的敌人、什么的毒枭,只要是被雪狼盯上的,至今还没有一个人能够逃掉。在这些人的圈子里,真正到了谈狼色变的地步。
雪狼最成功的追踪经历是帮助东南一个国家的政府追踪一个隐藏多年的大毒枭。那大毒枭的行踪神出鬼没,藏身的地点更是扑朔迷离,全天候随身的保镖最少的时候也有二三十人。他国家的政府始终想把他逮捕归案,奈何这家伙比你强还滑,比变色龙还会隐藏自己,最终也没能将他抓获。
没办法,政府派线人找到龙之魂,请求龙之魂帮助将那大毒枭捉住。路风便把任务交给了雪狼,雪狼接受任务在搜集了很多信息以后,便到那毒枭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去查找,终于又通过龙之魂的线人知道了那大毒枭很有可能在一个成人舞厅里。雪狼和路风通报了信息以后,便化妆成一个人妖进入了那舞厅,终于发现了那毒枭。
可是那毒枭的身边至少有三十多人的保镖,而雪狼这时候却只有一个人。雪狼在把信息刚发给路风的时候,那大毒枭却带着他的手下起身便走了。没奈何,雪狼只好继续跟踪。在跟踪的整个过程中,雪狼变成过脏兮兮的乞丐,头发斑白的老人,发育丰满的少女,也开过汽车,坐过轮船,乘过飞机,最终终于在五千多公里的一处原始森林里找到了那大毒枭的老巢,最后让乘坐着直升机赶来的龙之魂成员把那大毒枭生擒活捉,交给了他们的政府。
雪狼听河马威胁自己要把自己的狼爪子给炸掉,当然就不干了,大笑着说:“河马,你少装B,我要是把你骂老大的话告诉了他,没等你把我的狼爪子炸掉,老大就已经把你的蛋黄给挤出来了,我看你还怎么找女人!”
河马好家伙块头极大,却很好色,平生最喜欢的,除了爆破,就是女人。听雪狼说让自己找不成女人,便气冲冲地说:“老大他只管自己泡妞,也不管管咱们,他要是敢让我找不成女人,fuck!我也把他的蛋黄给炸出来,让他也泡不成妞儿!”
127。剑龙和枪神()
听了河马的话,雪狼哈哈笑道:“我操!河马,得了吧你!就凭你那手段,要炸别人还行,要炸咱们老大,你还差一截呢!”
雪狼身边的一个人也笑笑说:“雪狼说的对,河马,和咱们老大比牛逼,你还差得远呢!”
听了雪狼和那人的话,河马使劲地搔了搔他那金黄的有些蜷曲的头发,嘿嘿笑道:“fuck!老大,老大,只顾得泡妞儿的老大,你这混蛋现在在哪里挺尸呢?”说完了这话以后,又向着那人说道:“剑龙,你说咱们老大是不是真的天天在泡妞把咱们忘了呢?”
被称作剑龙的人看了看河马,笑笑说:“河马,你以为咱们老大像你一样,离开了女人就不能活了?咱们老大可没有你这家伙那样好色!”
剑龙看上去比雪狼要稍稍年轻一些,这家伙是这群男人之中长得最帅的一个,简直可以说是天庭饱满地阁方圆,星眉朗目鼻直口方。虽然相貌比不上潘安,更比不上西施,可是十个男人中至少有九个比不上他帅。
这家伙差不多有一米八五,身材却匀称到黄金分割,既不胖也不瘦的浑身上下,除了肌肉就是肌肉,连一点儿多余的脂肪都没有。这家伙若是进军影视圈,一定会倾倒无数的影迷,说不定许多女孩子会因为他一生不嫁。
剑龙能够在浣花溪呆着,绝对不是因为他的这一身让女人爱慕得要死让男人羡慕得要死的天然好皮囊,而是因为他那可怕的格斗技术。可以说,在浣花溪的五十六个人里,除了他们的龙头老大路风,就没有人再比剑龙的格斗技术高明了。这家伙的格斗技术简直到了变态的地步,要是在都是赤手空拳的情况下,三十个五十个平常人根本近不了他的身。
这家伙的手只要一伸出去,脚只要一踢出去,胳膊肘只要一捣出去,膝盖只要顶出去,对方不是胳膊腿断了,就是膝盖脚踝碎了;不是鼻梁塌了,眼眶裂了,就是肋骨断了,心脏停了。反正这家伙只要一出手,就一定是一击必杀,绝不落空!当然,这还只是在赤手空拳的情况下,如果他手里再有一把军刺的话,那就需要另当别论了!
剑龙的旁边还有一个人,这个人和尖利的年龄差不多,虽然没有剑龙长得帅,可是却也并不难看。这个人给人的第一感觉好像是没有多少精神,因为他的眼睛基本上都是在眯着,就像是一个半睡半醒的人,迷迷瞪瞪、似醒非醒似睡非睡的那种状态,不过若是有人认为这个人比较好对付,那就大错特错了。
事实上这个人不但一点儿也不好对付,反而很可能比其他人更可怕,更令人恐怖。这个人当让也有一个名字或者是外号,不管是真实的名字也好,还是外号也罢,反正很多年来,大家一直叫他枪神。可以说,在浣花溪这个地方,在龙之魂的队伍中,每一个人都是射击的好手,可是这里的每一个人,包括他们的老大路风,要是和枪神比起枪法来,也都会自叹不如。
枪神的枪法有多厉害,也不是一句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不过大家若是知道了他曾经是世界十大王牌狙击手的时候,就多多少少能够初步知道了他枪法的神奇。通常的狙击手,都是擅长长枪,可是枪神,不但长枪百发百中,手枪、微型冲锋枪也是从不落空。而且让人瞠目结舌的是,这家伙竟然能够双手同时开枪。不管是在白天,还是在黑夜;不管是匍匐,还是在奔跑,甚至是在跳跃翻滚的过程中也同样是枪响人亡,绝不浪费一颗子弹。
据说,不管说任何一种型号的枪,只要在子弹的射击距离之内,枪神都有绝对的把握击中目标。曾经有人对枪神弹无虚发的传说产生过怀疑,便和枪神打赌说如果枪神能够射中四千米外用绳子吊在风中的一个矿泉水瓶盖,他就一年内不碰任何女人,可是当枪神的子弹从瓶盖的正中穿过的时候,那和他打赌的人脸色变得比蜥蜴还要惨绿。
自从枪神加入龙之魂以后,在执行过无数次的任务中,所有的人包括枪神自己也记不清自己打出多少颗子弹了,不过所有的人都知道枪神的任何一颗子弹都从来没有打空过,而且几乎每一枪都是一枪爆头,一枪毙命。有几次没有要了敌人性命的,那是因为要留活口。
一个人枪法能够练到这种程度,一定是对枪十分钟爱的,枪神自然也不例外。据说,枪神的枪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都随身携带的。就是在洗澡,在和女人做那种事的时候也从不让自己的枪离开自己伸手可及的范围之内。
现在的枪神也是这样,他站在浣花溪边,一只脚站在溪水边,另一只脚踩在一块石头上,手里飞轮一般地转着一把手枪,直转得剑龙的眼睛眼花缭乱,脑袋也一阵晕眩,终于忍不住说:“你这家伙能不能别再转你那把破枪了?”
听了剑龙的话,枪神扭头看了剑龙一眼的同时,手里的枪也同时响了,随着枪声,溪面上便飘起来一条破半尺来长没有了脑袋的鱼来。
剑龙见了,叹了一口气说:“天天吃鱼,天天吃鱼,我都吃腻了!你就不能打出来一点有创意的食物来?”
剑龙这样一说,河马也跟着说:“剑龙说的是!你这家伙别再打鱼了,一枪一条,一枪一条,再打,鱼都被你打绝种了,你还是打点儿别的吧!”
枪神看了剑龙和河马一眼,眯着眼睛问:“你们两个家伙想吃什么?”
剑龙和河马几乎是同时说:“吃个鸟也行呀!”
枪神也不说话,抬头看看天上和几百米外的树上,却连一只带翅膀的也没有看到。等了好大一会儿,才见两只鸟从远处飞来,那两只叫不上名字的鸟飞得很快很高,很快就飞到了他们的头顶的上空。
剑龙和河马见了,赶紧催促道:“枪神你小子快打呀!”
眼见那鸟已经飞过了二三百米,剑龙和河马忍不住催促道:“快打,再不打就飞得没影了!”
128。老大来信了()
听了两个人的催促,枪神却还是无动于衷,只是眯着眼睛盯着那飞得越来越远的两只鸟。就在那两只鸟飞得快要看不见了的时候,枪神的手臂突然抬起,枪声响过一下,就见那两只一前一后飞行的陡然间一齐向下跌落下去。
枪神收起枪,看着目瞪口呆的河马,淡淡地说:“这不是一枪一条,是一枪两只!找准好角度,会省下一颗子弹!”,又看着同样吃惊的剑龙,说,“想吃,就自己去捡!”
剑龙和河马相互望了一眼,同时说道:“这家伙的枪法又精进了,真他妈的变态!”说过了,两人便一齐向那两只鸟落下的地方跑去。没想到他们还没有动身,一旁的雪狼却已经弹身而起比他们先前一步跑了出去。
河马和剑龙见了,忍不住骂道:“fuck!操!雪狼这家伙可真阴险!追上他,不能让他拿到那鸟!”说着两人便飞身向着雪狼追去。
别看河马块头那样巨大,可是奔跑起来却像风一样快,转眼间他们都已经跑出了一百多米,哪只就在这时,他们却同时听到了眼镜的一声惊呼,听到眼镜比女人的叫床还要响亮的惊呼以后,他们三人竟然弃那很快就要到手的两只鸟不顾,又一齐以更快的速度跑了回来。
三个人一齐跑过来和枪神一齐头挤着头,盯着眼镜手里的平板电脑,只见邮箱里的一条短信,短信的内容很简单,只有短短的三个字:好,老大。几个人见短信的的内容太少,都不觉有些失望,正在你望望我,我望望你的时候,一直坐在远处大石头上凝神不动的血红突然弹身而起,箭步走到他们面前,劈手把眼镜手里的电脑夺了过去,然后怔怔地看了一会儿,又猛地把电脑扔给了眼镜,一言不发地又回到大石头上凝神坐了起来。
看着血红的举动,眼镜的小老鼠眼瞪圆了,看看十来米外的血红,又看看身边的几位,搔了搔头皮。低声说:“你们有没有看出来,这姐们儿最近越来越冷了,我都已经十来天没有听她说过一句话了,这、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说到这里,他看着比他大了几倍的河马,问,“你这家伙最好色,也应该最懂女人,你说是怎么回事呢?”
河马扭头看了看背对着他们的血红,晃了晃小脑袋,咧嘴笑道:“其她女人我是比你们多懂一些,可是这姐们儿,我却一点儿也不懂!”
看河马笑得有些按暧昧,雪狼压低了声音冷笑道:“河马你小子眼睛放亮点儿,难道你看不出来红妹喜欢的是咱们老大?你要是敢打她的主意,老大非把你那鸟卵捏碎了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