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隔肚皮,日久未必见人心。
秋堂在黑暗中视如白昼,带着静明和钱一避开搜查,远离天昭观,到一户农家住了一夜,早上起来的时候看到静明递成光头,他不忍心,塞给她一些银两,她对他无爱无恨只有恐惧,什么话也没有说便只身离去。
他有些搞不懂,哪个姑娘不喜欢强大的男人,芙蓉还根据他最得意的部位判断出是卷舌人,可想她对男人这部位多关心,这静明却恐惧得跟被蛇咬了一样,执意出家做尼姑,看来姑娘的心思还真不一样。
秋堂看到静明走了,又见钱一身体太虚弱,从村里雇了一辆马车,将他拉到附近的小镇,从镇上买了一辆带厢体的马车,请了一个车夫,奔大同而去。
钱一是个聪明人,当时有个道姑在,他也不方便多问,如今已往大同的路上,赶紧在车上跪谢,问起恩公的姓名,这才知道是秋堂救了他。
在大明朝,带着厢体的大马车就是最好最享爱的交通工具,相当于后世的轿车。钱一跟秋堂唠了几句,便在马车里睡着了,醒来的时候看到一个陌生的年轻人,吓了一跳,“你是谁啊,怎么会在马车里?”
秋堂笑了笑,“我还是秋堂,救你能用真面目吗?”
其实,东方平帮着秋堂易容,变成了另一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就是避开鞑子小公主和赤桑的追杀,而他要到天昭观,也不能暴露真面目,易容之事一举两得,救了钱一,算是意外收获。
钱一吓出一头的汗,整个人精神了许多,说他是名门之后,出了这种事,真是没脸见人,这事千万得保密,不然就辱了列祖列宗的名声,生不如死。
秋堂明白这个道理,答应替他保守秘密。钱一当即许诺给秋堂黄金十万两,作为救命和保守秘密的答谢,如果秋堂能除去害他的那些道姑,为他报仇雪恨,再奉上黄金十万两。
钱一见秋堂对他所说的有些怀疑,说整个大明朝一千余家大通钱庄商号都是他老爷子开办的,钱家富可抵国,二十万两黄金还不及金海山庄金库中十分之一存储。
秋堂从牛万金府上也得过这么多金票,可这些财富不仅是烫手,而且还会要人老命,所以他将全部金票送给燕王,只留了部分银票,毕竟金票提现很麻烦,各钱庄商号都留有底票,提金时还得要有类似后世的身份证,就是官凭,证明户籍所在的东西。
人活着有时也得为了钱,没有这东西吃不饱肚子,也养活不了家人,可要人命的钱,要不得。
秋堂答应钱一替他灭了仇家,他最终要毁掉天昭观,此何乐而不为。
前往大同的路是官道,一路平平安安,只是钱一吃了睡睡了吃,到达大同城时面色红润了许多。
钱金海见失踪这么久的儿子回来了,甚为兴奋,听说是秋堂所救,当即兑换儿子许下的十万酬金。
这是秋堂收的最心安理得而数目最大的一笔财富,能感受到古代富豪的那种豪迈和慷慨,出手就是给几吨金子,绝非后世巨富所比。
钱金海当即设宴,款待秋堂,并命人收拾出最好的豪宅让他住下。
秋堂看到满桌子的菜,一样都没有叫出名字,其美味佳肴非后世之人所能想到,想来社会发展,古代一些美食也随之绝迹。
第67章逍遥客()
这样的美味,他这种吃货可不客气,一边吃一边称赞,不过眼睛不时盯着坐在钱夫人身边的那个小姑娘,她长得不算貌美如花,有点像林黛玉,也算俊俏,即使看到兄长平安回来,也高兴不起来。
他这个人好奇,“钱三爷,府上出什么事了吗?”
钱金海觉得秋堂好眼力,苦笑了一声,“这事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只是听起来让人有点悬。
江湖上有一个叫逍遥客的人,他现在就在大同,偶然见到钱菡,听说是老夫的女儿,夜入金海山庄,说三日之内必来盗走钱菡。”
“逍遥客是什么人?”秋堂问了一声。
钱三爷轻叹了一口气,“逍遥客的名字叫索常春,今年大约三十岁,轻功绝顶天下,官府根本抓不着他。
今天正好是第三天,小女担忧,故而愁眉不展,庄内八百高手,日夜守护,可钱某心里还是不安。”
秋堂哈哈一笑,“妹子,不用怕,从现在开始,哥陪着你,晚上也陪你一起睡,看他怎么从我眼前将你盗走。”
钱夫人一咧嘴,尴尬地一笑,“秋少侠,这孤男寡女独处一室,不太妥贴吧?”
秋堂忘记这是在大明朝了,笑笑,“在一个房间又不是上同一张床,夫人怕什么?”
钱菡站起身来,行了个福礼,面带微笑,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线,“谢谢秋大哥。”
秋堂对这种弱不禁风的女孩子不来电,摆摆手,示意她坐下,“钱三爷给了我这么多黄金,这点小事,不值得一提。”
“秋少侠,听说逍遥客有个习惯,他若是不成功,永远不会再次骚扰,如果您能帮钱家消除这次灾祸,钱某必有厚谢。”
“就冲着今天中午这顿筵席,不必了。”秋堂说着,从用荷叶包着的鸡上扯下一根鸡大腿,非常爽口地吃起来,“钱三爷,这是什么鸡来着?”
“五香酥骨菡萏黑锦鸡。”钱金海忍不住笑了笑。
“好吃,今后我来贵府,钱三爷每顿饭给我备上这样一只鸡就可以了。”秋堂还称赞了一句,“这次来金海山庄真是没有白来。”
钱氏一家人看到秋堂吃鸡的样子无拘无束,忍不住发笑。
这一家子吃饭喝酒,后面站着四个人,两男两女,在钱金海身后一直站着的彪形大汉有些沉不住气了,“秋少侠,逍遥客可是当今高手,你虽然能从山贼手中救出我家少爷,但未必会是他的对手。”
“不得对秋少侠无礼。”钱金海轻责一句,冲着秋堂一笑,介绍道:“这是庄中大护卫耿天霸,一身好武艺,鲜遇敌手。”
秋堂没有搭话,像钱三爷这种人身边能没有高手嘛,估计除了耿天霸之外,还有别的高人。
钱菡好像看透了秋堂的心思,柔柔地道:“秋大哥,当今江湖之中,潘欣和潘忆并称天下第一,只是远在天山,不理江湖中事,而天下排名第二的杨麟,第四的田鹤儿和第五的胡珑碧,这三位前辈都为金海山庄效力,只是他们这次都为各地分号护送银两去了。
在这里的,除了耿大护卫,其余的三位都是他们的儿女,杨成化、田小菲和胡巧儿,他们都是我的好友,个个身手不凡,堪称江湖一流高手”
秋堂心想钱金海身边有这么多高手和高手的子女,还有八百护卫,如果不是救了他的儿子,估计凭着一个风流少侠的名号,人家也不会这样款待他,甚至是根本闭门不见,看来得小露一手,不然被人瞧扁了。
他要服侍的丫鬟取来四个白玉酒杯,斟满酒,向四人一拱手,“四位,请伸出手,在下敬各位一杯。”
耿天霸等四人还认为秋堂要用手法将酒杯扔到他们的手中,心想这也太自不量力,他们四人都能做这一点,不值得一提。
秋堂身影如魅般而起,绕着他们四人转了一圈,他的速度太快,坐下来的时候仿佛看到他起身时的身影,如似整个人都没有动,而像出现了四个分身似的,将酒杯放到他们的手掌中,滴酒未洒。
这一招冠绝天下,当世无二。
众人像活见了鬼似的,惊得瞠目结舌,不敢相信世上还有这样的武功。
武学造诣达到一定境界的人都明白,像秋堂这样的身形,如果再加上非凡的刀法,即使是有一甲子内力之上的绝顶高手对他无可奈何,甚至他能杀死这样的高手,这就是武学的奥妙之处,并非内力高深就天下无敌。
耿天霸四人喝了酒,放下酒杯,朝着秋堂拱了拱手,站在后面,再也没说话,他们心里都清楚,跟他相比,彼此造诣是两个境界的人。
秋堂见他们都很识趣,也不托大,“两位老妹,向你们打听件事,你们有没有遇到过一个有着桃形红胎记的小女孩,今年十四岁。”
田小菲和胡巧儿心想秋堂怎么知道人家小姑娘有红胎记的,相视一笑,脸都有些红了,却是各自摇了摇头。
钱一见秋堂有些失望,“秋兄,那小女孩是你的亲人吗?”
秋堂打听的正是莫大忠的妹妹,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想起这汉子就有点伤心,“我一个恩人的妹妹,如果她还活着,还没有嫁人,我一定会娶她。如果她有中意的人,我会让她一家人无忧无虑地生活一辈子。”
钱菡莞尔一笑,“想不到秋大哥这么重情义,如果有了家室,定是个好男人。”
秋堂自穿越到大明朝来,就没有家,唯一的落脚地就是鬼谷子的家,一个家字,让他心情沉重起来,要想让老秋家在大明朝开枝散叶,迟早得有个家。
他后世是一个杀手,不会对外人表露任何感情,呵呵一笑,“我怕媳妇多了打架,没饭吃。”
现在秋堂一表人才,英俊非凡,哪个女孩子见了不动心?
钱菡见众人忍俊不禁,噗嗤一笑,“秋大哥要是没饭吃,就来金海山庄。”
钱夫人看了钱金海一眼,在桌底下用脚踢了他一下,他的意思是说,这么好的帅小子,钱家向哪里去找,赶紧将他留下,做个倒插门的女婿,也省得他想多找些媳妇。
钱金海早就相中了秋堂,捋着胡子一笑,“秋少侠,小女未嫁,也未曾许配他人,你看……”
“钱三爷,钱菡是什么身份,我是什么身份,根本就是门不当户不对。再说了,我都有七八个小媳妇,个个武功高强,钱菡能受得了吗?”
钱夫人吓得向钱金海伸了伸舌头,在桌子底下又踢了他一脚,她的意思是赶紧不要提这事了,我们的女儿可不能给人家做小,还排到七八名之后,这还了得!
钱金海笑了笑,“呵呵,那这事就算了。”
钱菡羞答答地没有说话,踢了瘦骨伶仃的兄长一脚。
钱一真想让秋堂成为自己的妹夫,有了这层关系,至少那些丑事就藏住了,但他不敢跟父母顶嘴,笑了笑,跟秋堂喝起酒来。
这是在菡萏厅喝酒,是湖中有一个大凉亭,钱夫人见天色暗了起来,命丫鬟在亭中四周挂上灯笼。
秋堂无法用言词来形容金海山庄,只是处处亭阁楼台,湖泊水池,还有活水成河,皇家园囿也未必有这般美,看来有钱人就会享受,外人根本没得比。
众人继续喝酒闲聊,钱一身体不是太好,早些睡了,钱金海和夫人也借故离开。
秋堂喊耿天霸、杨成化、田小菲和胡巧儿坐下来喝酒,钱菡又让丫鬟上了一只五香酥骨菡萏黑锦鸡,怕逍遥客来,她们不懂武功,便让她们退下。
不要看钱菡这小丫长得弱不禁风,还挺能闹腾得,父母走了,完全放开大小姐的架子,跟大伙嘻嘻哈哈地斗酒,搞什么接诗句,结果秋堂一句也没整出来,害得他一连喝了数杯酒。
耿天霸见识到秋堂的武功,怕他喝酒误事,已经到三更天,赶紧制止斗酒,劝大小姐回房休息。
一更人,二更锣,三更鬼,四更贼,五更鸡。
钱菡懂得这个道理,“我们今夜不睡了,倒要看看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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