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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沐浴的美少女()
在盥洗室中,吴笛缓缓地脱下了自己全身的衣服,露出了她那仅仅穿着内衣内裤的完美身躯。
吴笛脑内的男姓灵魂虽然已经被身体同化,但在欣赏女孩的方面,依然是用男人的角度,所以说她的男姓灵魂与其说消失,倒不如说真的已经成了她那“隐形的翅膀”,使得她一直渐渐转变成“男人心中的完美女孩”这一形象。
不可否认的是,女人长得再漂亮,也是用来给男人欣赏的,若没有千万男人追捧,甚至让亿万男人连追捧都不敢,只敢跪下膜拜,如何可称得上女神?
以男人的角度来看,女人穿着内衣时的模样,显然比不穿衣服时的样子更加诱人,那是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朦胧之美,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这就好比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的。
吴笛很喜欢欣赏自己的美丽,因为她有十足的底气,而她现在所获得的一切,都是通过她自己的努力换来的。
看着镜子中仅仅穿着清纯内衣的美少女,她那初具规模青涩胸部已经挺起了一个诱人的弧度,在纯白的蕾丝罩罩周围,是白里透红的诱人肌肤,她的腹部没有一丝赘肉,可爱的肚脐眼实在诱人无比。
如瀑的黑色长发随意披散着,那漆黑得没有一丝杂色的头发,与她那白皙的肌肤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对比,那种黑白分明的反差感,让人觉得有种难以言喻的美感。
她轻轻抚摸自己那精致的锁骨,纤细完美的手指以一种诱惑的方式点在自己的唇上,她的下颚微微扬着,眉毛微微挑起,脸上的神色显得极为高傲自负,仿佛在表达这样一个意思——
我果然就是最美的!
天上地下谁也救……比不上我!
她终于脱去自己身上的最后一层内衣,不得不说,她在将自己的内裤从修长的美腿上脱下时,那个弯腰脱内裤的动作,简直可以让人血脉喷张……
她愈是这般骄傲,就愈发会让男人激发征服欲,想要将她狠狠骑在自己的身下,奋力地征服这匹骄傲的母马……
氤氲的雾气终于缓缓充斥在盥洗室中,吴笛那曼妙的躯体渐渐变得更加朦胧起来,她轻轻地哼起了一首歌。
女孩洗澡的时间确实比男人要长,不过吴笛在家一向只把自己洗澡的时间控制在四十分钟以内,她觉得再多的话,就是浪费她学习的时间了。
洗完澡之后的吴笛,愈发清丽不可方物,明明对女孩来说,适当的妆容可以增加她的魅力,可对现在的吴笛来说,最适合她的,却是素颜。
这真的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毕竟在这个现代社会,每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内积累的毒素越来越多,皮肤肯定也没有了在婴儿时的娇嫩。
然而吴笛似乎可以保持她身体的天然纯净,皮肤依然像婴儿般水嫩润滑,让人抚摸起来的感觉极为舒服,也难怪王静姝非常喜欢遭受吴笛的“践踏”了,因为被吴笛那精美的小脚丫踩踏的话,那种嫩嫩的软软的感觉,真的很舒服。
吴笛裹上浴巾,先去吹头,她真的非常喜欢自己这一头如瀑的黑发,总觉得抚摸上去就跟绫罗绸缎一样,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的自恋心态发作,才会有这种不科学的感觉。
当然,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她自己有了这一头美丽的长发后,对其他女人的头发,都已经没有任何感觉了。
虽说男姓灵魂已经化作隐形的翅膀,但她却真的更加爱护、珍惜自己了,她永远属于她自己。
将头发吹干后,她终于穿上干净清新的衣服,她还是要赞一下,小姨的家务专精技能,简直就完全点满了啊!
宅女如果有这么一项技能的话,一定会很适合娶来当老婆的,因为她除了在二次元有些奇奇怪怪的爱好以外,在三次元绝不会给你戴一顶绿帽子,还会帮你把家里打理得干干净净……
如果再增添一项厨艺专精的话……咦,你确定这不是在说华夏最传统的贤妻良母?
吴笛在家的穿着一直都是比较随意的,她又是直接穿上恰巧可以裹住她臀部的长t恤,她便光着两条完美修长的大腿,走进了小姨的卧室。
这小姨的卧室,可比她更加富有女孩的气息,让她觉得非常亲切,有王静姝在,她才觉得自己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些归属感。
王静姝还在噼里啪啦码着字,直到吴笛对她说道:“小姨,《盘龙》也上传了有三四万字了吧……反响怎么样啊?”
王静姝停下了自己的动作,她转向了吴笛,不得不说,戴着黑框眼镜的小姨,有一种另类的美感,这眼镜似乎都遮掩住了她身上那种简直要溢出来的二次元之力。
王静姝拿下眼镜,稍稍有些底气不足道:“好像暂时还没有什么反响啊,你应该也知道吧,这个男频主站的竞争,可比女频要激烈多了,一般女频的书都可以签。约,可男频的话,哎……”
王静姝总觉得自己一个五毒宅女,再加上吴笛这么一个学习、考试特别牛叉的学霸,要去征服男频的那些小白读者,似乎有点异想天开啊?
一般来说,少有女写手可以精准地把握住男人们看小说的爽点的,而男写手也少有可以写出精彩感情戏的,大多数男写手写得那不叫感情戏,是搞笑戏。
王静姝一边这样说,一边打开自己的作者后台,忽然发现收到了一条短消息,她不由惊讶地点开了它,发现竟然是签。约短信!
“居然刚刚超过三万字第二天就来短信了,我不是在做梦吧?”王静姝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当初她投身网络小说界时,那可是写了二三十万字,申请签。约都没成功,那还是在签。约很容易的女频。
吴笛看到后台收藏都已经有六七十个了,她不由心中一定,只是安慰道:“小姨,没签约时有这么多收藏已经不错了,还是在奇幻这种大火的分类中。”
没错,现在是中式奇幻比较盛行的时代,而过了这阵之后,那就是真正的东方玄幻、修真仙侠为王的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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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玩票性质()
然后,吴笛又让王静姝将《盘龙》的界面打开——
总点击:1988,会员周点击:679,总推荐:286,总字数:34546。
看到这个数据时,吴笛微微点了点头,以“中原五白”这样一个新人的成绩来说,在没有推荐裸奔的情况下,已经非常不错了。
不过在看到《盘龙》还没有封面时,吴笛不由皱了皱眉,道:“我怎么忘了这事了,一本网络小说没有封面的话,那可不行,小姨,等等我帮你弄个封面吧?”
王静姝点了点头,却还是问道:“笛笛你真的会弄封面?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画怎么画得那么好?”
吴笛差点想说自己以前泡过一个画画很好的文艺女青年,她只是“模仿”记忆中的那位女孩而已,然后再通过自己每曰的坚持努力,将自己的技巧提升到了最完美的境界。
“哦,只是自己跟着网上的一些教程学习了一下而已。”吴笛随口胡乱敷衍。
这其实让王静姝感慨不已,作为一个五毒宅女,她当然对漫画非常感兴趣,如果自己会画各种各样的本子就更完美了,可惜她也看过网上的一些教程,最终还是一头雾水……果然自家小外甥女就是个天才啊。
不得不说,如果网上的教程真的那么容易教会人的话,那那些教人绘画的老师还有存在的必要?
吴笛觉得画画这件事成本低,那是因为她早就掌握了这项技能,只需要通过每曰的练习来提高它了,可画画要入门,却真的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而且吴笛虽然会画画,却不承认自己会画漫画,她的绘画技能,总觉得就相当于相机一样,能够将静止的美记录下来,可真要让她画那些富有动态、激情、张力的漫画,那就是为难她了。
不过若吴笛担当一个漫画的原作的话,却是绰绰有余的,她可以负责设定出漫画人物的形象,给出分镜,然后再交给专业的漫画家去完成它。
就好比现在她与小姨两人合作《盘龙》这部小说一样。
好吧,其实这全是吴笛的借口而已,要知道,真正的漫画家可是非常辛苦的,尤其是那些连载周刊的,如果没有助手的话,那工作量真的很大……
吴笛如果成为一个漫画家的话,那她绝对会成为富坚义博那样让无数漫迷咬牙切齿的存在——
时不时休刊,甚至十几页的画稿完全就不是画,而是大大的文字……
媒体们都会这样报导:著名美少女漫画家吴笛出去取材,休刊半年,遭粉丝寄子弹威胁!
要不就是,著名漫画家吴笛连续十五话未休刊创新纪录,粉丝们表示喜闻乐见、大快人心、普天同庆、奔走相告……然后吴笛出去取材,休刊一年,粉丝们表示男默女泪。
吴笛从来不喜欢被这种辛苦的事情拘束住,她还是最喜欢读书、学习,只有这件事,她觉得永远不会厌倦,而最让吴笛发自内心感到喜悦的是,这世上的知识是无穷的,她可以一辈子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
嗯,如果她真的想要玩一玩漫画的话,果然还是直接出同人志比较自由,想怎么涂鸦就怎么涂鸦……
现在吴笛甚至对给《青春祭》写小说这件事觉得厌倦了……大概是因为暂时没有金钱压力了?
也许马上吴笛会成为一个被编辑提着刀上门催稿的作家,毕竟她可是要进行新连载了,而她这次的连载,脑中可是完全没有现成的小说的,全要靠她自己写。
其实这些在吴笛看来,这就是玩票姓质的东西而已,可她越是用纯粹的玩的心态来做,或许反而可以达到别人一辈子都难以达到的高度。
可以打个比方,如果说吴笛读书、学习是在积累内力的话,那写作、绘画甚至是音乐,就好比是武功招式,内力越深厚的人,所施放出来的招式,当然就会越强大。
吴笛永远是厚积而薄发的人。
此时王静姝将页面拉到了盘龙的书评区,果然发现这书评区还是比较冷清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新人写这样大热的题材,真的很难出头,毕竟那些大神写得更好更有趣,为何要看你这新人写的呢?
虽然书评区较为冷清,除去那些打广告或是网编拉人的,还是有几条比较不错的书评的。
“此书必火,完本必神,鉴定完毕!”——慧眼如炬者
“好书,作者文笔相当惊人,佩服!”——无法无天
“强悍的文笔,缜密的布局,短短三万余字便牢牢吸引了我,求更新!”——唯爱奇幻
王静姝看了觉得挺开心,然而吴笛却对这种书评是这样评价的:“万金油书评,肯定是骗精华的,不过看他们嘴甜,给个精华吧。”
“诶,笛笛别这么尖锐犀利嘛,说不定人家都是真心话呢?”王静姝忍不住说道。
“其实没必要在意什么书评的,什么样的书给什么人看,小姨你要坚信,只有我给你的意见才是最有用的,有些读者除了鸡蛋里挑骨头就不会做什么了。”吴笛依然充满了自信。
这次吴笛的自信可不仅仅来源于自身,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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