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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女士,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是处于高山峡谷,很多高科技的东西一点用都没有,惟有身体力行。”我抽了一口香烟,坦诚地说,“在我认为,没有利益关系,就不存在敌友之分。我和我的队友们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给未来的人们提供一些有价值的东西作为参考。我想出于这个目的,我以及我的队友,都不会用世俗的眼光衡量事物,也不会顾及为了探索远古和未来,究竟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水,“我曾在现实世界里看过一些文物古迹,给我最多感动的不是那些远去的辉煌,而是铸造辉煌的很多人,根本不屑留名于后世。我知道要成为默默付出却不奢求回报的人很难,为此我也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有过徘徊和挣扎,我在午夜街头喝得酩酊大醉过,在异乡的客栈里宿醉醒来却不记得睡在身边的女人是谁,当在旅途中听到心仪的女友成为别人的新娘,恨不得一头撞死,但最终我认清了自己。我和任何人一样,生命有限。只有乘一息尚存时,去做一些自己喜欢做而尽可能不给别人带来祸害的事情。我不知道这样活着是否无愧于天地,可至少无愧于自己。”
金咏仪摘下眼镜,目光有些异样的看了看我,啧了一下嘴:“你和翡先生是同一类人,只是追求不同。”她戴上眼镜,“博士,见到你安然无恙我就放心了。我不想耽误你太多时间,在我离开之前,想让你帮我一个小小的忙。”
我淡淡一笑:“请讲。”
金咏仪做了一个手势。
一会儿,一名身着短裙的长发女郎拎着一只小箱子从一架航行器中走出来。她娇小玲珑,面孔秀丽,有一双漂亮的丹凤眼,一朵纹在双乳之间的黑色曼陀花勾魂摄魄。
“她叫莫雅,来自泰国,曾是世传的刺青师。由于她能看懂各种古老的图腾,知悉很多隐秘,所以在现实世界屡屡遭到追杀。我认为把她托付给你,是我最明智的选择。如果你这样的人都还不能信任,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信赖的人。”金咏仪神情庄重地看着我,“莫雅跟静滴组织没有任何关系,理所当然不会参与鬼母计划。我知道你的团队又吸纳了几名新成员,因此,我希望你也能够接纳莫雅,别再让她过东躲西藏的流亡生活。”
我慎重地说:“那要看莫雅小姐本人愿不愿意成为我的团队的一员。”
金咏仪嘴角泛起一丝微笑:“莫雅能说一口流利的华语。我向她详细介绍过你的情况。她很钦佩你,愿意作为你团队的一员追随你赴汤蹈火。”
莫雅走过来,放下小箱子,双手合什含笑向金咏仪和我行礼。
金咏仪起身拥抱了莫雅,对我含蓄地说:“博士,带莫雅走吧。将来我们若还有机会见面,记得告诉我这座山上究竟有没有凤凰。”
我点了一下头,把烟头扔在茶杯里,站起来拎起莫雅的小箱子,带着她往紫塔号走。
第246章 凤凰巢 二()
“博士,我很感激你能接纳我,”莫雅轻柔地说,“我不会成为团队的负担。”
我淡淡一笑:“别客气。我始终认为没有人是无能之辈。今后充分发挥你的一技之长就行了。”我看了看她的纤纤素手,“刺青是人类文明诞生最显著的标志,然后衍生成图腾、族徽、徽章和印记。但是现代人肤浅的审美观念颠覆了纹身的古老内涵,没有人从这方面入手,把刺青作为破解远古文明最重要的密码,系统地加以分析和研究。在这方面,希望你以后跟团队里的苏昙和刺客多探讨和交流。”
莫雅点了点头:“好的。我的箱子里装着整套我的家族世代传下来的刺青工具,何时有兴趣纹身尽管开口好了。”
我瞅了瞅她胸口纹着的勇藁ǎ骸澳愣月樽硪┯Ω煤芰私狻!�
莫雅莞尔-笑:“我的母亲从小就教我识别各种草药。背着小背篓跟随母亲去采药,是我最美好的童年时光。”
“团队里的唐岭对各种中草药也很有兴趣,今后你有的是时间和他切磋。”我回头看了看相继起飞的几架航行器,“莫雅,曾经经历过什么对你我而言都不重要了,有一座又一座的大山等着我们去爬。”
莫雅轻咬了一下嘴唇,重重点了点头。
回舱后,我把莫雅介绍给了大家。女人们围着莫雅问寒问暖,很快打成了一片。
“小妞,”程遥招呼胡莉,“收拾一间房间给莫雅住。”
“不用太麻烦,”刺客搂着莫雅的肩膀说,“我和黑妹的房间很宽敞,加一张床让莫雅跟我们同住就行了。平时她可以和我一起照顾黑妹。”
胡莉看了看我:“这样也好。臭猫咪,跟我去搬床。”
楚雅鱼捂了捂嘴:“怎么一下子牙有些疼了”
胡莉翻了翻眼睛:“别找借口!梳妆打扮吃零食的时候怎么没听你说这儿疼那儿痒的,赶快去搬,别耽误了做晚餐。”
吃晚餐时黑蜘蛛有些胃口不佳。
胡莉走到黑蜘蛛面前:“黑小姐,我不觉得你是多难伺候的女人。可为何连喝鸡汤都皱眉头”
“小妞,”苏昙挟菜给花酒,笑了笑,“黑妹怀孕最怕吃油腻的东西,下次你端汤给她喝,先把浮在汤上面的油舀了。”
“哦,明白了。”胡莉瞥了一眼正在啃鸡腿的康仪,“好像也不是谁都怕油腻的东西。有的女人怀不怀孕胃口都很好。”
康仪用餐巾拭了拭嘴:“小妞,我知道你在说我。我胃口好,是你最近做的东西真好吃。”
小香姬咯咯一笑:“康阿姨,我传输给狐狸姐姐一千份食谱呢。”
安妮抚了抚小香姬的脸蛋:“金灿灿真了不起,快吃饭。”
胡莉给花酒、小凤雏、许若冰和唐岭斟了酒,转回我身边坐下:“康小姐,要是你象阿娅小姐和莫雅小姐文雅一些,会更讨人喜欢。”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才爽,有什么必要讲风度,”嘟嘟端起酒杯碰了碰康仪面前的酒杯,“姐们,干了。”
胡莉欲开口,程遥按了按她的肩膀:“换个话题。丹穴山因为有凤凰这种鸟类,所以在古人的心目中很神圣。不知我们明天一早进山,能不能寻觅到凤凰的踪迹”
楚雅鱼啃着鸡骨头:“凤凰的肉会不会比鸡肉好吃谁踩我的脚,难道凤凰不能吃吗?”
康仪咽下口中的食物:“猫咪,你这想法比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还离谱。凤凰自古以来被推崇为最神圣的鸟儿,号称百鸟之王。凤是雄鸟,凰是雌鸟。传说中,凤凰头部的花冠象德字,翅膀上的花纹象义字,背上的花纹是一个礼字,胸部的花纹像仁字,腹部的花纹又像信字。所以凤凰一旦出现,就是天下太平的象征。”
刺客剥着炸螃蟹:“我觉得这种说法很可笑。凤凰自殷商王朝之后再没出现过,天下太不太平跟鸟儿有什么关系呢?何况康小姐提到的这几个字,如果参照甲骨文,就能看出是后世刻意编造吹捧凤凰的谎言。任意篡改历史的儒家什么弥天大谎都敢说。”
“刺客说的没错,”小凤雏呷了一口酒,“就象有人胡扯老虎额头上有个王字,就把老虎糊弄成百兽之王了。人们容易自欺欺人,本来是悍妇,叫声美女就晕头转向的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
嘟嘟哼了一声:“臭流氓,你到底会不会好好说话?”
齐娅劝解道:“好了,嘟嘟,吃饭的时候别生气。关于凤凰的传说很多。韦先生,真有凤凰涅槃这回事吗?”
“所谓凤凰涅槃,实际上就是自焚。”韦白羽慢条斯理地说,“传说凤凰在火中锤炼灵魂,就能够浴火重生。实际上这是宗教借凤凰之名表达的丧葬观念。这种观念宣扬的就是轮回。”
莫雅点头:“古老的图腾所描绘的都是凤凰涅槃的形象。”
“飞蛾会投火,可没有一支傻鸟会自动跳进火坑。喜欢亮光的鹌鹑例外。”小凤雏放下筷子,“据我所知,有经验的猎人会在起雾的夜晚,在悬崖上的风口处燃起火堆,用亮光引诱捕猎鹌鹑。这才是最实际的例子。”他点燃一支香烟,“传说中中国南方的崇鸟部落,都是以凤凰为图腾,这是一种谬误。真正高贵的鸟儿,不是凤凰。”
三妖精一脸好奇:“凤先生,那什么鸟才高贵呢?”
小凤雏喷出一口烟雾:“等见到这种鸟,我告诉你。”
嘟嘟忍了忍:“三妖精,这个臭流氓总是恃才自傲,别理他,切一片烤肉给我。”
安妮舔了舔嘴唇:“传说只有贤明的帝王执政,天下五谷丰登,凤凰才会降临人间。可是可是我和猫咪一样好奇,究竟有没有人猎捕过凤凰?”
“有。”花酒肯定地说,“夏朝有一位帝王,生活奢靡,做过很多世人认为大逆不道的事情。”
“花酒兄所说的这位帝王,是不是姒孔甲?”井上樱剔着餐盘里鱼的刺,“中国历任帝王中,生活最奢侈的非他莫属。”
花酒点了点头:“确实。孔甲生前在马樱花盛开的一座山谷中,修筑了非常豪华的宫殿,名叫长夜宫。近三十公里长的宫殿内全用百鸟的羽毛装饰,地上铺满野兽的兽皮。并且凿了三条泉,专门装酒。火架上挂满鸟兽的烤肉,随时可以食用。孔甲在这座宫殿里生活了17年,无数珍宝就像垃圾一样随意堆放。侍候他的女人成天一丝不挂,供他寻欢作乐。到他死时,长夜宫和里面的几千美女,都成了陪葬品。”他喝了一口汤,“后世有的帝王都想效法孔甲,然而都远远比不上他奢靡。孔甲生前最喜欢吃的烤肉,是龙肉。后世考证,孔甲吃的龙肉,其实是巨型的穿山甲。当时的名称,叫孔龙。”
阮虹有些恍然:“在越南流行的十二生肖中,龙就是穿山甲。”
“传说孔甲最喜欢宠爱的嫔妃用凤凰的羽毛装饰身体,表演非常妩媚的羽舞。而他一面观赏歌舞,一面用凤凰的烤肉下酒。据说凤凰因此有了另外一个名称,叫孔雀。这里所指的孔雀,究竟是不是我们在现实世界中还能看到的绿孔雀,无可考证。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龙凤在远古时期,并非倍受推崇。”花酒对我笑了笑,“博士,在远古传说中,凤凰只不过是诸神出行时开道的一种鸟,而龙只不过是拉车的畜生而已。是不是?”
我点了点头:“不错。”
“凤先生认为凤凰并非像传说中所说的那样,是最高贵的鸟儿,这一点我赞成。因为凤凰和孔雀一样,任意采食,尤其喜欢吃毒蛇,所以胆是剧毒之物。”花酒抚了抚花斑小胡子,“所谓凤凰非十分纯净的甘泉不饮,非练食不吃,非梧桐树不栖身是一种牵强附会的误传。事实上拥有这种品质的鸟儿,名叫鹓雏,又称鸾鸟。俗称雉。远古时以佩戴鸟的羽毛区分贫贱富贵。这种习俗一直流传到秦汉时期。而头上能插雉的羽毛的,唯有至高无上的女大巫。帝王将相只能佩戴其他鸟儿的羽毛。”
“花酒兄,我一直很费解,”唐岭挟了一片火腿,“练食是什么食物?”
花酒微微一笑:“就是带有露珠的十分新鲜的竹笋。我下午到瞭望台观察过了,这座山看不到野生的竹子,古树枯藤倒不少。”
“这么说,”康仪转了转眸子,“丹穴山也不是表面看上去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