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所幸就待在了车上,等到明天早上再说吧。
这时,一通电话打了进来。
显示的是号码的未知通讯。
林枫知道这是谁的,想都没想,就接起了电话。
“老大,我们已经成功定位到了,那家伙逃到了附近的东海市,似乎那里是他们的大本营!”
说话的是林枫以前的一名战友,外号老鹰,专门搞信息侦查工作的。
这次对修罗殿主的追踪就是让他全权负责的。
“东海市么?”
林枫沉吟了片刻,东海市距离汉江不远,是一个相对繁华的城市,四通八达哦,交通比较便利,幽冥把那里作为大本营,也情有可原。
(本章完)
第137章 冷牙的身世(第二更)(求推荐票!)()
“有没有查到具体的地址?”林枫问老鹰。
老鹰回应:“现在还不太清楚,这几天确认了之后,会发给你的。”
林枫点点头:“好!那就多谢了。”
“嗨,老大你这是什么话,咱们是兄弟,这都是应该做的。”
林枫微微一笑,说道:“没什么事的话我先断了,这边我有点累了。”
“嗯……”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忽然说道:“老大,林芷晴要去汉江了,你知道么?”
林枫的脸色微微一僵,说道:“她来干什么?”
“我也太不清楚,只是听说林家有意培养她为下一任家主,或许前往汉江,只是一次单纯的考察吧。”老鹰说道。
林枫皱了皱眉,笑道:“嗯,我知道了,这和我也没什么关系。”
“老大,你真的不想去见见她么?”
“她这一次去汉江,恐怕待的时间不多,你要是这次不见她,或许等以后她当了林家家主,你们就永远都见不了了。”
老鹰有些担忧的说道。
林枫背靠着座椅,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笑道:“有缘自会相见,这个不用担心。”
“好吧。”
老鹰挂断了通讯。
对于林芷晴的事情,林枫并没有太在意,他们的关系单薄,分开之后就井水不犯河水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连影响都模糊了,还有什么好在意的,他现在更在意的是另外一件事情。
林枫从怀里摸出了一张老旧的黑白相片,上面是一个年约十三四岁的小女孩,正冲着镜头甜甜的笑着。
单看照片,或许没人能想,这甜美的小女孩就是法国外籍兵团最凶狠的雇佣兵之一。
曾经一夜之间屠杀过十几名恐怖分子的冷月之牙!
最重要的是,冷牙是狼王最为出色的徒弟!
点燃了一根烟。
林枫的思绪飘回到了当年。
那是一次难度超过S级的地狱级别斩首任务。
事情发生在几年之前,地点阿富汗,由林枫独自执行,对方是一个疯狂的邪教头子,手下拥有各种热武器,甚至连重武器RPG都有不少。
而且教徒众多,那小城的居民几乎都是他的信徒。
那一天,林枫在炙热的沙漠之中千里奔袭。
到达了阿富汗的北部城市,卡勒特!
在这里,林枫找到了目标,也在第一时间将其击杀,但由于一个失误,导致了他被暴露在了狂热的邪教份子面前。
这些人,大多数都是平民,但发起疯来,比厉鬼还要恐怖。
当时的林枫年轻气盛,是个人主义最为鼎盛的时期,再加上胸口伤疤的催化,他做下了一件震惊了整个佣兵界的事情。
以一人之力,屠城!
这听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情,林枫做到了。
那一天血流成河。
小城的上千居民,几乎全都倒在了血泊之中,只有一些老弱病残幸免。
其中就包括了冷牙。
这个阿富汗人抚养的华夏孩子。
当时林枫找到冷牙的时候,她已经被吓晕了过去,事后医生说是惊吓过度,造成了间歇性的失忆症。
从那天开始,冷牙就失忆了。
林枫把她带在身边,教她认字,教她重新说话,教她自己会的一切。
冷牙学的很快,半年不到,她就和正常人无异。
后来,她学会了林枫的医术。
而她的失忆症,也在那时候被治疗好了,当年的事情也被唤醒。
反目成仇。
冷牙和林枫决裂。
为了给养父报仇,冷牙追杀了林枫整整一年,一直追到了华夏,她知道自己打不过林枫,但她还是这么做了。
因为她也知道,林枫不会杀她。
想到这里,林枫吐出了一个烟圈,神色凝重的看着远方。
冷牙,你放心,我说过,永远都会保护你的。
这时,一道汽车的轰鸣声传来。
林枫掐灭了手中的烟头,转过身子看了看,只见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在雨夜中前行着。
既然有车来了,那林枫肯定是不能放过的,毕竟这大雨天的在车里睡觉也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情。
林枫急忙的走下了车,在路边挥了挥手。
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似乎是看到了林枫,径直的就开了过来。
林枫赶紧走了上去,笑道:“不好意思,车子抛锚了,你看能不能先载我一程?”
驾驶大奔的是一名黑西装的壮汉,他上下打量了一番林枫,冷冷的说道:“你是狗仔?”
林枫一听登时就怒了,马勒戈壁的,不载就不载呗,怎么一上来就骂人是狗。
“你特么什么意思?!”
那黑衣壮汉还没回应,身后就传来了一道软腻的女声。
“周成,别那么神经兮兮的,只是一个借路的,就让他上车来吧。”
“可是……”黑衣壮汉面露难色的说道:“小姐,这会不会……”
“没事。”女声淡淡的说道。
黑衣壮汉这才将目光转向了林枫,恶狠狠的说道;“你可以上来了!不过我奉劝你,最好别有什么歪念头,否则我打爆你的头!”
林枫耸了耸肩,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
如果真动起手来,谁打爆谁的头还不一定呢。
上了车。
林枫坐在后座,看了看刚刚说话的那名女子,顿时有些好笑。
这九月份大热天的,这女人竟然裹得严严实实的,全身上下只露出来了一双眼睛,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是什么犯罪份子呢。
“小姐,你是不是生病了?要不要我帮你看看?”林枫奇怪的问道。
“不……不用了。”女子眼神闪烁的回应。
林枫也不多想,打了一个哈欠,就趴在车窗上昏昏沉沉的睡过去了。
今晚他实在是太累了。
也该好好的休息休息了。
他是舒服了,一旁的女子却皱了皱绣眉,这家伙也太没礼貌了吧?怎么一上车就睡觉……
而且……
而且他身上怎么那么臭啊!
一晚上的杀戮让林枫的身上充斥着血腥汗臭味,虽然他洗了澡,换了衣服,但还是难以掩饰这股恶臭。
女子捂着鼻子,心中暗想:“这家伙不会是卖咸鱼的吧?怎么臭成这样,唉……真是受不了了,早知道就不让他上来了。”
她现在是后悔极了,本来想着晚上趁着经纪人不注意,偷偷跑出来玩玩的。
没想到遇到这条臭咸鱼,她这一晚上的心情可就被彻底的给破坏掉了。
(本章完)
第138章 咸鱼(第三更)(求推荐票!)()
周成也闻到了这个刺鼻的臭味,说道:“小姐,要不我把他扔下去吧!”
“算了,既然上都上来了,那就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吧。”女子回应。
周成也不敢反驳,点点头。
。。。。。。。
汉江郊外。
“醒醒……醒醒……”
一道清软的呼喊声把林枫从睡梦中吵醒。
林枫几乎是条件反射的睁开了双眼,身子一动,对着前面就是一掌。
“魔王,哪里逃!”
魔王是林枫的一个大敌,曾经在非洲的时候,多次交手,所以就算是回到华夏了,林枫也还是梦到了这个家伙。
不过……
噗!
林枫这一掌并没有打到魔王,反而是摸到了一片美妙的柔软。
林枫这才定睛一看,原来他是一掌拍在了那名女子的胸口上,而他的手,此时正覆盖在女人在傲人的峰峦之上。
捏了捏。
手感还挺不错的。
那名的女子的脸颊以一个肉眼可见的速度瞬间就红了。
“啊!流氓!”
一声尖叫划破夜空。
林枫赶紧缩了缩手,尴尬的笑道:“咳咳……我不是有意的,不是有意的……”
“你这个臭咸鱼!你连捏都捏了,你还敢说不是有意的!”
女子气得娇躯发、颤。
她是谁?
她可是华夏大名鼎鼎的超级巨星,慕容橙!
从进入演艺圈开始,整整七八年了,多少导演、多少公子哥花重金想对她潜规则,她都没答应。
对于自己的身体,她更是爱惜无比。
今天自己的最为珍贵、最为宝贵的胸……竟然被这臭咸鱼给摸了!
啊啊啊!
真是脏死了!
驾驶位上的那名黑衣壮汉也扭头看了过来,一脸的凶神恶煞。
“臭咸鱼?”林枫愣了愣,自己啥时候有过这个外号了?
“我占了你的便宜,你喊我流氓混蛋都行,喊我咸鱼算哪门子事啊?”
慕容橙眼睛都快喷出火来了,咬着牙说道:“咸鱼!臭咸鱼!你身上的味道这么臭,你不是咸鱼是什么?!”
“我看你就是外面摆摊卖咸鱼的三流小摊贩!你这种投机取巧的人,竟然骗我说你是借路的!混蛋!”
这倒是把林枫说的莫名其妙了。
我靠!
不就是摸了一下胸么?
至于又是咸鱼,又是三流小摊贩的骂么?
“你这女人到底讲不讲道理,我不小心碰了你,我赔罪、赔钱都行!”
“但你这话什么意思?看不起摆地摊的小摊贩么?你不知道他们都是农民么?看你这人摸狗样的,我问你,难道你就没过过苦日子么?!”
慕容橙愣了愣。
苦日子?
这话倒是说到慕容橙的心坎里去了。
其实她原本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她是农村里长大的,小时候家徒四壁,她也做过很多的苦活累活,十二岁那年,为了给家里的菜地浇水,她甚至把肩膀都挑肿了。
一直到十五岁,她出城打工的时候,被一个星探给看中了。
从那时候开始,她就开始过了养尊处优的生活,豪车、别墅、金钱,唾手可得。
曾经为了吃一顿大餐,她花十几万请遍了法国的名厨。
这次来汉江开一场演唱会,她也是大张旗鼓,什么医生、厨师、保姆,甚至连一把切菜用的水果刀都要最名贵的。
我已经忘了初心了么?
拥有了这么多的金钱,我已经迷失了自我了么?
“好好给我反省反省,我先走了。”
林枫一看已经到汉江了,也不和这个女人废话,打开了车门就离开了。
慕容橙这才反应过来,怒道:“你给我站住!”
但林枫早就溜得没影子了。
慕容橙跺了跺脚,该死的家伙,摸了我的胸还敢教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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